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的二十四条重要路线

基督的十字架

第四篇 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成就

读经:彼前二24,来九26,二14~15,加二20,三13,五24,罗六6,弗二14~15,约十二24

壹 耶稣基督这奇妙的人位、神的具体化身,作为神人死在十字架上—来九14:

一 作为我们的救赎主,祂是完整的神,也是完全的人—约十二23:

1 祂是以带着人性的人子身分,并以带着神性的神子身分而死—28节。

2 祂是在祂的人性里,并带着祂的神性而死—来九14。

二 祂的死乃是神人的死;祂这神人是一个有神作到祂内在性情里的人,是一个与三一神调和的人—14节:

1 神圣三一的三者—父、子、灵,都牵连于祂的死—14节。

2 子的死是同着父并凭着灵—启一5。

贰 耶稣的血就是神的血;神在祂儿子耶稣的血上是公义的;基督的血已经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使祂能赦免我们的罪—弗二13,来十19、22,约壹一7:

一 行传二十章二十八节说到“神的召会,就是祂(神)用自己(神)的血所买来的”—徒二十28。

二 主耶稣是神,祂死在十字架上不仅是人,也是神—太一18、23:

1 那位死在十字架上的,就是那位从神成孕,带着神而生的—18节。

2 因为祂是神人,所以神的元素在祂里面,并与祂的人性相调和—21、23节。

三 主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乃是神儿子耶稣的血—约壹一7:

1 “耶稣”这名是指流出救赎的血所需之主的人性—7节。

2 “祂儿子”这名称是指救赎的血永远有功效所需之主的神性—7节。

3 因此,“祂儿子耶稣的血”指明,这血乃真正之人的血,为要救赎堕落的人,有神圣的保证,使其有永远的功效—7节。

四 主耶稣所流的血是永远的—罗六63,来十三20,约壹一7:

1 这是一个调和着神圣元素,就是永远元素之人的血—来十三20。

2 因此,神儿子耶稣的血—神自己的血—是永远的—约壹一7。

叁 基督在十字架上,不只为神和我们解决了前面所列种种消极的事物,并且也借着十字架的死,把祂里面神圣的生命,释放到我们里面,使我们成为祂许多的肢体,构成祂的身体—来九26,加三13,来二14~15,约十二24:

一 基督在十字架上首先完成的,就是担当我们的罪,使我们得救,出死入生—彼前二24。

二 基督借着在十字架上,献上自己,也使我们脱离里面的罪性—来九26。

三 “基督既为我们成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三13。

四 基督在十字架上,更把我们犯罪的旧人钉死了,使我们犯罪的身体失效,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罗六6。

五 我们的旧人既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我们的我,也就和祂同钉十字架了—加二20。

六 基督在十字架上,不只钉死我们的旧人,也把我们的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都钉死了—五24。

七 基督在十字架上,借着死废除了那掌死权的魔鬼,并且从死的奴役中,释放了我们—来二14~15。

八 基督既在十字架上废除了掌死权的魔鬼,自然也就把魔鬼这条毒害人类的古蛇,审判对付了,叫一切信入祂的人,都得着神永远的生命,出死入生—约三14~15。

九 基督在十字架上,废除了魔鬼撒但,同时也把挂在撒但身上,由撒但所组成的世界钉死了,叫世界在信入基督的人身上,失去霸占的能力—加六14。

十 基督在十字架上,也把旧约那使犹太人和外邦人隔离,那些规条中诫命的律法废掉了,叫犹太、外邦能合成一个,并在祂自己里面,犹太、外邦得以被创造成一个新人,就是召会—弗二14~15。

十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中,如同一粒麦子落在地里死了,以释放神圣的生命,为着神圣的繁增—约十二24:

1 当祂人性的外壳借着祂的钉十字架(就是祂所经过的浸)而破裂时,祂神性的荣耀就释放出来—23节。

2 主耶稣落在地里死了,使祂神圣的元素,神圣的生命,从祂人性的体壳里释放出来,在复活里产生许多信徒—彼前一3。

3 基督的死释放出神圣的生命,为着神圣的分赐,以产生许多的子粒,而能调成一个饼,就是召会,也就是基督的身体—林前十17。

 

职事信息摘录:

基督以神人的身分死在十字架上

神人,是完整的神,又是完全的人

主耶稣这位神人在成孕时,出自圣灵的神圣素质(太一18~20,路一35)已经生在马利亚腹中。圣灵在童女里面这样的成孕,由神圣和属人的素质所成就,构成了神性与人性的调和,产生出这位神人,是完整的神,又是完全的人,独特的兼有神性与人性,并没有产生第三性。这就是耶稣最奇妙、最超绝的身位。(使徒行传生命读经,第五十四篇)

我们在马太三章看见,神圣三一的三者是分别的单位:父在天上,子在地上,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但马太一章很明显的指明,这三者乃是一。

照马太一章来看,基督是从圣灵成孕的。这与约翰一章十四节相合,哪里告诉我们,话成了肉体。根据约翰福音所说的,话就是神的儿子。当主耶稣在马利亚腹中从圣灵成孕时,那是神的儿子成了肉体,是话成为肉体。所以,提前三章十六节说,大哉!敬虔的奥秘!就是神显现于肉体。

马太一章十八节与二十节,约翰一章十四节与提前三章十六节,都是指同一件事。主耶稣从圣灵成孕,就是神的儿子成为肉体;神的儿子成为肉体,就是神显现于肉体。我们将这几节摆在一起,就看见圣灵为着耶稣的成孕;子来成为肉体;神显现出来。这指明那灵,神的儿子,神自己,乃是一。

一面,神圣三一的三者是三;但另一面,三者乃是一。因这缘故,我们说神是三一的。我们的神是三一神,是三而一的神。

因为基督是从圣灵成孕的,所以祂是神人;在祂身上,有神性与人性的调和。因此,祂受浸时,乃是以神人的身分受浸。同样的原则,祂受死时,也是以神人的身分,死在十字架上。

约壹一章七节指明,这位在十字架上受死、流血的,乃是那人耶稣,并且这一位乃是神的儿子,是神圣者。祂以神人的身分死在十字架上,祂兼有人性和神性。祂是神人,被钉十字架作我们的救赎主。(马可福音生命读经,第四十九篇)

主耶稣的死不仅是人的死,也是神人的死

主耶稣的死不仅是人的死,也是神人的死。因这缘故,祂的死有永远的功效。主的死有永远的权能,来救赎我们。否则,一个人不可能为多人受死。个人是有限的,因为人不是永远的。如果主仅仅以人的身分受死,那么祂死的功效就相当有限。祂只能作一个人的代替,不能作千万人的代替。然而,主的死也是神人的死;因此,这是永远的死,完成了永远的救赎,具有永远的权能和功效。

圣灵降临在主耶稣身上以前,主已经有了神圣的素质。当祂受浸时,祂是以神人的身分受浸。受浸以后,圣灵就降在这位神人身上,为着祂的职事膏抹祂。祂三年半凭着这灵服事。然后,祂在十字架上以神人的身分,借着永远的灵献上自己,作为包罗万有的祭物。神将祂算为罪人,作我们的代替,甚至使祂替我们成为罪,又悦纳祂的奉献以后,神这位曾经降在耶稣身上的圣灵,就离弃了祂。虽然如此,主还是一个神人,且以神人的身分受死。这就是说,虽然作为那灵的神离开了主,但主不是仅仅以人的身分受死,乃是以神人的身分受死。所以,祂的死有神圣和永远的成分。祂的死成功了永远的救赎,带着永远的权能和功效。(马可福音生命读经,第四十八篇)

神在祂儿子耶稣的血上是公义的

神赦免信徒的罪,不仅是照着祂的信实,也是照着祂在祂儿子耶稣洁净之血上的公义(约壹一7)。神在祂儿子耶稣的血上是公义的。基督的血已经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使祂能赦免我们的罪(太二六28)。因此,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祂就要基于那借着耶稣之血的救赎,赦免我们,因为祂必须在耶稣的血上公义;否则,祂就是不公义的。

