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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系列 同工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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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課 正確地代表主作祂的代表權柄(一)

讀經:太八9,羅十三1,太十六24,出二一5~6,約五30,賽五十4~5,出三1~12,民十二1~15,林前四3

壹 我們需要看見神用何種人作代表的權柄;我們必須作一個順服權柄的人,纔能作代表的權柄—太八9,羅十三1:1

一 神的兒女總得學習認識權柄,並且尋找該順服的權柄。

二 無論我們到那裏去,第一件事總是先問:我當順服在誰的權柄之下:

1 我們到一個地方,不是一坐下來就當家,不是立刻就要人順服我;我們乃是要像那位百夫長一樣,他對主耶穌說,“我在人的權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太八9。

2 他實在是個認識權柄的人;他能順服權柄,也知道如何作代表權柄。

三 我們說過,神乃是用權柄托住整個宇宙,維持整個宇宙;神也是用權柄生了祂的兒女(約一12),並且用權柄把祂的兒女聯絡起來。

四 所以如果有人是單獨的、自立的,不在神代表的權柄底下的,他就是神管理整個宇宙之制度的局外人。

五 神在召會中,設立了代表的權柄;召會乃是因着神的權柄而建立起來的,並維持起來的;所以每一個神的兒女,都要尋找他所要順服的權柄,好與別人配搭聯絡在一起。

六 我們不是挑選自己喜歡的人來順服,乃要學習順服一切在上的權柄;卽使是馬路上的員警,我們也要順服。

貳 我們必須徹底遇見權柄—徒二二7:

一 在召會中,在你之上有許多代表的權柄,你必須學習順服一切在上的權柄;你必須學習遇見所有的權柄,你要看見權柄在那一個人身上。

二 你一見到某個人身上有權柄,就要立刻順服,而不是先看看這人如何再說。

三 你如果是看人可不可以順服,而決定順服不順服,你就只是碰着人,而沒有碰着權柄。

四 一個人如果沒有遇見權柄,他就不能作代表的權柄。

叁 我們需要看見對於代表權柄的三點要求—羅十三1,太十六24,約壹一3:

一 一個作代表權柄的人必須記得,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羅十三1:

1 一切的權柄都是神所設立的;他身上如果有權柄,乃是出於神的;他自己並不是權柄;沒有人可以立自己作權柄。

2 所有作代表權柄的人,都必須記得:他只是代表神的權柄,他自己並沒有任何的權柄。

3 如果你想作別人的代表權柄,你想讓人順服你的權柄,你就得自己在神面前先認識權柄;你必須知道,你自己沒有權柄。

4 你乃是要在神面前有認識,知道神的旨意;惟有這樣,你纔能代表神的權柄—弗一1,西一1,多一1。

二 一個作代表權柄的人,第二個基本的要求乃是要棄絕自己—太十六24:

1 當你不認識神的旨意時,就不可開口,不可隨便使用權柄;一個作神代表權柄的人,不僅要在積極方面認識何為神的權柄,也要在消極方面學習棄絕自己。

2 不是說,你凡事沒有意見,沒有主張,毫無決斷,你就能給神用;不;乃是說,你真的被破碎了,你的聰明真的給神打破了,意見和主張也都被神打碎了,這樣,你纔能給神用。

3 惟有己受過對付的人,纔能作神代表的權柄。

三 一個作神代表權柄的人,第三個基本要求,就是必須時刻與神有親密的交通:

1 不只有來往的交通(communion),並且是有東西的交通(communication);有些人一天到晚有許多意見,他必須學習丟棄他的意見。

2 他每碰到一個意見,都要帶到神面前辦交涉,看看這些意見是出於肉體的,還是出於神的。

3 只有親近神的人,纔有敬畏的心,纔知道隨便發表意見是何等污穢的事。

4 我們要知道,交通也是作權柄的基本條件;你越到主面前來,越親近主,你就越看見自己的錯誤;你越看見,從前許多事錯了,你反以為是對的。

5 我們應該是像僕人一樣等在門口,向神說,我實在不知道甚麼;求主使我們脫離不明白就說話,不明白就下斷案的難處—出二一5~6,約五30,賽五十4~5。

肆 權柄旣是神設立的,作代表權柄的人就不必自己來建立權柄—來五4:

一 希伯來書說,大祭司的榮耀不是自取的,乃是神所立的(五4);權柄也是這樣,不是人自取的,乃是神給你,你就有權柄;所以你不必要求別人聽你的話。

二 人要錯,可以讓他錯;人若不順服,可以讓他不順服;人要走自己的路,可以讓他走;你絕不可與人爭執。

三 你越認識神的權柄,你越有路,越有啓示,越有職事,你也就越能讓弟兄姊妹走他自己的路;我們絕不可為自己的權柄說一句話,應該讓人自由。

伍 代表權柄遇到考驗時,要信靠神的政治—太十一26:

一 不必急,不必爭,不必替自己說任何話,更不必作甚麼。

二 當你們出去,會遇到許多反對、許多不法、許多悖逆;但如果你真是代表的權柄,你就不該建立自己的權柄,不該維持自己的權柄;人悖逆,他悖逆的對象不是你,乃是神。

三 如果你的權柄真是出乎神的,凡是人反對、破壞的,受損失的是他自己,他屬靈的路就必定要斷絕,啓示也會沒有了。

四 我們必須學習不相信自己,必須敬畏神,必須認識何為權柄。

陸 我們需要看見權柄被拒絕時如何反應—民十二1~2:2

一 代表權柄不聽毁謗的話;摩西乃是超越毁謗之話的人;我們看見這一個人真高,他真是有權柄的:

1 所有的反對、毁謗、背叛,都在他腳下;許多話,他只留給神去聽,他沒有聽見。

2 凡是要作神話語執事的,為神作出口的,以及帶領弟兄姊妹的,都應該學習聽不見毁謗的話。

3 你千萬不要去注意人怎樣批評你或毁謗你;凡是喜歡打聽人如何說他自己,而因着別人的話,裏面就生氣、不平、不服的人,都證明他是不配作代表的權柄。

二 代表權柄不為自己表白;摩西受到毁謗時,並沒有為自己表白:

1 一個人甚麼時候表白,甚麼時候就失去權柄;如果你有神所託付的權柄,卻表白在人的面前,你就是失去你的權柄,因為你是求他們作你的審判官。

2 保羅在哥林多人面前是代表的權柄,但他說,“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林前四3);一切的表白只能從神而來。

3 毁謗的話、批評的話,只要讓神去聽。

三 代表權柄極其謙和;請你們記得,摩西是世上最謙和的人,所以他能作代表權柄—民十二3:

1 神在召會中所設立的權柄,乃是溫柔的人,乃是氣貌不揚的人。

2 神所設立的權柄,乃是謙和的人,而且不是普通謙和的人,乃是世上最謙和的人,就是像神那樣謙和的人。

柒 啓示是權柄的憑據—出三1~12,民十二1~12:

一 多話的人(像亞倫和米利暗)不能聽神的話,謙和的人纔能聽神的話;摩西是謙和的、是不多話的,神叫他這樣也行,叫他那樣也行;叫他向前去,行,叫他向後退,也行;但亞倫和米利暗二人是剛硬的。

二 但祂對摩西說話是面對面的,乃是明說,不用謎語(8);這是神的表白;神對摩西的話是啓示、是光。

三 人在神面前價值的估量,乃是憑着啓示,啓示就是神的估價和測量;權柄的建立乃在於神的啓示上;神也是以啓示來估量一個人—參林後十二1,加一11~12、16,二2,弗三3。

四 你們出去時的路,不在於亞倫、米利暗給你們的測量,乃在於神如何測量你;神若肯給啓示,你如果得着神的明語,你在神面前與神有面對面的交通,就無人能廢棄你。

職事信息摘錄:

神用何種人作代表的權柄

必須徹底遇見權柄

在召會中,在你之上有許多代表的權柄,你必須學習順服一切在上的權柄。你必須學習遇見所有的權柄,你要看見權柄在那一個人身上。你一見到某個人身上有權柄,就要立刻順服,而不是先看看這人如何再說。你如果是看人可不可以順服,而決定順服不順服,你就只是碰着人,而沒有碰着權柄。一個人如果沒有遇見權柄,他就不能作代表的權柄;一個人如果不知道順服權柄,他就不能作神代表的權柄;一個人如果不對付悖逆,他就不知道怎樣作權柄。我們如果不先審判自己背叛的罪,就不知道順服是甚麼。神的兒女不是一團亂紗,不是一些閒雜的人。如果神的兒女中間沒有順服權柄的見證,那就沒有召會,沒有職事,也沒有工作。你必須看見這是一個嚴肅的問題。我們必須在神面前辦一次很大的交涉,徹底的遇見權柄這件事。我們必須學習彼此順服,並順服代表的權柄;惟有這樣,我們纔能起首學習作代表的權柄。

