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灵的身位与工作

第二系列 那灵的工作
恢复本圣经注解中那灵的工作
圣经注解

第三十一篇 那灵与信徒的灵一同呼叫阿爸,父

读经:加四6,罗八15~16,可十四36,约三6,彼前三4,约壹五12,加三14,罗八2

壹 与加拉太四章六节平行的罗马书八章十五节说,我们这些得着儿子名分之灵的人,在这灵里呼叫阿爸,父;而这里说,神儿子的灵在我们心里呼叫阿爸,父;这指明我们重生的灵,与神的灵调和为一,而且我们的灵是在我们的心里—【加四6注3】:

一 这也指明我们乃是借着全人深处主观的经历,得以实化神儿子的名分—6节,罗八15。

二 “阿爸”是亚兰文,“父”是希腊文,Pater,爸特的翻译;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向父祷告时,首先用了这辞(可十四36);这个由亚兰文和希腊文合并的称呼,表达呼叫父时强烈的感情;这富有感情的呼叫,含示生父与亲子在生命里亲密的关系—【加四6注4】。

三 实际上,神的灵在我们重生时,就进入我们的灵里(约三6,罗八16);因我们的灵是隐藏在我们的心里(彼前三4),又因这里的话所指的,与我们的感觉和悟性有关,这两部分又都属于我们的心,所以说神儿子的灵受差遣进入我们的心—【加四6注2】。

四 神的儿子是神生命的具体化身(约壹五12);因此,神儿子的灵就是生命的灵(罗八2);神将祂生命的灵赐给我们,非因我们是守律法的人,乃因我们是祂的儿子;守律法的人无权享受神的生命之灵,但神的儿子有地位,有充分的权利,能有分于神的灵,这灵有全备生命的供应;这样的灵,就是神儿子的灵,乃是神所应许给亚伯拉罕之福的中心—加三14,【加四6注1】。

五 加拉太四章四至六节说到三一神产生许多儿子,以成就祂永远的定旨;父神差出子神,要把我们从律法下赎出来,叫我们能得着儿子的名分;祂也差出灵神,将祂的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叫我们能实际的成为祂的儿子。

贰 “儿子名分的灵”是指我们重生的人灵,调着神儿子的灵(见加四6注1);在这灵里的儿子名分,包括儿子的生命、地位、生活、享受、长子名分、基业以及显明;这样一个包罗万有的儿子名分,现今就在我们的灵里—【罗八15注1】:

一 “阿爸,父”亚兰文,意父亲;我们蒙了重生以后,不仅是神的造物,更是神的儿女;我们已经从神而生,在生命里与祂有了关系,所以我们称祂为父,是非常正常而甜美的—加四6注4,【罗八15注2】。

二 这是那灵在我们的呼叫“阿爸,父”(罗八15)上,所作的见证,见证且保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有神的生命,并且限制、约束我们照着这生命而行,与神儿女的身分相符—【罗八16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