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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系列 同工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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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課 認識權柄

讀經:羅十三1~7,來一3,賽十四12~14,太六13,二六62~64,腓二5~11,來五7~9

壹 神的作為是出於神的寶座,而神的寶座乃是建立在權柄上;權柄乃是宇宙中最大的東西;所以我們要事奉神,不能不認識神的權柄—來一3下,約十18,徒一7:1

一 萬有被創造是靠着神的權柄,地上一切定律的維繫也是靠着權柄;所以聖經說,神用祂權柄的話托住萬有—來一3下。

二 神的權柄代表神自己,神的能力代表神的作為。

三 得罪能力還容易得赦免,得罪權柄就不容易得赦免,因為得罪權柄就是得罪神自己。

四 宇宙中只有神是權柄,世界上所有的權柄都是神所安排的。

貳 撒但之所以成為撒但,就是因為他僭越了神的權柄—賽十四12~15:

一 他要與神較量,作了神的對頭;背叛乃是撒但墮落的原因。

二 撒但想設立他的座位在神的寶座以上,而干犯了神的權柄,所以撒但的原則就是自高—13節註1。

三 所以我們若要事奉神,絕不能干犯權柄,這乃是撒但的原則;我們必須把撒但的原則洗得乾乾淨淨,纔能事奉神。

四 所以我們必須看見,權柄到底是誰的;我們傳福音,就是要將人帶到神的權柄底下;如果我們要在地上建立神的權柄,能不能我們自己未遇見權柄?

叁 宇宙中一切爭執是權柄問題;宇宙中爭執的中心,乃是誰該得權柄—太二八18,徒二六18:

一 我們要和撒但爭執,權柄是應該屬於神的;我們要存心順服神的權柄,維持神的權柄。

二 我們必須碰着神的權柄,對權柄有基本的認識。

三 保羅在未認識權柄之先,想要從地上剷除召會,但在大馬色路上遇見主以後,看見用腳(人的能力)踢刺(神的權柄)是難的—徒二六14:

1 保羅立刻倒下來,承認耶穌是主,就在大馬色城內能順服亞拿尼亞的指示;在這裏保羅碰着了神的權柄。

2 所以當保羅得救的時候,不僅認識了神的救恩,也認識了神的權柄。

四 如果保羅未遇見神的權柄,怎麼會聽一個無名的小弟兄亞拿尼亞的話呢?。

五 人若未在大馬色路上遇見權柄,就不會在大馬色城裏順服一個無名的小弟兄;這給我們看見,凡遇見權柄的人就只和權柄發生關係,不和人發生關係。

六 我們應該只想到權柄而不想到人,因為不是順服那個人,乃是順服他身上神的權柄,否則根本不認識何為權柄:

1 我們總要有一次碰着神的權柄,碰破了纔能順服下來。

2 纔起首學習認識神的權柄;人必須遇見了神的權柄,然後纔能順服神所設立的代表權柄。

肆 看見權柄是一大啓示—徒二二6~16:

一 當大祭司奉永生神的名問主耶穌時,主就回答了,這是服權柄的問題—太二六57~66。

二 再看保羅在行傳二十三章受審判時,知道了亞拿尼亞是神的大祭司,就順服下來—4~5節。

三 所以我們作工的人必須面對面的遇見權柄:

1 否則工作的原則不是在神旨意之下,卽服權柄原則之下,而是在撒但背叛的原則之下—不需要神的旨意卽能作工。

2 這的確需要一個大的啓示。

四 宇宙中有兩件大事:信救恩與服權柄,卽信而順服—詩歌四二六首。

五 聖經給我們看見,罪的定義乃是不法(約壹三4);羅馬二章十二節中的“沒有律法”與“違背律法”是同一個辭;不法就是不服神的權柄,不服神的權柄就是罪:

