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新约经纶中的长老职分

第五系列 长老职分课程

第五课 长老的设立

读经:徒十四23,二十28,多一5

壹 我们需要思考神如何设立长老。

一在召会里,没有专制的,也没有民主的,在召会里,只有神治:

1 召会不是一人的专制,也不是众人的民主;二者的源头都来自于人。

2 召会的管理是神的,是出乎神一神治。

二 长老的设立,不操在众圣徒手中,乃是操在神手里,或者说,操在元首所设立的使徒手中—弗一22,四11上:

1 按照新约的榜样,没有一位长老是自封的;自居总是产生混乱并给人不良的印象—参王上一5~53。

2 我们的移民没有调动任何长老;调动长老非常危险,因为这会开门让阶级制度进来。

3 即使我们够资格作长老,最好不要自居这地位;我们该让主作事来选立我们。

4 选立长老,只是要向圣徒指出或指明谁是长老,以避免混乱或纠纷。

三 使徒们所以能设立长老,是因他们服在元首的权柄底下:

1 设立长老的权柄乃是圣灵(徒二十28);唯有当使徒活在圣灵里,服在元首的权柄之下,在他身上才有元首所赋予的权柄;这时,他就可以运用那个权柄设立长老。

2 使徒在各召会中选立长老(十四23,多一5);使徒选立长老时,圣灵与他们是一,使徒选立长老是照着圣灵的引导(徒二十28与注1)。

四 在设立长老的事上,保罗可能也有了改变:

1 在第一次行程里,召会一建立,保罗就设立长老,但后来他可能发现,这种作法并不可靠—十四21~23:

a 因此,他晚期尽职时,没有立刻设立长老,反而把这项工作留给他的青年同工,因为他看见长老在资格上需要一些考量一多一5。

b 保罗一直到晚期尽职时,才提到长老特定的资格;这或许指明,他发现有些长老被设立的时间不对—提前三2~7,多一6~9。

2 保罗早期尽职时,设立长老非常快;但他晚期尽职时,设立长老既延缓又慎重;对这件事,他变得非常谨慎:

a 我们不该在一位弟兄生命长进的初期,在他生命还不成熟时,就决定他是不是长老;在这件事上,我们必须慢慢等待直到时机成熟一提前二6,五22、24~25。

b 每当一处新的地方召会被兴起成为主的见证,要延后长老的设立,直到状况完全明朗,才合式且安全。

3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全时间者都是使徒;同工们必须知道自己的地位,晓得他们虽然全时间服事,在同工们当中有其地位,但他们不一定是使徒。

贰 设立长老该考量的事:

一 长老必须服在圣灵的权下:

1 使徒设立长老时,首要考虑的是,长老在神面前权柄的问题。

2 一个人要作监督或作长老,这个人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服在元首的权下。

3 在一个人身上的权柄没有建立之先,权柄问题没有解决以前,他不能在召会中作长老。

二 长老必须生命老练:

1 使徒要看一个弟兄生命的光景;认真说,长老不是设立出来的,乃是生命成熟所产生的。

2 “长老”这个名称含示生命;凡是生命不够成熟的,都不能作长老,因为作长老乃是生命成熟的问题。

3 长老生命老练的程度,并不是绝对的,乃是相对的;有的人在一个小的地方召会中,一个刚兴起的召会中,也许可以作长老;但换到一个大的召会中,一个生命比较老练的召会,就不一定能作长老。

三 长老必须有合式的功用:

1 这里主要的点是,长老的设立乃是根据权柄和生命的问题;这两个问题解决了,才附带有一个考虑,就是看他的功用有多少。

2 若是两个人服权柄的情形相同,生命的光景也同等,然而这一个功用大,那一个功用少,就应该设立功用大的。

3 使徒设立长老时,百分之九十以上是根据生命,只有一小部分是根据他的功用,也就是他的恩赐。

四 长老必须被基本新约真理的神圣认识构成:

1 一位弟兄是不是受神圣设立作长老的,乃在于他被基本新约真理的神圣认识构成了多少。

2 一位弟兄若要成为长老,至少该懂得百分之五十新约的基本真理。

3 要认识神新约的经纶,当前最好的路就是使用恢复译本带注解并生命读经的信息。

五 长老必须在三个关键且极重要的项目上够资格;任何人若没有这三项资格,就不该作长老:

1 首先,长老们该对召会有清楚的异象;任何人若没有看见召会的异象,包括召会的立场,没有看见主的恢复是什么;他就不该是长老。

2 第二,每位长老都必须在动机上纯净,没有寻求地位的野心;一旦有些弟兄显明为比他更有长进、更有经历,他绝不会把持地位,反而会敞开门,让更有经历者在长老职分上服事。

3 第三,长老们必须在生命上相对地比较有经历;这样他们就能借着供应生命牧养人。

职事信息摘录:

 

长老需要被选立

 

按照新约的榜样,没有一位长老是自封的。任何自居为长老的,都不正确,因为长老若是自封的,就会造成混乱。按照新约,长老需要由使徒正确地选立(徒十四23,多一5)。一位弟兄也许是真正的长老,但他仍需要被选立,以维持正确的次序。

 

在旧约里,所有的君王都是受膏的。受膏就是被选立。大卫死后,就需要正确地选立并膏抹大卫的继承人(王上一5~53)。所罗门是被拣选的君王,但如果他没有被大卫选立,被祭司撒都和申言者拿单膏抹,就会有许多混乱,因为大卫其他的儿子中,有一位自命为大卫王位的继承人。借着正确的选立长老,就避免混乱并维持美好的次序。自居总是产生混乱并给人不良的印象;在主的行动上我们需要避免自居。即使我们够资格作长老,最好不要自居这地位;我们该让主作事来选立我们。

 

我们不实行任何的按立,因为按立太正式且组织化。然而,正确的选立长老是需要的。正确的选立总是在于长老在生命里的长大。任何人自居长老的地位是不好的。由职事或那些顾到职事的人选立长老,告诉全召会某些弟兄是照顾该地召会的长老,这是好的;这才是正确的路(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二册,六四八至六四九页)。

 

长老是在地方上兴起的

 

长老是不可调动的。我们的移民没有调动任何人。已过几批圣徒大量移民去建立新的地方召会时,每一批都像以色列人的一个支派,有长老与他们同去。这些长老并不是调到新的一批圣徒中间去领头。然而,因为有些人误会了这几次移民中所发生的事,长老调动的作法就狡诈地偷着进来。这完全违背圣经的原则,只有利于那些想要借着操纵局面来建立自己王国的人,他们的目的是要控制某些地方召会。调动长老非常危险,因为这会开门让阶级制度进来。长老应该在地方上,从一处召会聚会的圣徒中间兴起。在生命中持守这个原则,会防止假冒者照着他们的野心操纵人,而建立阶级制度或个人王国(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二章)。

 

设立长老者——服在圣灵权下的使徒

 

召会中的长老和执事,基本上就是召会中的一种职分。说到职分,完全是权柄的问题。一个人在召会中尽他的职分,绝不是凭着权柄,而是凭着生命和恩赐;但职分的设立,却完全是权柄的问题。这个权柄的源头,就是基督一召会的元首;元首在祂的召会里,设立了使徒,使徒就凭着元首所赋予的权柄,在一地一地的召会中,设立长老和执事。因此,长老和执事的设立,完全是使徒的权柄。这个使徒的权柄,明确到一个地步,就如提摩太前书所说,有的长老犯了罪,召会不能自己解决,还得把他犯罪的事,像打官司一样,告到使徒那里(提前五19)。这是因为使徒在长老身上有一个权柄。

 

今天,在一般的社会团体里,团体的分子对团体的负责人,有选举权,也有罢免权。然而在召会中,长老的设立,不操在众圣徒手中,乃是操在神手里,或者说,操在元首所设立的使徒手中。在使徒设立长老时,百分之九十以上是根据生命,只有一小部分是根据他的功用,也就是他的恩赐。

 