對於代表權柄的三點要求

今天我們要來看,神用何種人作代表的權柄。一個要作神代表權柄的人,除了他自己必須認識神的權柄,並順服神的權柄之外,還有三點基本的要求是必須有的:

認識權柄都是出於神的

一個作代表權柄的人必須記得,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一切的權柄都是神所設立的。他身上如果有權柄,乃是出於神的;他自己並不是權柄。沒有人可以立自己作權柄。你個人的意見,不能成為別人的律法;你自己的意見、看法、或主張,並沒有被接受的價值,並不比在你之下的人好。你必須記得,一切的權柄都是出於神的。只有從神出來的權柄,纔是權柄,纔能叫人順服。只有由神出來,顯在你身上的權柄,你纔可以叫弟兄姊妹服。作代表權柄的人,只應該代表神的權柄。作代表權柄的人,不應該因為自己是代表的權柄,就以為自己也有了權柄。這是一個基本的問題。所有作代表權柄的人,都必須記得:他只是代表神的權柄,他自己並沒有任何的權柄。

無論你們是在家中,或在世界上,或在召會裏,或在神的工作中,請你們記得,你們自己沒有絲毫的權柄,你們沒有一個人有任何權柄。請你記得,在全宇宙中,除了神之外,沒有第二個人有權柄。今天所有人的權柄,乃是執行神的權柄,而不是自己造出權柄來。員警不過是執行法律,法官不過為着執行法律。他們只能執行法律,不能自己訂定法律。所有神在世上所設立的官員、掌權的,都只是執行法律;他們是代表神的權柄來執行法律,他們自己不能訂出法律。今天在召會中作權柄的,也是代表神的權柄。你所以有權柄,乃是因為你是在代表神的權柄,不是因為你這個人有任何內在的原因,使你與別人不同,而給你有權利作權柄。

一個人是作權柄的人,乃在於他是認識神的旨意,有神的思想,有神的意思。你作權柄,並不在於你自己有思想、有意見,乃在於你明白神的旨意,你知道神的意思。你不能盼望弟兄姊妹以為是你的旨意、你的意思,而叫別人順服你;乃是你明白神的旨意有多少,你對神的思想知道有多少,你所代表的權柄纔有多少。神所以設立一個人作代表的權柄,乃在於他對神的旨意認識得多,他對神的思想明白得多,而不是因為他的主張多、他的意念強、或他的思想高。在召會中我們最怕的,就是這樣的人;他們以為自己的主張好,自己的意見高,就以為自己是權柄,就要壓在人身上。

有許多年輕的同工,年輕的弟兄姊妹們,他們沒有學習,不明白神的旨意,也不知道神的意思,因此神把他們擺在你們手下。你們作權柄的人,就有責任把神的旨意、神的意思告訴他們。請你記得,你自己本身並沒有東西,可以叫人來順服你;乃是因為你認識神的旨意,所以你纔能叫人順服你身上的權柄。所以每一次,當你在一件事上與人有對付時,你必須在神面前有把握,你自己要明白神的旨意,你知道主在這件事上是如何作的。當你知道主在一件事上是如何作的,這就是你作代表權柄的時候,這就是你用權柄服事人的時候。除此以外,你自己並沒有任何權柄能叫人順服你。

沒有一個人不學習順服神的權柄,不明白神的旨意,而能作神代表的權柄。比方:一個人代表一家公司和別人談生意,他絕不能照自己的意思隨便出主張。他不能照自己的喜歡就答應人,或自己作主來與別人簽合同;他乃是要先問明總經理的計畫,他要知道總經理的意思是要他開口說甚麼,他在甚麼情形下可以簽合同。照樣,你不作神代表的權柄則已,你要作神代表的權柄,你就必須先明白神的旨意,明白神的道路;這樣,你纔能執行神的權柄。你作代表的權柄,就必須先認識你所代表之人的意思;你不能有自己的主張、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話語。所以,凡是作神代表權柄的人,必須認識神的旨意。你絕不該給弟兄姊妹一個命令,是神所沒有給的。如果你告訴一個人應該如何作,假定他有機會和你同在神面前,問神這件事如何定規;如果神不承認你定規的,你就不是代表神,而是代表你自己了。所以你必須明白神的旨意,而代表神來執行。這樣,凡你所作的,就都是神所承認的。只有神肯承認你的斷案,你纔有權柄;從你出來的一切,都沒有權柄。