1 犯法是行為問題,不法是存心態度問題;現今的時代都是不法,世界上充滿了不法的罪。

2 不法之子要顯明出來(帖後二3);同時世界上權柄的分量越過越減輕,末後的時代所有的權柄都要被推翻,只剩下不法來掌權了。

六 因此宇宙有兩個原則:一是神權柄的原則,一是撒但背叛的原則;我們不能一面事奉神,一面又走背叛的路,帶着背叛的靈。

七 求神憐憫我們,拯救我們脫離背叛;我們自己認識了神的權柄,學了順服的功課,纔能帶領神的兒女走上正路。

伍 我們需要看見子的順服—腓二5~11:2

一 主創造了順服:

1 父和子是同等的、同能的、同有的、同時的。

2 但在身位裏有父和子的分別,這不是基本性質的分別,乃是神格中的一種安排;所以聖經說,主不以自己和神同等為強奪的—6節。

3 腓立比二章,五至七節是一段,八至十一節又是一段;前段的反倒虛己,卽在神格裏反倒虛空了自己;下段的自己卑微,卽在人格裏卑微了自己。

4 主在神位之中自己揀選作子,服在父的權柄底下,所以主說,我父是比我更大—約十四28。

5 子的地位是主自己揀選的;在神格中滿了和諧,同等的神,樂意安排父作頭,子順服。

6 神變作權柄的代表,基督變作順服的代表。

7 要順服,主必須倒空了一切神格的榮耀、能力等等,必先取了奴僕的形像,纔配得到順服的質格;所以順服是神的兒子創造的。

二 充滿基督的也必定充滿順服:

1 本來在神格中沒有順服的必須,但由於主創造了順服,父就在神格裏作了基督的頭;權柄和順服是神設立的,是從太初就有的。

2 所以認識主的人,就很自然的順服;不認識神和基督的人,卽不認識何謂權柄與順服;基督就是順服的原則。

3 接受順服的就是接受基督的原則;所以充滿基督的人,也必定是充滿了順服—參弗五18下、21與註。

陸 我們需要看見服權柄的人必有的表現;藉此能知道一個人是否是服權柄的—徒二三4~5:3

一 人一碰着權柄,自然到處要找權柄:

1 召會是訓練基督徒順服權柄的機關。

2 全世界沒有順服的事,只有基督徒必須學會順服,並且是心裏順服,不是外面順服。

3 學會了服權柄,你在任何場所,都要尋找權柄了。

二 人一碰着神的權柄就輭了,就萎了,就硬不起來了;因為怕錯,真是輭的人了。

三 遇見權柄的人,就不喜歡作權柄,沒有意思作權柄,沒有興趣作權柄:

1 他們不喜歡出意見,也不喜歡支配人;服權柄的人,總是惟恐有錯。

2 但許多的人喜歡作神謀士;只有不認識權柄的人纔喜歡作權柄。

四 凡碰着權柄的人,口就關閉了,受約束了,不敢隨便說話了,因為他有了“權柄”的感覺。

五 人一遇見權柄,別人若有干犯的事,他就馬上知道,也能看見許多的不法,也能覺得許多的背叛:

1 他纔知道不法的原則遍滿了全地,也遍滿了召會。

2 只有遇見權柄的人,纔能帶領人學習服權柄;必須弟兄姊妹服權柄,召會在地上纔有見證,纔有路。

柒 召會是靠兩件事維持的:一是生命,二是權柄;順服的生命是為叫我們順服權柄的—弗四15~16:

一 召會的難處很少是在不聽從上,多數是在不順服上。

二 我們生命的原則就是順服,正如鳥生命的原則是飛在空中,魚生命的原則是游在水中。

三 以弗所四章同歸于一的路,現在看起來好像很遠,人若遇見了權柄,就不遠了;眾聖徒彼此可能有意見的不同,但是沒有不服,且是從心裏服;這時大家就在真道上同歸於一了—1~4、13節。

四 今天生命已經有了,生命的原則我們也摸着了,神若憐憫的話,這條路就很快的走上去了:

1 今天生命不只是為着對付犯罪,這不過是消極的一面。

2 生命更是為着順服,這是最要緊的,也是積極的。

3 背叛的靈一旦脫離我們,召會中順服的靈就得恢復,那時以弗所四章的光景就顯在面前了;若是各地召會都向順服的路走去,榮耀的事實就在眼前了。

職事信息摘錄:

權柄的重要

神的寶座是建立在權柄上

神的作為是出於神的寶座,而神的寶座乃是建立在權柄上。萬有被創造是靠着神的權柄,地上一切定律的維繫也是靠着權柄。所以聖經說,神用祂權柄的話托住萬有(來一3下),而不說神用祂的能力托住萬有。神的權柄代表神自己,神的能力代表神的作為。得罪能力還容易得赦免,得罪權柄就不容易得赦免,因為得罪權柄就是得罪神自己。宇宙中只有神是權柄,世界上所有的權柄都是神所安排的。權柄乃是宇宙中最大的東西,一切都不能勝過權柄。所以我們要事奉神,不能不認識神的權柄。

撒但的產生

撒但之所以成為撒但,就是因為他僭越了神的權柄,要與神較量,作了神的對頭。背叛乃是撒但墮落的原因。

以賽亞十四章十二至十五節和以西結二十八章十三至十七節,兩節都是講到撒但的犯罪和墮落,但以賽亞十四章乃是說到撒但干犯了神的權柄,而以西結二十八章乃是說到撒但干犯了神的聖潔。干犯神的權柄是背叛,比干犯神的聖潔更嚴重。罪惡是行為的問題,易得赦免;背叛是原則的問題,不易得赦免。撒但想設立他的座位在神的寶座以上,而干犯了神的權柄,所以撒但的原則就是自高。罪惡的產生尚非撒但墮落的原因,乃是因背叛權柄被神定罪,纔產生了罪惡。

所以我們若要事奉神,絕不能干犯權柄,這乃是撒但的原則。我們絕不能按撒但的原則來傳基督的道。在我們的工作上有一個可能,就是在原則上站在撒但一邊,而在道理上卻站在基督一邊,還以為說,我是作主的工,這是非常惡的事。撒但不怕我們傳基督的道,乃怕我們順服基督的權柄。我們事奉神的人,絕不能憑着撒但的原則來事奉。基督的原則一來,撒但的原則就得出去。現在撒但在天上仍是僭越,要到啓示錄末了纔被摔下來。我們必須把撒但的原則洗得乾乾淨淨,纔能事奉神。

在主禱文(太六9~13)中有“不叫我們遇見試探”這句話,試探是指撒但的工作;又有“救我們脫離那惡者”這句話,惡者就是撒但自己。底下主說,“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這是最要緊的一個宣告。國度、權柄、榮耀都是神的,一切都是神的。我們所以能完全脫離撒但的關係,乃在於看見一件最寶貴的事,就是國度都是神的。因為整個宇宙的管轄都是神的。所以我們要學習服在神的權下,沒有一個人可以偷竊神的榮耀。

撒但把地上的萬國指給主看,但主說,這諸天的國度是神的。所以我們必須看見,權柄到底是誰的。我們傳福音,就是要將人帶到神的權柄底下。如果我們要在地上建立神的權柄,能不能我們自己未遇見權柄?這樣怎能對付撒但?

宇宙中一切爭執是權柄問題

宇宙中爭執的中心,乃是誰該得權柄;我們要和撒但爭執,權柄是應該屬於神的。我們要存心順服神的權柄,維持神的權柄。我們必須碰着神的權柄,對權柄有基本的認識。

保羅在未認識權柄之先,想要從地上剷除召會,但在大馬色路上遇見主以後,看見用腳(人的能力)踢刺(神的權柄)是難的,他立刻倒下來,承認耶穌是主,就在大馬色城內能順服亞拿尼亞的指示(見徒九3~19)。在這裏保羅碰着了神的權柄。所以當保羅得救的時候,不僅認識了神的救恩,也認識了神的權柄。

