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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系列 同工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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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課 新約經綸中的職事(一)

讀經:林前四1~2,九17,弗三2、9,四12,西一25,徒一17,林後四1,林前十二5,弗四11~12、16,林後三3、6~9,提前一12,徒二十24,二一19,提後二4~5,西四17,啓二一14、18~20

壹 新約的職事,乃是將包羅萬有的基督那追測不盡的豐富,分賜到神家的眾人裏面,以建造召會作基督的身體—弗三2、9,西一25,徒一17、25,林後四1上,弗四12、15~16:1

一 神的經綸成了神管家的職分,賜給眾使徒和所有的信徒—弗三2、9,西一25,林前九17:2

1 希臘字,oikonomia,奧依克諾米亞,有兩個含義;對神,這辭是指神的經綸(弗三9);對我們,這辭是指管家的職分—2節。

2 當神的經綸臨到使徒們,就成了神管家的職分—林前九17,弗三2、9,西一25:

a 管家職分是一項特別的事奉,由神所安排,好執行祂永遠的經綸—林前九17。

b 神管家的職分,是將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在基督裏分賜到祂所揀選、救贖、並重生的人裏面,使祂成為他們的生命、生命的供應和一切,好建造召會作基督獨一的身體,作祂團體的彰顯—弗三14~21,西一25,三4、10~11。

3 “管家”一辭的原文(oikonomos,奧依克諾莫斯),意指“分配的管家”,“家庭的管理人,將家中的供應分配給家裏的人”—林前四1~2:

a 神的渴望乃是要藉着甜美而親密的管家職分,把祂自己在祂的神聖三一裏,分賜到祂的家人裏面—林後十三14。

b 在新約裏,管家是負責把神分賜給祂家人的人;因此,管家就是分配者,把神聖生命的供應分配給神的兒女—路十二42,十六1,彼前四10。

c 使徒受主選派,作了這樣的管家,分賜神的奧祕,就是基督是神的奧祕,以及召會是基督的奧祕—西二2,弗三4。

二 神管家的職分就是神新約經綸中的職事—西一25,林後四1:

1 本于這管家職分,有了新約的職事,而這職事是與神的經綸相符合的;也就是說,這職事相當於神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以建造基督的身體—弗四16。

2 新約的職事,乃是將基督那追測不盡的豐富,分賜到神家的眾人裏面—三8。

3 在新約裏這獨一無二的職事,就是將基督當作神的恩典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以建造召會作基督的身體,成為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生機體,作祂完滿、永遠的彰顯—四12、16。

4 在新約裏,真實、真正、充分的職事,乃是神聖的管家職分,將三一神在基督裏供應給人,作人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林後四1,十三14。

貳 新約的職事是獨一無二的,也是團體的—徒一17、25,林後四1,提前一12,林前三5,林後三6上:3

一 在主的眼中,在新約時代裏只有一個職事—徒一17、25:

1 當彼得說到需要有人代替猶大時,他說,“他本來列在我們數中,並且在這職事上得了一分”(17);十二使徒全都在“這職事”中,這指明新約只有一個獨一的職事。

2 新約時代裏,神獨一的心意就是要建造身體;為着這個目的,神只有一種工作和一個職事。

3 新約經綸中的職事乃是一個團體的職事,其中包含成千有恩賜的人;保羅、他的同工、以及其他的使徒,都受了這職事,就是新約中獨一的職事—林後四1上,提前一12,林前三5:

a 職事就是事奉;所有的執事都是執行這項事奉的人—林後三6。

b 這許多執事沒有許多事奉,只有一項事奉,一個職事—徒一17、25,林後四1上。

二 雖然許多經節啓示新約的職事是團體的,但另外一些經節卻好像指明職事是個人的—徒二十24,二一19,提後四5,西四17,提後四5:

1 我們需要知道所有的信徒都是這一個身體上的肢體;就整體而言,身體只有一個團體的職事,沒有許多的職事。

2 但因這職事乃是基督身體的事奉,而且因着身體有許多肢體,所以每一個肢體都有各自的職事;故此,按肢體來說,有許多的職事—羅十二4~5,林前十二5。

3 身體各肢體的眾職事不是分開的職事,而是獨一團體職事的各部分;所有肢體的職事加起來就等於團體的職事—弗四12。

三 我們不該接受破壞身體的職事:

1 因着召會的墮落以及許多分裂的存在,現在表面上看來有許多的職事;我們在主恢復裏的人旣有分於這獨一的職事,就是使徒職事的延續,我們不能接受公會和分裂的職事;假如我們接受了,恢復就要受到破壞。

2 正確的職事就是按照神新約經綸的職事,乃是為着建造基督的身體,但別的職事則是為着建立公會;為這緣故,我們不能接受建立公會的職事。

四 我們需要從不同的角度來供應同樣的東西:

1 我們需要說同樣的事(參羅十五6,林前一10);這一件事就是恢復基督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以建造召會(西三4,二6~7、16~17、19,弗四15~16);說同樣的事乃是祝福。

2 四卷福音書說的是同樣的事,卻是從不同的角度來說;馬太是由作王的角度來寫,馬可是從服事的角度,路加是從藉着正確人性之救贖的角度,而約翰是由基督神性的角度。

3 我們在這職事裏都有一分;這是一個職事,卻有不同的功能,不同的角度,以及不同的方面;你有你的一分,我也有我的一分;當我們有了所有的功能和方面,就有了身體的職事。

4 我們需要清楚,我們並不是跟隨一個人,也不是模倣任何人;然而,我們是從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面來供應同樣的東西;如此行,豐富就得以彰顯;而我們卻有榮耀的一;這是一個職事,其中包含了許多職事。

五 我們需要不同的職事,但這些職事必須層層相疊—啓二一14、18~20:4

1 新耶路撒冷的十二根基卻是各樣不同顏色的寶石,每一層都與其他的不同,原因乃是使徒有不同的職事—14、18~20節。

2 然而,這十二根基不是並排擺列,乃是層層相疊;十二層根基都帶來並支持在獨一彰顯中的獨一見證—18節:

a 許多基督教工人,他們的工作導致獨自的外觀;但使徒們的工作卻導致同一的外觀。

b “因着主的憐憫我能見證,我和倪弟兄一同作工許多年,但我沒有帶着和他不同的外觀。我有十足的把握和膽量說,我的職事在外觀上和倪弟兄的職事是一樣的。……但這並不是說,我的職事和倪弟兄的職事完全一樣”—啓示錄生命讀經,第六十二篇。

c “主若遲延不來,我盼望我們中間有些年輕的弟兄們,會成為主恢復的延續。然而我們必須領悟,有另一個並肩的工作是絕對錯誤的。你的工作必須置於現在的工作之上,並且必須產生同樣的外觀”— 啓示錄生命讀經,第六十二篇。

3 我們的職事也許不同,我們的彰顯、我們的見證卻只有一個;我們不是並列的建造,乃是層層相疊的建造,好在宇宙中產生神獨一的見證。

職事信息摘錄:

使徒之神恩典的管家職分

神聖三一的經綸成了使徒之神恩典的管家職分。三章二節說,“諒必你們曾聽見那為着你們所賜給我,神恩典的管家職分。”這裏“管家職分”一辭,和一章十節的“經綸”一辭,原文都是oikonomia,奧依克諾米亞。奧依克諾米亞首先是神的安排,神的計畫,神的經綸。然後,神的這個經綸成了神賜給使徒保羅的管家職分。經綸和管家職分實際上是一個。這意思是,使徒所作的,乃是神在祂的經綸裏所作的。我們所作的,應當正是神今日所作的。我們應當是完成神經綸的人。神經綸的完成,就是神恩典的管家職分。這樣的管家職分是為着將神自己當作恩典,分賜給所有蒙神揀選的人。本于這管家職分,有了使徒的職事,而這職事是與神的經綸相符合的。我們所有的職事,必須與神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以產生基督的身體這件事相符合。這就是神賜給我們的職事,作我們的管家職分。新約中所啓示的職事是獨一的。神沒有兩個經綸,或兩個管家職分。神只有一個神聖的經綸,一個神聖的管家職分。出於這個管家職分的,只有一個獨一的使徒職事,就是將基督當作神的恩典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為着建造召會作基督的身體,成為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生機體,作祂完滿、永遠的彰顯。(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一册,在神聖三一裏並同神聖三一活着,第二章)

