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新约经纶中的长老职分

第五系列 长老职分课程

第六十九课 重新考量长老职分以及长老是否该辞职

读经:徒十四23,多一5,提前三1~7

壹 关于长老的任期这件事,首先要注意,我们设立长老完全是根据圣经;但经过这许多年,加上我们的研究,发现圣经有设立长老的事,却找不出明文说到长老的任期—徒十四23,多一5,提前三17:

一 我们从前的作法,似乎不设立则已,一设立就是终身职;对于那些慢慢显出情形不大合式的长老,就不知该如何处理。

二 譬如有位长老年迈体衰、记忆力减退,但他仍然坚持作长老;为着他,长老聚会定规事情要一再重复交通,这样什么事也无法推动;面对这种情形,大家觉得束手无策。

三 虽然没有关于长老退休的规定,却有几个附加条件:

1 作长老的,除非体格、精力非常充沛,否则过了六十五岁,就不太容易了。

2 人到了六十五岁就难以再担当重任,因为体力消减了;所以,我们也应当有这样附加的条件。

3 当然这并不是硬性的定规,只不过有这个原则总是好的。

四 即使今天一位长老的情形很可以负长老的责任,但是过了三、五年,情景会有些改变;当他够不上召会的需要时,就不必勉强留在长老的职任里:

1 比方一位长老身体有病,虽然未满五十岁,也非严重到要躺在床上,但是却没有那么多的体力,再来分担召会的责任。

2 若是这样,他就不必勉强留在长老的责任里;否则不只害了自己,也误了召会的事。

3 在那种情形下,他不必让召会出来请他辞退,而应当自己引退;这是正当的情形。

五 或者长老的情形并没有改变,但是按他的眼光和资历,只能负责一个百人的会所或召会:

1 如果,召会在一段时日后,人数增加到三、五百人,这位长老就难以胜任、担负较重的责任。

2 他若勉强留在那里,不仅自己力不能胜,并且会误了召会的事;按事实的需要,这时他应该推贤让能。

3 我们需要知己知彼,当环境改变了,而我们自己不能应付召会的需要,就得告退,让别人担负这个责任。

贰 凡想要永远作长老的,都该辞职,并且一位弟兄一旦察觉自己没有资格在长老职分里面,也该辞职:

一 我不信今天在召会中作长老的,都是神圣设立的;有些人是天然地成为长老,他们也许是当地第一个信主的,或者是当地召会借他们兴起来的。

二 任何一位弟兄若要成为长老,至少该懂得百分之五十新约的基本真理;有些在长老地位上的人,对神经纶的基本真理懂得的甚至不及百分之五。

三 一位弟兄若要有资格作长老来照顾召会,就需要被新约的真理构成;如果在他里面没有这种神圣的储存,他就没有资格作长老,因为他缺少所必需的“资本”。

四 我们都需要谦卑,不以为自己作长老是神圣设立的;很可能我们不是被神圣设立为长老的。

叁 “我们是留在长老职分上,或是离开,在于我们离开或不离开的真实益处。对召会的益处而言,什么是最好的?我不以为任何人能为你作这决定,只有你自己能这样作”(长老训练,第八册,主当前行动的命脉,一六七页):

一 按人说来,有些弟兄更老练会更有用;但另一面,对某个职位而言,人也许不像年轻时那么强壮,那么健康,那么能干。

二 召会生活像家庭,长老该是父亲,到了某个时候,父亲该知道让儿子照顾家庭是否更好。

三 一位长老也许晓得他所在之地有些较年轻的人,他们的确比他好得多;若是这样,他就该让位。

四 这不是客气的事,乃是召会能不能得着更多的益处;一位长老若觉得留下会更有益处,那么他就必须留下。

五 所有的长老们需要忘记他们的野心、客气或其他的动机,只该顾到他们所在之地召会的益处。

肆 “我要请……众长老考虑他们所在地的长老职分。有些现今的长老也许诚实、公平、正确地觉得,他们在长老职分里不是那么有用;你若不在长老职分里,也许会更有用。若是情形如此,感觉如此,你最好是主动辞职”(长老训练,第八册,主当前行动的命脉,一六六页):

