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时间服事者该有的进取

第六系列 同工课程
第十六单元

第九十八课 附录(二)—长老的资格

读经:徒二十17、28,提前三1~7,多一9~11

壹 长老职分主要不在于能力或恩赐,乃在于生命—参提前四12、14~15:1

一 保罗和彼得的著作很少讲到长老的能力。

二 就着整个召会历史,甚至就着我们最近的经历来看,长老职分的难处主要不在于能力或恩赐,乃在于生命。

三 要在短时间内认识一个人的属灵能力和恩赐是可能的;但要在生命里认识人却需要时间:

1 很快的决定一位弟兄是不是长老,乃是不安全且不合式的;我们必须有更长的时间,来看出这位弟兄在生命里真实的情形。

2 按照我们的经验,要在生命中认识一个人,至少需要一年经常的接触。

3 时间加上环境就会暴露一个人;为此,我们在决定一位弟兄是否合式作长老之前,至少该等一年的时间;若能再等久一点会更好。

贰 我们需要看见长老的资格—三2~7,多一6~9:

一 “无可指责”—提前三2:

1 无可指责不是指在神眼中的完全,乃是指在人眼中无可指责的光景。2

2 作监督的必须有好名声;别人不该有说他坏话的理由。

二 “一个妻子的丈夫”—2节:

1 只作一个妻子的丈夫含示对肉体的约束,是对长老高度的要求。3

2 这保守长老过简单、纯洁的婚姻生活,不受复杂、混乱之婚姻的纠缠。

三 “节制适度”—2节:

1 这辞是指温和,不走极端,平衡的,以及自制的。4

2 换句话说,监督必须是恰好:不太快或太慢,不太高或太低,不过分的笑或过分的哭。

四 “清明自守”—2节:

1 清明自守指理解事物,不仅敏锐而且谨慎;我们若有基督徒清明自守的美德,就会非常有鉴别力且满了见识。5

2 多言多语使弟兄失去作长老的资格;清明自守的人在悟性上敏锐,却说话审慎。6

3 监督的思想必须实际、根据事实、单纯、清洁且正直,因为他们要负责防止古怪、受污染、并破坏人的事物进到召会里。7

五 “端正规矩”—2节:

1 提摩太前书三章二节的端正规矩,原文的意思也是端庄合宜,意即与处境相称;端正规矩,端庄合宜,就是有始终与处境相称的行为;既不太快,也不太慢;既不太大胆,也不太胆怯。8

2 端庄合宜的人需要说话的时候就说话,必须安静的时候就安静;适合笑的时候,他也能笑。

六 “乐意待客”—2节:

1 乐意待客需要爱心,对人的关切和忍耐。9

2 待客的原则是施而不受;这是受苦而不要求任何回报;待客的意思是喜乐的牺牲,却没有偿报;长老必须有心和灵这样待客。

七 “善于教导”—2节:

1 “善于”一辞意即“倾向,喜好,适于”;监督应当善于教导,但这里的重点是,监督必须乐意教导。10

2 这里的教导类似父母教导儿女;作长老的对于地方召会的信徒,必须善于有这种家庭式的教导。11

3 长老在教导上的恩赐或能力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他必须关切圣徒的学习,并建立教导圣徒的意愿和习惯。12

4 一位弟兄对真理若没有知识,就不够资格作长老。13

八 “不醉酒滋事”—3节:

1 保罗说作长老的不该醉酒滋事,当然,他是想到不饮酒过度。14

2 然而,这里的原则是作长老的在任何事情上都不该过度;这需要有力的自制。15

九 “不打人,只要和蔼” —3节:

1 这与前面所提的资格有关,因为许多醉酒的都会打人;人喝了酒就无法控制自己的脾气。16

2 这里基本的思想是,我们需要平静且冷静;喝酒激起并激动我们的脾气,所以我们不该喝酒;我们若平静,就不会争吵或打人。

3 和蔼或温和,就是在各种情形中都表现得合宜、有弹性。

十 “不争竞”—3节:

1 争竞就是争吵。

2 作长老的不该争竞,而该与人和睦,不与别人争辩,或与他们争竞。17

3 监督绝不该发脾气;长老不能与其他圣徒争辩或吵架,反而必须在各种情形中对每一个人宽大、有弹性。18

十一 “不贪财”—3节:

1 不贪财就是勒住我们对钱财的欲;每个人都有这种欲,但监督必须学习如何控制它。

2 长老在钱财的事上必须清洁,特别因为召会的款项是由长老管理—徒十一30。19

3 作长老的必须领悟,他经手的钱财不是为着他个人的利益;他甚至不该有财利的思想。

十二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 —提前三4~5:

1 作长老的应当操练好好管理自己的家,并维持良好的秩序;好好管理自己的家,证明这人合格作地方召会的监督。

2 保罗在提摩太前书三章一至七节的观念是说到监督的生活;我们孩子的行为是否规矩是次要的;首要的乃是,我们是否有正确的生活。20

3 我们必须借着过一种生活,对家人展现出一种积极的榜样,好带领并管理自己的家;这在于我们的所是;这是生命的事。

4 我们若不能作孩子的好榜样,就不能在召会中作好榜样。

5 保罗的基本观念乃是,长老不该凭权柄管治,乃要作活的榜样来带领,使召会其他的肢体可以效法。

十三 “初信的不可作监督,恐怕他为高傲所蒙蔽”—6节:

1 “为高傲所蒙蔽”是说到属人关系,因为我们若单独一人,就不可能高傲;当人在一个团体中被指派到特别的职位,团体越大,这人就越容易变得高傲。

2 初信的不该作监督;我们可能不是初信的,却必须看见这个原则,就是在我们刚成为长老时,必须谨慎不要变得高傲。

3 旧约的祭司职分有五年的学习时期;利未人二十五岁开始学习作祭司(民八24);然后他们到了三十岁,就有资格在帐幕中服事—四3:

a 根据这个原则,一位刚被设立为长老的弟兄,应当看自己不过是正在学习的见习生。

b 在一个已经建立、长老数目充足的召会中,若有两三位学习者帮助长老,并向长老学习如何照料召会,是很好的;至终,这些学习者就能成为正确的长老。

c 在一处新的地方召会里,领头的人应当仅仅将自己视为正在学习的见习生;这会保守他们。

十四 “在外人中间有好见证”—提前三7:

1 长老向自己、向家人、向召会,向外人—社会,都必须是对的。21

2 并且照上下文看,长老在意愿、动机、性格、态度和言行上,也都必须是对的。22

十五 “坚守那按照使徒教训可信靠的话”—多一9:

1 为着在地方召会中执行神的行政,使良好的秩序在召会中得以维持,长老必须坚守那按照使徒教训可信靠的话,使他们能制止说搅扰话的人,并平息纷乱的局面—9~14节。23

2 可信靠的话乃是新约的完整启示;长老必须坚守新约的启示;这含示长老必须研读、学习,因为我们不可能坚守我们之前未曾领受过的。24

3 召会的混乱主要的是由于偏离使徒的教训;我们要对抗这事,就必须坚守众召会中,按照使徒教训所教导可信靠的话。25

4 监督需要有两种教导:一种是为着造就圣徒,另一种则是为着争战,好堵住说虚空话并欺哄人者的口(10~11);长老必须学习怎样教导,好阻止说虚空话的人与欺哄人的人。26

5 长老坚守那按照使徒教训可信靠的话,就能“使那些反对的人知罪自责”;这里的使人知罪自责,即揭露事情的真实特性,使人知罪自责,因此是借暴露人的过错责备人。

职事信息摘录:

长老职分主要不在于能力或恩赐,乃在于生命

我们需要注意,保罗和彼得的著作很少讲到长老的能力。提前三章二节说,长老必须“善于教导”,然而“善于”一辞不是指能力,乃是指习惯。父母可能不是很会教导,但他们在家中应当善于教导自己的孩子。同样的,长老必须善于顾到圣徒的学习。根据保罗在一至七节的话,长老职分不在于恩赐或能力,乃在于生命。这不是说长老可以无能。然而,就着整个召会历史,甚至就着我们最近的经历来看,长老职分的难处主要不在于能力或恩赐,乃在于生命。

一场篮球赛在开始几分钟内,我们就可以估出球员的能力。同样的,要在短时间内认识一个人的属灵能力和恩赐是可能的。要知道一位弟兄是否有口才,我们只需要听他讲几分钟话,但要在生命里认识人却需要时间。保罗在他职事的较晚期,没有在召会成立后立刻选立长老,反而将这事留给他的同工去作(多一5)。这也许是因为他发现,没有经过一段必要的时间在生命中认识一位弟兄以前,就设立这位弟兄为长老,是不安全的。

要真正认识一个人,需要花好几个月以上的时间,因为人在生命里的真实光景要显露出来,需要时间。有些人可能几个月假装有耐性、谦卑、没有野心,但人很难装假超过一年。在一年内,人生命的光景会借着他的态度和行为显露出来。很快的决定一位弟兄是不是长老,乃是不安全且不合式的。我们必须有更长的时间,来看出这位弟兄在生命里真实的情形。按照我们的经验,要在生命中认识一个人,至少需要一年经常的接触。