職事與眾職事

今天有許多基督徒談論不同的職事,也說到要接受各種的職事。關於職事或眾職事,這件事並不簡單。根據哥林多後書,只有一個職事,就是那獨一的職事。保羅在四章一節說,“因此,我們旣照所蒙的憐憫,受了這職事,就不喪膽。”保羅一面說“我們”,另一面又說“這職事”,而不是說這些職事。根據這節經文,人有許多,職事卻只有一個。然而,保羅在林前十二章五節說,“職事也有分別。”

這職事是獨一的,但同時又有許多的職事,這怎麼可能?答案是:在新約裏,神只有一個工作。不僅如此,祂只有一個職事來執行祂獨一的工作。所有的使徒—彼得、雅各、約翰、保羅、提摩太—都執行同一個職事。並不是彼得執行一個職事,保羅執行另一個職事,提摩太又執行另一個職事。這是今天傳道人、教師、牧師中間的光景,他們執行各種不同的職事。

因着各種不同的職事,就有許多不同的公會。浸信會的人執行浸信會的職事,為要完成浸信會的工作。長老會的人執行另一種職事,為要完成長老會的工作。聖公會、路德會、衞理公會的人,都是一樣。這些公會都為着自己的工作,各自執行各種不同的職事。照新約聖經來看,這種作法是不對的。新約聖經啓示獨一的職事。今天眾地方召會並不是執行各種不同的職事,為要完成許多工作。神有一個工作,要由獨一的職事來完成。

現在我們必須看見,這獨一職事作的是甚麼。新約獨一的職事乃是把基督供應給人。新約獨一的職事乃是把基督寫到人裏面,在人裏面就是那靈,在人外面就是義。這是獨一職事的功用。我們傳福音時,應當這樣傳。照樣,我們教導人聖經、造就聖徒或建造召會時,也應當如此行。我們在召會生活中所作的一切,都該是把基督寫到聖徒裏面。就着這事來說,我們沒有許多不同的職事。

雖然新約聖經清楚指明這職事是獨一無二的,但是新約也說到不同的職事。這些職事是指召會中各種的事奉。林前十二章五節說到複數的職事,是指不同的事奉。在召會生活中,聖徒們參與各種不同的事奉。比如,有些聖徒照顧兒童;這是一種事奉。有些聖徒牧養年幼的或輭弱的;這是另一種事奉。然而,這些不同的事奉都完成那獨一的職事,獨一的事奉。我們已經看過,那獨一事奉的功用乃是要把基督供應到神所揀選的人裏面。我們該怎樣照顧兒童?我們照顧兒童時,應當把基督供應給他們。照樣,我們該怎樣牧養年幼或輭弱的聖徒?我們牧養人時,應當把基督供應給他們。甚至姊妹們聚在一起禱告,都應當供應基督。許多的事奉,乃是為着獨一的事奉;許多的職事乃是為着那獨一的職事。

凡是為着神的工作,而完成祂獨一職事的各種職事,我們都接受。但是企圖建立或完成一種與神獨一工作不同的職事,我們不能接受。比如,我們不能接受以建立長老會為目標的職事;我們也不能接受想要執行浸信會、路德會或聖公會之工作的職事。這些職事是分裂的,因此我們不能接受。我們只接受那些為着那獨一新約職事的職事。

你們若留意這種對那職事與眾職事的領會,並且把新約聖經,特別是書信,讀過一徧,就會看見這樣的領會是正確的。我鼓勵你們沿着這條線研讀書信,特別注意職事(單數)與眾職事(複數)這兩個辭。你們若這樣研讀,就會看見那些不同的職事,不同的事奉,都是為着完成那獨一的新約職事。

為着完成神新約經綸的那職事,乃是獨一無二的。但是要執行這獨一的職事,特別是在召會生活中,就需要許多的事奉,需要各種不同的職事。然而我要再強調這個事實:各種不同的職事與事奉,都是為着完成那獨一的職事,就是新約的職事。這職事將包羅萬有的神書寫到聖徒裏面;這位神在我們裏面就是那靈,彰顯在我們外面就是義。(哥林多後書生命讀經,第二十六篇)