所以我們在屬靈的事上,總要學習爬得高、摸得深;對於神的法則與旨意,總要有更多、更豐富的認識。我們需要多有看見,多有學習;我們總要學習經過許多的事,能有豐富的經歷。我們要看見別人所沒有看見的,要摸着別人所沒有摸着的。我們所作的,必須是我們在神面前所學習的;我們所說的,也應該是我們在神面前所看見、所經過的。我們在神面前若是經歷彀多,在神的法則上若是學習彀多,就當我們到神的兒女面前去的時候,我們纔可以說,這是我在神面前所認識的,這是我在神面前所學習的,這是我在神面前所經過的。這樣,我們就有權柄。沒有神,就沒有權柄。在神面前沒有看見,在人面前就毫無權柄。一切的權柄,乃在於我們在神面前有了認識和學習。若有年長的人以為可以壓住年少的人,若有弟兄以為可以壓住姊妹們,若有脾氣急的人以為可以壓住脾氣慢的人,這都是出於自己的,也都不能成功。如果你想作別人的代表權柄,你想讓人順服你的權柄,你就得自己在神面前先認識權柄。你必須知道,你自己沒有權柄;你乃是要在神面前有認識,知道神的旨意。惟有這樣,你纔能代表神的權柄。

要學習棄絕自己

一個作代表權柄的人,第二個基本的要求乃是要棄絕自己。當你不認識神的旨意時,就不可開口,不可隨便使用權柄。一個作神代表權柄的人,不僅要在積極方面認識何為神的權柄,也要在消極方面學習棄絕自己。請你記得,你的意見,神並不寶貝,弟兄姊妹也不寶貝,恐怕全世界上只有你一個人寶貝你自己的意見;你以為你的意見是最好的,你以為你的意見,神寶貝,弟兄姊妹也寶貝。你乃是在夢裏。你千萬不要愚昧到一個地步,硬將自己的意見壓在別人心上。我們懼怕意見多的人,我們懼怕主張多的人;我們懼怕喜歡作謀士的人,我們也懼怕主觀的人。有許多人就是主觀強,就是喜歡替眾人作謀士;對於任何事,他都要替人出主意,寫好計畫書。只要一有機會,他就把主張拿出來。這樣的人,是作不了總統、主席、員警等的職位;然而雖然他沒有坐上這些位子,卻以為自己知道坐這些位子的人該如何作。他就喜歡替人出主張。只要一有機會,他就開口說自己的話,就把他的主張放在人面前;就是沒有機會了,他也要把話塞進去。他在人面前若沒有機會,他就要在背後尋找機會。請你記得,神絕不用一個意見多、主張多、看法多的人,來作祂代表的權柄。我們不會用一個喜歡花錢的人來管賬,因為我們怕喫虧;照樣,神也不用一個多出主張的人來作祂代表的權柄,因為神也恐怕受虧損。

我們的自己,若不被主徹底的打碎,就不能作神代表的權柄。在我個人的經歷中,我還沒有見過一個主張多的人,不是被神打碎,以致不干涉別人的事,不為人作謀士,而神是用他作代表權柄的。神乃是要你“代表”祂的權柄,神並非要你“代替”祂作權柄。不錯,在許多方面我們和神相像,但在神的神格和地位上,祂乃是自主的,祂的旨意是祂的,是至高無上的,是祂主宰的;祂絕不和我們商議,絕不要我們作祂的謀士。所以神所要的代表權柄,必須是不主觀的人。但一個人要辦事,還必須有斷案、有決定。不是說,你凡事沒有意見,沒有主張,毫無決斷,你就能給神用。不。乃是說,你真的被破碎了,你的聰明真的給神打破了,意見和主張也都被神打碎了,這樣,你纔能給神用。有許多人基本的難處就是:天性思想多、話語多、主張多,並且天性聰明,喜歡作謀士;他就要求神憐憫,給他一次基本的對付,給他有基本的破碎。但這不是一句空話,不是一個道理講講說說,也不是一種的效法;乃是人受了基本的對付、基本的破碎之後,身上有了創口,而產生出一個結果,就是他這人的聰明、意見、主張被打破、被拆毀;他是這樣的人了,自然就不再有許多自己的思想,也沒有許多自己的主張了。一個經過神責打的人,他在神面前纔起首是個恐懼戰兢的人,他就不敢再隨便說話,恐怕自己錯了。只要神工作的創口還在,人一動,就立刻會覺得痛,不必別人的題醒。

