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8月,鼓岭
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四十六系列 传福音
倪柝声弟兄职事
如何传福音
第三篇 如何传福音(三)—研究有钩子的话
并研究人的心以及创造需要的感觉和罪的感觉
读经:罗十17,徒四8,代下三四27,约四10、15,传一2,耶二13,诗八十19,路四18
壹 我们学习传福音,有两件事要注意:第一,要明白神的话,找有钩子的话;第二,要明白罪人的心,也就是要明白所救的人是什么情形—罗十17,徒四8,代下三四27:
一 我们传福音绝不该只是为着传福音的消息,也不可用福音惹起罪人的兴奋来;我们总是在神的话语里面传,好像话里面有钩子能钩住人—太二四14,徒四8:
1 我们要记得,传福音不是福音的道理有效,乃是钩子有效;所以我们要常常查考,研究人到底是因着什么话而得救—罗十17。
2 我们传福音的人要常常问弟兄姊妹:你是因着哪句话而得救的?要把这些记录在簿子上,并且要常常读它;这样你就会看见一件事,圣灵用过的话,祂很欢喜下一次再用—徒四8。
3 我们要清楚什么话是能感动人的,什么话是能打倒人的,什么话是能让人感觉有缺的,什么话是能让人决定的,什么话是能钩人的。然后我们不但自己会用钩子,也会自己打钩子—代下三四27。
二 我们也要学习研究罪人的心;我们天天所碰着的人,都有不同之处,但也有许多相同的地方—太十三23,徒十四15:
1 譬如首先我们可以大家一同研究良心;我们要查知他们的感觉是从哪里起头,他们是听了多少道,良心才感觉有罪?—太十三23。
2 我们要问弟兄姊妹:头一次你的思想怎样有了神的光?头一次你的思想是怎样转过来的?你知道后,下一次再遇见同样的人,就可以用同样的方法使他得救—民六25。
3 你要读自己,读弟兄姊妹,也读初信的人;你要知道人怎样肯决定,然后当你出去传福音时,再用同样的方法,叫人肯决定—徒十四15。
三 传福音的人,不要光看救了多少人,乃要从其中学习让我们的话有钩子,学习怎样能摸着人,怎样能打倒人;我们总要有专一的学习,要在救人的技巧上有智慧—路二四32,林后十5。
贰 一个罪人要得救,必有两个感觉,一个是需要的感觉,一个是罪的感觉—约四10、15:
一 一个堕落的罪人,乃是完全属这世界的人,因此,我们传福音给罪人,首要的不是让他听明白福音;乃是要让人把握住神一、两句的话,而在人身上创造需要的感觉—10、15节:
1 主传福音给撒玛利亚的妇人时,祂不是让她起头就看见福音,也不是让她先看见罪,乃是先让她有需要的感觉—10节。
2 主一直让妇人有需要的感觉,以致她向主说,“请把这水赐给我,叫我不渴”(15节);但主没有马上给她水喝,乃是先向她要丈夫;这接下去的一步,就给她有罪恶的感觉。
二 所以传福音必须先让他们感觉不满足,然后他们才能有需要的感觉,才会觉得自己需要神的救恩;我们再借着这个把柄来撬他,他里面就产生需要的感觉—诗八五7、9。
叁 我们先来看几个使人产生需要之感觉的路—传一2,耶二13:
一 马太十一章二十八节是传福音的人常用的一节,我们要让人感觉人生的重担,现今人整天为地上的事忧愁,的确是没有安息;但是主说,只要你肯来,祂就赐给你安息。
二 除了安息之外,还可以用喜乐和满足的需要来传福音;关于这点,你可以用约翰四章十三至十四节:“凡喝这水的,还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面成为泉源,直涌入永远的生命”—传一2,耶二13:
1 人的财物可以增加,但人的满足却不能增加;钱财、儿女、朋友等,都不能让人得满足;世界总是虚空的;人没有得着主之前,一直追求满足;但人一得了满足,不过几日又完了,又渴了—传一2。
2 你讲过之后,要请弟兄们作见证说,他们信主之后,就像喝了活水,不再觉得干渴了;你用这条路传福音,就是要给人造出需要喜乐、需要满足的感觉;就是要给人看见别人有喜乐,但他不喜乐;这样,他就觉得有需要了—耶二13。
三 死亡也是一个传福音的好题目;死是可怕的,怕死是人普遍的情形—路四18:
1 怕死亡乃是年轻人的通性;当你传福音时,如果碰到少年人多,你可以见证说,我们基督徒若面对死,也不怕死,因为我们有救主,能使我们胜过死;而你们罪人没有救主,如果你将要死了,你该怎么办呢?—申三十15。
2 不只把死亡搬出来,也要把主耶稣已经为我们受死的真理说给他们听,你要把主耶稣除去死的味道说给人听;叫人觉得需要从死的捆绑得释放—路四18。
四 说到将来的审判,也是传福音的一条路—来九27,启二十11~15:
1 人并不以为地狱是将来的事实;但是圣经告诉我们,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九27)所以审判乃是确定的事实。
2 我们要相信,当我们传审判的福音时,圣灵也借着我们说话;我们要放胆的传扬说,将来必有审判!你可以讲启示录二十章十一至十五节,那里有白色大宝座前神最后的审判,结果要把所有不信的人都扔在火湖里。
五 有人以为人生是个谜,不知道人活着有什么意义;我们要告诉人,神是一切的中心,更是人的中心;人若离了神,就变成吃饭、睡觉的机器了;但人有了神,就有了意义和目标,就不再感觉人生虚空了—传一14,约十五11。
肆 传福音的另外一面,就是叫人有罪的感觉;关于这一点,我们也要来看几条传福音的路—约壹三8、9:
一 人对于罪的感觉是由浅而深的;我们传福音,要叫不信的人感觉罪,乃是先要让他看见罪的能力—罗七18、23:
1 我们要问他们这些问题:你是不是曾立志作好?但立志为善由得你,只是行出来由不得你—18节。
2 你可以再问少年人中那些好赌博的、抽大烟的、吸香烟的、或好喝酒的,想不想戒掉?你要给他们看见,这些东西好像有能力抓住他们;人越想从这种能力逃出去,就越逃不出去—23节。
3 人认识了罪的能力,就能产生罪的感觉,叫他觉得需要救恩—17节。
二 有许多人是有社会思想的,他们自己犯罪不觉得,但对于别人犯罪就有反应;他们不喜欢看见别人犯罪;对于这样的人,你要对他们说,你自己犯罪能害别人,最能害的是你自己的孩子们—约壹三8、9。
三 罪最能害自己,因为罪是有结果的,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上);箴言八章三十六节也说,得罪神的,便是害了自己的魂(生命)。
四 人也许感觉自己的骄傲是罪,但不一定感觉骄傲是得罪神的;当一个人对于罪的感觉够深的时候,才知道罪不仅是罪,乃是得罪神;我们传福音,总要把听福音的人带到一个地步,不仅知道自己犯罪,并且知道他犯罪乃是得罪了神—路十五18,诗五一4。
五 人犯罪不只是得罪神的律法,也是得罪神;第四点是说,人犯罪是得罪神的律法、神的规定;而这里乃是说,人犯罪是得罪神的自己,得罪神的心;人离开了神,乃是最大的罪—耶二13,林前八12。