一個職事

在主的眼中,新約時代只有一個職事。當彼得說到需要有人代替猶大時,他說,“他本來列在我們數中,並且在這職事上得了一分”(徒一17)。十二使徒全都在“這職事”中,這指明新約只有一個獨一的職事。多年前,我沒有看見這個;但因着關於接受別人職事的爭辯,我就花時間來研讀有關這件事的純正話語。我的眼睛被開啓,看見十二位使徒全都在“這職事”裏。因此,當使徒們禱告能有人替換猶大的一分時,他們求主指明祂所揀選的人,“叫他得這職事”(25)。

有人也許會辯說,“這職事”僅限於十二使徒。但以弗所四章十一至十二節說,“祂所賜的,有些是使徒,有些是申言者,有些是傳福音者,有些是牧人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目的是為着職事的工作,為着建造基督的身體。”十一節是包括從使徒時代直到主再來的整個時期。在神新約經綸裏有好些使徒、申言者、傳福音者、牧人和教師。曆世紀以來,有成千這樣的人。然而,他們被賜下都是為着成全聖徒,目的是為着職事的工作。請注意十二節不是說“眾職事(ministries)的工作”,而是說“職事(ministry)的工作”。雖然有成千有恩賜的人,但他們全數是為着一個職事的工作。

在新約時代裏,神獨一的心意就是要建造身體。神創造宇宙,造人,成功救贖,全都是為此。為着這一個目的,神有一個職事。在新約時代裏,神沒有兩種工作;祂只有一種工作和一個職事。

新約經綸中的職事乃是一個團體的職事,其中包含成千有恩賜的人。因此,在林後四章一節保羅說,“我們……受了這職事。”保羅不是說,“我受了這職事。”也不是說,“我們受了這些職事。”他乃是說,“我們受了這職事。”保羅、他的同工、以及其他的使徒,都受了這職事,就是新約中獨一的職事。

在林後三章六節保羅說,神“使我們彀資格作新約的執事”。職事就是事奉;所有的執事都是執行這項事奉的人。這許多執事沒有許多事奉,只有一項事奉,一個職事。

我喜歡保羅在提前一章十二節的話:“我感謝那加我能力的,我們的主基督耶穌,因祂以我為忠信,派我盡職事。”這裏保羅不是說,“祂派我盡我的職事;”他乃是說,主派他盡那獨一、團體的新約職事。我們都需要讚美主,因着祂的憐憫和恩典,祂派我們盡這建造基督身體的團體職事。

個人的職事與團體的職事

雖然這些經節啓示新約的職事是團體的,但另外一些經節卻好像指明職事是個人的。在行傳二十章二十四節保羅說,“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鄭重見證神恩典的福音。”本節是指保羅個人的職事,因為保羅說到他從主領受的職事。因此,這節裏的職事是個人的職事。

二十一章十九節似乎是確定的指保羅個人的職事,這節說,“保羅問候了他們,便將神藉着他的職事,在外邦人中所行的事,都一一述說出來。”其他似乎是指個人職事的經節為:提後四章五節,以及歌羅西四章十七節。在提後四章五節保羅囑咐提摩太“盡你的職事”,這顯然是鼓勵他盡他個人的職事。歌羅西四章十七節說,“要告訴亞基布:務要留心你在主裏所領受的職事,好盡這職事。”顯然這是指亞基布個人的職事。

在思想這些說到個人職事的經節時,我們需要知道所有的信徒都是這一個身體上的肢體。就整體而言,身體只有一個團體的職事,沒有許多的職事。雖然身體有許多功用,但身體的職事是一個。比方說,當我說話時,我整個身體都在說話:我的眼睛、鼻子、耳朵、手臂、手指、腿和腳全都有分。因此,說話是我身體的職事,這個職事是團體的。雖然如此,我身體的每一部分也有各自的職事。嘴說話,手作手勢,腳來支撐。但是把所有肢體的職事都加在一起時,就合成了身體那獨一的職事。這個例子表明身體各肢體的眾職事不是分開的職事,而是獨一團體職事的各部分。

新約的職事是獨一的,又是團體的。但因這職事乃是基督身體的事奉,而且因着身體有許多肢體,所以每一個肢體都有各自的職事。故此,按肢體來說,有許多的職事;不過,按整個身體來說,只有一個職事。你的職事不該從團體的職事分開。身體有一個團體的職事,而身體所有的肢體則有其個別的職事。我們看過,所有肢體的職事加起來就等於團體的職事。