一 有些领头的弟兄长久在他们所在之地;若是他们去另一地,让一些新人在长老职分里领头,可能更有益处。

二 一位领头弟兄也许是“漂浮”的人,他不是那么常在所在之地,但他在那里领头;他出外顾到他对职事的负担,也许更有益处。

三 长老们该知道他们所在地召会的光景,以及长老职分真实的光景;他们也该知道,他们是留在长老职分里有益,或是离开长老职分更有益。

四 一位长老若在这光中决定离开长老职分,这是美事。

职事信息摘录:

重新考量长老职分

关于长老的任期这件事,首先要注意,我们设立长老完全是根据圣经,但经过这许多年,加上我们的研究,发现圣经有设立长老的事,却找不出明文说到长老的任期。所以,我们从前的作法,似乎不设立则已,一设立就是终身职,没有附加的条件。对于那些慢慢显出情形不大合式的长老,就不知该如何处理。当然,弟兄们愿意一生服事主,这是好现象,但这种现象没有约束,没有止境也是不好。

譬如有的地方,长老年迈体衰、记忆力减退,仍然坚持作长老。为着他,长老聚会定规事情要一再重复交通,这样什么事也无法推动。面对这种情形,大家只有束手无策。我们是绝对遵守圣经的,圣经没有记载的,我们就不敢作什么。但是五十多年来,我们实在是为此受了一些苦。又譬如,有的弟兄作了几年长老之后,发现并不合式,我们也很难请他退休,恐怕叫他受伤。这些都是我们的难处,摆在我们众人面前,希望大家能了解这些情形。

设立长老的附加条件

现在我们学了功课,在设立长老的时候,要有几个附加的条件。虽然没有弹劾、退休的规定,却有几个附加条件。第一,这一次长老的设立是暂时的,还没有确定。因为我在海外多年,但是这里〔台北市〕年长的长老们,对大家都很熟悉,我乃是和他们一同合作来设立。虽然如此,仅仅在数日内,安排四十六位弟兄来作长老,任谁也没有本事安排得那么透彻,那么恰当。所以我们只能为着目前的急需,暂时如此。可能过了一段时间,我们需要再调整。有的地方也许缺了,有的地方也许多了,有的地方也许不妥当,都需要再调整,而再调整时当然难免就会有改革。

第二,我们希望今后的长老,是在体力、精力充沛的时候,即三十岁至五十岁之内担当。这有点圣经根据,旧约里利未人进入会幕里事奉,必须从二十五岁作到五十岁(民八24~25)。原因何在?因为他们的职责重大,超过五十岁就力不从心了。所以,利未人的责任要落到那些二十五岁至五十岁之人的肩头上。这个原则也可以应用到我们的实行中,今后长老的责任,应该在二十岁到五十岁之人的肩头上。作长老的,除非体格、精力非常充沛,否则过了六十五岁,就不太容易了。今天世界各国,差不多都是六十五岁退休。这是人类历史演变、经历出来的原则;到了六十五岁就难以再担当重任,因为体力消减了。所以,我们也应当有这样附加的条件。当然这并不是硬性的定规,只不过有这个原则总是好的。

第三,如果今天长老的情形很可以负长老的责任,但是过了三、五年,情景有些改变,长老够不上召会的需要,就不必勉强留在长老的职任里。比方长老身体有病,虽然未满五十岁,也非严重到要躺在床上,但是却没有那么多的体力,再来分担召会的责任。若是这样,就不必勉强留在长老的责任里。否则不只害了自己,也误了召会的事。在那种情形下,我们不必让召会出来请我们辞退,而应当自己引退。这是正当的情形。

或者长老的情形并没有改变,但是按他的眼光和资历,只能负责一个百人的会所或召会;然而,召会在一段时日后,人数增加到三、五百人,这时他就难以胜任、担负这样一个较重的责任。他若勉强留在那里,不仅自己力不能胜,并且会误了召会的事,这就不太合宜。按事实的需要,这时他应该推贤让能。我们需要知己知彼,既然环境不像从前,而我们自己不能应付召会的需要,就得告退,让别人担负这个责任。盼望这个附加条件,以后在各地都得加上这点说明。

