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12月,洛杉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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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二十九系列 基督身体的原则
李常受弟兄职事第二阶段(1961-1973)
神儿女中间三个紧要的管理原则
第一篇 神儿女中间三个紧要的管理原则
读经:出三三14~15,四十36~38,利八7~8、10~12,十八1~二十27,二十六46
壹 在一个团体里,各种事情必须有次序;若是没有一些管理的原则,结果就是紊乱和纷乱,为着要在神的儿女中间维持次序,就必须有一些管理的原则,管理的因素—出四十36~38,利八7~8、10~12,二十六4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贰 第一个管理的原则是在云柱和火柱中神的同在;这一个因素是与神子民的聚集、活动或行动有关的—出四十36~38,利八7~8:(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一 神的子民该什么时候行动,该如何行动,该往那里行动,都是看在云柱、火柱中所启示给他们神的同在—出四十36~38,利八7~8。(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二 摩西对神说,“你的同在若不与我同去,就不要把我们从这里领上去;”摩西要求神的同在必须与他同去,否则他就不去—出三11~15,三三14~1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1 “我的同在必和你同去,”这是很奇特的一句话;祂要去是一件事,祂的同在要去是另一件事—三11~1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2 许多时候神会与你同去,但是祂的同在不与你同去;许多时候神真是帮助你,但是你确实知道,祂对你不高兴—三三14~1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3 弟兄姊妹们,你必须清楚,千万不要以为只要有主的帮助,就够了;不,不!差得太远了;我们必须有主的同在—三11~15,三三14~1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三 何等宝贝!主的同在,主的微笑,乃是管理的原则—出四十36~38,利八7~8:(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1 我们必须惧怕从主有所接受,却失去祂的同在;这的确是一件可怕的事—出三三1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2 弟兄姊妹们,即使我们眼中带着泪水,我们天天还得这样说,“主,除了你微笑的同在,无别能使我满足;除了你荣脸上的微笑,我别的什么都不要;只要我有这一个,我就不管天塌下来,或是地裂开;全世界可以都起来反对我,但是只要你的笑脸在我身上,我就能赞美你,并且一切都可以使我满意”—民六25~2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四 祂是怎样将祂的同在显给我们看呢?我们是怎样经历祂的同在呢?—出四十36~38:(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1 云是圣灵的记号;在我们的经历中,圣灵有时像一片云彩一样;每一天我们应该都能正常、平常的经历圣灵里主的同在—36节与注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2 火的意思和云一样;云就是火,火就是云;当太阳照耀的时候,主的同在就以云的形状出现;当黑夜来临时,它就以火的形状出现;云是圣灵,火是话—36~38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3 主的同在一直是在这两件东西里头,不是在圣灵里,就是在话里;在白天清明之时,我们有圣灵如同云一样;在晚上黑暗之时,我们有话像火一样;我们能借着在圣灵和在话里主的同在而跟随主—36~38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叁 第二个管理的原则就是在膏油涂抹下的祭司职任并乌陵与土明—利八8、10~1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一 祭司职任包括三件事:与主的交通或来往,圣灵的涂抹,以及乌陵、土明—8、10~1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二 祭司的体系乃是一班不断与神有交通的人;他们继续不断与神交通并在祂面前事奉:(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1 当我们与主有交通,当我们日日时时与主有交通,当我们在这一种活的交通中生活、事奉并行动,我们就是祭司的体系—彼前二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2 我们若是失去了祭司体系,我们就失去了这一个管理的原则—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3 这一个管理原则不是为着引导,乃是为着判断;在云火柱中主的同在是为着引导,而在膏油涂抹下的祭司体系并乌陵土明乃是为着判断—利八7~8、10~1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三 乌陵在希伯来文的意思就是光,而土明的意思是完全或完满—8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四 那么乌陵和土明怎样用法呢?当以色列子民中间发生了一些问题或难处时,大祭司就把这件事带到主面前去,借着胸牌去得着答案—书七16~2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1 当大祭司到神面前去的时候,胸牌上某些宝石带着其上的字母就会发光;大祭司在宝石发光的时候,就把所代表的字母记下来拼成单字,再拼成句子;最终他就从神得到了一个完全的答案或判断—16~26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2 保罗给哥林多信徒的第一封信,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保罗在那个召会中遇到了好些问题;他就把所有的问题和那召会中所有的弟兄姊妹都放在他的心上,然后在圣经的亮光中,他在主面前来读这些—林前二11~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3 在召会中遇见许多种的问题,惟一的办法就是你必须有一颗心,你必须有一个胸怀,你必须有爱;你把他们放在心上,把他们这样带到主面前去,运用你的灵在主面前读他们—林后十一28。(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4 在召会中的家庭法院乃是祭司体系在圣灵的涂抹之下与主交通,借着话语的亮光来读所有的弟兄姊妹;用这种方法,我们就得着了所有事情的判断和决定—林前二11~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肆 第三个管理的因素是圣洁生活的条例—利十八1~二十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一 简单的说,这些条例可以归纳起来分成三个小一点的原则—歌六3,出三九3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1 第一,我们是属于神的子民;要记得你是属于神的,你若是记得这一个,你就要从许多事里蒙保守—歌六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2 第二,我们已经从世界里分别出来了;神说,“我已经将你们从众民中分别出来了。”他们能作的我们不能,他们能说的我们不能,他们能有的我们不能—出三九3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3 第三个小的原则,主是圣洁的,所以我们也必须是圣洁的;主是分别的,是与一切别的事物不同的;所以我们也必须从一切事物中圣别出来—30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
二 这三个小原则组成一个大的管理原则,而这些原则乃是圣别生活的条例;我们若是受这些原则的管理,我们就是准备好了,够资格往前去得着那美地;我们就能进入基督包罗万有的丰富里面—利十八1~二十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