肆 罪人无论从哪一条路进来,总必须让他看见,他是得罪了神的律法,或得罪了神的自己;传福音的工作,就是让人有这十样需要的感觉,然后给他得救的路;你如果好好这样的学习,就能领许多人得救—诗八十19,可十六16。
职事信息摘录:
罪人得救必有的两个感觉
在罪人身上创造需要的感觉
人心比万物都诡诈,是完全黑暗的,也是完全不要神的;堕落的人丝毫没有要神的心。这乃是圣经从起头所见证的。一个堕落的罪人,乃是完全属这世界的人,也是完全属乎罪恶的,所以他对神的话没有一点好感。因此,我们传福音给罪人,首要的目的,不是让他听明白福音。我们传福音的头一个目的,乃是要让人把握住神一、两句的话,而在人身上创造需要的感觉。我们并不是单单把救恩的故事、真理、或消息讲给人听。我们传福音的目的,乃是为着使罪人产生需要福音的感觉;而不是光让他明白福音,不是让他把道理研究清楚。因为人即使在思想上认识福音、明白福音,仍可以觉得不需要神的自己。
一个罪人要得救,必有两个感觉,一个是需要的感觉,一个是罪的感觉。所以传福音的人根本的作工之法,必须引起人需要的感觉,并且也要叫人有罪的感觉。主传福音给撒玛利亚的妇人时,祂不是让她起头就看见福音,也不是让她先看见罪,乃是先让她有需要的感觉。她来打水是因为口渴,主耶稣就从这个外面的渴,说到那个里面的渴。主一直让妇人有需要的感觉,以致她向主说,“请把这水赐给我,叫我不渴”(约四15)。但主没有马上给她水喝,乃是先向她要丈夫。这接下去的一步,就给她有罪恶的感觉。主耶稣很有智慧,先从水叫她产生有需要的感觉,然后从丈夫叫她产生有罪的感觉,这样她便得救了。每个传福音的人,最少要有一次,把新约里关于传福音的话,详细的研读过一遍,从其中寻出传福音的原则来。
先让他们感觉不满足,才会觉得自己需要神的救恩
我们要知道,每一个罪人都是在黑暗里的,不会想要神,也不会定规要神。他们的心思全然黑暗,所以我们传福音,必须先把人心思里的黑暗用光照亮。我们应当先借着神的话,把光摆在他心思里头。我们把主耶稣的救赎报告给罪人,乃是注重让人感觉有福音的需要,要给他造出需要的心。等到他感觉有需要后,再把福音详细的说给他听。所以传福音必须先让他们不满他们环境的现状,必须先让他们感觉不满足,然后他们才能有需要的感觉,才会觉得自己需要神的救恩。
一个罪人本来对神全然是黑暗的,他对神不能有感应;但我们又要救他们,所以我们传福音的时候,必须很强的借着灵,把神的话送到罪人的心中。这样,神的话就不再出来了,就好像生了根一样。然后我们向他就有道可讲了。这好像神的话在他里头有了把柄,我们再借着这个把柄来撬他,他里面就产生需要的感觉。我们把什么话语摆进人里面去,罪人就能借着什么话来得救。所以传福音乃是把一个意思先摆在罪人里头,然后根据这个意思给他造出需要来。主对撒玛利亚的妇人传福音,乃是很快的转了几个弯,就让她得救了。主先是在她里面造出需要的感觉,然后给她看见罪恶,这样她就得救了。我们的主不但是救主,也是会救人的主。再也没有第二个人,能像主在福音书里那么会传福音的。
我们学习传福音,有两件事要注意
我们学习传福音,有两件事要注意:第一,要明白神的话,找有钩子的话;第二,要明白罪人的心,也就是要明白所救的人是什么情形。关于头一点,我们特别要把新约中关于传福音的圣经节,详细的研读过。我们要从马太一章开始,看罪人是如何的黑暗,如何在罪恶中;看主是如何传福音,人如何就动了。我们要注意主怎样对付罪人,也要注意人怎样接受主。这样,当你再去传福音时,就好像把一个活的罪人摆在眼前,你再试试怎样把他转过来。