公會裏的職事

關於職事的事,我們需要清楚聖經中的真理,以及今天基督教裏的光景。起初在使徒時代,只有一個身體和一個職事;但因着召會的墮落,產生了分裂和公會。現在每一個分裂都有自己所謂的職事。浸信會、長老會、路德會、聖公會以及靈恩派,都有自己的職事。在各公會裏,執事、牧師、傳道人的工作是建立公會,而不是建造身體。因着每一個人都是建立他自己的公會,他就無法和別人同工。

我們和公會毫不相干。在主的恢復裏,我們乃是為着恢復基督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使召會得着建造。為着完成神在祂恢復裏的目的,我們需要回到起初,回到純正的話裏。在新約裏只有一個獨一的職事。從使徒時代直到如今,這個職事並沒有結束,我相信我們是這職事的延續。我很高興的說,我是在這職事裏,我是這職事的一部分。我們是按着新約的經綸在這獨一的職事裏。

不接受破壞身體的職事

使徒時代沒有公會。因着召會的墮落以及許多分裂的存在,現在表面上看來有許多的職事。我們在主恢復裏的人旣有分於這獨一的職事,就是使徒職事的延續,我們怎能接受公會和分裂的職事?不,我們不能。假如我們接受了,恢復就要受到破壞。正確的職事就是按照神新約經綸的職事,乃是為着建造基督的身體,但別的職事則是為着建立公會。為這緣故,我們不能接受建立公會的職事。

我在臺灣時,有些公會的宣教士對我說,他們欣賞我職事的工作,想要邀請我去向他們的會眾講道,並且幫助他們。他們也建議我,邀請他們來向我們講道。你會怎樣回答這種建議?正確的回答乃是:李弟兄和他的同工們受了主的託付建造基督的身體。然而,那些在公會裏的是建立公會。我們沒有負擔作這事;反之,我們的負擔乃是延續新約的職事,為着身體的建造。因為那些在公會裏之人的職事是為着公會的建立,所以我們無法邀請他們來向我們講道。我們若給這些職事留地步,身體就要受破壞。這就是我們無法接受那些職事的原因。我們承認他們有些真東西,但就整體來說,他們的目標是建立公會。對於身體的建造,這是個破壞與對抗。

關於職事,我們需要主的光照。我們需要到主面前,向祂敞開。我們若這樣行,光就會照亮關於職事的教訓,這教訓對我們就會成為真理,實際。多年前,從主使我清楚這件事起,我從來沒有岔出去過,因為光的照耀實在是太明亮了。這光照亮了我每一個腳步;因此,我不能幫助公會。不僅如此,我們也不能邀請在公會裏的人向我們講道,以免破壞主的恢復。因為那些在公會裏之人職事的目的,不是為着神建造基督身體的永遠計畫,我們不能與他們合作。我們旣不能幫助他們,也不能從他們得幫助。有人或許會認為,我們採取這樣的立場,心胸未免太狹窄了。事實上,我們並不是心胸狹窄。但職事的光照着我們,我們無法否認我們看見了。因着這光,我們在這件事上無法改變。(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真理信息,第四章)

參考與參讀資料:

1. 歌羅西書生命讀經,第十一篇

2. 以弗所書生命讀經,第二十八篇

3. 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二册,從以弗所書看召會在基督裏的福分與地位,第二十章,第二十四章,第三十六章

4. 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三册,關於神聖分賜更深的研讀,第十三章

5.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一册,在神聖三一裏並同神聖三一活着,第二章

6. 哥林多後書生命讀經,第二十六至二十七篇

7. 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真理信息,第四章

8.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二册,長老訓練,第一册—新約的職事

9.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七年第二册,神命定實行新約經綸的路,第十八章

10.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一册,新約的職事與新路的實行,第一章;灣區數次交通記錄,第五章

11. 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三年第一册,新約的職事以及使徒的教訓和交通,第一章

12. 啓示錄生命讀經,第六十二篇

13.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二册,福樂的人生,第八章

1歌羅西書生命讀經,第十一篇

2 2014年安那翰春季全時間訓練,“神的經綸與分賜”,第十五篇

3 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真理信息,第四章

4啓示錄生命讀經,第六十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