第四,在圣经新约里,只有一处说到犯罪的长老该怎么受处罚。提前五章二十节说,“犯罪的,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不言而喻,这也是设立长老的一个附加条件(召会分项事奉的建立,一一四至一一七页)。

为着召会的益处,重新考虑长老职分

一个组织或公司的任何职任或职位,通常都有期限。美国总统任期四年,众议员任期二年,参议员任期六年。但新约里没有暗示我们,一位弟兄该留在长老职分里多久。我们所能找着唯一的点是在提前五章十九至二十节,这节指明圣徒能将犯罪长老的事诉诸选立他们的使徒,使徒的确有立场对付犯错的长老。然而,甚至在提前五章,保罗也没有告诉我们,犯错的长老受了责备和对付之后,该如何对待。

按人说来,有些弟兄更老练会更有用。但另一面,对某个职位而言,人也许不像年轻时那么强壮,那么健康,那么能干。我们既是爱主并爱主恢复的长老,就该考虑我们地方召会里长老职分的光景,唯有长老知道他们所在之地真实的光景。召会生活像家庭,长老该是父亲,到了某个时候,父亲该知道让儿子照顾家庭是否更好。某一国家的皇帝也许太老了,不能充分执行他的使命和职责,而他的儿子会更能干。这该不该作,在于皇帝的决定。

在这件事上,长老不该客气,也不该害怕什么,但他们该诚实。这交通该帮助所有的长老重新考虑他们各地的长老职分。我们是留在长老职分上,或是离开,在于我们离开或不离开的真实益处。对召会的益处而言,什么是最好的?我不以为任何人能为你作这决定,只有你自己能这样作。

你也许晓得你所在之地有些较年轻的人,他们的确比你好得多。若是这样,你就该让位。这不是客气的事,乃是召会能不能得着更多的益处。你若觉得你留下会更有益处,那么你就必须留下。你们众人需要忘记你们的野心、客气或其他的动机,只该顾到你所在之地召会的益处。我们需要这样作,真正对主认真,因为我们喜欢看见在主恢复里的新开始极其蒙福,这新开始的关键和枢纽是长老职分。不管我们多同心合意,若是长老职分不那么正确,会有很大的亏缺。我们晓得我们不是那么刚强,但总能作得更好。我们必须承认,几乎没有一个召会够得上标准,所以让我们承认我们的短缺。然而,照着我们所有和所是的,我们需要决定什么是对我们所在地长老职分最好的作法。

有些领头的弟兄长久在他们所在之地;若是他们去另一地,让一些新人在长老职分里领头,可能更有益处。他们可以去另一地开始新的召会,或去另一个地方召会;这样,有些较年轻的人就能开始担负实际长老职分的责任。在说华语的圣徒中间,也需要有一些人领头。

在某些地方,长老职分的确需要一些帮助。领头弟兄也许是“漂浮”的人,他不是那么常在所在之地,但他在那里领头。他出外顾到他对职事的负担,也许更有益处。因此,他所在之地的长老职分需要加强(长老训练第八册,一六六至一六八页)。

长老的设立

如果一位弟兄要成为够格的长老,或是召会聚会够格的领头人,他必须对真理有充足的认识。凡对真理没有这种认识的人,都无法正确地照顾召会,就是神的群羊。如果你要在召会中作领头的人照顾群羊,如果你要使属灵的病菌远离召会生活,你必须对新约的真理有充足的认识。为着帮助你们对基本的真理有完全的认识,我鼓励你们用恢复译本带注解并生命读经,去读全部新约。照着约略的估计,如果一个人每天花两小时这样研读新约,他就能在五年内读完全部新约。

最近,一位弟兄问到关于长老的设立。一个人生来就是人,并且永远是人。无论他是怎样的人,他还是一个人。但长老的设立不一样。凡想要永远作长老的,都该辞职,并且一位弟兄一旦察觉自己没有资格在长老职分里面,也该辞职。

