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会生活

第十五系列 召会生活正确的实行

召会生活正确实行的因素
第十篇 站住正确立场,活在调和的灵中

读经:启一11,徒十三1,林前十17,一2,申十二5,启三11,提后一13,弗四3~4

壹 我们无论实行什么,都该完全是生命里的事,我们和人配搭,是在召会的道路上,在一的见证和立场上;我们需要看见关于实行召会立场的问题—弗一23,西三4,林前十17,启一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召会的立场与召会蒙福的律,第一章)

一 召会的立场就是召会所在的地方;新约里第一个召会是在耶路撒冷;耶路撒冷城成了那召会的立场,所有这些召会所扩展到的城市,就成了召会立在其上的立场;这乃是真实的一的独一立场,这就是地方的立场或地方立场—徒八1,启一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六章)

二 这个见证和立场的大门,是向众人敞开的,但人若不实行,就是站在分裂的立场上;今天,只有一个立场是不分裂的,就是这个一的立场—弗四3~4,徒十三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召会的立场与召会蒙福的律,第一章)

三 认识真理的人,都知道召会该是一个,而召会在每一个地方上该有合式的出现;然而,人不愿意实行召会的立场;第一是作不出来,第二是即使作出来也不一定是—弗一23,林前十17,启一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召会的立场与召会蒙福的律,第一章)

贰 召会的立场是绝对的—林前一2,申十二5,十六15,启一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召会的立场与召会蒙福的律,第一章)

一 我们不能说,召会的完全或不完全是最重要的,所以不要去管立场问题,这是不正确的;我们从新约看见,哥林多召会的确不完全,她在许多面都是混乱、一塌糊涂的,但她还是在哥林多神的召会;这是绝对的—林前一2,民二三2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召会的立场与召会蒙福的律,第一章)

二 从旧约的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我们看见那些归回的以色列人,有些是以斯拉带回来的,有些是尼希米带回来的;他们的立场是绝对正确,绝对讨神喜悦的;因为在那个立场上,有圣殿的恢复—拉三8,尼二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召会的立场与召会蒙福的律,第一章)

三 再看但以理,以他的情形而言,他比众人都属灵;然而,他所在的巴比伦地没有圣殿;但以理是属灵的,然而,以立场而论,但以理的立场是不正确的,然而,今天一般所谓的属灵人,他们不但不在意正确的立场,还定罪这个立场,这是错误的—但六3、10~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召会的立场与召会蒙福的律,第一章)

1 圣殿乃是在主所喜悦的立场上;主耶稣降生,祂的第一次来,并不是在那有属灵人的巴比伦;祂乃是降生在伯利恒,在回耶路撒冷的人中间—太二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召会的立场与召会蒙福的律,第一章)

2 若是众人仅仅像但以理一样属灵,一个也不回耶路撒冷,全都留在巴比伦,这样,主耶稣是无法降生的;即便犹太人都属灵,变成在巴比伦的属灵人,主耶稣也不能降生在他们中间,这其中的确有立场的讲究—6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召会的立场与召会蒙福的律,第一章)

叁 史百克的职事反对召会立场—启一11,三11,提后一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召会的立场与召会蒙福的律,第一章)

一 若是大家不来在一起,怎么能有身体生活?然而要来在一起,是你到我这里,还是我到你那里?所以,这就给我们看见,有正确立场的需要—弗四3~4,林前十17,徒十三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召会的立场与召会蒙福的律,第一章)

二 在台湾,因着史弟兄说,“只要我们都是在主的名里聚集,就有主在我们中间”,就种下不正确的种子,使那些异议者胆敢放肆的作分裂的工作—林前一10、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召会的立场与召会蒙福的律,第一章)

三 异议者说,我们太狭窄,不能和神所有的儿女交通,特别是说我不接受史弟兄;事实上,我没有不接受史弟兄,只不过在关于召会立场的问题上,我们是不同—启十八4,一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召会的立场与召会蒙福的律,第一章)

四 我们不能认为史弟兄讲属灵,我们就要全数跟随他;我们并没有完全拒绝史弟兄的职事,若是拒绝,当初就不会请他来;史弟兄对召会立场是有不同的看法—启一1,提后一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召会的立场与召会蒙福的律,第一章)

1 史弟兄以为自己看见了身体的原则;在某一面,他的确是看见了一点,但他认为虽然看见身体,却不必脱离公会,可以仍留在公会里,和那些爱主的人一同追求,一同往前,这是一面—启十八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召会的立场与召会蒙福的律,第一章)

2 第二面,史弟兄愿意在伦敦有一个工作中心,在纽约有一个工作中心,在明尼苏达、洛杉矶,或在香港、曼谷等地,都各有一个工作中心;他不要有地方召会,他要有工作中心—弗四12,林前十1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召会的立场与召会蒙福的律,第一章)

五 我们的看见是,我们的工作完全是为了召会,召会乃是神在地方上的彰显;当我们的工作完成时,都是给了召会;若是另设二个工作中心,就完全与我们的看见背道而驰—提后一13,弗四1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召会的立场与召会蒙福的律,第一章)

六 说到从我们中间出去的那班异议者,他们的难处—启一11,雅四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召会的立场与召会蒙福的律,第一章)

1 第一,是存心骄傲;他们曾问人:“你看再过十年,天下是谁的?”—6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召会的立场与召会蒙福的律,第一章)

2 第二,他们受到史弟兄的影响,不要召会的立场—启一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召会的立场与召会蒙福的律,第一章)

3 第三,他们以为自己是高超的、超越的,所以成立了一个超越同工团,一直拉弟兄姊妹加入他们的团—罗十二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召会的立场与召会蒙福的律,第一章)

肆 我们既看见这个立场,就必须坚定守住这个立场;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中间没有什么可以调和的;我们需要站住立场,活在灵中—徒十三1,启一11,弗四3~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召会的治理与话语职事,第十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召会的立场与召会蒙福的律,第一章)

一 若是公会的立场对,我们就不该再有另外的立场,众人要在各公会里事奉神;若是公会的立场不对,为着要有一个干净的立场,我们就不能与之调和;我们能有这个令人称赞的结果,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这个立场—启十八4,一1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召会的治理与话语职事,第十四篇)

二 第一,我们一定要有确定的立场;第二,要学习活在灵里;这两点缺一不可,因为我们若不学习活在灵里,是根本无法有实际的—11节,弗四3~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召会的立场与召会蒙福的律,第一章)

三 不活在灵里,只讲外面的道是没有用的;同时,也一定没有果子,不会结果子—3~4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召会的立场与召会蒙福的律,第一章)

四 我们观察出,现今所谓的公会和宗派,都有他们各自特别的点;撒但就用这些特别的点产生分裂,拦阻基督身体的工作—林前十一19,罗十六1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召会的立场与召会蒙福的律,第一章)

五 我们只是来在一起,简单的爱主;我们不要任何特别的东西,我们只要基督;今天,很少基督徒不要基督以外的任何东西,但他们却反过来定罪我们;因此,我们所走的就成了一条窄路—西三11下,弗四16,太七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召会的立场与召会蒙福的律,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