如果一個人只懂得破碎的道理,只是裝作,只是效法別人少說話,就他遲早必要露出馬腳。有人平常是多話、多主張、多意見的,他是很難得不說話,很難得不發表意見的;但因為他認識一點破碎的道,他知道不該多說話,不該多出主張,就學個樣子,效法別人的榜樣。但過一些時候,他無花果的葉子就幹了(創三7),本相就又露出來了。我們無法用自己的意志去約束自己,你如果靠意志約束自己,等一等越談越高興,馬腳就又露出來了,你又得到神面前去認罪。所以這樣的人,非得神用光來殺死他的己不可。神要讓他撞在牆上,撞得頭都破了,骨頭都脫節了,好像民數記二十二章二十五節的巴蘭一樣。神要叫他有了傷痕,有了創口,一動就痛,自然他就不敢再出主張了。好像一個人的腳跌傷了,你不必勸他,他自然就會慢慢的走。只有這一個,纔能救我們脫離自己。所以我常說,我們總得有創口,我們的身上必須是有傷痕的。因此,除了到神前徹底認罪、對付之外,沒有其他的路。

我們作代表的權柄,必須學習不是自己在出主張,不是為了發表自己的思想,不是有癮頭喜歡干涉別人的事。有的人自以為是大法官,好像無論是世界上的事、召會裏的事、所有的事,他都知道如何管。這樣的人以為凡事他都知道,凡事他都有主張、有意見。人來請教他,他就教導人;人不來請教他,他就把他的教訓如同福音那樣的白白送給人。這樣主觀的人,乃是從來沒有受過約束的;這樣的人,從來沒有受過重一點的對付。他們也許只受過輕微的對付,一點點的對付,所以他們的意見多、看法多、辦法也多,他們好像是無所不能,無所不知,他們的意見就像雜貨店一樣。這樣的人根本不能作權柄。每一個作神代表權柄的人,必須有一個基本的條件,就是不喜歡隨便有意見、不喜歡隨便有批評;就是他心裏也沒有唧咕的意見,沒有未發表的主張。惟有己是這樣受過對付的人,纔能作神代表的權柄。

需要時刻與主交通

一個作神代表權柄的人,第三個基本要求,就是必須時刻與神有親密的交通。不只有來往的交通(communion),並且是有東西的交通(communication)。有些人一天到晚有許多意見,他必須學習丟棄他的意見。他每碰到一個意見,都要帶到神面前辦交涉,看看這些意見是出於肉體的,還是出於神的。這樣,神就能逐漸將祂的心意指教他。這乃是基本的需要。許多人基本的難處,就是因為缺少親近神,就隨便說話。這樣的人輕易的出意見,隨便的奉主的名說話,就是因為他離神太遠了。越隨便說神的名字,就證明他離神越遠。只有親近神的人,纔有敬畏的心,纔知道隨便發表意見是何等污穢的事。比方:今日在鼓嶺的人,就是樵夫,皆能隨便講說政府大官的事;但若是在南京或重慶,你就很少聽見有人批評。今天在這裏人隨便叫總統的名字,若有一日他到鼓嶺來,人見他只敢敬畏的稱呼某先生或某總統,沒有人敢連名帶姓的叫他。照樣,只有親近(near)神的人,有敬畏神的心,不敢隨便奉主的名說話作事。

我們要知道,交通也是作權柄的基本條件。你越到主面前來,越親近主,你就越看見自己的錯誤;你越看見,從前許多事錯了,你反以為是對的。你多認識神以後,前十年、二十年你滿有把握的事,你以為不錯的事,今天如何呢?常常你想:為甚麼我當時那麼眼瞎,為甚麼那時那麼有把握,以為自己不錯?今天就發現那些是錯得不能再錯了。你面對面遇見過神,從此就不敢那樣有把握的說話了,你對自己也不信任了,你起首恐懼自己會錯了。你從前那麼有把握的,今天發現是錯的;那麼今天所以為的,將來會如何呢?所以如果你是與主有交通的人,你就不敢隨便說話。一個人認識得越少,越說他知道得多。凡隨便說話的人,都是證明他是離神很遠的人。