我们要认识一个人,不仅需要时间,也需要不同的环境和情形。倘若一年内没有什么情形能诱发一位弟兄的野心,这野心就会继续隐藏,直到某种情形发生。光是时间无法充分暴露人;时间加上环境就会暴露一个人。为此,我们在决定一位弟兄是否合式作长老之前,至少该等一年的时间;若能再等久一点会更好。

公司、学校、医院、和其他组织非常在意员工的能力,但在保罗所列长老的许多资格中,没有提到任何与恩赐或能力有关的事。长老职分的难处,与能力、技巧、或恩赐都没有关系,乃是在于生命。我们所能作的意义不大;我们该注意我们的所是。关于长老职分,唯有我们在生命里的所是才算得了数。作长老不是在于能力或恩赐,乃是在于生命,在于我们的所是。(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

监督的资格

无可指责

在二节保罗说,“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妻子的丈夫,节制适度,清明自守,端正规矩,乐意待客,善于教导。”保罗首先提起无可指责的资格。这不是指在神眼中的完全,乃是指在人眼中无可指责的光景。作监督的必须有好名声。别人不该有说他坏话的理由。

一个妻子的丈夫

作监督的应当只作一个妻子的丈夫。这含示对肉体的约束,是对长老高度的要求。这保守长老过简单、纯洁的婚姻生活,不受复杂、混乱之婚姻的纠缠。

节制适度

作监督的应该节制适度。这里节制适度,意思是自制、适度。

清明自守

清明自守指理解事物,不仅敏锐而且谨慎。在提摩太前后书和提多书,保罗多次用清明自守这个辞。召会生活中所有的圣徒都需要在悟性上清明自守。众人必须有清明自守的美德。我们若有基督徒清明自守的美德,就会非常有鉴别力且满了见识。然而,我们会安静,不多话。多话的人不是清明自守的人。清明自守的人在悟性上敏锐,却说话审慎。

在基督徒的交通里,领会别人是非常重要的。若有人到你这里来交通,你不该说很多。反之,对方说话的时候,要听。然而,许多人有打断对方,说话太快的习惯。我们若要与别人有正确的交通,里面就需要像平静的湖水一样。然而,多言多语搅动湖水,并使湖水浑浊。

长老应当在召会生活一切积极的方面领头。他们应当在祷告和展现清明自守的美德上领头。一位弟兄若能在人与他交通的时候安静十五分钟,他就能符合这项资格作长老。任何人与长老说话,长老都该是平静、宁静的湖,澄清且透明。这是监督的一项资格。多言多语使弟兄失去作长老的资格。正确的长老乃是安静、沉静、悟性敏锐、并且非常有鉴别力。

端正规矩

提前三章二节的端正规矩,原文的意思也是端庄合宜,意即与处境相称。端正规矩,端庄合宜,就是有始终与处境相称的行为。既不太快,也不太慢;既不太大胆,也不太胆怯。端庄合宜的人,乃是始终作适宜之事的人。端庄合宜的人需要说话的时候就说话,必须安静的时候就安静;适合笑的时候,他也能笑。

这项资格显示,作长老是何等的难。说作长老是地上最难的工作,并不过分。即使要符合端正规矩或端庄合宜这一项资格,也是相当难的!长老甚至在使用电话的方式上也该端庄合宜。一面,他不该说得太长;另一面,他的谈话若太简短,也许会得罪别人。我们甚至在使用电话这件事上,也可能走极端。一个极端是一位弟兄把电话听筒拿开,拒绝与任何人说话,另一个极端是他的电话谈话太长;二者都不端正规矩。

长老在对别人说话的方式上也该端正规矩;有时他们需要大声说话,有时他们应当轻声说话。

不仅如此,他们在理发的方式上也该端正规矩,头发太长或太短都不端正规矩。借着这几个例子我们能看见,对长老的要求实际上是无限的。

因为对长老的要求这么多,这么难,任何人有野心作长老必是徒然无益。有这野心的人根本不知道作长老是多么难。一位弟兄若是对主的恢复没有真正的渴望和单纯的动机,他就不该想作长老。他应当在召会以外,而不是在追求长老职分上,满足他的野心。召会不是弟兄满足野心的场所。

长老职分的要求很严,并且条件极高。为这缘故,我同情长老。我从经历知道,他们甚至会在半夜接到电话。他们没有选择,只有接电话,并照顾打电话之人的处境。

在这里我要对作长老儿女的人说安慰和鼓励的话。长老的儿女也许因着他们的父亲把这么多时间给召会的事实而困扰。长老若没有把充分的时间给召会生活,他就无法好好尽他的职责。然而,因为召会花了他这么多时间,他给儿女的时间就相对的少了。我要鼓励长老的儿女晓得,他们的父亲把时间给召会,是非常蒙神悦纳的。儿女也许暂时有些艰难;但主会赏赐他们。他们不该因着他们的处境失望,却该喜乐,他们的父亲已将生命和时间献给主的恢复。至终,长老的儿女会享受主的赏赐。