我们要看见,在长老和执事身上的问题,乃是权柄问题。如果一个地方召会,自己能选长老,也能罢免长老,那个召会绝对不是个正常的召会,里面定规有混乱,定规走下坡。盼望我们在讲到召会的事时,不要把世界的思想带进来。世界的团体,无论大小,在管理上,大体分为专制和民主两种;有专制的,有民主的。然而在召会里,没有专制的,也没有民主的,在召会里,只有神治。召会中的管理不是一人的专制,也不是众人的民主;因为无论专制也罢,民主也罢,二者虽有分别,其权柄源头却都是一个,都来自于人。

 

召会的管理是神的,是出乎神。使徒们所以能设立长老,是因他们服在元首的权柄底下。……召会这个管理上权柄问题的保障,乃在于使徒活在圣灵里,活在元首面前。

 

召会不是人管理的,召会乃是神管理,是基督管理,是圣灵管理的。为着避免混乱,神所安排的路,乃是以祂明显兴起像使徒那样的人,有权柄来设立长老。我们若是安静默想一下,就会觉得神这个作法太好了。这个作法要求召会属灵,要求召会中,包括使徒在内,长老、执事,甚至每一位圣徒都得属灵。如果圣徒们不属灵,就会不敬畏神,不服在元首的权下,自然也就不会接受长老,不会接受执事(召会的组织,第九篇)。

 

长老和执事的资格

 

必须服在圣灵的权下

 

召会中对这些职分,都有很高的属灵要求。首先是要求设立职分的人要在圣灵里,当他不在圣灵里时,即使他是头号使徒,也不能设立长老。这是在设立的人身上的要求。对被设立的人,就是长老和执事,同样有属灵的要求。不能看他的地位、名声、干才或财富,乃要看他是否服在元首的权下,服在圣灵的权下。凡是凭着地位、名声、干才或财富而设立长老的,这个设立定规是出乎人,不是出乎神。在召会中,每一次设立长老的时候,都得惧怕这一件事,像惧怕毒蛇猛兽一般。绝不要把地位、名声、干才和财富带进来,这些都得摆在一边。

 

一个人要作监督或作长老,这个人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服在元首的权下,他若不是一个服在神权下的人,就不能把一个地方召会交在他手里。那等于是叫扫罗作王,不是让耶和华神作王,这是要不得的。圣经的知识、服事的干才、处事的本能,都不是作长老的资格。长老是召会职分里的第一个,设立长老时,首先要解决的是权柄的问题,要看这个人是不是一个服在神权下的人。

 

二十年前,我们对这个问题,还摸不清楚。现在,主给我们看清楚了。一个人在召会中作长老,乃是一个权柄的问题;在他身上的权柄没有建立之先,权柄问题没有解决以前,他不能在召会中作长老。乃是像马太八章里那位百夫长,知道他在人的权下,也有人在他以下,是这样一个认识权柄,也服权柄的人能作百夫长(9)。换句话说,是这样的人才能作长老,因为他懂得什么叫作神的权柄。又如大卫,他所以能治理神的家,因为他是个合神心意的人,能让神借着他、经过他来掌权。最怕的是,长老像扫罗一样;扫罗是个自己作王掌权,把神摆在一边的人。

 

不要以为大卫尊扫罗为神的受膏者,扫罗在神面前就对了;没有这件事。同样的,不要以为圣徒看你是长老,你的地位就对了。圣徒们在召会中看你是长老,那是圣徒们在神面前的学习,并不因此就能称义你是对的。你若是个作长老的人,就要清楚一件事,你自己是不是在神的权下?另一面,设立长老的人,也要一直观察那个被设立的人,是不是在神的权下,权柄问题在他身上解决了没有。

 

没有一个不服神权柄的人,能作神代表的权柄。……一个使徒要去设立长老,他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这个要被设立的人,权柄问题解决了没有?……召会中的治理,乃是神治,是在圣灵的权下。若是召会中没有人在圣灵的权下,那就不可能有长老,也不必设立长老,否则,不过是多出几个扫罗。所以在被设立的长老身上,有一个厉害的要求,就是要求他服在神的权下。

 

必须生命老练

 