行传二十章二十八节论到长老(监督)是由圣灵设立的。可以说,这里是说到长老的神圣设立,为着照顾神的群羊。然而,我不信今天在召会中作长老的,都是神圣设立的。有些人是天然地成为长老,他们也许是当地第一个信主的,或者是当地召会借他兴起来的。谁能对这样一位弟兄说,他不该作长老?我说这话,目的不是要使人丧气;乃是诚实地说明情况。

有些人听见有的弟兄是天然地作了长老,也许说,“李弟兄,你为什么不对这种情况作些什么?”我对这问题的答复是,我觉得没有自由来作什么。这证明我没有控制任何召会或任何人。我只管帮助众召会。我能察觉一位弟兄作长老不是由于神圣的设立,但我考虑这种情况时,也察觉到对这情况无法作什么。无论如何,我们都需要谦卑,不以为自己作长老是神圣设立的。很可能你不是被神圣设立为长老的。

我们要谦卑,晓得自己一无所是。别人也许认为我是什么,但我不认为自己是什么。我不过是照着良心行事,作自觉有负担作的,然后让主来判断这些工作的性质。正如保罗说过,“我虽不觉得自己有错,却也不能因此得称义,但察验我的乃是主。所以在那时以前,什么都不要论断,直等主来,祂要照出暗中的隐情,也要显明人心的意图,那时各人要从神那里得着称赞。”(林前四4~5)

请不要以为你作长老是出于神圣的设立。我说这话的用意是,我们都要谦卑自己,不要声称你确定是被神圣设立作长老的。

你是不是受神圣设立作长老的,不在于你的想法,或别人的印证,乃在于你被基本新约真理的神圣认识构成了多少。你越被新约的真理所构成,就越受神圣设立为长老。今天神圣的设立不是别的,乃是对新约基本真理的充足认识。

我们缺少被新约真理所构成的人。众召会多少有几分软弱,就是因为缺少对新约基本真理有充足认识的弟兄们。一个召会即便有一位这样的弟兄,也是一大帮助。

我鼓励你们不要去思想自己是不是受神圣的设立作长老的。有些在灵恩运动里的人宣称有神圣的设立,但他们所谓的设立,结果却是混乱。相对的乃是有些人被新约的真理所浸透。他们即使只在某种程度上被圣经的真理所构成,对召会也是一大祝福。他们无论在哪个地方,只要他们活在圣徒们中间,他们就是祝福。他们也许没有长老的名称或地位,但只要有他们,那个地方的召会就得着益处。这确实是神圣的设立。

不要以为我觉得所有召会的长老们,情况都是正确的。不是。对于有些情况,我并不感到喜乐。但我不愿作什么来改变那些情况。我曾被人误控为“自命的独裁者”。我不作什么来调整一些召会的情况,不是因为我害怕被人称为教皇或独裁者,乃是因为我晓得这样作对召会不会有帮助。对这种情况不作什么,比作什么更有益处。

我说到长老神圣的设立,目的是要指出我们的缺欠。我们所缺欠的,乃是对圣经真理充足的认识。一位弟兄若要成为长老,至少该懂得百分之五十新约的基本真理。我必须诚实地告诉你们,有些在长老地位上的人,对神经纶的基本真理懂得的甚至不及百分之五。但谁能使这些弟兄脱离长老职分呢?没有人能作这事。不仅如此,若是要求这些弟兄辞职,就会使他们丧气。

我愿意再一次强调,作长老不在于人的设立。作长老乃在于对新约的经纶有正确的认识。……

我再说,如果你要有资格作长老来照顾召会,你需要被新约的真理构成。如果在你里面没有这种神圣的储存,你就没有资格作长老,因为你缺少所必需的“资本”(长老训练第三册,一四〇至一四四页)。

研读问题:

一 有那些因素指明一位长老最好辞职?

二 一位弟兄该留在长老职任里或者该辞职,主要的考量因素是什么?

三 在什么情形下,一位弟兄从长老职分辞退是美好的?

出处与参读:

一 主恢复中划时代的带领(五)召会分项事奉的建立,第七篇。

二 长老训练第八册,主当前行动的命脉,第十一章。

三 长老训练第三册,实行异象的路,第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