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与新约

第七系列 旧约与新约的表记

第十九篇 约翰十四至十七章里的表记—另一位保惠师的表记

读经:约十四16~24、26、十五26、七38~39,启一4,约十六7、13,约壹二1,来九15

壹 约翰十四至十七章里的第四个表记:神圣三一的表记;神圣的三一乃是为着三一神的分赐;我们要来看许多与灵有关的事—十四16~24:

一 在神圣的三一里面,父是源头,子是彰显;现在我们必须看见,灵是三一神的进入,是实施者;父计划,子完成了父所计划的一切;如今灵来实施父所计划并子所完成的一切—16~17节。

二 我们来读约翰十四章十六至二十四节,我们就会看见,灵是三一神终极的身位;换句话说,灵是三一神的总结:

1 源头是父,子是父这个源头的彰显;不仅如此,灵是子彰显父的实化,这种实化是终极的、总结的—一14,十四17。

2 作源头的父无法以终极的方式临到我们,子作彰显也不能;父的彰显—子—要主观的临到我们,就需要那灵—17节,提前六16,约一18。

3 灵是子的实化,要进到我们里面,给我们经历、享受并得着;不仅如此,子的实化—灵—也在我们灵里与我们成为一;这就是三一神进到我们里面—林前六17。

三 灵进入我们里面的时候,我们就经历到父、子、灵的分赐,也经历到与三一神调和—约二十22,约壹五6。

贰 我们要继续来看与灵有关的附加问题—约十四26,十五26:

一 约翰十四章二十六节说,“但保惠师,就是父在我的名里所要差来的圣灵,祂要将一切的事教导你们,并且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这里我们看见,父在子的名里差遣灵来;因此,灵是在子的名里来的,因为灵与子乃是一—林后三17。

二 主在约翰十四章十六节的话指明父应允子的请求而差遣灵来。

三 按约翰十五章二十六节来看,灵是从父、同着父出来的,保惠师从父而来,并与父同来灵来了,父也来了。

四 灵住在我们里面,子和父也与灵一同住在我们里面—26节,十四17。

五 那灵也为子作见证并荣耀祂;约翰十五章二十六节说,“就是从父出来实际的灵,祂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既然灵是子差来的,并与父同来,灵为子作的见证就是三一神的事。

六 约翰七章三十八至三十九节启示那灵要从信徒里面涌流出来:“信入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耶稣这话是指着信入祂的人将要受的那灵说的。”

七 启示录有神宝座前的七灵,就是羔羊—子—的七眼;神的七灵就是羔羊—子—的七眼,这件事实证明子与灵不是分开的—启一4,四5,五6。

八 那灵与新妇—神的赎民—是一;启示录二十二章十七节上半指明这一点:“那灵和新妇说,来!”那灵和新妇一同说话,这件事实启示出那灵和新妇是一。

九 就神圣的三一而论,我们也要指出,父、子、灵乃是一位神;不仅如此,按约翰四章二十四节来看,整个神就是灵。

叁 我们要往前看第五个表记,就是另一位辩护者的表记—约十四16、26,十五26,十六7:

一 在约翰十四章十六节主耶稣说,“我要求父,祂必赐给你们另一位保惠师,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

1 这里翻作“保惠师”的希腊字是 parakletos。辩护者是希腊字的英语化形式;这个词是个比喻,所以也是个表记—16节。

2 在希腊文里,parakletos 是指在旁边照顾我们案情、事务的人;辩护者乃是照顾人的需要而服事人的人—约壹二1。

3 辩护者始终同在,可视为侍者、帮助者,也可视为律师;今天那灵就是我们的保护者;祂与我们同在,照顾我们的整个情况—提前二5。

二 辩护者表征被召唤到另一个人身边去帮助他的人;因此,辩护者就是帮助者;那灵是另一位辩护者,始终预备好要帮助我们—约壹二1,约十四16~17。

三 辩护者也表征提供合法的帮助或为别人代求的人;因此,另一位辩护者—那灵—乃是中保、策士、代求者—约壹二1,来九15。

四 辩护者也是安慰我们的人;祂是安慰者、训慰者;那灵总是安慰并抚慰我们!—罗八26、34。

五 另一位辩护者—那灵—乃是实际的灵;约翰十五章二十六节也指明,保惠师就是实际的灵;不仅如此,在约翰十六章十三节主耶稣说,“只等实际的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实际”:

1 约翰十六章七节指明,实际的灵是借着子的死而复活来的。

2 实际的灵承受了子所有的一切,为要向信徒揭示出来—十四26。

3 我们已经指出,那灵为子作见证并荣耀祂;这是实际之灵的功用,因为实际的灵为子作见证并荣耀子,我们就借着祂认识了子—十五26,十六14。

4 在约翰十六章十三节我们看见,实际的灵引导我们进入一切的实际:

a 实际的灵引导信徒进入三一神一切的实际,和所有神圣事物的实际—13节,一14、17。

b 实际的灵引导我们进入因信称义、成圣、爱和所有神圣事物的实际—八32、十四6。

5 约翰十六章八至十一节启示,实际的灵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

肆 那灵临到我们,我们悔改了,相信了主耶稣,并且免去了撒但身上的审判;我们也成了神的儿女,和基督的肢体;如今我们能被三一神充满并浸透,祂一直将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并亲自与我们调和—十六13~15、21~24。

职事信息摘录:

神圣三一的表记

在前两篇信息中,我们开始论到约翰十四至十七章里的第四个表记:神圣三一的表记。我们已经看见,神圣的三一乃是为着三一神的分赐。我们讲过与父有关的十件事,和与子有关的十七件事。本篇信息开始,我们要来看许多与灵有关的事。

与灵有关的事

进入者,实施者

在神圣的三一里面,父是源头,子是彰显。现在我们必须看见,灵是三一神的进入,是实施者。父计划,子完成,灵实施。所以,父是计划者,子是完成者,灵是实施者。子完成了父所计划的一切。如今灵来实施父所计划并子所完成的一切。这里我们看见,三一神的三者同工。计划者是源头,完成者是彰显,而实施者是进到我们里面的那一位。实施者—灵—进到我们里面的时候,带着父所计划和子所完成的一切。这就是三一神—父、子、灵—的工作,将祂自己和祂所计划、所完成、现今所实施的,分赐到我们全人里面。

约翰福音有一节说到那灵进入我们里面,就是十四章十七节:“就是实际的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祂,也不认识祂;你们却认识祂,因祂与你们同住,且要在你们里面。”这一节说到那灵的内住。这里首次提起内住的灵,这件事在书信里得到完全的发展(林前六19,罗八9、11)。约翰二十章二十二节也指明那灵进入我们里面:“说了这话,就向他们吹入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这里门徒接受了十四章十七节所应许的那灵。主把圣灵吹到门徒里面,应验了圣灵作保惠师的应许。

我盼望我们不仅通晓我们所说三一的事情,也经历它们,并将它们服事给别人。我特别感谢的是青年人有机会来学习这些事情。我鼓励众圣徒要把所听见的事天天付诸实行。这意思是说,我们必须在日常生活中应用它们。如果我们天天应用这些事情,我们就会得着它们作我们生命的供应。那么我们就很容易把这些真理服事给别人了。这会进一步使主的恢复扩展,使恢复的圈子能够扩大。众圣徒把所看见的事情都活出来,主的恢复就会更加扩展。

我们里面有实施者,一天又一天,祂把父所计划和子所完成的一切,都实施出来。我们愈实行并活出这些事,我们就愈给那灵机会,将这些事实施到我们身上。因此,我们必须在日常生活中继续实行。

三一神的总结

如果我们仔细来读约翰十四章十六至二十四节,我们就会看见,灵是三一神终极的身位。换句话说,灵是三一神的总结。我用“终极”和“总结”这些词来说到灵是三一神进入我们里面。我们已经看见,父住在不能靠近的光中(提前六16)。然后子来作为父的彰显,彰显那不能靠近、不能看见的神(约一18)。虽然子来作为父的彰显,但这不是三一神终极、总结的来临。子来彰显父以后,灵就来作为子的实化。

源头、彰显、实化

我们论到父、子、灵,用了三个重要的词:源头、彰显、实化。源头是父,子是父这个源头的彰显。不仅如此,灵是子彰显父的实化,这种实化是终极的、总结的。三一神的总结不单单是灵;三一神的总结乃是子的实化—灵,而子乃是父这个源头的彰显。因此这里有实化、彰显、源头。

