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灵的身位与工作

第二系列 那灵的工作
恢复本圣经注解中那灵的工作
圣经注解

第三十八篇 那灵与新约的职事

读经:林后三6、9,二16,三5、7~8、17~18,四5,罗五13、18、20~21,林前十五45

壹 新约的职事乃是赐人生命之灵的职事(林后三8、6),因为新约带进神的义,叫人得生命(罗五18、21);因此,新约的职事也是义的职事,就是称义的职事;新约职事的中心乃是灵与义:灵是生命的供应;义是那是灵(林后三17),作我们生命之基督(神的像)的活出与真正的彰显—【林后三9注2】:

一 那灵,就是经过过程,成了赐生命之灵(林前十五45)的三一神终极的表现,将神的生命,就是神自己,分赐到信徒和使徒里面,使他们成为新约(生命之约)的执事;因此,他们的职事乃是凭着赐生命的灵,用那是生命的三一神构成的—【林后三6注5】。

二 旧约的职事成了属死的职事(林后三7),因为旧约带进定罪,叫人死(罗五13、18、20~21);因此,旧约的职事也是定罪的职事—【林后三9注1】:

1 律法的字句只向人要求,却不能供应人生命(加三21);因着人不能满足它的要求,它就杀死人—罗七9~11,【林后三6注4】。

2 “属死的职事”指旧约的职事,这约属于杀死人的死的字句—【林后三7注1】。

3 “带着荣光”直译,在荣光里;这荣光是暂时照耀的,且只照在摩西的面上—出三四29、35,【林后三7注2】。

三 “越发充盈着荣光”指使徒新约的职事不但有荣光,更充盈着神的荣光,远超过摩西旧约职事的荣光—林后三10,【林后三9注3】:

1 “那灵的职事”指使徒新约的职事,这约属于赐生命的活灵—【林后三8注1】。

2 本段开始于林后二章十二节,根据上下文,这里的主必是指主基督(二12、14~15、17,三3~4、14、16,四5);这是圣经中一句很强的话,着重的告诉我们,基督就是那灵;“十六节的主基督,就是充满新约,并给与新约活力的那灵;我们是这新约的执事(林后三6),其职事是带着荣光的(8节);参罗八9~11,约十四16~18”(Vincent,文生)—【林后三17注2】。

3 “带着荣光”直译,在荣光里;指显在基督面上神的荣光,这荣光就是神自己,永远照在使徒心里(林后四6),远超过摩西旧约职事的荣光—三10,【林后三8注2】。

四 主灵可视为复合的名称,就如父神、主基督等;这辞再次有力的证明并证实,主基督就是那灵,那灵就是主基督;林后三章启示这灵是书写的灵(林后三3),叫人活的灵(6节),尽职的灵(8节),使人自由的灵(17节),以及变化的灵(18节);这样一位包罗万有的灵,对于基督的众执事,以及他们为着神新约经纶的职事,是极其重要的—【林后三18注11】。

五 使徒说过新约的职事以后,继续说到新约的众执事;从林后三章十二至十八节,他首先描述新约的众执事乃是心转向主的人,他们的脸没有帕子遮蔽,他们享受是灵的主,使他们脱离律法的辖制,并且他们观看并返照主,渐渐变化成为主的形像;借着这变化的过程,他们就给那灵用基督身位和工作的元素,构成基督的众执事。

贰 “灵”即活神的灵,使徒用这灵将基督供应到信徒里面,使他们成为基督的活信(林后三3);使徒那为着新约的职事,不是属于死的字句,如摩西那为着旧约的职事,乃是属于赐人生命的活灵—【林后三6注3】:

一 “由我们供职所写的”就是由使徒们的职事所写的;使徒们被基督充满,以致他们的职事自然而然的把基督供应给所接触的人,将基督写在他们心上,使他们成为传输基督的活信—【林后三3注2】。

二 这信写在使徒的心里(2节),也写在信徒的心上(3节),表明哥林多后书所描述正确的新约职事,总是将一些东西,写在接受职事的人心上,也写到供职的人心里;这种供应基督的职事是在生命里,用赐生命的灵作书写的素质(见6节与3节注3):

1 活神的灵,就是活神自己,不是作工具像笔,乃是作成分像书写的墨;使徒用这成分供应基督作内容,书写传输基督的活信—林后三3注3。

2 我们里面由良心(灵的主要部分)、心思、情感和意志所组成的心,乃是使徒用活神的灵将基督的活信写在其上的版;这含示用活神的灵将基督写在我们里面的各部分,使我们成为祂活的信,使祂在我们身上得着彰显,并为人所诵读—【林后三3注4】。

三 叫人死,直译,以至于死;叫人活,直译,以至于生命;指使徒的职事在不同的人身上,所产生两面不同的结果;这是生死攸关的事!惟有在基督里神的俘虏,借着那灵被基督浸透,才够资格当得起这事—林后三5~6,【林后二16注1】。

四 使徒职事的够格、胜任和资格乃是出于活神自己;这职事,为着神新约的经纶,将基督分赐到神所拣选的人里面,以建造基督的身体—【林后三5注1】。

叁 因此,基督的众执事他们的所是乃是出于基督,并用基督所构成;他们的职事乃是将基督供应人,用包罗万有的基督这内住、赐生命的灵,灌注他们;所有的信徒都该效法他们,成为同样的人,并且完成同样的职事—【林后三18注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