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时代
第三系列 祭司体系与祭物
祭物(供物)
李常受文集
李常受文集书名
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
第六十三篇 那灵的两方面
读经:约十四16~17、26,二十22,二一1~25,十五26,十六13,罗十12,提后二22
壹 约翰福音启示出那灵的两方面;十四章十六至十七节上半说,“我要求父,祂必赐给你们另一位保惠师,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实际的灵”:
一 按这一章来看,那灵成了另一位保惠师,似乎是成了另一个人位,因为保惠师乃是一个人位;主耶稣是第一位保惠师;因为第一位保惠师是一个人位,那么另一位保惠师—实际的灵,也应当是一个人位—16~17节。
二 主应许要赐另一位保惠师,这个应许在祂复活那一天应验了,那时圣灵成为圣气吹入门徒里面;按照二十章二十二节,主耶稣吹入门徒里面,并对他们说,“你们受圣灵”;这里所呈现的那灵不是一个人位—另一位保惠师,而是基督的气。
三 十四和二十章有那灵的两方面;那灵作为另一位保惠师,以及那灵作为基督的气;就着那灵是另一位保惠师来说,祂是一个人位;而就着那灵是基督的气来说,祂与基督不是分开的。
四 那灵这两方面指明了与那灵有关之真理内里和外在的两方面;那灵作为另一位保惠师是外在的方面,那灵作为基督的气则是内里的方面;那灵—第二位保惠师—乃是基督—第一位保惠师—的气;因此,从内里的角度来看,基督与那灵乃是一。
五 十四章所论到的,是另一位保惠师的道理;这一章还没有对那灵的经历;我们要经历那灵是另一位保惠师,是实际的灵,就需要那灵内里的方面,需要那灵成为基督的气—约十五26,十六13。
六 主呼出这位保惠师,而我们将祂吸入;我们一呼求主耶稣的名,吸入这位赐生命的灵,我们就享受到圣气,这气实际上就是那灵作为另一位保惠师—罗十12,提后二22。
贰 我们若没有内里的经历,就无法享受外在的事实;这个原则不仅适用于那灵的真理,也适用于圣经中所有的真理;我们必须先有外在的事实;然后我们必须将这一个事实转成内里的经历—约二一1~25:
一 当外在的转向内里的,就成为实际、经历、享受的;把这一点应用到那灵上,约翰十四章有第二位保惠师的事实、道理,而二十章有这位保惠师成为基督之气的享受、经历;到了二十一章,我们不仅经历、享受保惠师,更实际的凭保惠师而活—1~25节。
二 今天我们的经历,应当与门徒在二十至二十一章里的经历一样;我们不仅有外在的基督,也有内里的基督;我们有那位是灵的基督住在我们里面,为着我们实际的日常生活。
职事信息摘录:
那灵的两方面
我们已经看见,主的同在有两方面,就是有形的同在和无形的同在。约翰福音也启示出那灵的两方面。十四章十六至十七节上半说,“我要求父,祂必赐给你们另一位保惠师,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实际的灵。”按这些经文来看,主耶稣求父赐给我们另一位保惠师,这另一位保惠师就是实际的灵。
就着那灵是另一位保惠师来说,祂是一个人位;而就着那灵是基督的气来说,祂与基督不是分开的
按这一章来看,那灵成了另一位保惠师,似乎是成了另一个人位,因为保惠师乃是一个人位。主耶稣是第一位保惠师。因为第一位保惠师是一个人位,那么另一位保惠师—实际的灵,也应当是一个人位。因此,十四章有两位保惠师,就是主和实际的灵,而这两位保惠师似乎是两个人位。
另一位保惠师—实际的灵—就是七章三十九节所说的那灵。主应许要赐另一位保惠师,这个应许在祂复活那一天应验了,那时圣灵成为圣气吹入门徒里面。按照二十章二十二节,主耶稣吹入门徒里面,并对他们说,“你们受圣灵。”这里所呈现的那灵不是一个人位—另一位保惠师,而是基督的气。因此,十四和二十章有那灵的两方面;那灵作为另一位保惠师,以及那灵作为基督的气。一个人的气怎能当作另一个人位呢?这是不可能的。因此,就着那灵是另一位保惠师来说,祂是一个人位;而就着那灵是基督的气来说,祂与基督不是分开的。