作为长老,对他的家庭和召会是很大的祝福。弟兄渴望得监督的职分,的确是值得的。虽然作长老是最艰难的工作,却是很大的祝福。

在主恢复里众召会中作长老的人,是从主接受负担,并照着召会属灵眼光的见识、监督和先见而蒙拣选。他们不是选举出来的,并且他们与不同宗派里所谓的长老迥然有别。

乐意待客

作监督的另一项资格是他必须乐意待客。乐意待客需要爱心,对人的关切和忍耐。合格的长老必须有这些美德。

没有一事比待客更麻烦。待客试验长老的资格。待客的原则是施而不受;这是受苦而不要求任何回报。待客的意思是喜乐的牺牲,却没有偿报。长老必须有心和灵这样待客。

善于教导

在二节保罗说,作长老的该善于教导。这里的教导类似父母教导儿女。作长老的对于地方召会的信徒,必须善于有这种家庭式的教导。

父母若没有受过合式的教育,就很难教导儿女。照样,长老若要善于教导,就需要有知识。比如,长老该能解释基督的奥秘是什么。一位弟兄对真理若没有知识,就不够资格作长老。作长老的该能教导圣徒,好像父母帮助儿女作家庭作业。然而,这不是说,每位长老都该是教师。父母不需要作教师,以帮助儿女作家庭作业。照样,长老不都是教师,但他们都该善于教导。

不醉酒滋事

在三节保罗列举其它的资格:“不醉酒滋事,不打人,只要和蔼,不争竞,不贪财。”保罗说作长老的不该醉酒滋事,当然,他是想到不饮酒过度。然而,这里的原则是作长老的在任何事情上都不该过度。这需要有力的自制。例如,在饮食和衣着上,长老不该过度;这试验他运用自制的能力。

不打人

下一个条件,“不打人,”与约束人的脾气有关。这含示有力的约束脾气。作长老的该是不发脾气的人。

和蔼

和蔼即对待别人谦让、亲切、温和、合理、体贴,就是不严厉对待人。

不争竞

作长老的不该争竞。他不该争吵,而该与人和睦,不与别人争辩,或与他们争竞。即使有人来与他相争,他也不该还击,而该学习不争竞。

不贪财

作长老的不该贪财。钱财对所有的人都是试验。长老在钱财的事上必须清洁,特别因为召会的款项是由长老管理(徒十一30)。作长老的必须领悟,他经手的钱财不是为着他个人的利益。他甚至不该有财利的思想。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

在提前三章四至五节保罗接着说,“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庄重服从。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怎能照料神的召会?”好好管理自己的家,证明这人合格作地方召会的监督。作长老的应当操练好好管理自己的家,并维持良好的秩序。任何不知道如何管理自己家的人,就不能照料神的召会,这是很清楚的。

不是初信的

六节说,“初信的不可作监督,恐怕他为高傲所蒙蔽,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审判里。”蒙蔽,直译,为烟雾所遮蔽。在这里高傲比作烟雾,遮蔽人的心思,将其弄瞎,用高傲的自大使其昏昧。为高傲所蒙蔽的人,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审判里。这里的审判,指撒但因处高位而骄傲,所受的审判(结二八13~17)。魔鬼因着他来自骄傲的背叛而受审判。魔鬼是骄傲、瞎眼、背叛的;为此,他受了神的审判。

在外人中间有好见证

在提前三章七节保罗继续说,“监督也必须在外人中间有好见证,恐怕他落在魔鬼借着人的辱骂所设的网罗里。”长老向自己、向家人、向召会,向外人—社会,都必须是对的。并且照上下文看,长老在意愿、动机、性格、态度和言行上,也都必须是对的。

落在魔鬼所受的审判里,是由于长老本身的高傲;落在魔鬼的网罗里,是因外人的辱骂而引起。长老应该警惕,一面不高傲,另一面不被人辱骂,好避开魔鬼的纠缠。(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

参考与参读资料:

1. 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四至七章

2. 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

3. 提多书生命读经,第一篇

1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

2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

3 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

4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

5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

6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

7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

8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

9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

10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11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

12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13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

14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

15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

16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17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

18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19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

20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21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

22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

23提多书生命读经,第一篇

24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七章

25提多书生命读经,第一篇

26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