地方的召会
第十系列 长老的治理
关于长老职份的基本原则
第十四篇 需要在生命和真理上认识主的恢复(三)
读经:约七38,一14,诗一一九160,约八32、36,诗四三3,提后二25、15,耶十五16
贰 要有生命的丰盛,我们必须认识真理;要认识何为真理,我们必须来看约翰福音—约一14,八32、36:(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三章;第十四章)
一 话、生命、恩典、实际、实际的灵和光—连同子与父—是约翰福音的基本因素;换句话说,约翰福音是由三一神—父、子、灵—与话、生命、光、恩典、和实际(或真理)所组成;这一切因素都是一个人位,就是神自己—约一14,八32、36:(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四章)
1 约翰一章一节说,“太初有话,话与神同在,话就是神”;四节说,“生命在祂里面,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十四节的“实际”,原文在其它地方译为“真理”;一章十七节说,恩典和实际都是借着耶稣基督来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四章)
2 八章再次题到真理;三十二节和三十六节交互使用“真理”和“儿子”二辞,启示出真理实际上是一个人位,就是子基督;十四章六节也启示这事:真理和生命二者是一个人位,就是基督自己。(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四章)
3 约翰福音也说到光的事;一章四节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在八章十二节“生命的光”一辞指明生命成了光。(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四章)
二 开头是话,结尾是真理,实际;话与真理乃是一;约翰福音的基本因素都是一;这些因素是三一神的各方面—一14,八12、32、36。(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四章)
贰 真理是道理真正的内容,但我们也必须看见,真理一点不差就是神自己;当我们摸着了神,我们才得着真理—提前二4,约八32。(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