那灵作为另一位保惠师是外在的方面,那灵作为基督的气则是内里的方面
事实上,那灵这两方面指明了与那灵有关之真理内里和外在的两方面。那灵作为另一位保惠师是外在的方面,那灵作为基督的气则是内里的方面。
记住这两方面,我们再一次来看二十章的景象。我们已经看见,按十四章所说,基督是第一位保惠师,那灵是另一位保惠师。但照二十章来看,第二位保惠师实际上就是第一位保惠师的气。二十二节说,主吹入门徒里面,并叫他们受圣灵。祂不是向他们吹气,说,“你们受另一位保惠师。”这里主的气不称为另一位保惠师,而称为圣灵。因此,二十章里的圣灵就是基督的气。既然一个人的气不是另一个人位,那么圣灵作为基督的气,怎么可能是另一个与基督不同的人位呢?这样的问题是传统神学所难解的。
从内里的角度来看,基督与那灵乃是一
有些人读到那灵是另一位保惠师,以及那灵是基督的气,也许会说,“你不信基督与那灵是不同的么?你不信基督与那灵是两位么?”不错,我相信从外在、客观的方面来看,基督与那灵是两位。然而,从内里、主观的方面来看,那灵—第二位保惠师—乃是基督—第一位保惠师—的气。因此,从内里的角度来看,基督与那灵乃是一。
有了那灵作基督的气,我们就能经历那灵是另一位保惠师
如今我们必须继续来看,如果我们只有那灵外在的方面,只有十四章所启示的那灵作为另一位保惠师,而没有那灵内里的方面,没有二十章所启示的那灵作为基督的气,我们就无法经历那灵是另一位保惠师。反之,我们仅仅在道理上知道那灵是另一位保惠师。十四章所论到的,是另一位保惠师的道理;这一章还没有对那灵的经历。我们要经历那灵是另一位保惠师,是实际的灵,就需要那灵内里的方面,需要那灵成为基督的气。有了那灵作基督的气,我们就能经历那灵是另一位保惠师。
我们一呼求主,第二位保惠师就成了气,供我们享受
有些人也许会说,“赞美主,圣灵是第二位保惠师!”然而,他们可能只有道理,却丝毫没有享受或经历那灵。但我们一呼求主耶稣的名,吸入这位赐生命的灵,我们就享受到圣气,这气实际上就是那灵作为另一位保惠师。我们呼求“哦,主耶稣”,真是安适!我们呼求主名,何等享受这位保惠师!我们一呼求主,第二位保惠师就成了气,供我们享受。主呼出这位保惠师,而我们将祂吸入。这就是属灵的呼吸,是属灵的呼出与吸入。借着主的呼出和我们的吸入,我们就享受祂的气,这气就是第二位保惠师。
外在的事实和内里的经历
我们若没有享受主看不见的同在,就不会预备好来享受祂看得见的同在。照样,我们若没有内里的经历,就无法享受外在的事实。这个原则不仅适用于那灵的真理,也适用于圣经中所有的真理。当然,我们必须先有外在的事实。然后我们必须将这一个事实转成内里的经历。当外在的转向内里的,就成为实际、经历、享受的。虽然内里的方面是看不见的,却非常真实。把这一点应用到那灵上,约翰十四章有第二位保惠师的事实、道理,而二十章有这位保惠师成为基督之气的享受、经历。
到了二十一章,我们不仅经历、享受保惠师,更实际的凭保惠师而活。你晓得这位保惠师实际上是谁么?保惠师就是主耶稣。在二十一章,主向门徒显明出来,就是真正的保惠师作为住在门徒里面的气。然而,门徒必须学习如何实际凭这位内住的保惠师而活。
今天我们的经历,应当与门徒在二十至二十一章里的经历一样。我们不仅有外在的基督,也有内里的基督。我们有那位是灵的基督住在我们里面,为着我们实际的日常生活。门徒怎样在二十一章受训练,我们也必须学习怎样凭这位内住、是灵的基督而活。但愿二十一章所陈明的观点,能帮助我们众人凭这位奇妙、是灵的基督过实际的基督徒生活。(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册,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六十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