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时间服事者该有的进取
第六系列 同工课程
第十六单元繁体
第九十一課 建立召會為着建造基督的身體
讀經:太二八19,弗四11~12,徒二46,十四1、8、20~23,帖前二7
壹 建立召會是使徒主要的功用之一;就是這項功用,讓使徒與其他恩賜有所區別—弗四11上,徒二14~47,十四1、8、20~23。1
貳 在新約裏使徒建立召會有兩種方式—徒八1、4、14,十四1、3~4、6~8,十六11~15、27~34、40:2
一 按基本原則而言,主是把祂的工作托給作工的人,就是托給使徒;使徒就到各處興起召會,或者是幫助弟兄們移民出去興起召會;這乃是使徒行傳裏建立召會的兩條線:
1 在使徒行傳八章,我們看見耶路撒冷召會大遭逼迫之後,信徒四散就移民出去了;他們到哪裏,哪裏就有了聚會;之後彼得、約翰、雅各等使徒去幫助他們,把召會建立起來—1、4、14節。
2 另一面,從使徒行傳九章開始,就有使徒保羅和他的同伴出外,一地一地的作工,帶人得救並建立起地方召會—十四1、3~4、6~8,十六11~15、27~34、40。
3 按使徒行傳來看,各地召會的興起,多是根據這兩種作法;一是有信徒移民出去,然後使徒去幫助,把召會建立起來;另一種是使徒出去作工,帶人得救,建立召會,然後設立長老,把地方召會治理、教導的責任,完全交給長老。
二 見附錄(一)“藉着移民興起召會的合乎聖經的榜樣”。
叁 如果主將我們安置之處沒有召會可勞苦作工,我們便該以在那城市建立召會為目標來勞苦作工,為着建造基督的身體—十四1、3~4、6~8,十六11~15、27~34、40:3
一 在使徒行傳十四章,保羅和巴拿巴在以哥念、路司得藉着傳福音得着一些人之後(1、3~4、6~8),他們立刻就在那些地方建立了召會;保羅依照這同樣的原則,在他去歐洲的馬其頓時,在短時間內成立了一些召會—十六11~15、27~34、40。
二 今天當我們在新人身上勞苦時,需要有一個正確的目標,就是建立召會為着建造基督的身體;我們不該是一羣鬆散的基督教工人,僅僅幫助人接受救恩或明白聖經,而沒有以完成神的經綸為着眼點或目標;為要完成神的經綸,就是要建造基督的身體,我們必須建立召會。
三 假設我們得着約二十位接受主並受浸的人;若這二十人中至少有六位是積極的,我們就有足彀的條件成立召會:
1 在較小的城市裏,我們不該期待有了五十位信徒,才開始召會生活;這意思是我們必須在對人的照顧上運用分辨力。
2 我們牧養並得着人,首先該以在他們所在地成立召會為着眼點,而不是先考慮將人加到附近城市的召會;若在新人所在地能成立召會,我們就不需要將他們送往別處;卽使我們興起的是個小召會,仍是一個召會。
肆 我們建立召會不要長時期等待—徒二46:4
一 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們要在某個特定城市建立召會,等待時間越久,召會就越難建立起來。
二 遺憾的是,今天許多人建立起一個觀念,認為要建立召會需要有會所,還要有為數相當多的人,並要有一些領頭的人;我們該摒除這種觀念:
1 為了建立召會,我們需要傳福音使人接受主並受浸;然後我們需要前去初信者那裏和他們聚會,而非要求他們來我們這裏;也就是說,我們應當在新人家中設立家聚會,目的是為着餧養他們—參帖前二7。
2 在這些信徒身上勞苦了幾個月後,我們可能得着幾位作同伴,加入我們一起接觸人,幫助人得救。
3 只要我們得着一個小排這樣的同伴,我們就可以與他們交通到主的筵席;然後,我們可以周周在一個家聚集,或挨家挨戶有主的筵席(徒二46);那時召會就成立了。
4 實在說,在一處沒有召會生活的地方,照顧新人的人就是領頭者。
伍 我們能藉着實行新路的內容興起召會—徒八27~29,帖前二7,徒二42,來十24~25:5
一 新路首先是照着聖經的路傳福音,去罪人那裏—徒八27~29,路十四21~23,太二八19。