保羅是一個有聰明、有纔能的人,而亞拿尼亞是一個無名的小弟兄(聖經中只有這一次題過他的名),如果保羅未遇見神的權柄,怎麼會聽亞拿尼亞的話呢?人若未在大馬色路上遇見權柄,就不會在大馬色城裏順服一個無名的小弟兄。這給我們看見,凡遇見權柄的人就只和權柄發生關係,不和人發生關係。我們應該只想到權柄而不想到人,因為不是順服那個人,乃是順服他身上神的權柄,否則根本不認識何為權柄。若先碰着人而後順服權柄,路就完全錯了。若先碰着權柄而後去順服,不管那人是誰,這就對了。

神在召會中有一個目的,就是要藉召會在宇宙中彰顯神的權柄。我們可以從召會的配搭中看見神的權柄。

神乃是用最大的力量維持祂的權柄,神的權柄比甚麼都硬。我們這些自以為是(實在是瞎眼)的人總要有一次碰着神的權柄,碰破了纔能順服下來,纔起首學習認識神的權柄。人必須遇見了神的權柄,然後纔能順服神所設立的代表權柄。

全聖經最大的要求乃是順服神的旨意

神對人最大的要求不是背十字架,不是獻祭,不是奉獻,也不是犧牲舍己,神對人最大的要求就是順服。在撒上十五章,神命令掃羅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1~5)。但是掃羅戰勝亞瑪力人後,卻憐惜亞瑪力王亞甲,也愛惜上好的牛羊,和一切美物,不肯滅絕,想把這些牛羊獻與神(7~9,14~15)。但是撒母耳對他說,“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22下)。那裏所獻的祭,乃是馨香的祭,是與罪無關的(贖罪的祭都不叫馨香的祭),是叫神悅納,叫神滿足的。但撒母耳卻說,聽命順從勝過獻祭。為甚麼?因為連這樣的獻祭,裏面都可能有己意的攙雜。惟有聽命順從是絕對尊崇神,以神意為中心。

順服的對面就是權柄,要有順服就得先把自己關在外面,不憑自己順服。只有活在靈裏纔有順服的可能。順服是對神旨意的最高表示。

主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

有人以為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汗如血點滴下,是主肉身的輭弱,怕喝那杯(路二二44)。不。客西馬尼園的禱告,原則上是與撒上十五章二十二節相合的。主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乃是順服神權柄最高的表示,主順服神權柄勝過十字架的獻祭。祂迫切禱告要明白神的旨意如何。祂不是說,我要釘十字架,我定要喝那杯;祂只是聽命順從。祂說,若是可能,讓我不必到十字架上。這裏沒有祂自己的主張。接着祂說,願你的旨意成就(太二六39)。因為神的旨意是絕對的,杯(卽釘十字架)不是絕對的。如果神的旨意不是要主被釘受死,則主耶穌大可不必釘十字架了。主在不明白神的旨意時,“杯”與“神的旨意”是兩個。等到清楚了,這“杯”就變成父所給祂的“杯”,杯和旨意成為一個了。旨意是權柄的代表,所以明白神的旨意而順服的,就是順服權柄。設若不禱告,無心明白神旨意,怎能順服權柄呢?

主又說,“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約十八11)。主在這裏乃是維持神的權柄,主不是維持祂自己的十字架。同時當主明白喝杯(卽被釘贖罪)就是神的旨意時,立刻說,“我們走罷”(太二六46)。主遵行了。因為十字架是成功神的旨意,主的受死就是服權柄的最高表示。整個宇宙中心的十字架都不能高過神的旨意。主是維持神的權柄(旨意)勝過維持祂自己的十字架(獻祭)。

事奉神不是要叫我們揀選犧牲,揀選舍己,乃是要叫神的旨意成就。不是我們來挑選十字架,乃是順服神的旨意,這是基本的原則。原則如果是背叛,連獻祭都是叫撒但得着享受,得着榮耀。掃羅可以將牛羊獻祭,但神不承認是獻祭,因為他有撒但的原則。推翻神的權柄,就是推翻神。所以聖經說,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偶像的罪相同(撒上十五23)。

