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度

第五系列 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

第四篇 国度子民的义行

读经:太六1~2、4~6、9~13、16~18节,二三5,帖前二6、12,路十八9~14,二十47

壹   主在山上教训的第四段,就是国度子民的义行;马太六章一节,乃是这一段的总纲;主说,“你们要小心,不可将你们的义行在人前,故意叫他们注视;不然,在你们诸天之上的父面前,你们就没有赏赐了”:

一      主要我们把一切的义行在喑中,不要行在人前;其中心意思乃是要我们在这些事上脱离血气、肉体和自己—1节与注3。

二      在许多义行的事上,也常会带着血气和肉体的成分;即使我们施舍、行善,也未必不是凭着血气、肉体—5、16节,二三5。

三      诸天之国的权柄对于义行的管治,是要求我们把这些事行在喑中;这个要求表面看很简单,实际上相当厉害;因为人若能把善义的事作在喑中,绝对不显扬自己,那就相当的脱离自己,把自己摆在一边了—路十八11,二十47:

1     世人作善事多数是为着显扬自己,若不能显扬,许多时候他们就不作了;这十足证明他们在为善行义上,是满了自己;所以,诸天之国的子民若能为善行义而不显扬,就证明是脱尽自己—9~14节。

2     把义行在人前,是显扬自己,把义行在暗中,是否认自己,拒绝自己,不让自己有地位—11~12节。

四      主说到这一切的义行,都题到赏赐、报答;作在明处的,人报答;作在暗处的,神报答;人所以作在明处,是要得人的称赞和荣耀;既得到了人的称赞和荣耀,神就不再报答了—太六1~2、4~6、16~18。

贰   主在六章一节说了这总纲的话之后,按次序举出三类的事;在原则上,这三类的事,包括人在神面前所有的义行—2、5、16~18节:

一      诸天之国的子民对人的义行,可用施舍作代表;施舍就是以东西恩待人,怜恤人,所以是一种义行;一个诸天之国的子民,在生活中应当有这种义行—1~4节:

1     主在六章一至四节所说的施舍,并非在说应当不应当的问题,乃是说如何施舍的问题:

a     主说,“不可将你们的义行在人前,故意叫他们注视;……你施舍的时候,不可在你前面吹号”;我们的施舍应当作在暗中,不要像外邦人故意叫人注视—1~2节。

b     诸天之国的子民要作到一个地步,“不要让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这是一种极端的形容,意思是,你的不显扬达到极点,绝对不给人知道,绝对作在暗中—3节。

2     圣经中的“右手”常是指属神的一面,乃是上好的,“左手”常是指属人的一面;你凭神的引导、神的能力、神的生命而有的施舍,不要叫你的肉体有分—创四八14。

3     我们或在召会中,或是向外邦人,作施舍的事,有时因着某种原因无法行在喑中,那也不必因此就不作;主是说,“不可……故意叫他们注视”;若是可能,固然要尽力作在暗中,但环境不许可时,也不必死守字句,只要不故意叫人知道就可以了—太六1。

二      诸天之国的子民对神的义行,可以祷告作代表;对于祷告,主题到五个重点—5~15节:

1     第一,祷告要在暗中—5节:

a     主在五节说,“你们祷告的时候,不可像那假冒为善的人,因为他们爱站在会堂里,并十字街口祷告,为要叫人看见”;盼望祷告给人看见、听见,这也是肉体、自己。

b     所以,主要我们进入“密室,关上门,祷告你在隐密中的父”;有人说,进到密室,关上门,是为着要专心安静祷告;但主在这里的意思,乃是重在不显扬—6节。

2     祷告用许多重复的话,是由于有显扬的心;凡不显扬自己的,他的祷告总是很简洁;长而重复的祷告,总是多少有显扬的成分,因为他要摆场面给别人看—7节。

3     在九至十三节,主带我们看见一个祷告的榜样;许多基督徒把这段话当作祷告文,每逢祷告就背诵一遍:然而,这不是主的意思,主乃是要给我们看见祷告的原则:

a     祷告的第一个原则,是为神祷告;因为神在地上有重大的事还没有成就,有永远的计划还没有完成;所以,神需要一班人起来为祂祷告—9~10节。

b     祷告的第二个原则,是要为自己生存的必需祷告;我们的祷告既是为神争战,也就需要为自己求粮食,好维持自己的生存;仇敌的破坏就是要断了我们的粮食,叫我们无法生存—11节。

c     祷告的第三个原则,是要认罪;没有一个好的祷告里头没有认罪,因为我们很难没有错—12节。

d     祷告的第四个原则,是求神保守并拯救,即“不叫我们陷入试诱,救我们脱离那恶者”;这样求神保守并拯救,就是求神对付仇敌,那恶者撒但—13节上。

4     我们所以祷告,是因为国度、能力、荣耀,都是神的;我们所有的祷告,都该是为着叫神的国来临,叫神能以掌权,并叫神的荣耀得以彰显;如果我们的祷告不是为着这些,在神看就算不得什么—13节下。

5     在这段末了,主题到祷告的条件;这个条件就是要赦免别人;我们若不赦免别人,父神也必不赦免我们,我们的祷告就不能得着答应;不赦免人的,就不能祷告—15节。

三      诸天之国的子民对自己这一面的义行,是以禁食作代表—16~18节:

1     禁食就是对付自己合法的享受;人吃饭是最合法的事,但连这最合法的事,也受了对付,就是严格的对待自己—林前九7。

2     施舍是宽大待人,叫人不苦;禁食是停了自己合法的享受,苦待自己,所以,禁食也是人在神面前的一种义行—太六16注1。

3     然而,连这种禁食的义行,都有显扬自己的可能;所以还得行在喑中,不叫人知道,只叫神知道;这是叫我们脱离自己,除去自己—17~18节。

叁   总之,在论到国度子民义行的这段话里,主给我们看见,我们在任何事上,都有显扬自己的可能,连在祷告、禁食这样神圣的事上,都可能有自己的成分;所以诸天之国的子民,甚至在这些义行上,都要脱离自己,没有自己,让诸天之国完全掌权;这是我们必须紧紧牢记的—1~2、6、16~18节,帖前二6。

职事信息摘录:

国度子民的义行

把一切的义行在喑中

马太六章一节,乃是这一段有关国度子民之义行的总纲。主说,“你们要小心,不可将你们的义行在人前,故意叫他们注视;不然,在你们诸天之上的父面前,你们就没有赏赐了。”主为什么要我们把一切的义行在喑中,不要行在人前?其中心意思乃是要我们在这些事上脱离血气、肉体和自己。

在五章我们看见,主要我们让诸天之国掌权,在仇恨的事上,如何不对付别人而对付自己;在情欲的事上,如何不容让情欲有一点地位;在话语的事上,如何简单明了,不为自己多说什么;在报复的事上,如何与人无争,听凭人的摆布,并且不让事物摸着我们,把里头所有的地位都让给主;在爱人的事上,如何没有自己的拣选和爱好,爱那可爱的,也爱那不可爱的,像天父那样的完全(21~48)。凡这些都在于我们要弃绝自己的血气、肉体,活在神的生命里,接受诸天之国的管治。

接着六章,主说到诸天之国子民的义行,其含意还是要我们脱离血气、肉体和自己。因为我们不但在仇恨、情欲、虚谎等这类事上,会有血气和肉体,即使在许多义行的事上,也常会带着血气和肉体的成分。我们犯罪作恶,固然是满了血气、肉体,即使我们施舍、行善,也未必不是凭着血气、肉体。所以,主说过诸天之国的权柄,如何要在一切人所定罪的污秽、败坏上管治我们,接着就说到,诸天之国的权柄如何要在人所称许的义行上管治我们。

把义行在暗中,是否认自己,拒绝自己,不让自己有地位

诸天之国的权柄对于义行的管治,是要求我们把这些事行在喑中。这个要求表面看很简单,实际上相当厉害。因为人若能把善义的事作在喑中,绝对不显扬自己,那就相当的脱离自己,把自己摆在一边了。