二 傳福音就如同生孩子;生產之後,需要保養和顧惜,使孩子得以存活並長大;因此,新路的第二個實行是要去照顧我們所得着的人—帖前二7。
三 在新人家中照顧他們之後,我們需要把這些新人聚在一起實行小排聚會—徒二42,來十24~25:
1 若是在我們得着的人當地有召會,我們可以帶新人和召會聚集;但如果沒有召會,我們就需要勞苦,把這些人聚在一起。
2 我們可以周周輪流使用每一個新人的家,作排聚會的會場;這會立下正確的根基,好在當地建立召會。
四 我們這樣得着一批有盼望的人之後,可以帶領他們開始在當地實行召會生活;我們需要盡力照顧新人,目標是説明他們聚集成為他們所在地的召會。
五 末了,在幫助新人聚集成為召會之後,我們必須照看他們,觀察在他們之中誰該作領頭的人:
1 當主顯明誰該成為領頭的人,我們不需要告訴他們說,他們是長老;我們只需要以領頭者的負擔、職責、和任務託付他們;他們領受這樣的託付,就會自然的實行帶領。
2 短時間之後,我們可以在他們領頭的人中間指派兩三位作長老,將召會的事務托給他們。
3 見附錄(二)“長老的資格”。
六 設立長老的講究是很大的;要知道,並非每一個到工作裏的全時間者,都可以設立長老,或過問長老的事:6
1 “回顧已往的經歷,三十年前,我對於召會中有職務的人,還看不太出來。如果那時,要我設立長老,我可能會以是為非。因着這件事是在人手裏,所以人需要一點經歷”—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年第四册,主恢復的道路,第十八章。
2 不是我們一愛主,一熱心,在主面前有點長進,願意奉獻全時間事奉主,就能作同工、作使徒來設立長老。
3 身為同工,絕不可自認為高於長老,也絕不可企圖設立長老;設立長老需要在生命上成熟,在真理上有充分的裝備,並且在肉身的年齡上不是太年輕。7
陸 在我們所受的成全裏,建立召會是一件必須非常強調的事—弗四11~12:8
一 以弗所書四章十二節說,使徒、申言者、傳福音者、以及牧人和教師,都成全聖徒;因此,使徒成全聖徒,不只關乎如何照顧人,也關乎如何建立召會。
二 作使徒的就成全聖徒也能作使徒,到各地傳福音,設立召會—參徒八4。9
職事信息摘錄:
以弗所四章十一節說,“祂所賜的,有些是使徒,有些是申言者,有些是傳福音者,有些是牧人和教師。”使徒、申言者、傳福音者以及牧人和教師,乃是元首基督為建造祂的身體,所賜下一班特別有恩賜的人。建立召會是使徒主要的功用之一;就是這項功用,讓使徒與這一節所题及的其他恩賜有所區別。有些傳福音者可能可以盡傳福音和幫助人接受主而受浸的功用,但無法盡功用以興起召會。在本章,我們要探究如何興起或建立召會,好使我們在設立召會的事上受成全,為着建造基督的身體。
假設我們得着約二十位接受主並受浸的人;若這二十人中至少有六位是積極的,我們就有足彀的條件成立召會。我們牧養並得着人,首先該以在他們所在地成立召會為着眼點,而不是先考慮將人加到附近城市的召會。例如,南加州的西敏市(Westminster)、杭庭頓灘巿(Huntington Beach)、園林市(Garden Grove)彼此很近。如果其中二城有召會,在第三處只有新人而沒有召會;有人也許會認為,照顧新人最好的方法是幫助他們長大,然後帶他們到其中一處鄰近的召會聚會。然而,那樣的觀念是錯的。
一對新婚夫婦沒有成家的經驗,但他們有了孩子後,就沒有選擇,只能實際去過他們自己的家庭生活。除了他們自己以外,無法倚靠任何人來照顧他們的家。從某種意義說,卽使他們尋求幫助,也少有人能在他們獨特的環境下予以協助。因此,這對夫婦必須努力學習。今天所不知道的,他們可以學。同樣的原則,若在新人所在地能成立召會,我們就不需要將他們送往別處。
如果主將我們安置之處沒有召會可勞苦作工,我們便該以在那城市建立召會為目標來勞苦作工,為着建造基督的身體。若我們興起的是個小召會,仍是一個召會。在我們所受的成全裏,建立召會是一件必須非常強調的事。以弗所四章十二節說,使徒、申言者、傳福音者、以及牧人和教師,都成全聖徒。因此,使徒成全聖徒,不只關乎如何像乳母一樣照顧人(帖前二7),也關乎如何建立召會。