找有钩子的话
我们传福音绝不该只是为着传福音的消息,也不可用福音惹起罪人的兴奋来。我们总是在神的话语里面传,好像话里面有钩子能钩住人。我们传福音的话语,要好像有钩子能钩住人;我们不光只传话,乃是要用话钩住人。我们总不该懒惰,而不用钩子。我们要记得,传福音不是福音的道理有效,乃是钩子有效。所以我们要常常查考,研究人到底是因着什么话而得救。我们若详细研究,就会发现,人都是因着有钩子的话而得救的。所以传福音不必注重讲清楚,只要有几句是钩子的话,你每次用,人都能得救。
我们传福音的人要常常问弟兄姊妹:你是因着哪句话而得救的?要把这些记录在簿子上,并且要常常读它。不只如此,我们也要读自己得救的事,再读我们所拯救的人,再读福音故事。我们要常常问得救的人:你因哪句话而难受,觉得扎心的?要把这些都记下来。然后再问他们:你因哪句话而喜欢,觉得羡慕的?也记下来。再问:哪句话是使你决定要信主的?也要记下来。这样你就会看见一件很奇妙的事,就是圣灵用过的话,祂很欢喜下一次再用。我们传福音的人,必须知道圣灵喜欢用什么话。我们要清楚什么话是能感动人的,什么话是能打倒人的,什么话是能让人感觉有缺的,什么话是能让人决定的,什么话是能钩人的。然后我们不但自己会用钩子,也会自己打钩子。
最好的传福音者,都是把人引到高处,而用神的话把人打倒了。我们总要学习用圣灵所用的话语。圣灵所用过的话,祂很容易再用。所以我们实在很需要得救的故事;尤其需要自己所救之人的故事。因为研究这些故事,会帮助我们找到圣灵所用的话。人到底是服在什么话语底下,你就要去注意这些话语,你要记下来。我们曾经说过,世上的人种类并不多,如果我们会对付几种的人,也就差不多了。那些能使人顺服的话语,我们一定要多学习。我们需要多有几本簿子,记录那些使得救的人受感动的话语。比方人因着那句话良心被摸着,人因着那句话决定接受救恩。这些话你要常登记在簿子上,碰到同样的人时,你就可以使用。我们传福音只要能让人得救就行,不在乎要用许许多多的话。凡圣灵用过的话,你就要打上印记,下次还要再用。
研究罪人的心
我们也要学习研究罪人的心。一个人应当读圣经,也应当读人的心。我们天天所碰着的人,都有不同之处,但也有许多相同的地方。
譬如首先我们可以大家一同研究良心。我们要让弟兄姊妹们作见证,讲述他们是怎样得救的。我们要查知他们的感觉是从哪里起头,然后再查他们的感觉在那里到了最高之处。他们是听了多少道,良心才感觉有罪?他们是因长篇大道而知道有罪,或者是因一两句话而知道有罪?
我们也要查考人的思想。人本来都有古怪的思想,都想自己是聪明的人。我们要问弟兄姊妹:头一次你的思想怎样有了神的光?头一次你的思想是怎样转过来的?你知道了以后,下一次再遇见同样的人,就可以用同样的方法使他得救。神在别人身上怎样作,祂也喜欢在同样的人身上再作。这就成了一个律。你找到律,你再传福音,就很容易。一个人有思想上的难处,你能解决了,以后的事,你就都好解决了。比如有一个女孩子,因为母亲死掉,她要遵照母亲的话,就不肯得救。但路加十六章是说,在阴间的亲人,反而盼望家里的人早得救。你请她读这段话,她的问题解决了,底下就好办。
读过人的思想,再读人的意志,你要查考人如何肯决定。你要读自己,读弟兄姊妹,也读初信的人。你要知道人怎样肯决定,然后当你出去传福音时,再用同样的方法,叫人肯决定。这些你都研究了,救人的事,你就学习得差不多了。
传福音的人,要有一个对的经历,就是总不要叫人改正罪,乃是要把人和罪一齐带到神面前。除罪的工作,乃是神作的;我们只负责传神的话,把人带到神面前去。人能够到神面前,罪就去了,人就回转了。