世人作善事多数是为着显扬自己,若不能显扬,许多时候他们就不作了。这十足证明他们在为善行义上,是满了自己。所以,诸天之国的子民若能为善行义而不显扬,就证明是脱尽自己。把义行在人前,是显扬自己,把义行在暗中,是否认自己,拒绝自己,不让自己有地位。

主说到这一切的义行,都题到赏赐、报答(1~2、4~6、16~18)。作在明处的,人报答;作在暗处的,神报答。人所以作在明处,是要得人的称赞和荣耀(2)。既得到了人的称赞和荣耀,神就不再报答了。

国度子民的义行的三方面

主在六章一节说了这总纲的话之后,按次序举出三类的事。在原则上,这三类的事,包括人在神面前所有的义行。主在山上的教训,第一段说到诸天之国子民的心景,有对己、对人、和对神三方面(五1~12)。主一面教导我们如何对己,一面也教导我们如何对人并对神。在主说到诸天之国子民的义行这一段时,也说到这三方面,因为人在神面前所有的义行,不外乎这三方面。

施舍

施舍应当作在暗中

诸天之国的子民对人的义行,可用施舍作代表。施舍就是以东西恩待人,怜恤人,所以是一种义行。一个诸天之国的子民,在生活中应当有这种义行。然而,主在六章一至四节所说的施舍,并非在说应当不应当的问题,乃是说如何施舍的问题。主说,“不可将你们的义行在人前,故意叫他们注视;……所以你施舍的时候,可在你前面吹号”(1~2)。这意思是,我们的施舍应当作在暗中,不要像外邦人故意叫人注视。故意叫人注视,就是显扬自己。诸天之国的子民要作到一个地步,“不要让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3)。这是一种极端的形容,意思是,你的不显扬达到极点,绝对不给人知道,绝对作在暗中。

不要叫肉体有分

再者,圣经中的“右手”常是指属神的一面,乃是上好的(创四八14,出十五6,二九20,诗四八10),“左手”常是指属人的一面。所以按属灵的原则,这句话也有一个含意,就是凡你凭着神所作的,不要给你的肉体有分。你凭神的引导、神的能力、神的生命而有的施舍,不要叫你的肉体有分。这不叫肉体有分,就是要求你行在暗中。你何时要人看见你的义行,就是你的肉体进来了。虽然这义行是出乎主的,是主给你力量作的,是右手作的,但你作的时候要人知道,就是显扬了,就是叫左手知道了。你是凭神而作,却让肉体进来:这就是你有了自己。所以,主要我们把施舍作在暗中,意思就是要求我们没有自己。(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四篇)

我从前在某一公会,那里每主日早晨的崇拜都传递奉献盘。当时是用铜币和银币,不是用纸币。有些人习惯用引人注意的作法,把他们的捐献放在奉献盘上。那是炫耀己。当然,他们没有说什么,但他们却叮叮当当的把钱币丢在盘子上。他们这样作,就是在人面前吹号。当捐献公布在公告栏上的时候,捐得最多的人列在第一,捐得最少的人列在末后。如果把捐得最多的人列在末后,他以后就可能不会捐得这么多了。

为这缘故,我们在召会中没有圣徒捐献的记录。将现金投在奉献箱里,己或肉体就没有机会得荣耀。然而,使用支票多少有点问题。多年前,在中国召会生活的实行中,我们不常使用支票。但支票的使用,不是一件律法的事。每件事都在于我们的动机和态度。我不是说圣徒不该使用支票。原则是我们不带着显扬或从人得荣耀的目的来捐献。反之,我们一切的事都作在隐密中,在我们的天父面前。在这件事上,你知道自己的动机和态度是什么。

三节说,“但你施舍的时候,不要让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这话指明国度子民的义行,应当尽量保持隐密。他们在属天的管治之下,在灵里所作的,只为讨父的喜悦,不该受他们贪求人荣耀之肉体的干扰。