我們是作主工的,是作神的僕人,第一碰着的就是權柄。人碰着權柄,會像碰着救恩一樣的實際,這乃是更深的功課。我們必須有一次碰着權柄,被權柄打倒了,這時纔能作神的工。在與神整個的關係中,就是我們是否碰着權柄?若碰着了,到處都會遇到權柄,我們這個人纔會受神約束,纔起首能被神所使用。

主與保羅的受審

馬太二十六、二十七章主耶穌被捉去受二種的審判:祂在大祭司面前受宗教的審判(二六57~66),在彼拉多面前受政治的審判(二七11~14)。當彼拉多審問主時,主可以不答,因為主不受屬地的管轄。但當大祭司奉永生神的名問祂時,主就回答了,這是服權柄的問題。再看保羅在行傳二十三章受審判時,知道了亞拿尼亞是神的大祭司,就順服下來(1~5)。所以我們作工的人必須面對面的遇見權柄,否則工作的原則不是在神旨意之下,卽服權柄原則之下,而是在撒但背叛的原則之下|不需要神的旨意卽能作工。哦,這的確需要一個大的啓示。

馬太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主責備那些奉主的名傳道、趕鬼、行異能的人。為甚麼人在那裏奉主的名行事還不行呢?因為這是以人自己為出發點,是人自己奉主的名。這是肉體的活動,所以主說是作惡的,而不稱是作工的。主接着說,遵行天父旨意的,纔能進天國。這說出該順服神的旨意而作工,以神為出發點。工作是神差的,不是人去找的。當人明白神差他的旨意時,纔能經歷天國權柄的實際。

看見權柄是一大啓示

宇宙中有兩件大事:信救恩與服權柄,卽信而順服。聖經給我們看見,罪的定義乃是不法(約壹三4)。羅馬二章十二節中的“沒有律法”與“違背律法”是同一個辭。不法就是不服神的權柄,不服神的權柄就是罪。犯法是行為問題,不法是存心態度問題。現今的時代都是不法,世界上充滿了不法的罪,不法之子要顯明出來。同時世界上權柄的分量越過越減輕,末後的時代所有的權柄都要被推翻,只剩下不法來掌權了。

因此宇宙有兩個原則:一是神權柄的原則,一是撒但背叛的原則。我們不能一面事奉神,一面又走背叛的路,帶着背叛的靈。背叛的人雖能講道,撒但在那裏笑,因他裏頭有撒但的原則。事奉的對面就是權柄。到底我們要服或不服神的權柄?我們這班事奉神的人,必須要有一次基本的認識。比方人一次碰着了電,以後就曉得不能隨便了。同樣,人若一次碰着神的權柄,給神打倒,以後眼睛就越過越會明亮,不獨會審判自己,也會審判別人,知道誰是不法。

求神憐憫我們,拯救我們脫離背叛。我們自己認識了神的權柄,學了順服的功課,纔能帶領神的兒女走上正路。(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册,權柄與順服(上編),第一篇)

主創造順服

神的話告訴我們,主耶穌和父原為一。太初有道,像太初有神一樣。道就是神,道創造天和地。神在太初有榮耀,乃是人不能親近的榮耀,這也就是子的榮耀。父和子是同等的、同能的、同有的、同時的。但在身位裏有父和子的分別,這不是基本性質的分別,乃是神格中的一種安排。所以聖經說,主不以自己和神同等為強奪的(腓二6)。強奪就是勉強的意思,主與神同等不是勉強的,不是插進去的,不是僭越的,因主本有神的形像。

腓立比二章,五至七節是一段,八至十一節又是一段。前段的反倒虛己,卽反倒虛空了自己。下段的自己卑微,卽卑微了自己。在此主有兩次降卑,卽在神格裏虛空了自己,在人格裏卑微了自己。主到地上來,是把祂神格中的榮耀、能力、等級、形像都倒空了,以致當時那些沒有啓示的人都不認識祂,不承認祂是神,以為祂不過是人,是世上一個平常的人。主在神位之中自己揀選作子,服在父的權柄底下,所以主說,我父是比我更大(約十四28)。子的地位是主自己揀選的。在神格中滿了和諧,同等的神,樂意安排父作頭,子順服;神變作權柄的代表,基督變作順服的代表。