要有专一的学习,要在救人的技巧上有智慧
我们要学习读神的话,也要学习读人的心。我们要会用有钩子的话,就着人的情形,好让人有需要的感觉,有罪恶的感觉。这乃是圣灵所建立的路。圣经的路是救人最多的路,因为那是神的路。我们一面要有话,一面也要认识人。传福音的时候,一面要有钩子能钩住人,一面要知道人的心,要就着人的心的情形,给人有钩子的话。这样就容易带人得救。传福音的人,不要光看救了多少人,乃要从其中学习让我们的话有钩子,学习怎样能摸着人,怎样能打倒人。我们总要有专一的学习,要在救人的技巧上有智慧。
今天在中国,得救信徒的数量,还赶不上印度的十六分之一。所以中国非走教会传福音的路不可。一方面我们个人要追求更深属灵的事,一方面我们要学习救人的路,并且是与弟兄姊妹配搭救人。我们总要研究圣经里传福音的事,好叫我们的传福音更有果效。(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篇)
如何使人有需要的感觉
现在我们先来看几个使人产生需要之感觉的路。
关于得安息
马太十一章二十八节是传福音的人常用的一节,这节圣经在中国、在外国都救了好多人。我们要用这节圣经问人:你的担子重不重?你劳苦不劳苦?你羡慕安息么?我们要让人感觉人生的重担,给人看见,人生充满了许多的担子。现今人整天为地上的事忧愁,充满了重担。人生的确是没有安息。没钱的人挂虑,有钱的人更是挂虑。没钱的人感觉缺乏的痛苦,有钱的人又怕钱被人拿了去。东西少,挂虑多;但东西多了,挂虑更多。人的确是痛苦的。但是主说,只要你肯来,祂就赐给你安息。
你讲过这节圣经后,就可以接着向他们作见证说,“我自从信主之后,重担就卸去,我已经得安息了”。不只你自己作见证,你也可以请七个、八个人一同作见证。这样就能让人感觉需要。有一大部分的人是需要这种感觉的(但不是个个人都需要)。这节圣经所救的人,不少于约翰三章十六节所救的人。这是传福音一条很好的路。
关于喜乐和满足
除了安息之外,还可以用喜乐和满足的需要来传福音。关于这点,你可以用约翰四章十三至十四节:“凡喝这水的,还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面成为泉源,直涌入永远的生命”。有一种人总觉得不满足,总觉得人生是虚空的。人的财物可以增加,但人的满足却不能增加。钱财、儿女、朋友等,都不能让人得满足。世界总是虚空的。人没得着时,想得着;人得着了,很快又渴了。世界上的人没有得着主之前,一直追求满足。但人一得了满足,不过几日又完了,又渴了。就好像小孩子一样,没有玩具时,要得玩具;一旦得了玩具,又不要了。世界所能给人的一切,不过使人暂时满足而已;你喝了总要再渴。就像这个撒玛利亚妇人一样,已经有过五个丈夫,还是不满足。正如主耶稣所说的,“凡喝这水的,还要再渴!”。
你讲过之后,要请弟兄们作见证说,他们信主之后,就像喝了活水,里头有了真实的满足,不再觉得干渴了。你用这条路传福音,就是要给人造出需要喜乐、需要满足的感觉;就是要给人看见别人有喜乐,但他不喜乐。这样,他就觉得有需要了。我们把喜乐的人摆在不喜乐的人中间,他们就要羡慕喜乐了。日本人得救,多是因着传道人有喜乐。我们也要这样传福音。但是我们必须自己先喝足,先因主得活水、得喜乐,这样才能让人有需要的感觉。
关于死亡
