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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系列 同工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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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課 保守基督身體的一

讀經:弗四2~6、13,約十七11、14~23,林前十16~17,十二24下、27,啓一11

壹 主的恢復乃是恢復基督身體的一─弗四3~6:

一 這恢復是基於基督只有一個身體這個真理。

二 顧到身體就是顧到身體的一;惟有在一裏,這身體纔能存在並存活。

三 主渴望恢復那失去的基督的身體,以及被忽畧的基督身體的一;這就是主的恢復。

貳 基督身體的一是神聖的,且是神聖生機的─約十七11、14~23、3:

一 基督身體的一是神聖的;這一是出於神,甚至就是神自己。

二 基督身體的一事實上就是那三一、生機的活神自己─弗四4~6:

1 一位神與父,一主,和一位靈,所產生的乃是一個生機體─基督的身體。

2 基督身體的一是獨一的,因為這是在三一神之獨一性裏的一─約十七11、14~23:

a 父神是源頭,作我們的性情和生命;子神是這性情和生命的元素;靈神是這元素的素質─弗四4~6。

b 因着我們有三一神在我們裏面作源頭、元素和素質,我們就是一。

c 我們乃是在這與三一神的一裏,彼此是一;這就是基督身體的一。

三 基督身體的一不僅是出於神,也是出於生命─神聖、非受造的生命;因此,基督身體的一是神聖生機的,並且滿了生命─約十七3,一4,十四6,約壹五11~12。

四 因着基督的身體是三一神與祂所救贖、變化之子民的調和,這身體本身就是一─弗四4~6。

叁 基督身體的一就是那靈的一─3節:

一 那靈就是基督身體的素質;因此,那靈就是基督身體一的實際。

二 我們需要保守那靈的一,因為我們眾人是一個身體─4節。

三 我們需要保守那靈的一,好達到實行上的一─信仰上並對神兒子之完全認識上的一─13節。

肆 我們需要憑變化過的人性美德,以和平的聯索,保守那靈的一─2~3節:

一 雖然這一是那靈的一,保守這一是我們的責任,不是那靈的責任。

二 基督在十字架上,已廢掉因規條而有的一切分別;藉此,祂已為祂的身體成就了和平─二14~16:

1 這和平該將眾信徒聯結在一起,因而成為和平的聯索。

2 我們需要留在和平的聯索裏,藉此保守那靈的一。

三 要有四章三節的保守一,就必須有二節所題的美德:

1 這些美德在我們天然的人性裏是看不到的,只有在耶穌的人性裏纔有。

2 這些美德在我們天然的人性裏是看不到的,只有在耶穌的人性裏纔有:

a 聯結的靈不僅有金所豫表的神性,也有皂莢木所豫表的人性。

b 聯結的閂表徵調和的靈,就是神的靈與人的靈調和,成為和平的聯索。

c 當身體上眾肢體的靈都願意讓聯結的靈橫過時,這聯結的靈就要橫過所有的肢體;藉着這種願意和橫過,我們就有了一。

伍 我們要保守基督身體的一,就需要基督身體的交通─林前十16,徒二42,約壹一3:

一 旣然基督的身體在宇宙中是獨一無二的,基督身體的交通在宇宙中也是獨一無二的。

二 眾地方召會該與全地上所有真正的地方召會交通,以保守基督身體的交通;任何不保守這交通的召會,就是分裂的,並且成了宗派─啓二7上。

三 當我們享受基督,在祂的桌子前有分於祂的血和身體時,我們乃是彰顯並實行基督身體的交通,就是眾召會之間獨一的交通─林前十16~17。

陸 基督的身體是宇宙的,這宇宙的身體在一個城巿只有一個彰顯;因此,在一個城巿只該有一個召會─啓一11,徒八1,十三1:

一 基督生機的身體不是分開的,也是不能分開的;這獨一的身體彰顯於許多地方召會,乃是在神聖的一裏,如三一神所是的,並且是在神聖的性情、元素、素質、彰顯、功用和見證裏─啓一11,約十七11、21、23。

二 召會雖有許多,眾召會卻有一個神聖的性情、一個神聖的元素、一個神聖的素質、一個神聖的彰顯、一個神聖的功用、以及一個神聖的見證,因為眾召會乃是一個身體。

三 基督身體一切基本的事都不是地方的;沒有地方的神,沒有地方的基督,沒有地方的靈,沒有地方的聖經,使徒的教訓和交通也不是地方的。

柒 照着新約中神聖的啓示,召會的立場是由三個重要的元素構成的—弗四4,徒十四23,多一5,啓一11,約壹五6,約十六13:

一 構成召會立場的第一個元素,是基督宇宙身體獨一的一─弗四4:

1 這一稱為“那靈的一”─3節。

2 這一就是在約翰十七章主所禱告的一,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與所有在基督裏之信徒調和的一─6、11、14~24節。

3 所有在基督裏的信徒憑着生命的靈,藉着基督這神聖的生命重生時,這一就分賜到他們靈裏。

二 召會立場的第二個元素,是地方召會在其中建立並存在的地方獨一立場─徒十四23,多一5,啓一11。

三 召會立場的第三個元素,是合一之靈的實際,在地方召會的地方獨一立場上,彰顯基督宇宙身體獨一的一─約壹五6,約十六13:

1 憑着實際的靈,就是神聖三一活的實際,基督身體的一成為又真又活的。

2 藉着這靈,召會的立場得以應用在生命裏,而非在律法上。

3 憑着這靈,召會真正的立場得以與三一神聯結─弗四3~6。

職事信息摘錄:

基督身體的一

以弗所四章和約翰十七章,啓示基督身體的一是神聖的。這個一不是天然或屬人的,乃是出於神的,甚至就是神自己。這個一也是生機的,但不是屬人的生機,乃是神聖的生機。基督身體的一乃是出於神,也是出於生命。這生命不是屬人、受造的生命,乃是神聖、非受造的生命。因此,這個一是神聖而生機的,並且滿了生命。我們需要對這兩點有深刻的印象:基督身體的一是神聖的,並且是神聖而生機的。

一位神與父,一主,一位靈,一個生機體—基督的身體,也就是三一神的召會

以弗所四章四至六節說,“一個身體和一位靈,正如你們蒙召,也是在一個盼望中蒙召的;一主,一信,一浸;一位眾人的神與父,就是那超越眾人,貫徹眾人,也在眾人之內的。”這幾節經文啓示,有一位神與父,一主,一位靈,和一個生機體—基督的身體,就是三一神的召會。父、子、靈所產生的,乃是基督生機的身體,就是活神的活召會。基督身體的一,事實上就是那三一、生機的活神自己。

三一神是獨一的

基督身體的一是獨一的,因為這一是在於三一神是獨一的。保羅在以弗所四章四至六節說到三一神時是說,一位神與父,一主,和一位靈。

使徒保羅說到一位神與父,指明父是我們在性情和生命上是一的源頭。以弗所一章表明父神揀選我們,使我們成為聖別,並豫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4~5)。神要使我們成為聖別,就必須將祂聖別的性情賜給我們。神的性情就是聖別。神將祂自己聖別的性情賜給我們,成為我們的性情。我們豫定得兒子的名分,乃是生命的事。我們要成為神的許多兒子,就必須有神的神聖生命。因此,神的揀選和豫定指明,祂使我們有分於祂的聖別性情和祂的神聖生命。

我們蒙揀選而有神的性情,並成為神的兒子而有神的生命。彼後一章四節說,我們有分於神的性情。主耶穌在約翰三章十六節說,凡信入祂的,就有永遠的生命。我們這些信入祂的人,有神聖的生命。這神聖的性情和神聖的生命乃是屬於父神的。神聖的性情包含在神聖的生命裏。沒有生命,就沒有性情。神聖的性情是生命的性情。因此,我們接受神聖的生命,就有神聖的性情。我們享受並有分於神聖的性情,也就經歷神聖的生命。這兩件事是不能分開的。父神是神聖的一的源頭,祂已成了我們的性情和生命。

保羅在以弗所四章說,有一位神與父,並且有一主,就是子。一主是指神聖性情和神聖生命的元素。在神聖的生命和神聖的性情裏,有神聖的元素。任何一種實質都有某種元素。鋼作的檯子有鋼的元素。神聖生命和性情的元素,乃是那作三一神具體化身的基督。子是父的具體化身,這具體化身就是元素。

在元素裏有素質。葡萄的汁漿就是葡萄的素質。葡萄釀的酒,英文有時稱為“精”(spirit)。“精”(英文與“靈”同字)就是素質。父神是源頭,成為我們的性情和生命;子神是這性情和生命的元素;靈神乃是這元素的素質。

父神在我們裏面(弗四6);子耶穌在我們裏面(林後十三5);那靈也在我們裏面(羅八9~11)。我們必須看見,神的願望是要作我們裏面的神。我們喜愛天,所以喜歡到天上與神在一起。然而神不喜愛住在天上;祂喜愛住在我們裏面,就是住在我們的靈裏(提後四22,羅八16)。三一神今天乃是在我們裏面。