我們的勞苦有目標
在行傳十四章,保羅和巴拿巴在以哥念、路司得藉着傳福音得着一些人之後(1,3,6~7),他們立刻就在那些地方建立了召會。保羅和巴拿巴在那些城裏傳福音之前,那些地方甚至沒有召會的觀念。換句話說,那些開始在這二城裏作為召會而聚集的人,未曾看見或聽過這樣的事。然而,保羅和巴拿巴幫助他們接受救恩,並將他們建立為召會;之後保羅和巴拿巴因受逼迫,必須離開他們。經過一些時間後,使徒再回到他們那裏,堅固他們的魂,在那些召會中選立了長老(21下~23)。那時,保羅在愛裏囑咐他們,“勸勉他們恆守信仰,又說,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患難”(22)。保羅依照這同樣的原則,在他去歐洲的馬其頓時,在短時間內成立了一些召會(十六11~15,27~34,40)。
今天當我們在新人身上勞苦時,需要有一個正確的目標,就是建立召會為着建造基督的身體。我們不該是一羣鬆散的基督教工人,僅僅幫助人接受救恩或明白聖經,而沒有以完成神的經綸為着眼點或目標。為要完成神的經綸,就是要建造基督的身體,我們必須建立召會。在一個滿了城市的區域,我們可以很容易的建立多處召會。然而,在像是紐約、倫敦或臺北這樣大城市的區域,就比較因難,因為一城只能有一個召會(啓一11)。不僅如此,要料理在大城市裏召會的情形,也是困難的。
在照顧人時運用分辨力
在較小的城市裏,我們不該期待有了五十位信徒,才開始召會生活。這意思是我們必須在對人的照顧上運用分辨力。我們勞苦時,帶得救的人數不該過於我們能照顧的。若無適當的照顧,我們會失去許多帶來歸主的人。因此,當我們出外叩門接觸人,將人帶來歸主,我們還需要分辨:我們所帶得救的人是有心尋求的,還是固執難以改變的。如果得救的人是難以改變的,我們在這樣的人接受主之後,可以暫緩在他身上的勞苦。在這樣的人身上更進一步勞苦,可能浪費我們的時間。
再去探訪這樣的人。事實上,如果我們發現,在接受我們照顧的三個或更多人中只有一位有盼望,我們就需要在那人身上花工夫,而不必再出外尋找更多的接觸對象。我們可以一周多次拜訪這位元有盼望的對象,好説明這人得以穩固。這樣的人至終會成為我們的夥伴和同工。我們若以這種方式殷勤並逐步勞苦,就能得着一些人作我們的同伴。
我們與同伴勞苦一段時間之後,就會有少數人可以在那城市聚集而有主的桌子;那時我們就可以在那城市建立召會。當然,鄰近城市的小召會偶爾應該來在一起,彼此交通激勵。雖然新成立的召會可能很小,但是得着幾處小召會比起要那些在同一城市的人到另一個城市去聚會,更有益處。
建立召會不要長時期等待
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們要在某個特定城市建立召會,等待時間越久,召會就越難建立起來。聖徒在一個沒有召會的地方,等待建立召會的時間越久,越容易前往鄰近城市的召會聚會並聯於別地的召會。這會使他們那城裏的情形變得複雜;結果,在那裏建立召會變得越來越困難。
我們不需要等到有會所,才能開始召會聚會。當召會在中國北方我家鄉省分的省會興起時,聖徒們是在墓地聚會。那時,因着所有被得着的人都是住在宿舍的窮學生,沒有家可以去聚會,也沒有資金可以租場所聚會。因此他們想到,旣然墓地有桌子,就可以在那裏聚會擘餅。這例子說明我們不必等到有永久的聚會場所,就可以建立召會。
為了建立召會,我們需要傳福音使人接受主並受浸。然後我們需要前去初信者那裏和他們聚會,而非要求他們來我們這裏;也就是說,我們應當在新人家中設立家聚會,目的是為着餧養他們。在這些信徒身上勞苦了幾個月後,我們可能得着幾位作同伴,加入我們一起叩門接觸人,幫助人得救。只要我們得着大約五位這樣的同伴,我們就可以與他們交通到主的筵席。然後,我們可以周周在一個家聚集,或挨家挨戶有主的筵席(徒二46)。那時召會就成立了。如果我們實行這條建立召會的路,所有的新人都會學習。遺憾的是,今天許多人建立起一個觀念,認為要建立召會需要有會所,還要有為數相當多的人,並要有一些領頭的人。我們該摒除這種觀念。