死亡也是一个传福音的好题目。死是可怕的,怕死是人普遍的情形。中国人中,所有年轻的人大概都怕死,但老年人大多不怕死。这是中国人的特性。因为老年人把死当作是应该的,是必然的事,所以他们大多不怕死。怕死亡乃是年轻人的通性。所以向年轻人传福音,传死亡也是一条很好的路。当你传福音时,如果碰到少年人多,你就可以说到关于死的事。你可以见证说,我们基督徒若面对死,也不怕死,因为我们有救主,能使我们胜过死;而你们罪人没有救主,如果你将要死了,你该怎么办呢?基督徒一个很大的见证,就是不怕死的人去受死。教会的历史见证,不知有多少基督徒将要死的时候,仍然唱诗赞美。他们知道有天使来提接他们。所以信徒死时,要说,“我不是死了,乃是暂时离开地上的家去见主”。这都是很好的见证。
人都不能免去一死(来九27),没有得救的人都要问说,我要死了,该怎么办?谁也不能冲出这个关。年轻人都怕死,他们不知道死临到时,该怎么办。所以传福音时,可以把死亡拿出来,给人造出需要来。不只把死亡搬出来,也要把主耶稣已经为我们受死的真理说给他们听,告诉他们:主耶稣已经为人人尝了死的味道(二9),已经败坏了那掌死权的魔鬼了(14)。如今相信祂的人,就从死得释放,不再受奴役(15);就可以放胆得胜的宣告说,“死啊,你的毒钩在那里!”(林前十五55)。你要把主耶稣除去死的味道说给人听;叫人觉得需要从死的捆绑得释放。
关于将来的审判
说到将来的审判,也是传福音的一条路。但是在中国,关于将来的审判,乃是道教的思想,又是把道教和佛教混合在一起的思想。在中国,普通人的思想,是以神设教。虽然他们也说地狱,但地狱不过多是用来吓唬人行善作好的工具;人并不以为地狱是将来的事实。但是圣经告诉我们,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九27)。所以审判乃是确定的事实。我们传这一种福音,可以把地狱的实际情形告诉人。我们可以把在圣经里,从现在的阴间、到大灾难、到白色大宝座的审判、以及永远的火湖,这些不同时期的审判,对人清楚的讲明。这些审判在圣经里都是有次序的。
我们要相信,当我们传审判的福音时,圣灵也借着我们说话。我们要放胆的传扬说,将来必有审判!人人都要死,死后也都要受审判。你可以讲启示录二十章十一至十五节,那里有白色大宝座前神最后的审判,结果要把所有不信的人都扔在火湖里。若是可能,你也可以接着说到二十一章,作为一个对比,叫人羡慕不受审判,反得永生。传福音的秘诀是,相信圣灵能向人说这样的话。神说了,我们也可以说,不要不好意思说。这也是传福音很好的一条路。不要怕传审判的事,不要怕传永远刑罚的事。人因着审判的事而得救的,数目也是很多。我们与圣灵同工,人一遇见审判的道,就感觉需要救恩。
关于人生的意义
关于人生的意义,也是传福音的一条路。有人以为人生是个谜,他们不知道人活着有什么意义。人只会吃、喝、睡觉么?有一部分的人会问这个问题。所以我们可以从这个问题来传福音,告诉人说,如果人光会吃、喝、睡,就人的确是活着没意思;人只有认识神,活着才有意思。一个人认识神创造人的心意,他活着才觉得有意思。我们要告诉人,圣经怎样说到神造人的事,怎样说到人堕落了,神来拯救人。人若没有得救,乃是缺了中心,失了人生的意义。神创造天、地、人,乃是为着祂自己;神是一切的中心,更是人的中心。所以人若离了神,就变成吃饭、睡觉的机器了。但人有了神,就有了意思,有了人生的意义和目标,就不再感觉人生虚空了。
以上所说的五件事,可以说是人最大的需要了。大部分的人,差不多就有这五样的需要。所以传以上五样的福音,就能把所有的人应付得差不多了。我们要学习怎样把这五样中的一样给人,让他们看见需要,也看见满足需要的路。我们知道这种需要,但是罪人不知道;所以我们知道的人要传给他们。
