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身体
第十八系列 基督身体的实际
为着基督身体的实际,行事为人与神的呼召相配(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
第三篇 行事为人配得过神,好为着基督身体的实际,行事为人与神的呼召相配(纲目带出处)
读经:帖前二12,腓一20~21上,罗六4,约壹一7
壹 作为基督里的信徒和神的儿女,我们行事为人应当配得过神—帖前二12。(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帖撒罗尼迦前书生命读经,第十篇,第二十七段**)
贰 神的经纶乃是有神作生命,然后活祂—约壹五11~12:(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马可福音生命读经,第五十三篇,第十九段*)
一 神在祂经纶里的心意,乃是要将祂的元素、本质、和性情分赐到我们里面,使我们活祂—提前一4,弗三17,腓一20~21上。(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腓立比书生命读经,第三十七篇,第三段*)
二 神在祂经纶里的目的,乃是要我们这班祂所拣选并救赎的人,里面有祂的生命和性情,外面有祂的形像和样式—创一26,二9:(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耶利米书生命读经,第十二篇,第六段*)
1 神正在将祂自己作到我们里面,使我们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象祂一样—罗八2、6、10~11、29。(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册,神生机救恩的秘诀—“那灵自己同我们的灵”,第五章,第二十七段*)
2 至终,我们要成为一个团体的实体—基督的身体—与祂成为一并活祂,使祂得着团体的彰显—弗四4~6。(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耶利米书生命读经,第十二篇,第六段*)
叁 行事为人配得过神,就是活神—腓一20~21上:(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帖撒罗尼迦前书生命读经,第十篇,第二十七段)
一 我们的日常生活实际上必须是神自己—约五26。(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帖撒罗尼迦前书生命读经,第十篇,第二十三段*)
二 只有神才配得过祂自己;只有神才能与祂自己相配—彼前一15~16。(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帖撒罗尼迦前书生命读经,第十篇,第二十三段*)
三 既然只有神才能与祂自己相配,所以行事为人配得过神就是活神,也就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彰显神—林前十31:(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帖撒罗尼迦前书生命读经,第十篇,第二十三段*)
1 活神的生命就是凭神而活,甚至活神自己。(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马可福音生命读经,第五十三篇,第十六段)
2 只有活神的生活,才配得过神;我们活神的时候,行事为人就配得过祂—腓一20~21上,帖前二12。(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帖撒罗尼迦前书生命读经,第十二篇,第五十八段)
肆 行事为人配得过神,就是过神人(属神的人)的生活—提前六11,提后三17:(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
一 属神的人,指有分于神生命和性情,在神生命和性情上与祂是一,因而彰显神的人—约一12~13,彼后一4,林前六17。(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十二篇,第二段*)
二 神的目的是要使约伯成为属神的人,充满了基督,就是神的具体化身,成为神的丰满,好在基督里彰显神—提前六11,提后三17,弗三16~19。(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约伯记生命读经,第四篇,第三十九段*)
三 神在约伯身上施行剥夺和销毁,好将他拆毁,使神能有一个根据和一条路,用神自己重建约伯,使他成为神人—伯四二1~6。(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约伯记生命读经,第五篇,第三十一段*)
四 我们需要看见,我们是神人,从神而生,并且属于神的种类—约三3、5~6:(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三册,神人的生活,第一章,第六十段*)
1 神人活神并彰显神;神人的生活乃是神在人里的生活—腓一20~21上。(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三册,神人的生活,第十章,第三十六段**)
2 神人是神圣且奥秘的人,与神一同、在神里面、凭神并借着神,作每一件事—林前十31,西三17。(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三册,神人的生活,第十三章,第三十二段*)
伍 行事为人配得过神,就是在生命的新样中生活行动—罗六4:(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
一 生命的新样乃是出于我们从神接受的神圣生命—约三15~16。(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一九九〇年秋全时间训练信息合辑,第二章,第三段*)
二 神圣生命的范围乃是新,我们的生活行动应当在神圣生命之新样的范围里—罗六4。(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一九九〇年秋全时间训练信息合辑,第二章,第三段*)
三 在生命的新样中生活行动,就是在复活的范围里生活,并在生命中作王;这种生活对付我们里面出于亚当的一切,直到我们完全变化,模成基督的形像—五17,十二2,八29。(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新约总论,第二百九十九篇,第十九段*)
陆 行事为人配得过神,就是在光中行—约壹一7:(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
一 光是神在祂彰显里的性质—5节。(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约翰一书生命读经,第七篇,第十段)
二 当我们在光中行,就享受三一神并有分于祂的定旨:(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约翰一书生命读经,第八篇,第四段*)
1 神圣生命的交通将我们带进神圣的光中—3节。(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二册,与领头者的交通,第七章,第七段*)
2 神圣的光维持我们享受神并有分于祂的定旨—5、7节。(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
柒 行事为人配得过神,与进入神的国并被引进神的荣耀有关—帖前二12:(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新约总论,第一百一十八篇,第三十七段*)
一 神的国乃是我们在神圣的管治下,带着进入神荣耀的指望,敬拜并享受神的范围—太六13下。(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新约总论,第十九篇,第六段*)
二 当神国的权柄得以在我们身上运行,公义、和平、并喜乐将是我们日常生活的特征—罗十四17。(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新约总论,第一百五十九篇,第五段*)
三 我们需要行事为人配得过神,使我们能进入神的国,并有分于神的荣耀—帖前二12。(2007年国际华语特会,第三篇;帖撒罗尼迦前书生命读经,第十三篇,第四十二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