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6月,马尼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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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二十七系列 基督身体的一
李常受弟兄职事第一阶段(1932-1960)
召会的一元
第一篇 召会的一元
读经:弗四4~6,林前十二12~13,八6,徒二36,林前一10~13,十16~17,十二27
壹 召会的一元,就是召会的一,召会的源头、根本、性质和原则,都是一个—弗四4~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一 “一元”的意思就是从一个源头,一个根本,照着一个原则,而产生出来的一个一致的东西—4~6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二 召会实在是一个一元的东西;召会绝不能二,绝不能分,一分就完了;我们必须保守召会这个一的性质—3节,参约四24,林前六1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贰 召会的源头、产生、性质、原则、存在、行政、交通、见证及其他各方面都是一元的—弗四4~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一 凡是关乎召会的,没有一样不是一;召会什么时候失去了一,马上就分裂了,解体了—4~6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二 召会是出于三而一的神,所以召会的源头是一;召会又是三而一的神进到人里面来作生命而产生的,所以召会的产生也是一;召会的性质就是三而一的神在人里面作生命,所以性质也是一;从这性质所产生的原则,当然也是一—4~6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三 不仅如此,召会的行政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一,召会的交通在整个宇宙中也是一;她的见证也是一;以弗所四章三节到六节,一连串说了七个一,都是讲到召会的一元。(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叁 召会借着一信、一洗,接受一灵、一主、一神,成为一个身体,而有一个指望—4~6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一 以弗所四章四到六节所说的这七个一,是以身体为主体;这个身体乃是由于一班人有了一信而产生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二 这个身体也是由于一班人有了一洗;一信是叫我们进入新造的,一洗是叫我们脱离旧造的—约三36,罗六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三 我们这样借着一信和一洗来接受主而归入主,就得着灵;灵里有主,主里有神;因此父、子、灵,三而一的神,就都被我们得着了—林前十二12~13,八6,徒二3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四 我们借着一信一洗,接受了一灵、一主、一神,就成功了一个身体;这一个身体就是召会—太十六18,弗一22~2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五 但这一个身体,还有荣耀的前途,就是指望;这一个指望,就是到荣耀里去,从里到外象三而一的神一样;所以这指望也是一个—西一27,腓三21,罗八23~2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六 这七个一是构成召会的元素:一信、一洗、接受了一灵、一主、一神,成功了一个身体,有了一个指望,就是进入荣耀;构成召会的这些元素都是一;召会的一切都是一,所以召会是一元的—弗四4~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肆 召会在宇宙中是一个—三9,一22~23,四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一 召会的源头、产生,既都是一,就召会的存在当然也是一—4~6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二 照召会一元的性质说,召会在宇宙中的存在必须是一,就召会一元的原则说,召会在宇宙中的存在也应该是一;所以在宇宙中召会是独一的—三9,一22~23,四4~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伍 召会在整个宇宙中是一个,召会在任何一个地方上也是一个—林前一2,十32、17,十二12~1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一 当日无论在耶路撒冷、在安提阿、在以弗所、在哥林多,都只是一个召会—徒八1、十三1,启二1,林前一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二 所以一地只能有一个召会,绝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召会;什么时候在一个地方上,有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召会,马上就破坏了召会的一元性—太十八17,启一1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三 这就如神创造了男人和女人,定规一个男的娶一个女的,一个女的嫁一个男的;不可多娶,也不可多嫁;召会也是这样;在任何地方,召会只该有一个;若是在一个地方有了许多个召会,那就大有问题;这是太重的罪,是神非常憎恶的罪—太十八17,启一1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陆 在许多不同的地方上,虽然有许多个召会,却不是许多种召会;召会只有一种—罗十二4~5,十六16,林前一2,十二2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一 个是数字问题,种是性质问题;因着有许多地方,所以有许多召会—罗十六16,林前一2,启一1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二 但是,虽然有许多个召会,却没有,却不是许多种召会;因着召会的性质乃是一,所以在许多个地方上可以有许多个召会,却不可以有许多种召会—罗十二4~5,十六16,林前一2,十二2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柒 召会在宇宙中是一个,在地方上也是一个;召会的性质是一,种类也是一;所以召会是不可分的—林前一10~13,十16~17,十二2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一 召会是基督的身体,所以不可分—太十六18,弗一22~2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二 召会是神的居所;居所就是房屋;一所房屋如果分了,立刻也就拆毁了;所以从召会是神的居所来说,也不可分—二22,林后六16,启二一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三 路德会是把路德当作根据,所以就分了;卫理公会是以卫斯理约翰为根据,所以也分了;我们不可以属灵伟人作根据而分—林前一10~13,十16~17,十二2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四 当日在哥林多的召会中,有人说他是属保罗的,大概因他是保罗带领得救的;也有人说他是属亚波罗的,大概因他是从亚波罗得着造就的;但使徒在林前三章三至八节,二十一至二十三节,告诉我们,绝不可把这样的由来,当作归属而与别人分开。(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五 灵恩会的人,得着了灵恩,就说我是灵恩会;圣洁会的人,注重圣洁,就称自己作圣洁会;他们都是把属灵的事实拿来标榜自己,以此为理由,而和别人分开;我们不可以属灵事实为理由而分—3~8、21~23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六 不可因道理见解不同而分—弗四1~6,林前一10~1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1 基督徒的基本信仰,只有以弗所书四章四至六节所说的七个一;除了这七个一之外,再没有别的可以当作基本信仰。(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2 以道理立异与人相分,乃是肉体的行为—林前一10~1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3 信心软弱的仍要接纳—罗十四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4 圣经容让人在道理上有不同的见解,但绝不许可人因此而分派分会;任何的分派分会,都是圣经所定罪的!—林前一10~1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七 林前十二章十三节,和歌罗西三章十一节说,在基督的身体里,并不分犹太人和希利尼人;不可因种族不同而分(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八 林前十二章和歌罗西三章,所说的不分犹太人和希利尼人,不光是不分种族,也是不分国籍;因国籍而分,也是不该的,也是圣经所不许可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九 林前十二章十三节,和歌罗西三章十一节,还说召会中也没有自主的和为奴的;所以因阶级而分,也是不可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十 启示录二至三章里面的七封书信,给我们看见,当日在亚西亚的七个地方召会,其中有五个都受了主的责备,因为有软弱有错误;但是主并没有叫人从那些召会里面出来,因为那些是地方召会;所以不可因属灵情形软弱和错误而分—罗十五1,林前八9,罗十二5,林前十二1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
捌 召会是一元的,绝对不能分,召会一分,就不是一元了,结果就是紊乱;这种紊乱,乃是属灵的淫乱;求主保守我们一直活在召会的一元里面—弗四4~6,罗十五1,林前八9,罗十二5,林前十二1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五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