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的经历

第十六系列 带进生机的构成

带进生机的构成
第四篇 被构成神的基业(一)

读经:利二五10,书五12,王上一1,创二9,诗十六5,林前十五45,林后三17,加三14

壹 神创造人的时候,就定意将祂自己在基督里赐给人,作人的产业,人的基业(创二9,十三12~15,诗十六5,九十1);迦南美地预表具体化身在基督里的三一神(西二9),实化为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林后三17,加三14),作为所分给众圣徒的分—申八7注1,【利二五10注2】:

一 以色列人每家都分得美地的一分;以色列人接受了他们的一分地之后,有些人渐渐贫穷,卖了他们的那一分(25节上),因此失去他们的产业,他们的基业;另有人穷到一个地步,甚至卖身为奴(39节上),因此失去他们的自由,并与他们的家人分开。

二 人堕落了,在堕落中失去神作他的产业(创三24,四16,弗二12),并把自己卖给罪、撒但和世界作奴仆(约八34,罗七14下,加四8,多三3,约壹五19下)。

三 神新约的救恩,由神的恩典,基于祂在基督里的救赎所成就(罗三24,五1~2,弗二8),将堕落的人带回归向作他神圣产业的神(徒二六18,加三14,弗一14,西一12,路十五12~24),释放人脱离罪、撒但和世界的奴役(约八32,罗六6、14,八2,来二14~15,约十二31),并将人恢复到他神圣的家,就是神的家里(加六10,弗二19),使他可以在神的恩典里享受交通(林后十三14)。

四 在今世,整个以色列族类都成为贫穷,失去了迦南地;主再来的时候,千年国将成为他们的禧年,他们在其中要重新得回神所分给他们之分的所有权(赛六一1~2与注):

1 每一个卖了他所分得美地一分产业的,在禧年要归回自己的产业,而无须付赎价(利二五10、13、28);并且凡卖了自己作奴仆的,要重得自由,归回本家(39~41节)。

2 归回自己的产业以及得自由归回本家,表征在新约的禧年里,信徒已经归回神,就是他们所失去神圣的产业,并且从一切捆绑得释放,回到召会,就是他们神圣的家—39~41节。

贰 我们吃基督并享受祂作美地的出产时,就被祂构成,在生命、性情和彰显上与基督一式一样(腓一19~21上);至终,我们对基督作我们的地业、产业的享受,要将我们构成为神的基业、神的珍宝和产业—弗一11~14、18下,参出十九5,【书五12注1】:

一 当百姓开始吃那地的出产,吗哪就止住了,这指明那地的出产乃是吗哪的延续;以色列人在旷野飘流时所吃的吗哪(出十六),预表基督是神直接赐给祂选民的属天食物,吃的人不需要劳苦。

二 以色列人在迦南争战时神所赐应许之地丰富的出产(申八7~10),预表基督是赐给信徒那终极完成的生命供应(赐生命的灵—加三14),需要他们在祂身上劳苦;就如这里的预表所描绘的,我们取得基督这地之后,需要在祂身上劳苦,好从祂有所出产,成为我们的食物,我们的供应。

三 以色列人在埃及,借着吃埃及的食物(表征属世的事物),就被构成属世的人;在他们对神救恩的经历里,以色列人在吃的事上经过三个阶段—出十二11,十六31,申十六13:

1 在第一阶段,他们在埃及吃逾越节的羊羔(出十二),这使他们得着加力,能走出埃及,而从埃及的世界分别出来。

2 在第二阶段,他们在旷野吃吗哪(出十六),这使他们被属天的元素重新构成属天的子民。

3 在第三阶段,他们在美地吃丰富的出产,这使他们进一步被构成得胜的子民—申十六13。

四 以色列人借着享受美地的丰富,就征服迦南地各族,建立神的国,并建造殿作神在地上的居所—书二24,二一44。

五 以色列人三个吃的阶段,预表信徒借着吃基督而享受基督的三个阶段(约六51~57,林前五7~8,十3~4,腓一19);借着头两个阶段的吃,信徒得着加力脱离世界,并被基督这属天元素所构成。

六 为着达到神经纶的目标,基督所有的信徒都需要往前,直到他们进入最高的阶段,就是吃基督作美地(包罗万有的灵)丰富的出产,使他们胜过属灵的仇敌,而被建造成为神的居所,并在地上建立神的国—约六51~57,诗一三二13。

叁 列王虽然被摆在君王职分的蒙福情形里,却对神不忠信,也不妥善的顾到他们的基业,以致失去了美地,并被掳到拜偶像的世界;在我们与基督的关系上,这对我们应当是严肃的警示和警戒;我们若在所提的任何事上错了,就会失去作我们享受的基督—利十八25注2,【王上一1注1】:

一 列王作为以色列人的代表,是在最高的水平上享受美地;他们预表新约的信徒,蒙神拯救,为要享受基督作他们的美地,达到作王的水平(罗五17,提后二12,启二十4、6,二二5下)。

二 两卷列王纪所描绘的图画,详细记述大卫王之后治理以色列的诸王之性格、存心、爱好、习惯、道德和行动;这样一幅图画指明,我们的所是、我们的愿望、我们的意图、以及我们如何行事为人,都与我们留在基督里,有分于祂一切追测不尽之丰富作我们的享受,有极大的关系—西二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