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灵

七灵
节期纲目
节期纲目篇题

第一篇 经历神的七灵,作为在神圣行政宝座前点着的七盏火灯,以完成神兴起金灯台的终极行动(纲目带出处)

读经:启一4~5,12,四1~2,5,11,五6

壹 在启示录一章四至五节,我们看见神圣三一的行政、管理、活动、运行、行动、举动和工作,特别着重在“祂宝座前的七灵”:(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

一 一章四至五节的三一乃是经纶的三一─在神为着祂行动之计划里的三一。(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

二 就神的素质说,三一简简单单的就是父、子、灵;但就神的经纶说,三一是复杂的─太二八19,启一4~5。(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新约的经纶,第二十章,第二十段*)

三 就素质和存在说,那灵是一;但就功用和工作说,那灵是七─三1,四5,五6:(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圣的经纶,第十四章,第四段**)

1 七这数字表征加强─但三19,赛三十26。(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

2 为着完成神在地上的行动,急切需要神的七灵,神七倍加强的灵─代下十六9,亚四10。(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新约总论,第一百六十三篇,第四十段**)

3 我们与神合作以成就祂终极的行动,在于我们为着祂的行动被加强:(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

a 今天那充满并浸透我们以生机拯救我们的那灵,乃是七倍加强赐生命的灵─罗五10,林前十五45下,林后三6。(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册,神生机救恩的秘诀—“那灵自己同我们的灵”,第六章,第六十八段*)

b 赐生命之灵的一切元素都已经得着七倍的加强─罗八2,来十29。(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新约总论,第八十篇,第三十一段**)

贰 启示录这卷书揭示神为着整个宇宙之神圣行政的宝座─四1~2,五1,六16,七9,八3,二一5:(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四十七篇,第十七段**)

一 在宇宙中,神有行政的中心,就是祂的宝座;启示录四、五章的宝座乃是权柄的宝座。(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金灯台的终极意义,第四章,第七段*;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四十九篇,第二十七段*)

二 神从宝座管理并行动,以执行祂永远的政策。(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金灯台的终极意义,第四篇,第六段**)

三 在宝座上的神在背后掌管着每一个人和每一件事─赛六1,王上二二19:(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启示录生命读经,第十七篇,第四段*)

1 神在天上的宝座乃是世界局势的决定因素;世界局势的每一件事都是在宝座上决定的。(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新约的经纶,第二十三章,第二十一段*)

2 世界上一切的君王和王国都在神的管理之下─但四26,32下,七9~12,二34~35。(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但以理书生命读经,第十三篇,第二十二段*)

四 我们需要看见神的宝座是神整个宇宙之行政中心的属灵异象─启四2,五1,结一26。(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一册,在神圣三一里并同神圣三一活着,第六章,第四十五段**)

五 我们属灵经历的最高点,就是有清明的天,其上有宝座─26~28节:(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以西结书生命读经,第十一篇,第二十段*)

1 召会中惟一的权柄乃是在清明的天以上的宝座─太二八18~19,二十20~28。(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以西结书生命读经,第十一篇,第二十九段*)

2 我们若在清明的天底下,其上有宝座,我们身上就有真正的权柄─林后十8,十三10。(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以西结书生命读经,第十一篇,第三十三段)

3 我们在神面前的分量,在于我们服神权柄的程度;我们越服从宝座,我们就越有分量。(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以西结书生命读经,第十一篇,第三十四段*)

a 神在我们里面有宝座,意思就是神在我们里面有地位掌权。(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以西结书生命读经,第十一篇,第十六段)

b 在清明的天以上有宝座,就是让神在我们基督徒生活中有最高、最显著的地位。(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以西结书生命读经,第十一篇,第十六段*)

c 在我们属灵经历中达到一个地步,在清明的天以上有宝座,意思就是在凡事上完全服从神的权柄。(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以西结书生命读经,第十一篇,第十六段**)

六 神的宝座不仅为着使神掌权,更为着使神达成祂永远的定旨─弗一9,11,三11,罗八28,启四11:(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以西结书生命读经,第十一篇,第二十二段*)

1 在神的经纶里,神管理宇宙,为要成就祂的定旨─提后一9。(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但以理书生命读经,第十二篇,第二十七段*)

2 神是一位有定旨的神,有祂自己喜悦的旨意;祂为着自己的旨意,创造了万有,好完成并成就祂的定旨─弗一5,9,启四11。(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启示录生命读经,第十七篇,第三十五段*)

3 我们若要神的定旨在我们里面并同着我们得以完成,我们就必须是服从宝座的人。(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以西结书生命读经,第十一篇,第二十二段*)

4 在我们属灵的生活中若是有宝座,神就不仅能在我们身上掌权,祂也能在我们里面、同着我们、并借着我们,完成祂的定旨。(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以西结书生命读经,第十一篇,第二十二段)

叁 有七盏火灯─神的七灵─在神的宝座前点着─一4,四5:(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十六册,启示录的研究,第三篇,第四十四段*)

一 七盏火灯在神的宝座前点着,这事实指明七盏灯与神的行政、神的经纶、神的行动,有绝对的关系。(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金灯台的终极意义,第四章,第八段*)

二 世界局势是在七灵焚烧的火焰之下;所有世界的领袖都是在七盏火灯的火焰之下─一4下,四5。(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新约总论,第四百零五篇,第八段*)

三 按照启示录四章,七盏点着的火灯着重在神行政的行动:(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

1 基督是地上君王的元首,凭着宝座前焚烧的七灵来执行祂的使命,主宰的支配世界局势,使环境适合神所拣选的人接受祂的救恩─徒五31,参十七26~27,约十七2,代下十六9。(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新约的经纶,第二十三章,第二十一段*;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一册,使徒的教训,第六篇,第十七段*)

2 焚烧之七灵的火焰审判、洁净并炼净召会,要产生金灯台。(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新约的经纶,第二十三章,第二十三段**)

3 七盏火灯的焚烧是要产生金灯台,就是众召会,以成就神的经纶─启一12。(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新约的经纶,第二十三章,第十一段**)

肆 七盏火灯的焚烧,推动我们起来采取行动,以完成神的经纶─但十一32:(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册,金灯台的终极意义,第四篇,第三十六段**)

一 主的恢复已在远东和美国生根并正在成长,但在欧洲仍是一片空洞。(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一册,世界局势与主行动的方向,第一章,第五十八段*)

二 在欧洲的恢复仍然是在起始的阶段;因这缘故,主当前恢复的方向必须是向着欧洲而去。(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一册,世界局势与主行动的方向,第一章,第五十八段*)

三 为着主终极的行动,我们都需要祷告:“亲爱的神圣火焰,来吧!来焚烧、洁净并炼净,使你能产生金灯台。”(2006年国殇节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新约的经纶,第二十三章,第二十三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