因为主耶稣已经为我们流血,所以神在祂的公义里,在祂的公平里,必须赦免我们。祂没有理由不赦免我们。神赦免祂子民的罪,旧约的作法是借着祭物,祭物乃是预表,指向要来的基督。但在新约里,神赦免我们,是根据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而死。因着主已经为我们流血,神就有立场公义的赦免我们。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必须赦免我们,才是公义的。这是祂在基督救赎行动上的公义。这行动是在十字架上成就的,然后照着神在圣经上的话传给我们。因着神是公义的,祂就必须根据基督的流血,赦免我们的罪。(新约总论,第一百四十五篇)

用神自己的血所买来的召会

在行传二十章二十八节,保罗嘱咐以弗所召会的长老“牧养神的召会,就是祂用自己的血所买来的。”买来的,原文意得来的。当我们买一样东西,我们就得着了它。神买了召会,就得着了召会。我们要买任何东西,都需要为那东西付代价。神买召会付了什么代价?按照保罗在二十章二十八节的话,神付了“自己的血”为代价,来得着召会。

为我们受死的神不是成为肉体以前的神。在成为肉体以前,神的确没有血,不可能为我们受死。乃是在成为肉体,神与人性调和以后,祂才为我们受死。借着成为肉体,我们的神,创造主,那永远者,耶和华,就与人调和。结果,祂不再仅仅是神—祂成了神人。祂这神人确实有血,并能为我们受死。

当神人死在十字架上时,
祂不仅是人受死,也是神受死

当神人死在十字架上时,祂不仅是人受死,也是神受死。死在十字架上的,乃是从神成孕,并且生来就有神的那一位。因为祂是神人,所以神的元素在祂里面。神圣的元素与祂的人性调和。

主耶稣的成孕与出生乃是神成为肉体(约一14),由神圣的素质加上属人的素质所构成,因此产生了兼有神性与人性的神人。借此,神亲自与人性联合,使祂得以在肉体显现(提前三16),并得以成为替我们受死流血的救主(路二11)。

救赎堕落人类的血,乃是神儿子耶稣的血。我们人类需要真正的人血来救赎我们。因为主耶稣是人,所以祂能满足这要求。祂是人,流了人血来救赎堕落的人类。主也是神的儿子,就是神自己。所以,祂的血有“永远”的元素,这元素保证祂的血永远有功效。所以,祂是人,有真正的人血;祂是神,有赋予祂血永远功效的元素。

约壹一章七节说,“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耶稣”这名是指流出救赎的血所需之主的人性;“祂儿子”这名称是指使救赎的血永远有功效所需之主的神性。因此祂儿子耶稣的血指明,这血乃是真正的人所流正当的血,为要救赎神堕落的造物,有神圣的保证为其永远的功效,这功效在空间上是普及各处的,在时间上是永远长存的。

主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是神儿子耶稣的血

主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是神儿子耶稣的血;不仅是耶稣的血,也是神儿子的血。为这缘故,这位神人,就是与神调和的一位,所完成的救赎乃是永远的。

如果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赎仅仅是由人完成的,那救赎就不会永远有功效。救赎可能对一个人有功效,却不会对千百万的信徒有功效。因着人是有限的,所以一个人不能为千百万的人受死。然而,人虽是有限的,神却不是有限的。同样,人虽是短暂的,神却是永远的。所以,在基督的救赎里有神永远且无限的元素。这是希伯来九章十二节称这救赎为永远的救赎的原因。

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乃是永远的血

我们需要看见,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乃是永远的血。这血不仅仅是人的血,更是调和着神圣元素之人的血。因此,这血—神儿子耶稣的血—乃是永远的。保罗在行传二十章二十八节放胆说,这血是神自己的血(使徒行传生命读经,第五十四篇)

这十字架的成就

基督在十字架上担当我们的罪

我们要认识这十字架的成就。第一,彼前二章二十四节说,“祂在木头上,……亲自担当了我们的罪,(这个“罪”原文是复数的,指人外面行为上的罪,)使我们既然向罪死了,就得以向义活着。”基督在十字架上首先完成的,就是担当了我们外在行为上的种种罪行,就是我们所谓的“本罪”。这是中国神学的辞句,在其他神学里是没有的;这“本罪”(personal sins)就是人自己所犯的罪。基督在十字架上担当我们的罪,使我们得救,出死入生。

