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会

第十七系列 认识并照料召会
在生命中作正确的人,好在神的行政中照料召会(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

第四篇 长老的资格(纲目带出处)

读经:提前三1~7

壹 提前三章一至七节里长老的资格,实际上启示了内住的基督作为复活的生命在我们里面所能作的—参一4、16,三16,六12、19:(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第二十一段*;第二十二段)

一 这就像马太五至七章国度的宪法,这宪法不仅说出国度的要求,也证明并见证复活生命在我们里面所能作的,是何其多。(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第二十三段)

二 诸天之国的要求,就像长老的资格一样,乃是最高的要求;父神圣的生命,复活的生命,也是最高的供应,以达到这要求;这要求开启了我们里面的所是,给我们看见,我们能达到如此高的程度,能过如此高的生活—五48。(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圣经恢复本,太五48注1**)

三 我们的肉体、旧人、和天然生命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如今基督活在我们里面;我们需要凭着渴慕和乐意,借许多的祷告与祂合作—加二20,腓二13。(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第二十四段)

贰 “人若渴望得监督的职分,就是羡慕善工;这话是可信的”—提前三1:

一 地方召会中的监督就是长老;“长老”指成熟的人,“监督”指长老的功用—徒二十17、28:(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新约总论,第一百六十二篇,第八段)

1 作长老不是在于能力或恩赐,乃是在于生命,在于我们的所是—来十三7。(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第九段)

2 作长老是在于我们的性格、个性、品行和所是。(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第十一段)

3 动机单纯的渴望作监督,作长老,与动机不纯的野心不同。(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第七段)

二 长老必须运用他们的灵,与主是一,为圣徒的魂儆醒(17);主是我们魂的牧人和监督,借着顾到我们里面各部分的益处,并监督我们真人位的光景,而照其需要牧养我们(彼前二25)。(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彼得前书生命读经,第二十一篇,第二十九段)

叁 “所以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妻子的丈夫,节制适度,清明自守,端正规矩,乐意待客,善于教导”—提前三2:

一 无可指责,意思不是指在神眼中完全或没有瑕疵,乃指在人眼中无可指责。(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第十段**)

二 只作一个妻子的丈夫,含示对肉体的约束,是对长老高度的要求;这保守长老过简单、纯洁的婚姻生活,不受复杂、混乱之婚姻的纠缠。(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第十二段)

三 “节制适度”一词是指“温和,不走极端,平衡的,以及自制的”。(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第二十三段)

四 心思清明,指理解事物,不仅敏锐而且谨慎;心思清明,意思是思想清楚并有纯洁、清晰的辨识—参弗四23:(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第十六段*;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第二十五段)

1 我们要从神的话里得着亮光,心思必须单纯、清洁且正直,没有任何奇特的想法。(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第二十六段*)

2 一位弟兄要在地方召会中作监督,需要有这样的心思,好能准确的了解召会和个别圣徒的情形。(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第二十六段)

3 监督的思想必须实际、根据事实、单纯、清洁且正直,因为他们要负责防止古怪、受污染、并破坏人的事物进到召会里—徒二十28。(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第二十六段)

五 端正规矩就是端庄合宜,行事为人总是与处境相称:(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第二十段**)

1 这意指领头者是靠着生命(不是任何恩赐)与神同工,这生命是全丰全足、全然成熟的。(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哥林多后书生命读经,第三十九篇,第七段*)

2 这生命能适应一切处境,忍受任何对待,接受各样环境,在各种情形里作工,并把握各种机会,好完成领头者的职事,就是和好的职事—林后五18~六1。(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哥林多后书生命读经,第三十九篇,第七段*)

六 乐意待客需要爱心,对人的关切和忍耐:(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第三十段)

1 长老必须领悟,基督徒大多是软弱的—在魂里软弱,并且在灵里更软弱;所以长老需要借着倾听圣徒的故事,帮助圣徒得安息。(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第七段*)

2 正如值班医生必须随时预备好提供医疗照护,长老也必须总是预备好帮助圣徒。(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第七段)

3 乐意待客不在于能力,乃在于意愿,乐意付出,甚至乐意被打扰、被搅扰,竭尽所能的照顾人—参诗五一12。(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第九段*)

4 在地方召会里,不仅不守规矩的人需要劝戒,灰心的人需要抚慰,软弱的人需要扶持,并且所有的肢体或多或少都有难处,需要我们对他们恒忍—帖前五14。(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帖撒罗尼迦前书生命读经,第十八篇,第二十段)