我們可能會問:“我們怎麼知道神是在我們裏面?”讓我這樣說明:也許今天早晨我對某人不高興,而沒有耐性的想要改正他;但這位在我裏面的神說,“不要那樣作。”這豈不是神在我裏面的證明麼?今天耶穌在哪裏?當然祂已升到天上,因為羅馬八章三十四節說,祂在神的右邊。但是同時十節又說,祂在我們裏面。耶穌怎能一面在天上,一面又在我們裏面?想想電的例子。發電廠裏的電同樣也在我們家裏。今天我們的耶穌是在天上,同時祂也是那靈,在我們裏面。我們裏面的那靈,就是基督身體一的素質。

關於基督身體的一,保羅的教訓乃是基於三一神的一。我們都必須保守那靈的一,因為有一位神與父,帶着祂的性情和生命作源頭;有一主,就是子,作神聖生命連同神聖性情的元素;有一位靈,作神聖性情和神聖生命元素的素質。因着我們有三一神在我們裏面作源頭、元素和素質,所以我們乃是一。我們必須領悟,我們都是一。我們是一,不是照着我們的種族或文化;我們是一,乃是在神聖性情和生命之神聖元素的神聖素質裏。我們必須看見,神聖的性情、神聖的生命、神聖的元素和神聖的素質,乃是我們的一。

事實上,我們的一乃是主觀的三一神,而不是客觀的三一神。主觀的三一神是我們真正的一。一九六三年,我寫了一首詩歌,說到基督是主觀的(詩歌三九七首)。我們的基督不僅僅是客觀的。如果祂只是客觀的,就與我們無關。祂乃是主觀到一個地步,使祂自己與我們成為一靈(林前六17)。祂與我們乃是一靈。這個一完全是憑素質的靈而有的,這靈就是神聖三一的素質。

三一神的生機體—基督的身體作為神的召會—是獨一的

我們乃是在這與三一神的一裏,彼此是一。這就是基督身體的一。這一是獨一的,也就是說,這一在三一神裏是獨一的。這一在三一神的生機體裏,就是在基督的身體裏,也是獨一的(弗一22~23)。基督的身體完全是生機的,基督的身體不是一個組織。我們是召會,作基督生機的身體,不是藉着組織,乃是藉着被點活、得重生、並活過來,有三一神作為我們裏面的一。沒有人能將這個一分開。撒但雖然在基督教裏分裂了許多人,但他永遠不能將生機的三一神,就是我們裏面一的素質分開。(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主恢復中的五個重點,第一章)

召會立場的定義

不是根基,乃是場地

我們用來說到召會立場的立場一辭,並不帶有根基的含意,像建築物的根基;卻帶有場地的含意,像建築物的根基立在其上的場地。

召會立場三個重要的元素

照着新約神聖的啓示,召會的立場是由三個重要的元素構成的,如下:

基督宇宙身體獨的一

構成召會立場的第一個元素,是基督宇宙身體獨一的一,稱為“那靈的一”(弗四3)。這就是在約翰十七章主所禱告的一,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與所有在基督裏之信徒調和的一。這個一是在父的名裏(6,11),父的名指父的人位,其中有父的生命。這個一甚至是藉着神聖言這真理的聖別,而在三一神裏(14~21)。這一最終是在神聖的榮耀裏,為着彰顯三一神(22~24)。所有在基督裏的信徒憑着生命的靈,藉着基督這神聖的生命重生時,這樣的一就分賜到他們靈裏;這一成了召會立場的基本元素。

地方召的地方獨

召會立場的第二個元素,是地方召會在其中建立並存在的地方獨一立場。新約向我們陳明一幅清楚的圖畫:所有的地方召會,作宇宙召會—基督宇宙身體—的彰顯,分別位於各個城市。因此,我們看見在耶路撒冷的召會、(徒八1、)在安提阿的召會、(十三1、)在堅革哩的召會、(羅十六1、)在哥林多的召會、(林前一2、)以及分別在亞西亞七個城市裏的七個召會。(啓一4,11。)每個城市作為召會在其中存在的界限,乃是那個召會的地方立場。這樣獨一的地方立場保守召會,不至因着許多不同的事物作不同的立場而分裂,像分門別類的宗派如浸信會、長老會、路德會、衛理公會和聖公會一樣。

合一之靈的實際

召會立場的第三個元素是合一之靈的實際,在地方召會的地方獨一立場上彰顯基督宇宙身體獨一的一。簡單的說,召會立場的第三個元素就是那靈的實際;那靈是神聖三一活的實際。(約壹五6,約十六13。)憑着這靈,基督身體的一成為又真又活的。也藉着這靈,地方的立場得以應用在生命裏,而非在律法上。並且憑着這靈,召會真正的立場得以與三一神聯結。(弗四3~6。)