作源头的父无法以终极的方式临到我们,子作彰显也不能。就着父是源头来说,祂不能临到我们。父的彰显—子—能够客观的临到我们,却无法主观的临到我们。说子无法主观的临到我们,意思就是祂能够在我们中间,或与我们同在,但祂不能离开灵在我们里面。父的彰显—子—要主观的临到我们,也就是说,要进到我们里面来居住,就需要那灵。灵是子的实化,要进到我们里面,给我们经历、享受并得着。不仅如此,子的实化—灵—也在我们灵里与我们成为一(林前六17)。这就是三一神进到我们里面。

灵进到我们里面的时候,子与灵同来,父也在子里面来临。这意思是说,实化—灵—临到我们、进入我们里面,并在我们灵里与我们成为一的时候,整个三一神—父、子、灵—都在我们里面。实化—灵—成了我们的分和享受时,我们也有了源头—父—和彰显—子。随着实化,源头和彰显都在我们里面。因此,一旦我们得着灵作实化,我们也就得着子作彰显和父作源头。换句话说,如果我们有了灵,我们就有了三一神的三者—父、子、灵。整个三一神都居住在我们里面。

因着主的怜悯。我能作见证,我天天都经历三一神的实化。我天天、时时都有父作源头,子作彰显,灵作实化。我享受灵、子、父,也经历三一神将自己分赐到我里面。一天又一天,三一神分赐到我里面,给我经历并享受。结果,我的日常生活就是三一神的实化,这种实化便是包罗万有的灵。所以,包罗万有的灵乃是三一神的完全实化。

为着分赐与调和

我们不仅被三一神充满,我们也浸透在祂里面。我们被祂充满,意思就是祂在我们里面;我们浸透在祂里面,意思就是我们在祂里面。这是与三一神真正的调和。三一神不断的将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而我们一直浸透在祂里面,为要与祂调和。

祂亲自与我们调和,同时也使我们与祂成为一个单位。这样祂就使我们成为父家的一个住处。父家所有的住处,乃是约翰十五章所启示宇宙葡萄树的枝子。因此,葡萄树就是父的家,葡萄树的枝子则是父家的住处。如果我们晓得这一点,我们就该说,“阿利路亚,我是父家的一个住处!是葡萄树上的一根枝子!”

我们怎么可能成为父家的住处,和葡萄树上的枝子?凭着我们的天然,凭着我们天然人的所是,这是不可能的。我们惟有与三一神调和,才能成为父家的住处,和宇宙葡萄树上的枝子。我们需要灵作三一神的实化,来充满我们、饱和我们,我们也需要浸透在这灵里面。然后灵就与我们合一,我们也与灵合一。这样,我们重生的人就与灵成为一个实体,这个实体就是父家的一个住处,也是宇宙葡萄树上的一根枝子。我们这些有三一神在我们里面的人,成了父家的住处和葡萄树上的枝子。何等奇妙!借着三一神将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并使自己与我们调和,我们就成了住处和枝子。

约翰十四至十七章启示了三一神。按这几章来看,父在子里面,子在灵里面,而灵临到我们,且进入我们里面。灵进入我们里面的时候,我们就经历到父、子、灵的分赐,也经历到与三一神调和。(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册,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四十三篇)

保惠师

在前三篇信息中,我们论到神圣三一的表记。我们讲过与父、子有关的许多要点,以及与灵有关的三件事。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继续来看与灵有关的附加问题,然后要看下一个表记,就是另一位辩护者的表记。

父在子的名里差来的

约翰十四章二十六节说,“但保惠师,就是父在我的名里所要差来的圣灵,祂要将一切的事教导你们,并且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这里我们看见,父在子的名里差遣灵来。按五章四十三节来看,子是在父的名里来的:“我在我父的名里来”。子在父的名里来,意思就是子是以父的身分来的。

假设甲弟兄差遣乙弟兄以甲弟兄的名义来执行一项任务。在这样的情况下,乙弟兄是以甲弟兄的名义来的。因为甲弟兄以他的名义差乙弟兄来,乙弟兄就不是以自己的名义来的,而是以甲弟兄的名义来的。这意思是说,乙弟兄实际上是以甲弟兄的身分来的。如果我们懂得这个比方,我们就能懂得为什么按以赛亚九章六节所说,赐给我们的子也称为父。这一节指明子是在父的名里来的。祂是子,但祂称为父,因为祂是在父的名里来的,因而是以父的身分来的。这意思就是说,子与父原为一(约十30)。