敬畏神不是外表的裝作,只有常到神面前的人纔能敬畏神;反之,隨便的人,不能約束自己的人,乃是遠離神的人。示巴女王一到所羅門面前,就詑異得魂不守舍(王上十4~5)。但今天在這裏有一位比所羅門更大的(太十二42)。所以我們到主面前,應該是魂不守舍,不敢隨便用主的名,不敢隨便說話;應該是像僕人一樣等在門口,向神說,我實在不知道甚麼。求主使我們脫離不明白就說話,不明白就下斷案的難處。有時有一件事你必須卽刻去作,你又是不常在主面前的人,於是你就驟下斷案;這乃是許多人的難處。一個神的僕人,當他不知道神的旨意時,而能隨便說話,就沒有一個難處比這個更大。人在主面前不清楚卽下斷案;他一直不清楚,卻一直說話,這實在是一個大難處。我們只有常活在神面前,常與神親近,纔能清楚神的旨意。

主耶穌說,“子憑着自己不能作甚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纔能作。”又說,“我憑着自己不能作甚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約五19,30)。所以我們要學習聽見,學習知道,學習看見。這些都是由於和主有親密的交通而來的;只有活在神面前的人,纔能聽見,纔能知道,纔能看見。有這樣學習的人,纔能認識神的旨意。當你這樣學習活在神面前時,纔能對弟兄姊妹說話。當弟兄姊妹有難處,或是召會出事情的時候,你纔能知道如何作。除此之外,都是妄稱主的名。

你們原諒我說句直話:今天的難處乃是,神的僕人們,或是許多事奉神的人,膽子太大,或者再重一點說,太過放肆。人在神面前沒有學習聽見神的話,沒有學習看見啓示,沒有學習明白神的旨意,就敢出來說話!我問你:到底你有甚麼權柄能這樣說話呢?誰給你權柄呢?你有甚麼是和別的弟兄姊妹不同呢?你若沒有把握是神的話,你有甚麼權柄呢?我今天如果把你和爭執的人一同帶到神面前對證時,你將要如何?你有把握你所說的是出於神的麼?如果神說,我承認你的話,那就罷了;如果神不承認你的話,那你有甚麼權柄呢?你必須記得,權柄乃是代表的,不是自己的。如果你不是代表神的權柄,你有甚麼資格來說話,你有甚麼資格來作事?

所有作神代表權柄的人,都必須活在神面前,必須學習與神有交通,必須在神面前受對付、有創口。這樣,當你到弟兄姊妹中間,到召會中去說話時,你纔不會把自己擺進去,你纔有把握你說話的背後有權柄。你千萬不要誤會,以為自己身上有權柄,以為有權柄是出於你自己。請你記得,只有神有權柄,無論誰都沒有權柄。因為聖經說,一切的權柄都是出於神的。

所以今天,卽使在我身上有權柄,不過乃是從神出來,流經過我罷了。必須是神的權柄流出來,流到我身上,我纔有權柄,我纔能把神的權柄流到別人身上去。否則,我與所有的人都一樣,與愚昧的人也沒有不同。所有叫我與別人不一樣,叫我有權柄的,乃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自己。所以我們要學習敬畏神,與神有交通。這不是隨便的事。我們應當對主說,我與別的弟兄姊妹沒有一點不一樣。今天在地上,若是神安排我學習有一點權柄,叫我學習作代表的權柄,我就必須活在主面前,與主一直有交通,求主讓我知道祂的心意。只有在神那一邊有看見,在弟兄姊妹這一邊纔有話說出來。這樣,我纔能作代表的權柄。

我們為甚麼要用“交通”兩個字呢?因為這不是一次在主面前卽了的事,乃是要時刻不斷的活在主面前。交通是一生的事。我們可以有一次基本的學習;但活在主面前,必須是繼續不斷的。我們一從神面前出來,權柄就走了樣子,味道就不對了。所以我們必須一直活在神面前,一直敬畏主。我們必須認識,我們是經過審判的,乃是因為神要使用我,所以我必須活在神面前。

以上三件事,都是作代表權柄的人基本的需要。權柄是出於神的,我不過是代表的;權柄乃是神的,所以人不能主觀,必須棄絕自己;權柄乃是神的,所以我需要時刻活在交通中。因為權柄是神的,所以我自己並沒有權柄,不過是代表而已;因為權柄不是我的,所以我不能主觀;因為權柄是神的,所以我必須活在交通裏,交通一斷,權柄也斷了。所以作權柄的人乃是站在一個地位上,是在不作不行、作又不行的情形裏。所以我們能看見,這件事與人的想法相差是何等的遠。沒有一個真認識神的人,喜歡作權柄;作代表的權柄乃是大事,是嚴肅的事。(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册,權柄與順服(下編),第一篇)

參考與參讀資料:

1. 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册,權柄與順服(下編),第一篇,第二篇

1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册,權柄與順服(下編),第一篇

2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册,權柄與順服(下編),第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