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与实际
第一系列 真理
圣经中的主观真理
第四篇 神经过过程成为赐生命的灵
读经:林前十五45下,约七37~39,六48、56~58,十四17,十六13,林前十3~4,十二13
壹 神经过过程,成为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下,约七37~39:(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
一 在主耶稣成为肉体以前,神就是神,祂是永远的神、完全的神;神里头没有人性,神没有经过死,神也没有从死里复活;祂就是永远而完全的神—约一18。(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
二 在永远里的神,来到时间里,成了一个人,把人性穿上;与人联合,与人调和成为一个;神和人在这一位身上成为一—1、14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
三 祂在人性里活了三十三年半,有一天祂甘心走到死亡里;祂进入死亡,经过死亡,把死亡看透了,把死亡胜过了,把死亡征服了,然后又从死亡里走出来;这就是复活—路十二50,徒二24,约十一25:(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
1 祂进到死亡里去,又从死亡里出来,祂所穿上的人性就有了一个“经过”,这一个“经过”就叫人性被提高,叫人性有了变化—罗八29,徒十六7。(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
2 复活以前的身体是一个卑贱的身体,复活以后的身体却是一个荣耀的身体;复活以前的身体会受限制,复活以后的身体则不受限制—约二十19。(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
四 主耶稣复活了;祂现在是这样一位灵;这灵是赐生命的灵,是神成为肉体的灵,是在地上经过人生的灵,是在十字架上替我们罪人死过的灵—22节,林前十五45下:(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
1 这个灵带着人的肉体在十字架上流了宝血,赎了我们的罪;这个灵也在十字架上借着祂的死,把人的死废掉—提前一10。(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
2 这个灵更在十字架上借着死毁坏了那掌死权的魔鬼;祂解决了罪,解决了死,也解决了撒但;祂在十字架上的死,把宇宙间一切消极的东西都了结了—来二14。(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
贰 神成了肉体,死而复活之后,祂就可吃了;用圣经的话来说,这位可吃的主,成了赐生命的灵;祂是赐生命的灵,我们可以接受祂,也可以享受祂—约六48、56~58,林前十3~4:(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
一 以色列人过逾越节的时候,要吃逾越节的羊羔;这逾越节的羊羔只是杀了还不够,还必须把它切成块子,用火烤了吃;杀了,切成块子,火烤了,再摆在桌子上,这羊羔就经过了“庖制”;等到他们吃的时候,又要经过一番过程—出十二8~9。(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
二 这就是说,主耶稣要成为我们生命的粮,祂必须经过一番的庖制;当我们吃祂的时候,祂还要经过我们的庖制—约六48、56~58、6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
三 主作为逾越节的羊羔,祂不光是被杀、流血、赎我们的罪,祂还要被切成块子,烤一烤,给祂的子民吃下去;这种“庖制”、吃下去的观念,在宗教思想里找不到;这个启示和宗教观念完全相反—48、56~58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
四 在约翰六章,主耶稣说祂是可吃;主的意思是:我是可吃的,这个我就是灵;灵是可吃的;吃我的人就是用灵接受我的人;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乃是灵,乃是生命,你们要用灵来接触我—63节,林前十五45。(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
五 赐生命的灵这个辞,就把灵和生命联在一起;神把生命联于灵,为要叫我们对祂有主观的经历—约十四17,十五26,十六1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
叁 经过过程的神具有丰富的成分;这赐生命的灵就是旧约里的圣膏油所预表的—出三十22~3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
一 主耶稣从死里复活以后,祂就成了圣膏油,祂里头的成分很多,有神的成分、人的成分、死的成分、复活的成分,还有死的功能、复活的大能;祂是膏油—约十一25。(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
二 主耶稣成为肉体、死而复活以后,神与人完全调和成功;祂的死作成了,把罪解决了,把死废去了,也把撒但毁坏了,一切消极的祂都除去了;祂又把人性提高,进入复活中,祂就成了这一位包罗万有的灵—提前一10,来二14。(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
三 在这一位灵里有三而一的神,有人性被提高的人,有包罗万有的死和死的功能,也有复活和复活的大能;一切的一切都在这一个灵里,这一个灵就是膏油的灵,就是赐生命的灵—约二十22,林前十五45,腓二13,一19。(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
肆 受浸乃是把你这个原来在神之外的人,浸到神里头;浸到三一神的丰富里;受浸者和三而一的神有了一种神圣的联结—太二八19:(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
一 “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就是浸到父、子、灵三而一的神里头去;而这一位三而一的神今天就是包罗万有的灵,就是赐生命的灵—19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
二 浸到名里就是浸到那个人里,浸到名里就是浸到那个实际里;父、子、灵就是这个名的实际—19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
三 把人浸到父、子、圣灵的名里,就是把人浸到主耶稣的名里,也就是把人浸到基督里—徒十48,罗六3~4,加三27,彼前三21。(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
四 把人浸到基督里,也就是把人浸到祂的死里,更是把人浸到祂的身体里—林前十二1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
五 我们把人浸到水里,就是把人浸到三而一的神里,浸到基督里,浸到基督的死里,浸到基督的身体里—太二八19,徒十48,罗六3~4,林前十二1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
伍 赐生命的灵是“浸”的灵,也是“喝”的灵;“浸”是把你放在一个地位上,叫你有资格、有地位、有权利来“喝”—13节,十4,启二二17:(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
一 在一个荣耀的“浸”之后,还得接着来“喝”;“浸”是你到水里去,“喝”是水到你里头来—林前十二13,十4。(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
二 每一次你说“主啊”,你就喝了一口灵;你一呼喊,祂的丰富就变作你的饮料,变作你的供应;你这器皿里就装满了万有之主的丰富;乃是这样,我们对祂才有主观的经历—赛十二3~4。(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
三 阿利路亚!祂这一位神已经经过过程,是可喝的水,就在这里;我们只要呼喊祂的名,祂这灵就进入我们里面,我们就得享祂的丰富—罗十12,启二二17。(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圣经中的主观真理,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