父在子的名里差遣灵来,原则也是一样。按十四章二十六节来看,父差遣灵来,但祂是在子的名里差遣灵来。因此,灵是在子的名里来的,因为灵与子乃是一(林后三17)。

举例来说,我们假设甲弟兄以乙弟兄的名义差遣丙弟兄。如果人要丙弟兄表明身分,他就能说,“我是丙弟兄,是奉甲弟兄的差遣,以乙弟兄的名义来的。”照样,那灵也能说到自己:“我是奉父的差遣,在子的名里来的那灵。”

十四章二十六节有神圣三一的三者:父、子、灵。按这一节来看,父在子的名里差遣灵来。因此,灵来了,父与子便与祂同来。我们已经看见,因为子在父的名里来,子就称为父。因为灵是父在子的名里差来的,所以灵在子的名里与父同来。这意思是说,子来了,三一神就来了。

子怎样不是在自己的名里来,而是在父的名里来的;照样,灵也不是在自己的名里来,而是在子的名里来的。这意思是说,虽然灵在这里,但祂不是在自己的名里,而是在子的名里。不仅如此,子在这里,也是在父的名里,而不是在自己的名里。因此,灵在这里,子就在这里;子在这里,父也在这里。这意思是说,灵来了,三一神的三者—父、子、灵—也都与灵同来。

父应允子的请求所赐下的

父应允子的请求而赐下那灵。这是照着主在约翰十四章十六节的话:“我要求父,祂必赐给你们另一位保惠师,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这指明父应允子的请求而差遣灵来。我们又一次看见,灵来了,就是神圣三一中的三者来了。灵是父应允子的请求所赐下的,就指明了这一点。

我们盼望强调灵来了,三一神就来了。原因乃是灵、子、父无法分开。其实我们经历神圣的分赐时,灵就是子,子就是父。这种领会也许和宗教传统、系统神学背道而驰,但它的确是照着神纯正的话。

从父、同着父出来

按约翰十五章二十六节来看,灵是从父、同着父出来的:“但我要从父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实际的灵,祂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翻作“从”的希腊字,意思是从、同。实际的灵不仅是子从父差来的,也是从父、同着父来的。保惠师从父而来,并与父同来。父是源头。灵从源头而来,意思不是说,祂离开了源头;而是说,源头与祂同来。灵来了,父也来了。

父、子、灵不能分开,因为三者乃是一。我们的语言不够来描述这件事实。然而,父、子、灵是一,这乃是一件神圣的事实。

与子和父一同住在我们里面

灵与子和父一同住在我们里面。灵来了,子和父也来了。灵住在我们里面,子和父也与灵一同住在我们里面。正如约翰十四章十七节指明,实际的灵住在我们里面。我们将这一节与约翰十四章二十三节相比,就看见父和子也住在我们里面。因此三一神—父、子、灵—住在我们里面。不仅如此,罗马八章九至十一节也指明,那灵与子和父一同住在我们里面。

我们运用我们的灵来呼求主耶稣的名,那灵就在我们的灵里运行。因为父和子与灵一同住在我们的灵里,我们就觉得父、子、灵都在我们里面。我们呼求主耶稣的时候,我们就会觉得三一神住在我们的灵里。

为子作见证并荣耀祂

那灵也为子作见证并荣耀祂。约翰十五章二十六节说,“就是从父出来实际的灵;祂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既然灵是子差来的,并与父同来,灵为子作的见证就是三一神的事。约翰十六章十四节说,灵要荣耀子:“祂要荣耀我;因为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那灵借着启示子与父一切的丰满来荣耀子。这意思是说,灵将子启示给我们,这样来荣耀子。