實在說,在一處沒有召會生活的地方,照顧新人的人就是領頭者。首先,他是受差遣到那地的使徒;接着,他傳福音,就成了傳福音者;他為主說話,把主供應給得救的人,他就是申言者;然後他是牧養並教導他們的人。至終,這一位將所有得救的人建立成為那城的召會。我們不該認為我們沒有能力建立召會。我們當中有許多人認識聖經,有些人也受過訓練。我們絕不該認為我們所受的訓練算不得甚麼;就算我們忘記這訓練,我們從訓練所得着的,會永遠存留在我們裏面。我年輕時就學英文,但說話時很少用。然而,當我來到美國,我所學過的便都逐漸恢復了。
新路的內容
傳福音以得着罪人
就如已過我們曾指出,新路包括幾個步驟。首先是照着聖經的路傳福音,去罪人那裏,而非把他們聚集到我們這裏。新約聖經中難以找出一節經文,告訴我們要把罪人聚集到我們這裏。反之,聖經是說信徒或傳福音者要去罪人那裏。在行傳八章,那靈吩咐傳福音者腓利去就近那太監(27~29)。在路加十四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主作為家主告訴他的奴僕說,“快出去到城裏大街小巷,……你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裏。”在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主囑咐祂的門徒:“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實行新路的第一項就是傳福音,為主得着人。
照顧初信者,如同乳母餧養並保養他們
傳福音得人就如同生孩子。生產之後,需要保養和顧惜,使孩子得以存活並長大。孩子生下以後若沒有照顧,沒有一個能存活並長大。因此,新路的第二個實行是要去照顧我們所得着的人。
藉着傳福音生出新人之後,我們不該聚集他們到我們這裏,乃該去他們的家中照顧他們。我們必須像母親一樣照顧新人,至少半年給他們合式的照顧。這是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中的路。他說,他是一位乳母,親自顧惜帖撒羅尼迦人,如同他新生的孩子(二7)。基於這個榜樣,我們為人施浸後,就該成為他們的乳母,保養顧惜他們。在為人生活中,一個母親生下孩子後,無論自己的狀況如何,都會盡一切可能來照顧孩子。這是照着神創造的自然律,母親對於孩子就有這樣的愛。
將新人聚集成排以實行召會生活
在新人家中照顧他們之後,我們需要把這些新人聚在一起實行小排聚會。若是在我們得着的人當地有召會,我們可以帶新人和召會聚集。但如果沒有召會,我們就需要勞苦,把這些人聚在一起。從新人基督徒生活的起頭就把他們聚集成排,會幫助他們建立起與其他基督徒聚在一起的正確習慣(徒二42,46,來十24~25)。要實行這樣的聚集成排,並不需要租用會所。我們可以周周輪流使用每一個新人的家,作排聚會的會場。這會立下正確的根基,好在當地建立召會。我們這樣得着一批有盼望的人之後,可以帶領他們開始在當地實行召會生活。我們需要盡力照顧新人,目標是説明他們聚集成為他們所在地的召會。
囑咐人負責任並指派長老
末了,在幫助新人聚集成為召會之後,我們必須照看他們,觀察在他們之中誰該作領頭的人。當主顯明誰該成為領頭的人,我們不需要告訴他們說,他們是長老;我們只需要以領頭者的負擔、職責、和任務託付他們。他們領受這樣的託付,就會自然的實行帶領。短時間之後,我們可以在他們領頭的人中間指派兩三位作長老,將召會的事務托給他們。我們絕不該將任何事握在自己手中。我們主要的工作是建立召會、照看召會中的光景、並指派那地領頭的人。那就是使徒保羅所實行的,他能在一年之內建立起眾召會。雖然我們會認為自己不如使徒那樣能幹,但我們仍應該能作他所作同樣的事,就是建立召會、照顧我們所建立的召會、並指派那些召會中領頭的人。然後我們就可以往前去另一個城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一册,建立召會以建造基督的身體,實行新路,並在真理、生命和事奉上受訓練,第一章)