传福音最怕的是只讲道理,却不能叫人觉得需要。因为理由不能让人落泪,道理不能扎人的心,哲学不能让人把火点起来,热闹不能让人得救。惟有叫人有需要的感觉,才容易叫人接受福音。因此道讲得好不好没有关系,只要能救人就好。想要把道讲得好,乃是传福音者的一个大试探。医生不是要学开好的药方,乃是要能治人的病。传好道如果只是叫自己面子好看,却一点不能救人的灵魂,这乃是最大的错误。
如何使人有罪的感觉
传福音的另外一面,就是叫人有罪的感觉。关于这一点,我们也要来看几条传福音的路。
关于罪的能力
人对于罪的感觉是由浅而深的。我们传福音,要叫不信的人感觉罪,乃是先要让他看见罪的能力。因为一般不信的人最容易看见的,就是罪的能力。我们要问他们这些问题:你是不是曾立志作好?作学生的是不是曾立志要好好的念书?作儿女的是不是曾立志要不惹父母的气?作妻子的是不是曾立志要顺服丈夫?但立志为善由得你,只是行出来由不得你(罗七18)。你可以再问少年人中那些好赌博的、抽大烟的、吸香烟的、或好喝酒的,想不想戒掉?你要给他们看见,这些东西好像有能力抓住他们。人越想从这种能力逃出去,就越逃不出去。比方越是想跳得高的人,越知道什么是地心吸力。越是想不撒谎的人,就越知道不撒谎是何等的难;越是立志不发脾气的人,越知道不发脾气是何等难。人如果去试试不犯罪,就越发现罪的能力;他越不想犯罪,就越是犯罪。这样我们就可以知道,罪的能力是何其大。我们要行善是何等的难,但要犯罪却是太容易了。但人若有了基督的生命,就有行善的能力,就有胜过罪的能力。很多人是从这里蒙拯救的。人认识了罪的能力,就能产生罪的感觉,叫他觉得需要救恩。
关于罪的传染
有许多人是有社会思想的,他们自己犯罪不觉得,但对于别人犯罪就有反应。他们不喜欢看见别人犯罪。对于这样的人,你要对他们说,你自己犯罪能害别人,最能害的是你自己的孩子们。人总是下一代追前一代。你如果犯罪,罪总要从下一代追上你。你自己抽大烟,儿女就抽上了;你自己打牌,儿女就学会了;你自己喝酒,儿女也就喝酒了。你自己没有罪的感觉,因而把儿女也传染上罪了。你自己贪爱钱财,爱发脾气,很容易就传染给别人,特别是你的儿女。这样的人虽然不多,但总是有。我们可以告诉他们,犯罪是能传染的,尤其是能传染给自己的儿女,而害了他们。
关于罪的结果
罪最能害自己,因为罪是有结果的,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上)。箴言八章三十六节也说,得罪神的,便是害了自己的魂(生命)。人犯罪,乃是给自己吃罪的果子。加拉太书说,凡顺着情欲撒种的,结果就是收败坏(六8)。不要以为犯罪是没有结果的,罪的工价乃是死。这节圣经也救了极多的人。犯罪就是叫自己吃罪的果子,犯罪的结果,总是归在自己身上。有的人是要到这地步,才感觉罪的可恶。我们传福音到这地步时,就要把罗马一章二十八至三十一节的罪一个一个的读下去,并要加以解释。这好像是画人的图像,把人真实的光景都描绘出来。人总是宝贵自己的相片,所以传福音就是要画人的相片,叫人看见自己真实的情形。你把罪仔细的说出来,圣灵就要光照罪人的里面,叫人知罪自责。有相当一部分的人,乃是从这里得着罪的感觉。我们传福音到这地步,人就要知道自己不行了。但是你如果要讲罪,自己非活在神面前并有光不可。我们自己先得了光照,才能叫人得着光。当一个人看见罪是怎样辖管了他,他的心就要转回来,寻求救主了。