从信徒里面涌流出来

约翰七章三十八至三十九节启示那灵要从信徒里面涌流出来:“信入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耶稣这话是指着信入祂的人将要受的那灵说的。”在约翰四章十四节主说,人若喝祂所赐的水,里面就有活水的泉源,直涌到永生。到了第七章主进一步说,凡是喝祂的人,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在三十八节主耶稣不是说一道水流,而是说众江河。独一的活水江河就是圣灵。从独一的江河要流出许多江河来。这些活水的江河乃是生命不同方面的许多水流,是一道生命水河的流出(启二二1)。生命水的河乃是神生命的灵(罗八2)。这就是那灵从信徒里面涌流出来。

神宝座前的七灵就是羔羊—子—的七眼

启示录有神宝座前的七灵,就是羔羊—子—的七眼(启一4,四5,五6)。神的七灵就是羔羊—子—的七眼,这件事实证明子与灵不是分开的。

根据传统的观念,灵与子是分开的。但根据启示录来看,灵是子的眼睛。那么灵与子是一位,还是两位?启示录清楚指明,七灵就是子基督的眼睛。这意思是说,所谓三一的第三者是第二者的眼睛。那么第二者的眼睛怎能视为另一人呢?一个人的眼睛能视为另一个人么?不可能!在复活里,基督成了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下)。因此,基督与灵二者乃是一(林后三17)。我们可以说,基督与灵不同,但我们不能说,祂们是分开的。就这件事而论,我们只能将圣经所说的教导人。七灵乃是奇妙羔羊的七眼!

与新妇—神的赎民—是一

那灵与新妇—神的赎民—是一。启示录二十二章十七节上半指明这一点:“那灵和新妇说,来!”那灵和新妇一同说话,这件事实启示出那灵和新妇是一。那灵是三一神的总结,而新妇是神赎民的总结。在启示录里,三一神的总结与神赎民的总结,结合成一对宇宙的夫妻。在启示录二十二章十七节,我们看见神人结合。三一神的总结—那灵是丈夫,而神赎民的总结是新妇。因为那灵与新妇是一,他们就说话如同一人。何等奇妙!

父、子、灵是一位神,整个神就是灵

就神圣的三一而论,我们也要指出,父、子、灵乃是一位神。彼前一章二节启示父是神;希伯来一章八节启示子是神;行传五章三至四节启示灵是神。不仅如此,按约翰四章二十四节来看,整个神就是灵。说神是灵,意思就是灵是三一神的性质、本质。例如,木桌的本质怎样是木头,神的本质也照样是灵。阿利路亚,我们的神、三一神乃是灵。

另一位辩护者的表记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看过约翰十四至十七章里的四个表记:父的家的表记,子来与去的表记,道路、实际、生命的表记,以及神圣三一的表记。现在我们要往前看第五个表记,就是另一位辩护者的表记(十四16、26,十五26,十六7)。

在约翰十四章十六节主耶稣说,“我要求父,祂必赐给你们另一位保惠师,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这里翻作“保惠师”的希腊字是 parakletos。辩护者是希腊字的英语化形式。这个词是个比喻,所以也是个表记。

在希腊文里,parakletos 是指在旁边照顾我们案情、事务的人。它是由两个字构成的:前置词是“和”的意思,另一个字是“供使唤”的意思。古时候,辩护者就是帮助者、中保、策士、代求者。辩护者乃是照顾人的需要而服事人的人。辩护者始终同在,可视为侍者、帮助者,也可视为律师。达秘论到约翰十四章十六节,在注解中说,辩护者就是“执行一个人的案件而帮助他的人”。达秘译本把约壹二章一节所用的同一个希腊字翻作: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保护者”。然后他在注解里说明,他用保护者一词有罗马保护者的意思,他在各方面维护当事者的权益。可以说,今天那灵就是我们的保护者。祂与我们同在,照顾我们的整个情况。

被召唤到另一个人身边去帮助他的人

辩护者表征被召唤到另一个人身边去帮助他的人。因此,辩护者就是帮助者。那灵是另一位辩护者,始终预备好要帮助我们。

提供合法的帮助或为别人代求的人

辩护者也表征提供合法的帮助或为别人代求的人;因此,另一位辩护者—那灵—乃是中保、策士、代求者。可以说,这位辩护者就是我们神圣的律师,在我们的需要上劝导我们。

为着安慰

辩护者也是安慰我们的人。祂是安慰者、训慰者。何等奇妙,那灵总是安慰并抚慰我们!