在四节说,“好叫你的施舍可在隐密中,你父在隐密中察看,必要报答你。”国度子民的生活,乃是凭着父神圣的生命,照着他们的灵而有的。这就需要他们在隐密中行善,而不在明处。任何公开的显扬,都不符合神圣生命那奥秘隐藏的性情。(马太福音生命读经,第二十一篇)

当然,我们或在召会中,或是向外邦人,作施舍的事,有时因着某种原因无法行在喑中,那也不必因此就不作。主是说,“不可……故意叫他们注视”(太六1)。若是可能,固然要尽力作在暗中,但环境不许可时,也不必死守字句,只要不故意叫人知道就可以了。

祷告

诸天之国的子民对神的义行,可以祷告作代表。对于祷告,主题到五个重点:

祷告要在暗中

第一,祷告要在暗中。主在马太六章五节说,“你们祷告的时候,不可像那假冒为善的人,因为他们爱站在会堂里,并十字街口祷告,为要叫人看见。”盼望祷告给人看见、听见,这也是肉体、自己。所以,主要我们进入“密室,关上门,祷告你在隐密中的父”(6)。有人说,进到密室,关上门,是为着要专心安静祷告;但主在这里的意思,乃是重在不显扬。诸天之国的掌权,不是只要我们祷告专心,乃是要我们祷告不显扬,没有肉体和自己。多年来,在召会中有许多人不知山上教训的中心何在。但我们今天该看见,山上的教训乃是重在叫诸天之国在人身上掌权。而诸天之函的掌权,是叫人没有肉体,没有自己。主这里的话给我们看见,即使像祷告这样神圣的事,还可能有人的肉体、自己。人若能在祷告这样神圣的事上,脱离肉体、自己,在其它事上,就很容易脱离肉体和自己了。(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四篇)

祷告不用重复的话

我们祷告时,不可唠唠叨叨。七节说,“你们祷告,不可唠唠叨叨,像外邦人一样;他们以为话说多了,就必蒙垂听。”然而,这意思不是说,我们不该重复我们的祷告。主在客西马尼曾三次重复祂的祷告(太二六44),使徒保罗也曾三次重复同样的祷告(林后十二8),天上的群众也重复的用阿利路亚赞美神(启十九1~6)。这里的意思是说,我们不应当重复的说空洞的话、徒然的话。(马太福音生命读经,第二十一篇)

人祷告用许多重复的话,是由于有显扬的心。凡不显扬自己的,他的祷告总是很简洁。有的圣徒在家里一天只祷告两三分钟,到了聚会中,一站起来就滔滔不绝,一连祷告十多分钟,这就证明他里头有显扬的成分。长而重复的祷告,总是多少有显扬的成分,因为他要摆场面给别人看。

祷告的原则

在九至十三节,主又说,“所以你们要这样祷告:我们在诸天之上的父,愿你的名被尊为圣,愿你的国来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们日用的食物,今日赐给我们;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欠我们债的人;不叫我们陷入试诱,救我们脱离那恶者。因为国度、能力、荣耀,都是你的,直到永远。阿们。”在此,主带我们看见一个祷告的榜样。许多基督徒把这段话当作祷告文,每逢祷告就背诵一遍:然而,这不是主的意思,主乃是要给我们看见祷告的原则。

为神求

这些原则可简单分述如下。祷告的第一个原则,是为神祷告。在这祷告中的第一句话说,“我们在诸天之上的父,愿你的名被尊为圣,愿你的国来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9~10)。这些话都是为神而有的祷告。所以要看见,祷告第一要注意的,不是为自己求,不是为别人求,乃是为神求。真实的祷告,都是为神求。

为什么神要我们为祂求?因为神在地上有重大的事还没有成就,有永远的计划还没有完成。这是因为三种光景:第一,神的名在地上还没有被尊为圣。人今天还弃绝神的名,蹭蹋神的名,把许多别神的名和神的名同列,没有把神的名分别为圣,看为独尊的名。

第二,神的国还没有临到地上,神的权柄还没有通到地上。神今天只能在天上掌权,还不能在地上掌权。人今天根本不理神的权柄,乃必须等到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祂基督的国(启十一15),那时神的权柄才通到地上。

第三,因着神的权柄还没有通到地上,所以神的旨意不能行在地上。神的旨意在天上是完全通行的,但在地上有几个人理会神的旨意?有几个人遵行神的旨意?

