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灵的身位与工作

第二系列 那灵的工作
恢复本圣经注解中那灵的工作
圣经注解

第三十四篇 那灵在信徒里面作质

读经:林后一22,弗一18,徒二六18,赛四二6,弗一14、3,林后五5,加三2,弗四1

壹 质是保证,保证神是属于我们的基业或产业(见弗一14注2);那灵在我们里面,乃是神在基督里作我们之分的凭质、保证—【林后一22注3】:

一 神把我们联于基督,产生三件事:(一)施膏,将神的元素分赐到我们里面;(二)盖印,使神圣的元素形成一种印记,彰显神的形像;(三)作质,给我们预尝,作我们对神全享的样品和保证;借着对施膏的灵这三种经历,连同十字架的经历,基督的职事就产生了—21~22节。

二 “培植”或,作成,形成,备妥,使……适合;神已经培植、作成、形成、备妥我们,使我们适合这目的,就是我们必死的身体能被祂复活的生命吞灭;这样,我们全人就要被基督浸透;神已将那灵赐给我们,作祂在基督里所赐给我们完全救恩中这美妙、奇妙部分的凭质、保证、预尝和担保—【林后五5注1】。

三 信徒一信入基督,就接受了那灵;重生时,我们信入了基督,也接受了那灵,受了祂的印记(弗一13);在那一刻,一种生机的联结发生了,我们就被接枝到三一神里(罗十一17),得着那灵作凭质(弗一14),作福音终极的福(加三14);而后,接受那灵乃是一生之久、继续不断的事;神将那灵继续不断的供应我们—5节,【加三2注1】。

贰 神的呼召,是以弗所书一章三至十四节所列一切福分的总和,这些福分就是父神的拣选和预定、子神的救赎、以及灵神的盖印和作质;我们一旦蒙召,就有分于父的拣选和预定、子的救赎、以及灵的盖印和作质—【弗一18注3】:

一 在本段,父为着神永远的定旨而有了拣选和预定(弗一3~6),子为着完成神永远的定旨而成就了救赎(7~12节),灵为着应用神所完成的定旨而作印记与凭质(13~14节);在此,三一神受到赞美,受到带着敬拜的称赞;借着神圣三一一切的美德,我们堕落的罪人成了召会,就是基督的身体,那在万有中充满万有者的丰满─彰显—【弗一3注3】。

二 在召会中,在三一神丰盈的祝福下,圣徒的行事为人该与父的拣选和预定、子的救赎、以及那灵的盖印并作质相配—【弗四1注3】。

叁 这位三一神化身在包罗万有的基督里面(西二9);这基督是分给众圣徒的分,作他们的基业(西一12);而赐给众圣徒的圣灵,乃是这神圣基业的预尝、凭质和保证—罗八23,弗一14,【徒二六18注8】:

一 “基业”直译,一分;指基业的一分;这基业是三一神自己并祂所有的、所作成的、以及为祂赎民所要作的一切—18节。

二 我们今天在神新约的禧年里,就有分于并享受这基业作为预尝;到来世和永远里还要完满的享受这基业(彼前一4)。

三 在利未记二十五章八至十三节禧年的预表里,主要的福分乃是宣告自由,以及各人归回自己的产业;使徒行传二十六章十八节,在禧年的应验里,从黑暗的权势得着释放,以及得着神圣的基业,也是主要的福分;参二十32注4。

四 凭质,或,预尝,担保;即象征性的付款,先付的部分款,保证全额的付清;神将圣灵赐给我们,不仅作我们基业的保证,担保我们所承受的;也作我们从神所要承受的预尝,使我们预先尝到完全的基业—【弗一14注2】。

五 我们是神的基业,圣灵在我们身上乃是印记;神是我们的基业,圣灵对我们乃是这基业的凭质—14节,西一12。

六 在古时,“凭质”的原文是用于土地的买卖,卖主给买主那片土地的一些泥土作样品;因此,根据古代希腊文的用法,凭质也是样品;圣灵乃是我们从神所要完满承受之产业的样品—林后一22,五5。

肆 基督是神格的丰富的具体化身(西二9,一19),也是那钉死并复活者,祂已成了神给祂子民的约;基督作为约乃是保证(来七22),那灵是凭质(林后一22,弗一14),担保那具体化在基督里的神,是祂子民承受的产业—罗八17上,徒二六18与注8,【赛四二6注2】:

一 祂就是神一切所是,以及神给我们之一切的实际;神的救恩、公义、称义、赦免、救赎、丰富、以及神一切所有并将要作的,都已经立约给了我们;基督作为新遗命中一切遗赠的实际,乃是那包罗万有、赐生命、内住并终极完成的灵(林前十五45,林后三17,罗八9~11),在我们灵里,并与我们成为一灵(提后四22,林前六17)。

二 彼前一章四节的基业包含五、九节将来魂的救恩,十三节主显现时我们所要得着的恩,五章一节将要显出的荣耀,五章四节不能衰残的荣耀冠冕,以及五章十节永远的荣耀;我们永远的基业这一切的项目,都与我们重生所得,且在基督徒一生中不断经历并享受之神圣的生命有关—【彼前一4注4】。

三 “这基业就是完全得着所应许给亚伯拉罕和众信徒的(创十二3,见加三6与后文),这比以色列人占有迦南时所得着的高得多;正如重生之人的儿子名分,比以色列人的儿子名分还要高,因为重生之人借着信已经得了所应许的那灵作他们得基业的凭质;比较加三18、29,林前六9,弗五5,来九15。”(Alford,阿福德,引自Wiesinger,魏辛格)

伍 以弗所书一章十四节的得赎是指我们身体的得赎(罗八23),就是我们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成为荣耀的身体(腓三21);今天圣灵是我们神圣基业的担保、预尝和样品,等到我们的身体在荣耀里改变形状,那时我们就要完全承受神;从已过的永远神的拣选,到我们的身体得赎,直到将来的永远,其中一切的要点都包含在神所赐给我们之福分的范围里—【弗一14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