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灵的身位与工作

第二系列 那灵的工作
恢复本圣经注解中那灵的工作
圣经注解

第四十七篇 那灵向众召会说话

读经:启二7,二二17,十四13,二1、8、12、18,三1、7、14,二11、17、29,三6

壹 在启示录二、三章所记的七封书信中,每封开头说话的乃是主(启二1、8、12、18,三1、7、14),但七封书信的末了都是那灵向众召会说话—二7、11、17、29,三6、13、22,【启二7注1】:

一 这不仅指明那灵就是主,主就是那灵,并且强调在召会堕落的黑暗中,那灵是极其重要的,就如一章四节之七倍加强的灵所指明的;十四章十三节和二十二章十七节也是强调这点。

二 启示录写在召会堕落之下,特别强调那灵;这里不说“经上说”,而说“那灵说”—【启十四13注2】。

三 这七封书信,一面说,每封都是主向个别的召会所说的话;但另一面说,也是那灵向众召会所说的话;每个召会,不仅该留意那封特别写给她的书信,也该留意所有写给其他召会的书信;这含示众召会在那灵里作主的见证,应当是同样的—【启二7注2】。

四 今天,那灵既然向众召会说话,我们就必须在众召会中,站在正确的地位上听那灵说话;不然我们怎能听见?—7节,一12。

贰 在启示录中,那灵向众召会说话时,我们的耳朵都必须被开通、受割礼、得洁净、且被膏抹,好听见那灵说话—【启二7注3】:

一 虽然我们所在的角度和地位都是对的,我们仍可能没有适当能听的耳朵;第一章着重看,第二、三章着重听;在属灵的事上,看见是在于听见—11、17节。

二 启示录的作者首先是听见声音(一10),然后才看见异象(一12);如果我们的耳朵发沉听不见,我们就看不见(赛六9~10);犹太人不肯听主的话,所以看不见主照着新约所行的事(太十三15,徒二八27)。

三 主总是愿意开通我们的耳朵,好听见祂的声音(伯三三14~16,赛五十4~5,出二一6),使我们能照着祂的经纶看事物。

四 发沉的耳朵需要受割礼(耶六10,徒七51);罪人的耳朵需要用救赎的血洁净,并用那灵膏抹(利十四14、17、28);我们要作祭司事奉主,耳朵也需要用救赎的血洁净(出二九20,利八23~24)。

叁 在启示录二、三章里,是那灵向众召会说话;到启示录末了,是那灵和新妇(召会)如同一人说话;这指明召会对那灵的经历已经进步到与那灵,就是三一神终极的表现,成为一了—【启二二17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