实际的灵

另一位辩护者—那灵—乃是实际的灵。我们比较约翰十四章十六和十七节,就清楚这位辩护者、保惠师乃是实际的灵。约翰十五章二十六节也指明,保惠师就是实际的灵。不仅如此,在约翰十六章十三节主耶稣说,“只等实际的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实际;因为祂不是从自己说的,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要来的事宣示与你们。”此外,按约壹五章六节来看,那灵就是真理,就是实际。

那灵、实际的灵,乃是神和子的实际。那灵是一切神圣事物的实际,也是永远生命的实际。最终,因着祂是实际,祂就是神、子和永远的生命。没有实际的灵,永远的生命就是虚空、虚无的。因此,那灵是神的实际、子的实际、永远生命的实际,和一切神圣事物的实际。所以,祂称为实际的灵。

借着子的死而复活来的

约翰十六章七节指明,实际的灵是借着子的死而复活来的:“而我将真情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因为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祂到你们这里来。”我们已经指出,在约翰福音这几章里面,主用祂的去来表明祂的死。子是借着成为肉身来的,那灵却是借着子的死而复活来的。

承受子所有的一切,向信徒揭示出来

实际的灵承受了子所有的一切,为要向信徒揭示出来。主耶稣论到这一点,说,“祂要荣耀我,因为祂要从我有所领受而宣示与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从我有所领受而要宣示与你们。”(约十六14~15)父的所是和所有都具体化身在子里面(西二9),而子的所是和所有都成为实际,借着那灵启示给信徒。因此,实际的灵将子的一切所是都启示给信徒。这意思是说,我们借着那灵认识子;那灵承受了子的所是,然后启示给我们。

为子作见证并荣耀祂

我们已经指出,那灵为子作见证并荣耀祂(约十五26,十六14)。现在我们要特别指出,这是实际之灵的功用,而祂是借着子的死而复活来的。因为实际的灵为子作见证并荣耀子,我们就借着祂认识了子。

引导信徒进入一切的实际

在约翰十六章十三节我们看见,实际的灵引导我们进入一切的实际:“只等实际的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实际;因为祂不是从自己说的,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要来的事宣示与你们。”实际的灵引导信徒进入三一神一切的实际,和所有神圣事物的实际。实际的灵引导我们进入因信称义、成圣、爱和所有神圣事物的实际。祂引导我们、带领我们进入这些事物的实际。

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

约翰十六章八至十一节启示,实际的灵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祂来了,就要为罪,为义,为审判,使世人知罪自责。为罪,是因他们不信入我;为义,是因我往父那里去,你们就不再看见我;为审判,是因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那灵总是叫世人,也就是叫人类,为着罪、义、审判这三件事,自己责备自己。罪是借着亚当进来的(罗五12),义就是复活的基督(林前一30),而审判是为着撒但,他是罪的创始者和根源(约八44)。我们是在亚当里由罪所生的。要从罪里得释放,惟一的路就是相信神的儿子基督。如果我们相信祂,祂就是我们的义,我们也要在祂里面称义(罗三24,四25)。倘若我们不为亚当里的罪悔改,并相信神的儿子基督,我们就要留在罪中,并同受撒但所受的审判,直到永远(太二五41)。

在十六章八至十一节,那灵使人自责的工作与三个人物有关:亚当、基督、撒但。我们在亚当里都堕落了。但我们可以相信基督而称义。因为基督受死已蒙神悦纳,神便叫祂从死人中复活,如今祂成为一切信祂之人的义。罪的根源—撒但—已经受了审判,并借着基督的死被除灭了(来二14)。在这三节经文里面,有三件主要的事与这三个人物有关:罪与亚当有关,义与基督有关,审判则与撒但有关。我们是由亚当生的,但我们相信了基督,并接受祂作我们的义。凡是不信基督的人,都要受撒但所受的审判。因为他们一直跟随撒但,所以他们和撒但的命定是一的。阿利路亚,我们已经相信基督,我们已经从亚当迁到基督里!我们不再跟随撒但,我们的命定的确与他的不同。

被三一神充满并浸透

那灵临到我们,叫我们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我们悔改了,相信了主耶稣,并且免去了撒但身上的审判。我们也成了神的儿女,和基督的肢体。如今我们能被三一神充满并浸透,祂一直将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并亲自与我们调和。(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册,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四十四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