七 长老必须善于教导;“善于”一词意即“倾向,喜好,适于”:(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一册,长老训练十一—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三,第一章,第三十六段;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第十一段)

1 这里的教导类似父母教导儿女。(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圣经恢复本,提前三2注7)

2 作长老的对于地方召会的信徒,必须善于有这种家庭式的教导。(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第三十三段)

3 长老在教导上的恩赐或能力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他必须关切圣徒对真理的学习,并且必须建立教导圣徒的意愿和习惯。(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第十一段)

肆 “不醉酒滋事,不打人,只要和蔼,不争竞,不贪财”—提前三3:

一 人一旦开始喝酒,就很难控制自己;所以,我们要控制自己,最好一点酒都不要喝。(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第十四段)

二 不打人,这指明长老需要有力的约束脾气。(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第三十八段**)

三 只要和蔼,指长老对待别人谦让、亲切、温和、合理、体贴、不严厉—参腓四5。(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第四十段*)

四 不争竞,指长老必须不争吵,与人和睦。(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圣经恢复本,提前三3注4**)

五 长老必须不贪财;钱财对所有的人都是试验;长老在钱财的事上必须清洁,特别因为召会的款项是由长老管理—徒十一30,参约十二4~6,王下五14~27。(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第四十四段*)

伍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庄重服从。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怎能照料神的召会?”—提前三4~5:

一 父亲在家中的带领不该基于权柄的管治,乃该基于自己日常生活的榜样。(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第五段)

二 神命定的原则是,父亲必须过一种生活,作孩子的模范、榜样;尽管如此,我们必须领悟,至终孩子会变得如何,完全在于主的怜悯。(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第五段;第六段)

三 因此,我们必须尽责过正确的生活,作孩子的榜样,但我们不该因孩子最后如何而气馁或骄傲;雅各和以扫是双生子,但罗马九章十至十三节给我们看见,他们的定命在于神的拣选。(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第六段;第七段)

四 为人父母最好、最正确的路,乃是生活能作孩子的榜样,并祷告求主怜悯。(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第七段)

五 我们的生活若建立正确的标准,孩子行为不佳就不是我们的责任;然而,我们的生活若没有榜样,孩子行为不佳就是我们的责任。(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第八段)

六 要成为好榜样,我们必须爱主和祂的话,对付罪,恨恶己,并学十字架的功课;这不仅会是我们孩子的榜样,也会成为众圣徒的榜样。(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第十段**)

七 我们必须拒绝长老“办”召会的这种观念;甚至主耶稣所走的路,也是设立榜样,让我们跟随—约十三15,太十一29,林前十一1,彼前二21。(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第十一段)

陆 “初信的不可作监督,恐怕他为高傲所蒙蔽,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审判里”—提前三6:

一 “蒙蔽”,直译“为烟雾所遮蔽”;在这里高傲比作烟雾,遮蔽人的心思,将其弄瞎,用高傲的自大使其昏昧。(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第四十八段)

二 高傲使我们眼瞎;一位长老若变得高傲,就会受到魔鬼所受同样的定罪;魔鬼乃是因自己的高位而高傲—结二八13~19,赛十四12~15,犹9。(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第十五段*)

三 那些召会中的领头者必须恐惧战兢,祷告求主保守他们脱离任何一种高傲。(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第十五段)

柒 “监督也必须在外人中间有好见证,恐怕他落在魔鬼借着人的辱骂所设的网罗里”—提前三7:

一 好见证,指活出基督、彰显基督而有的行事为人并生活行动,为人所鉴赏、称赞。(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圣经恢复本,提前三7注2*)

二 长老向自己、向家人、向召会、向外人—社会,都必须是对的;并且照上下文看,长老在意愿、动机、性格、态度和言行上,也都必须是对的。(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第五十段)

三 落在魔鬼所受的审判里,是由于长老本身的高傲;落在魔鬼的网罗里,是因外人的辱骂而引起;长老应该警惕,一面不高傲,另一面不被人辱骂,好避开魔鬼的纠缠。(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第五十一段)

四 长老必须祷告:“主,拯救我脱离任何的试诱,保守我脱离那恶者和恶事”;保罗的话启示,在长老职分上是有争战的,因为魔鬼试图败坏每一位长老。(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第二十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