神这三方面的事,不能成就在地上,完全是因为有撒但在拦阻、破坏。所以,神需要一班人起来为祂祷告。这种祷告,实在说乃是一种争战的祷告,因为人在这里起来对付撒但的权势,要神的权柄能通到地上,让神能回到地上设立祂的国度而掌权,也要神的名在地上被尊为圣。这些都需要借着争战而达到。(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四篇)

在主所示范祷告的榜样里,头三项的祈求含示神格的三一。“愿你的名被尊为圣,”主要的是与父有关;“愿你的国来临,”主要的是与子有关;“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主要的是与灵有关。这要在今世逐渐得着成全,且要在要来的国度时代完全得着成全;那时神的名要在全地极其美(诗八1),世上的国要成为基督的国(启十一15),神的旨意也要得着成就。(马太福音生命读经,第二十一篇)

为生存的必需祷告

祷告的第二个原则,是要为自己生存的必需祷告。我们的祷告既是为神争战,也就需要为自己求粮食,好维持自己的生存。仇敌的破坏就是要断了我们的粮食,叫我们无法生存。所以,主要我们为日用的食物,为生存的必需祷告。然而,主只教导我们祷告说,“我们日用的食物,今日赐给我们”(太六11)。主没有要我们求两天的粮食。这一面是符合接下来的话:“一天的难处一天当”(34);一面是给我们看见,求日用的食物,不是单为自己的生存,乃是为着神的争战。(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四篇)

这一个祷告也给我们看见,我们天天需要仰望神,天天需要祈求神。因为主是教我们祷告:“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不是一个礼拜一个礼拜求,乃是天天求。我们在地上没有任何的倚靠,没有任何的积蓄,到了一个地步,不是求一个礼拜,一个月的饮食,乃是求今日的饮食。这是需要何等的倚靠神呢!主在这里,不是不顾念到我们日用的饮食,不是教我们不必求,而是叫我们天天求。实在我们所需用的东西,我们的父早已知道了。主要我们天天为着日用的饮食而求神,是要我们天天学习仰望父,是要我们天天在信心上有操练。多少时候,我们忧虑得太远了,我们祈求得也太远了。弟兄姊妹,你如果为着祂的名,祂的国,祂的旨意有坚强的心愿的话,你所受的难为是大的,但是,神如果把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了,那么明天的饮食明天再求好了。弟兄姊妹,不要为明天忧虑,一天的难处一天当就够了。(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册,召会祷告的职事,第二篇)

要认罪

祷告的第三个原则,是要认罪。没有一个好的祷告里头没有认罪,因为我们很难没有错。十二节说,“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欠我们债的人。”这给我们看见,这个祷告的人没有自己。凡不赦免人的,都是满了自己。只有从心里赦免人的,才没有自己。因为他能向神说,“我赦免了别人,”所以他能向神求赦免。(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四篇)

一天过一天,我们总归有许多亏欠神的地方,总归有许多的地方不一定是罪,但总是债。应该作的而没有作,是债;应该说的而没有说,是债。所以我们在神面前要保守一个无亏的良心很不容易。我们每天到了晚上要睡觉的时候,就发现在这一天当中有多少事亏欠了神。这些不一定是罪,但都是债。我们求神赦免我们,免去我们的债,不记念我们的债,我们才能有一个无亏的良心。这是非常重要的。得着神免了我们的债如同赦免了我们的罪一样,我们才能有一个无亏的良心,才能坦然的活在神面前。(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册,召会祷告的职事,第二篇)

求神保守并拯救

祷告的第四个原则,是求神保守并拯救,即“不叫我们陷入试诱,救我们脱离那恶者”(13上)。这样求神保守并拯救,就是求神对付仇敌,那恶者撒但。(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四篇)