召會真正的立場在實行上保守召會真正的一

以上所說明召會的立場,在實行上保守召會地方和宇宙兩面真正的一(3),不至有任何分裂。要避免今天基督的肢體中間分裂和混亂的情況,這是惟一的路。(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主恢復的簡說,主恢復的簡說)

地方召會的性質、立場和光景

性質

神的召會,有神的神聖性質

關於地方召會的性質,首先我們必須看見召會是神的召會(林前一2)。地方召會必須是神的召會,有神的神聖性質。“神的召會”這名稱不僅指明召會屬於神,也指明召會必須有神的性質。

基督的眾召會,在基督的元素裏

第二,眾召會是基督的眾召會(羅十六16下)。地方召會必須是基督的召會,在基督的元素裏。每一元素都有一種性質,性質就是元素的素質。基督是召會的元素,神是召會的性質。神在基督裏;這指明性質在元素裏。地方召會必須有神的神聖性質,並且在基督的元素裏。

立場

基督身體真正的一—那靈的一

地方召會的立場是基督身體真正的一,就是那靈的一。以弗所四章三節囑咐我們要竭力保守那靈的一。那靈的一是基督身體的一,就是地方召會獨一立場的基本元素。

以地方的界限和行政區域為限—地方的立場

基督身體真正的一,必須以地方獨一的立場來實行,這是以召會存在之地方的界限和行政區域為限,就是在地方的立場上,如在耶路撒冷的召會(徒八1)、在安提阿的召會(十三1)、在堅革哩的召會(羅十六1)、在哥林多的召會(林前一2)、以及在亞西亞七個城市裏的七個召會(啓一11)。所有這些召會都是在地方的立場上。

光景

地方召會的光景可能變動,也可能與所有其他的地方召會不同,正如啓示錄二、三章裏七個召會的光景彼此不同一樣。在以弗所的召會處於一種光景,在士每拿的召會處於另一種光景。七個召會的光景都不相同。然而,召會的光景雖然可能不同,地方召會的立場卻仍是一樣。因為召會的光景可能變動,我們承認一個地方召會,就該根據她的性質和立場,不該根據她的光景。

地方召會蒙保守不至分裂是因着她的立場,不是因着她的光景。獨一的立場—基督身體獨一的一,加上地方獨一的立場—保守召會不至分裂。某一召會的光景可能很好,但那並不保證這個召會的立場是對的。一個地方召會的光景可能很低,但只要她保守基督身體一的真正立場,她就仍是真正的地方召會。另一面,一個地方召會的光景可能很高,但只要她不顧在當地所彰顯基督身體一的真正立場,她就是分裂,就是地方宗派。我們可以用婚姻的事作這原則的例證。婚姻的立場是妻子的貞潔。只要妻子是貞潔的,卽使她的性格可能是粗暴的,她仍有正確的地位。她可能不是親切或恩慈的—這是她的光景—但這並不廢掉她婚姻的立場。然而,倘若她的丈夫姓史,她卻開始稱自己為鐘太太,卽使她對丈夫親切、恩慈、謙卑、服從,她稱自己為鐘太太就廢掉了她婚姻的立場。妻子在婚姻上的基礎是她的貞潔。在三章八節,主稱讚在非拉鐵非的召會沒有否認祂的名。妻子否認丈夫的名是可怕的事。那廢掉了他們婚姻的基礎。無論妻子在性格上或在日常生活中多美好,她若否認丈夫的名,就失去了婚姻生活的基礎。地方召會的立場乃是我們承認那個召會的基礎。我們承認一個召會,不是因為她的光景合于我們的喜好。我們承認一個召會,是在於她的立場,這立場是由兩件事組成的:基督身體的一,與召會存在的地方。關於地方的立場,新約裏的原則是“一個城市,一個召會”。在一個城市裏,不該有一個以上的召會。地方召會的光景能改變,有時也的確改變了;但地方召會的立場該永久不變。(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主恢復的簡說,補充的話)

參考與參讀資料:

1. 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主恢復中的五個重點,第一章

2. 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主恢復的簡說,補充的話

1 2002年春季長老訓練,“認識身體(一)”,第四篇

2 2002年春季長老訓練,“認識身體(一)”,第四篇

3 2002年春季長老訓練,“認識身體(一)”,第四篇

4 2002年春季長老訓練,“認識身體(一)”,第四篇

5 2002年春季長老訓練,“認識身體(一)”,第四篇

6 2002年春季長老訓練,“認識身體(一)”,第五篇

7 2002年春季長老訓練,“認識身體(一)”,第五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