使徒建立召會的兩種方式
我們要來看同工和召會之間的關係。按基本原則而言,主是把祂的工作托給作工的人,就是托給使徒;使徒就到各處興起召會,或者是幫助弟兄們移民出去興起召會。這乃是使徒行傳裏建立召會的兩條線。
在八章,我們看見耶路撒冷召會大遭逼迫之後,信徒四散就移民出去了。他們到哪裏,哪裏就有了聚會;之後彼得、約翰、雅各等使徒去幫助他們,把召會建立起來。另一面,從九章開始,就有使徒保羅和他的同伴出外,一地一地的作工,帶人得救並建立起地方召會。
按使徒行傳來看,各地召會的興起,多是根據這兩種作法。一是有信徒移民出去,然後使徒去幫助,把召會建立起來;另一種是使徒出去作工,帶人得救,建立召會,然後設立長老,把地方召會治理、教導的責任,完全交給長老。(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年第四册,主恢復的道路,第十八章)
參考與參讀資料:
1.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一册,建立召會以建造基督的身體,實行新路,並在真理、生命和事奉上受訓練,第一章
2.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二册,新約福音祭司的盡職,第五章
3. 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四册,聖經中興起召會的榜樣
4. 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臺北事奉訓練課程綱目
5. 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年第四册,主恢復的道路,第十八章
1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一册,建立召會以建造基督的身體,實行新路,並在真理、生命和事奉上受訓練,第一章
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年第四册,主恢復的道路,第十八章
3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一册,建立召會以建造基督的身體,實行新路,並在真理、生命和事奉上受訓練,第一章
4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一册,建立召會以建造基督的身體,實行新路,並在真理、生命和事奉上受訓練,第一章
5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一册,建立召會以建造基督的身體,實行新路,並在真理、生命和事奉上受訓練,第一章
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年第四册,主恢復的道路,第十八章
7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與長老,並如何履行同工與長老的義務,第四章
8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一册,建立召會以建造基督的身體,實行新路,並在真理、生命和事奉上受訓練,第一章
9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二册,新約福音祭司的盡職,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