在长老身上还有一个基本的条件,就是生命的问题。“长老”这个名称、这个称呼,说出一个生命的故事。凡是生命不够成熟的,都不能作长老,因为又“长”又“老”乃是生命的问题。长而老的人,都是相当有生命分量的人。使徒设立长老时,不能先考虑别的问题,首要考虑的是,他在神面前权柄的问题。其次,就是要看他生命的光景。所以认真说,长老不是设立出来的;长老乃是长出来的。

 

我们的眼睛必须被开启,看见学问、干才、名声、地位、财富,都不是长老被设立的条件。什么时候,使徒设立长老是以这些为考量,什么时候召会就已经堕落了,已经不在圣灵的权下。设立长老必须考虑的,只有两个问题,一是权柄的问题,一是生命的问题。然而所谓长老,这个长而老,这个生命老练的程度,并不是绝对的,乃是相对的。有的人在一个小的地方召会中,一个刚兴起的召会中,也许可以作长老;但换到一个大的召会中,一个生命比较老练的召会,就不一定能作长老。

 

要有功用

 

这里主要的点是,长老的设立乃是根据权柄和生命的问题。这两个问题解决了,才附带有一个考虑,就是看他的功用有多少。若是两个人服权柄的情形相同,生命的光景也同等,然而这一个功用大,那一个功用少,就应该设立功用大的。设立长老也需要注意功用,但是功用并不是太大的问题,重要的还是生命和权柄的问题。因着长老服权柄,所以长老能在召会中作权柄;长老就是地方召会中的权柄。他所以能作权柄,因为他服权柄;没有一个不服权柄的人,能作权柄。我在人的手下,人也在我的手下。我在人的手下,是我服权柄的问题;人在我手下,我是作权柄的问题(召会的组织,第九章)。

 

长老的设立

 

最近,一位弟兄问到长老的设立。一个人生来就是人,并且永远是人。无论他是怎样的人,他还是一个人。但长老的设立不一样。凡想要永远作长老的,都该辞职,并且一位弟兄一旦察觉自己没有资格在长老职分里面,也该辞职。

 

行传二十章二十八节论到长老(监督)是由圣灵设立的。可以说,这里是说到长老的神圣设立,为着照顾神的群羊。然而,我不信今天在召会中作长老的,都是神圣设立的。有些人是天然地成为长老,他们也许是当地第一个信主的,或者是当地召会借他兴起来的。谁能对这样一位弟兄说,他不该作长老?我说这话,目的不是要使人丧气;乃是诚实地说明情况。

 

请不要以为你作长老是出于神圣的设立。我说这话的用意是,我们都要谦卑自己,不要声称你确定是被神圣设立作长老的。

 

你是不是受神圣设立作长老的,不在于你的想法,或别人的印证,乃在于你被基本新约真理的神圣认识构成了多少。你越被新约的真理所构成,就越受神圣设立为长老。今天神圣的设立不是别的,乃是对新约基本真理的充足认识。

 

我们缺少被新约真理所构成的人。众召会多少有几分软弱,就是因为缺少对新约基本真理有充足认识的弟兄们。一个召会即便有一位这样的弟兄,也是一大帮助。

 

我鼓励你们不要去思想自己是不是受神圣的设立作长老的。有些在灵恩运动里的人宣称有神圣的设立,但他们所谓的设立,结果却是混乱。相对的乃是有些人被新约的真理所浸透。他们即使只在某种程度上被圣经的真理所构成,对召会也是一大祝福。他们无论在哪个地方,只要他们活在圣徒们中间,他们就是祝福。他们也许没有长老的名称或地位,但只要有他们,那个地方的召会就得着益处。这确实是神圣的设立。

 

我说到长老神圣的设立,目的是要指出我们的缺欠。我们所缺欠的,乃是对圣经真理充足的认识。一位弟兄若要成为长老,至少该懂得百分之五十新约的基本真理。我必须诚实地告诉你们,有些在长老地位上的人,对神经纶的基本真理懂得的甚至不及百分之五。但谁能使这些弟兄脱离长老职分呢?没有人能作这事。不仅如此,若是要求这些弟兄辞职,就会使他们丧气。

 