基督借着在十字架上,
献上自己,也使我们脱离里面的罪性

第二,希伯来九章二十六节说,“但如今祂……借着献上自己为祭,把罪(原文单数,指人里面性情中的罪;复数的罪是人外面行为上的罪,单数的罪是人里面性情中的罪)除掉。”这启示我们,基督在十字架上,同时也为我们除掉了里面性情中的罪,就是所谓我们的“原罪”。这个“原罪”,是承继下来的,从亚当来的,是亚当犯了罪,传到我们身上来的。一个是本罪,一个是原罪;基督借着在十字架上,献上自己,也使我们脱离里面的罪性。所以,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对付了罪的两面:一面,祂担当了我们的众罪,就是我们行为上的罪;另一面,祂也担去了我们里面那单数的罪,就是我们性情里的罪。

“基督既为我们成了咒诅,
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

第三,加拉太三章十三节说,“基督既为我们成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凡挂在木头上的,都是被咒诅的。”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担当了外面的罪,并除掉了里面的罪,就为我们受了我们因堕落犯罪,照着神的律法该受的咒诅。

基督把我们的旧人钉在十字架

第四,罗马六章六节说,“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与祂同钉十字架,使罪的身体失效,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意思是,基督把我们的旧人钉在十字架;我们的旧人一死,这个身体就失效了。如同今天人一死,他的身体就失效一样。那些吸鸦片的人,怎样戒都戒不了,因为他们身体里面有一个瘾。等到这个人一死,这个身体就不吸鸦片,就失效,不起作用了。我们的旧人和主耶稣一同钉十字架,就使我们这犯罪的身体失效,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因此,基督在十字架上,不只为我们解决了两面的罪,就是外面行为上的罪—本罪,和里面性情上的罪—原罪;基督在十字架上,更把我们犯罪的旧人钉死了,使我们犯罪的身体失效,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第五,加拉太二章二十节也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我”就是我们的旧人,旧人和我是同指一件东西说的。我们的旧人既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我们的我,也就和祂同钉十字架了。

把我们的肉体和邪情私欲都钉死了

第六,五章二十四节说,“但那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都钉了十字架。”基督在十字架上,不只钉死我们的旧人,也把我们的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都钉死了。这里是说,我们属基督的人,把肉体连其邪情私欲,都钉在十字架上。我们能这样作,是根据主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事实,因为主在十字架上,把我们的肉体和邪情私欲都钉死了。根据那个事实,我们今天才能将主所完成的,执行到我们身上来。

废除了那掌死权的魔鬼,
并且从死的奴役中,释放了我们

第七,希伯来二章十四至十五节说,“祂(就是基督)也……有分于血肉之体,为要借着死,废除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受挟于奴役的人。”人因着怕死,就受挟于奴役,也作了死的奴役。基督在十字架上,借着死废除了那掌死权的魔鬼,并且从死的奴役中,释放了我们。

把魔鬼这条毒害人类的古蛇,审判对付了

第八,约翰三章十四至十五节说,“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在杆子上)……。”这是第二处说到旧约里的预言。在旧约里,蛇被举在杆子上,在新约里,“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在十字架上),叫一切信入祂的都得永远的生命。”基督既在十字架上废除了掌死权的魔鬼,自然也就把魔鬼这条毒害人类的古蛇,审判对付了,叫一切信入祂的人,都得着神永远的生命,出死入生。这是摩西当日在旷野举蛇,使以色列人出死入生所预表的。

把挂在撒但身上,由撒但所组成的世界钉死了

第九,加拉太六章十四节说,“借着祂(基督),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了十字架。”基督在十字架上,废除了魔鬼撒但,同时也把挂在撒但身上,由撒但所组成的世界钉死了,叫世界在信入基督的人身上,失去霸占的能力。

废掉了那规条中诫命的律法

第十,以弗所二章十四至十五节说,“祂(基督)……将两下(犹太和外邦)作成一个,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就是仇恨,在祂的肉体里,废掉了那规条中诫命的律法,好把两下在祂自己里面,创造成一个新人,成就了和平。”基督在十字架上,也把旧约那使犹太人和外邦人隔离,那些规条中诫命的律法废掉了,叫犹太、外邦能合成一个,并在祂自己里面,犹太、外邦得以被创造成一个新人,就是召会。