我們是人,要順服很簡單,只要謙卑就能順服。但主要順服不簡單,主的順服比祂的創造天地還難,因為祂必須倒空了一切神格的榮耀、能力等等,必先取了奴僕的形像,纔配得到順服的質格。所以順服是神的兒子創造的。

原來子和父是一樣的榮耀,但主來到地上,一面把權柄丟掉,一面把順服拿起來,存心要作奴僕,接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作了一個人。不只到此,主又卑微了自己,存心順服,神格中的順服是全世界頂奇妙的事。因祂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是痛苦的死,是羞辱的死,結果神將祂升為至高。自卑的必升為高,這是神的原則。

充滿基督的也必定充滿順服

本來在神格中沒有順服的必須,但由於主創造了順服,父就在神格裏作了基督的頭。權柄和順服是神設立的,是從太初就有的。所以認識主的人,就很自然的順服。不認識神和基督的人,卽不認識何謂權柄與順服。基督就是順服的原則,接受順服的就是接受基督的原則。所以充滿基督的人,也必定是充滿了順服。(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册,權柄與順服(上編),第五篇)

服權柄的人必有的表現

怎樣能知道一個人是服權柄的呢?這有幾個表現:

(一)人一碰着權柄,自然到處要找權柄。召會是訓練基督徒順服權柄的機關,全世界沒有順服的事,只有基督徒必須學會順服,並且是心裏順服,不是外面順服。學會了服權柄,你在任何場所,都要尋找權柄了。

(二)人一碰着神的權柄就輭了,就萎了,就硬不起來了。因為怕錯,真是輭的人了。

(三)遇見權柄的人,就不喜歡作權柄,沒有意思作權柄,沒有興趣作權柄;不喜歡出意見,也不喜歡支配人。服權柄的人,總是惟恐有錯,但許多的人喜歡作神謀士。只有不認識權柄的人纔喜歡作權柄。

(四)凡碰着權柄的人,口就關閉了,受約束了,不敢隨便說話了,因為他有了“權柄”的感覺。

(五)人一遇見權柄,別人若有干犯的事,他就馬上知道,也能看見許多的不法,也能覺得許多的背叛。他纔知道不法的原則遍滿了全地,也遍滿了召會。只有遇見權柄的人,纔能帶領人學習服權柄。必須弟兄姊妹服權柄,召會在地上纔有見證,纔有路。

生命與權柄

召會是靠兩件事維持的:一是生命,二是權柄。順服的生命是為叫我們順服權柄的。召會的難處很少是在不聽從上,多數是在不順服上。我們生命的原則就是順服,正如鳥生命的原則是飛在空中,魚生命的原則是游在水中。

以弗所四章同歸于一的路,現在看起來好像很遠,人若遇見了權柄,就不遠了。眾聖徒彼此可能有意見的不同,但是沒有不服,且是從心裏服。這時大家就在真道上同歸於一了。今天生命已經有了,生命的原則我們也摸着了,神若憐憫的話,這條路就很快的走上去了。今天生命不只是為着對付犯罪,這不過是消極的一面,生命更是為着順服,這是最要緊的,也是積極的。背叛的靈一旦脫離我們,召會中順服的靈就得恢復,那時以弗所四章的光景就顯在面前了。若是各地召會都向順服的路走去,榮耀的事實就在眼前了。(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册,權柄與順服(上編),第十一篇)

參考與參讀資料:

1. 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册,權柄與順服(上編),第一篇,第五篇,第十一篇

1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册,權柄與順服(上編),第一篇

2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册,權柄與順服(上編),第五篇

3 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册,權柄與順服(上編),第十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