我愿意再一次强调,作长老不在于人的设立。作长老乃在于对新约的经纶有正确的认识。

 

要认识神新约的经纶,上好的路就是使用恢复译本带注解并生命读经的信息。不要以为我说这话是要宣传我的材料。我不过是诚实地告诉你们,被新约真理构成的上好的路是什么。

 

我再说,如果你要有资格作长老来照顾召会,你需要被新约的真理构成。如果在你里面没有这种神圣的储存,你就没有资格作长老,因为你缺少所必需的“资本”。

 

谁是受神圣的设立作长老的人?我要再说,受神圣设立的人,乃是至少认识大部分新约真理的人。这是他的资格,也是他的资本。所以,我再鼓励你们,要借着使用恢复译本带注解并生命读经的信息,来得着这资本。我也请你们找出一条路来帮助你们那里的圣徒,使用这些丰富的材料。这对所有的召会都是莫大的益处(长老训练第三册,实行异象的路,第十二章)。

 

与长老职分有关之三个关键且极重要的项目

 

今天在主的恢复里,有二个关键且极重要的项目与长老职分有关。首先,长老们该对召会有清楚的异象。任何长老若不清楚召会立场的异象,这会在长老职分上带进一个弱点。每位长老必须清楚看见召会的异象,包括召会的立场。我们若不清楚召会的异象,我们就没有根据说我们是主的恢复。我们只不过是基督教系统里的基督徒。

 

第二,每位长老都必须在动机上纯净,没有寻求地位的野心。为着主的定旨,每位长老都该有深而强的渴望,愿在长老职分上背负责任,但他不该有任何野心或关切地位的事。一旦有些弟兄显明为比他更有长进、更有经历,他绝不会把持地位,反而会敞开门,让更有经历者在长老职分上服事。如果长老们在动机上不纯净,却有野心保留地位,在主的恢复里就有了严重的疾病。

 

第三,长老们必须在生命上相对的比较有经历。这样他们就能借着供应生命牧养人。所有作长老服事的,都该在这三件事上合格:召会的异象(包括召会的立场)、纯净的动机以及生命的经历。任何人若没有这三项资格,就不该作长老。一位弟兄若没有这些资格,自己就该知道他的缺欠。

 

在美国和中国大陆我看过一些所谓的地方召会,因着长老没有看见召会的异象而崩塌。那些召会中的领头者不清楚主的恢复。不论他们是否承认他们所谓的召会是自由团体,事实上那就是自由团体,因为领头者没有看见异象。他们没有看见恢复。任何没有看见召会异象(包括召会立场)的人,都没有看见主的恢复是什么。这人就不该作长老。

 

已过,某些不合格的弟兄成了长老。他们进到主的恢复之后,在生命的事上得了帮助,但他们没有看见召会的异象。他们有些人很令人愉快、很谦卑、温和,因为他们生来就有那样的个性。他们从职事得着帮助,但总是随己意解释职事里属灵的事。至终,这些弟兄对主的恢复没有提供什么帮助。反之,他们将恢复里的事与基督教里的事混杂在一起。至终,他们有些人漂回到比较属灵的宗派。一位弟兄能否在长老职分上服事,在于他看见召会的异象。

 

任何没有看见召会立场之异象的长老,都把严重的疾病带到主的恢复里。对地位有野心的人也是一样。缺少经历是没有能力,但不像缺少异象或有野心那样严重。主的恢复非常在于我们站在一的立场上以及对生命的经历。为着主的恢复,召会的立场比生命更重要,因为历世纪以来,召会的堕落主要都是由于分裂。若没有分裂,召会就比较不容易堕落。分裂开了门,让许多难处进到召会里(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二册,六八二至六八四页)。

 

研读问题:

 

一 神如何在地方召会设立长老?

 

二 保罗在他后期的职事中,如何在设立长老的事上有了改变?

 

三 设立长老需要考量哪四件事?

 

出处与参读:

 

一 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二册,六四八至六五〇、六六〇至六六九、六七四至六七五、六七八至六八四页。

 

二 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二章。

 

三 召会的组织,第九章。

 

四 长老训练第三册,第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