有时父把我们带到受试诱的光景里。因此,我们向父祷告的时候,必须承认我们的软弱,说,“父阿,我真是软弱,不要叫我陷入试诱。”这含示你承认自己是软弱的。你若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也许不会这样祷告。反之,你会觉得自己很刚强。那时父就要把你带到试诱里,给你看见你一点也不刚强。因此,我们的祷告最好向父指明,我们知道自己的软弱。我们该说,“父阿,我完全领悟自己是软弱的,请不要叫我陷入试诱。父阿,你不需要那样作,因为我承认自己的软弱。”绝不要对自己说,“不论发生什么事,我有信心能站住。”如果这是你的态度,你就要预备好被引到旷野面对试诱。不要有这样的态度,要祷告父不叫你陷入试诱,救你脱离那恶者。(马太福音生命读经,第二十一篇)

前面祷告的四个原则,包括了我们祷告的四方面:第一是对神,第二是对自己,第三是对别人,第四是对撒但。对神,是要神的计划成功,对自己,是求生存,但这不仅是为自己,更是为神:对别人,是能赦免人而求神赦免;对仇敌,是求神对付撒但。可以说,所有的祷告都包含在这四方面。(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四篇)

祷告的原因

我们所以祷告,是因为国度、能力、荣耀,都是神的。国度是神掌权的范围,能力就是掌权,荣耀是神的显出。我们所有的祷告,都该是为着叫神的国来临,叫神能以掌权,并叫神的荣耀得以彰显。如果我们的祷告不是为着这些,在神看就算不得什么。所以,祷告的目的总是为着神。真实的祷告乃是人为神祷告,叫神的国度、能力、荣耀都显出来。

祷告的条件

在这段末了,主题到祷告的条件。这个条件就是要赦免别人。十四至十五节说,“你们若赦免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赦免你们,你们若不赦免人的过犯,你们的父也必不赦免你们的过犯。”我们若不赦免别人,父神也必不赦免我们,我们的祷告就不能得着答应。父神对我们的赦免,乃是根据我们对别人的赦免。不赦免人的,就不能祷告。赦免人,表明没有自己。你如果一面祷告,一面还在记念人的错,这就证明你满了自己。祷告的条件,乃是没有自己。

禁食

诸天之国的子民对自己这一面的义行,是以禁食作代表。什么是禁食?禁食就是对付自己合法的享受。人吃饭是最合法的事,但连这最合法的事,也受了对付,就是严格的对待自己。

施舍是宽大待人,叫人不苦。禁食是停了自己合法的享受,苦待自己,所以,禁食也是人在神面前的一种义行。然而,连这种禁食的义行,都有显扬自己的可能;所以还得行在喑中,不叫人知道,只叫神知道。这是叫我们脱离自己,除去自己。(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四篇)

禁食本身的意义,就是放弃合法的权利。人生没有第二件事比吃饭再合法。神把人造好之后,第一为人安排的就是吃饭的问题。创世记第一章,神照着祂的形像造人之后,马上规定把菜蔬和果子给人作食物,所以人吃饭是合法的。人在这里禁食,就是表示说,为着要承接一件重大的事,把最合法的权利都放弃了。

禁食既是放弃合法的权利,就我们在许多的事上也应当学习放弃合法的权利。若是在生活上还放不下享受,而单单在那里禁食,这样的禁食是没有意思的。主耶稣的生活和祂的禁食是合得来的,因为祂在地上作人的时候,许多合法的权利都放弃了。主耶稣一生的生活,就是禁食的原则。祂放弃了合法的权利,放弃了应得的享受,所以祂虽然没有天天禁食,却是天天活在禁食的原则里面。(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四册,祷告,第十九篇)

诸天之国的子民在义行上要脱离自己,让诸天之国完全掌权

总之,在论到国度子民义行的这段话里,主给我们看见,我们在任何事上,都有显扬自己的可能,连在祷告、禁食这样神圣的事上,都可能有自己的成分。所以诸天之国的子民,甚至在这些义行上,都要脱离自己,没有自己,让诸天之国完全掌权。山上的教训,乃是一直要求我们脱离自己。这是我们必须紧紧牢记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四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