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会生活
第十三系列 召会生活是真正的团体生活
实行召会生活的原则
第四十八篇 实行召会生活的原则
读经:林前二11,弗二15,来十三13,六19,出三三7~11,罗十四1,十二2,创十五10
壹 哥林多前书书表明,正确的经历这神与人的二灵,对实行召会生活乃是必要的—【林前二11注1】:
一 人的灵是人最深的部分,其机能能参透人的事最深之处,而人的心思只能知道肤浅的事;同样,只有神的灵才能知道神深奥的事;哥林多的信徒忽略了人的灵与神的灵,转去凭着哲学活在他们的心思里—11~12节。
二 规条,即仪式,指生活和敬拜的形式或作法;这些造成了仇恨和分裂;要实行正当的召会生活,这一切规条都该排除并丢弃—【弗二15注3】。
贰 希伯来书首先给我们清楚看见天上的基督和天上的至圣所;然后指示我们,如何在地上走十字架的道路,就是出到营外,出到宗教的营外,就了耶稣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我们必须出到营外,好享受主的同在,并听见祂的说话;这些都是实行且正当的召会生活所必需的—【来十三13注1】:
一 以色列人拜了金牛犊后(出三二),连摩西也迁到营外,所有寻求主的人都到那里与他同聚,因为主的同在和说话都在那里(出三三7~11)。
二 出到营外和进入幔内(来六19),是本书两个非常显著的点;进入幔内,意即进入主已在其中,在荣耀里登宝座的至圣所;出到营外,意即脱离主曾从其中被人弃绝、驱逐的宗教。
三 这表征我们必须在我们的灵里,从经历说,今天实行的至圣所就是在我们的灵里;我们也必须出到宗教之外,今天实行的营就是在宗教里—19节,十三13。
四 我们越在灵里享受天上的基督,就越出到宗教的营外,跟随受苦的耶稣;我们在灵里享受得荣的基督,使我们能出到宗教的营外,跟随被弃绝的耶稣—11、13节。
五 我们越在灵里接触这位在荣耀里天上的基督,就越出到宗教的营外,就了卑微的耶稣去,与祂一同受苦;接触诸天之上的基督,享受祂的得荣,使我们得着加力,在地上走十架窄路,忍受耶稣所受的凌辱—13节。
叁 要实行罗马书十二章所启示的身体生活,我们需要学习接纳信徒的实际功课,如一节至十五章三节所专特启示的,使召会生活成为包罗的,能容纳各种的真基督徒—【罗十四1注2】:
一 这需要十二章所说的变化;我们若仍旧留在天然里,就无法接纳在道理或实行上,看法与我们不同的人:
1 我们将身体献上以后,还需要心思的更新;这心思的更新,是我们魂变化的基础,是我们的心思置于灵(八6)的结果;我们的心思是我们魂主要的部分,我们的心思既被更新,与心思同作魂其他部分的意志与情感,也自然随着更新—【罗十二2注3】。
2 更新的意思是有新的素质加到我们里面,因而产生新陈代谢的变化,使我们适合基督身体的建造,就是召会生活的实行;十二至十六章内一切的美德及得胜,也都是这变化的结果。
二 罗马书十四章可视为召会生活之宪法的补充;本书著者在他所立定的每项条款中,心是包容的,态度是宽大的,看法是高明的;要实行他在十二章所立定的召会生活,就必须严格的遵守他这补充;许多爱主而追求过召会生活的圣徒,都在这点上疏忽或错误而失败了—【罗十四1注1】。
肆 神要亚伯拉罕将牲畜和鸟献给祂,含示亚伯拉罕必须与他所献的一切东西联合为一(见创三21注2,利一4注1);这指明我们要完成神永远的定旨,就必须在基督的钉十字架里钉死,也在基督的复活里复活(罗六5、8,加二20);惟有如此,我们才能在作为应许之地的基督里面实行召会生活—【创十五10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