关于得罪神的律法
人也许感觉自己的骄傲是罪,但不一定感觉骄傲是得罪神的。对普通人来说,犯罪是一件事,得罪神又是一件事。但是在基督徒身上,犯罪和得罪神乃是同一件事。譬如我们得罪弟兄,就觉得是得罪神。但是外教人多以为犯罪和得罪神无关。圣经给我们看见,大卫犯了奸淫、杀人的罪,但他以为真正得罪的乃是神。他认为他不只是犯罪,更是得罪了神(诗五一4)。所以人若只有犯罪的感觉,而不以为是得罪神,就不够是基督徒。主是高过一切的,这地上所有的权柄,所有的人事关系,都是由祂来的。所以,今天我得罪另外一个人,就是得罪祂。比方我养了十只狗和十只羊,如果狗把羊咬死了,狗不是得罪了羊,实在乃是得罪我。对于所有的罪,不认识神的人只知道是罪,而不知道是得罪神。许多基督徒只知道罪,而不知道是得罪神。这样的得救总要出事情。关于这件事,中国人中间认识的很少。因此我们非求神作深的工作不行。当一个人对于罪的感觉够深的时候,才知道罪不仅是罪,乃是得罪神。我们传福音,总要把听福音的人带到一个地步,不仅知道自己犯罪,并且知道他犯罪乃是得罪了神。这是传福音要紧的一点。
关于得罪神自己
人犯罪不只是得罪神的律法,也是得罪神。第四点是说,人犯罪是得罪神的律法、神的规定;而这里乃是说,人犯罪是得罪神的自己,得罪神的心。前一点是说得罪神外面的公义律法,这里是说得罪神里面的心。路加十五章说,浪子在外面有了罪,但是当浪子醒悟过来,他没有说他是犯什么罪,他想回去对父亲说,我得罪了“你,”也得罪了天(18)。这里所说的“得罪你,”乃是说他得罪一个父亲,伤了父亲的心;他脱离了父亲的爱,拒绝父亲的保护,弃绝了父亲的眼泪。第四点是说犯罪得罪了神的律法、神的行政、神的定规;而此处是说犯罪直接得罪了神的自己、神的爱、神的保护、神的恩典。人离开了神,乃是最大的罪。
这一个浪子回家的故事,是圣经里最好的故事,救的人也最多。浪子没说他怎样犯罪,只心里打算对父亲说,我得罪了“你”。浪子不是犯罪才成浪子,乃是离开父亲时就成了浪子了。“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约三16)。好像神爱世人比爱自己的儿子还深,祂爱世人比爱祂的独生子还多。的确,以爱来说,神是世人的父。神对世人的关系,好像越过祂的独生子。所以世人犯了罪,岂不是伤天父的心么?有人还以为神不乐意救人,反喜欢罪人死亡沉沦。这样的人得罪了神的爱,乃是犯了最大的罪,因为这是误会了神的心。曾有一个老寡妇没有儿女,就打算把许多的财物送给一个侄子;而侄子不知道,贪图她的财产,竟把她杀了。后来他看见遗嘱,明白写着她所有的东西都是送给他的。他就大大懊悔了,因为他犯的不仅是杀人的罪,而且是杀了爱他之人的罪。这是最大的罪。
让人有这十样需要的感觉,然后给他得救的路
你传福音时,从以上十个点里面,只要选一点用,就足能把人带到主面前,让他得救。但你如果用前八样中的任何一样时,必须再加上第九点或第十点,这样,人的得救才算完全。这就是说,罪人无论从哪一条路进来,总必须让他看见,他是得罪了神的律法,或得罪了神的自己。有的人一得救,圣灵立刻作工,让他知道自己是得罪了神。如果圣灵没这样作,我们总要把人带到一个地步,让他知道得罪神。不然他的得救迟早要出问题。
传福音的工作,就是让人有这十样需要的感觉,然后给他得救的路。你如果好好这样的学习,就能领许多人得救。(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