把祂里面神圣的生命,
释放到我们里面,使我们成为祂许多的肢体,构成祂的身体

第十一,约翰十二章二十四节说,“一粒麦子(象征基督)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象征基督的肢体)来。”基督在十字架上,不只为神和我们,解决了前面所列种种消极的事物,并且也借着十字架的死,把祂里面神圣的生命,释放到我们里面,使我们成为祂许多的肢体,构成祂的身体。

这里共有十一大项,前十项是消极的,末了一项是积极的。前十项都是杀死、除去我们,末了一项是释放生命,把生命分赐给我们,叫我们成为祂的活肢体。(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七年第一册,结常存的果子,第十二篇)

基督神性的荣耀,乃是借着祂的死,使祂人性的外壳得以破裂,而释放出来(约十二24)。基督的死是一种释放。在约翰十二章二十三节主耶稣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祂得着荣耀,不是得高举,而是得释放。下一节清楚指明这点:“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这就是祂的释放。

一粒麦子若不落在地里死了,就仍旧是一粒,没有人知道子粒里头的内容是什么。但是当子粒进入死里,它的内容就释放出来。在约翰十二章二十四节,主耶稣将自己比作一粒麦子。祂三十三年半之久活在祂的人性里,包括祂的母亲在内,没有人知道祂是谁。别人认为祂不过是一个人,没有人知道照着祂里面所是的内容,祂到底是什么。祂是一个在肉体里的人,但是在这人里面有另一位。这另一位乃是神自己,而神就是荣耀。因着那是荣耀的神遮藏在祂肉体的外壳里,所以祂需要约翰十二章二十四节所说的释放。一粒麦子要得着释放,不再仍旧是一粒,就必须落在地里而死了。借着主的死,祂神性的荣耀就得着释放。

主耶稣是那独一的麦种,
含有神圣的生命和神圣的荣耀

主耶稣是那独一的麦种,含有神圣的生命和神圣的荣耀。关于约翰十二章二十四节,我们常常说到神圣生命的释放。现今我们需要看见,基督神圣的荣耀也随着祂神圣的生命释放了出来。我们接受基督时,就接受了祂的生命,而这生命就是祂的荣耀。

主人性的外壳借着祂的钉十字架而破裂,
祂神性的一切元素就都释放出来

当主人性的外壳借着祂的钉十字架(就是祂所经过的浸)而破裂时,神神性的一切元素—神圣的生命和神圣的荣耀—就都释放出来。在路加十二章五十节主耶稣说,“我有当受的浸,还没有成就,我是何等的困迫!”主的浸就是祂的钉十字架。祂渴望受浸,就是被钉十字架,好得着释放。祂在祂的肉体里受困迫,被拘禁,渴望借着受死的浸而得着释放。借着祂的受死,祂人性的外壳破裂,祂的荣耀就得着释放。祂的释放就是祂的得荣耀。我们需要为着基督的死赞美祂,因为祂的死就是祂的释放。

基督的死可以看作是释放生命的死

就这一面的意义说,基督的死可以看作是释放生命的死,同时也释放祂的荣耀。我们不能把祂的生命和祂的荣耀分开。当祂的生命得着释放时,祂的荣耀也得着释放。(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基督为父用神圣的荣耀所荣耀的结果,第二篇)

众信徒作为基督这独一麦粒的繁增,
乃是许多麦粒,需要经过压碎、磨碾成粉,才能被调成一个饼

在十二章二十四节,主耶稣说,“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在这处经节,主将自己比作一粒麦子。如同一粒麦子落在地里死了,从地里长出,结出许多子粒,照样基督也死而复活,为着产生许多信徒。麦粒是为着作饼。一个饼是由许多子粒作成;这些子粒是从原本那一粒麦子复制出来,然后压碎,磨成面粉,调在一起。因此,饼乃是原来那一粒麦子的扩增。同样的,众信徒作为基督这独一麦粒的繁增,乃是许多麦粒,需要经过压碎、磨碾成粉,才能被调成一个饼,就是基督的一个身体—召会。林前十章十七节说,“因着只有一个饼,我们虽多,还是一个身体。”一个饼表征基督的一个身体。正如我们这些在基督里的信徒,虽是许多肢体,仍是一个身体,照样,我们虽是许多子粒,却仍是一个饼。召会作为由一个饼所表征的一个身体,乃是基督的扩增。(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