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至1970年,洛杉矶
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四十四系列 聚会
李常受弟兄职事第二阶段(1961—1973)
如何聚会
第一篇 在召会的地位上,要有召会感
读经:太十八15,林前十一16,一10,徒八1,十三1,罗十六17,弗四3、13,徒二44
壹 我们若要正确的聚会,我们的聚会必须与召会有关联,也必须属于召会;我们的聚会必须与召会站在一起,并且是召会的一部分;我们聚会的目的必须是执行召会的决定—太十八15,林前十一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册,如何聚会,第一章)
一 主在马太十八章十五节说,若是一个弟兄得罪你,你要去尽力恢复他;他若不听你,你就另带一两个人同去劝服他—或许凭两三个人,可以得着这位弟兄;但他若不听这两三个人,你就把这件事带到召会去(17);我们知道这必定是指地方召会。(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册,如何聚会,第一章)
二 马太十八章十五节告诉我们,我们需要召会,我们也需要在召会里;我们若不听召会,我们就成了外邦人—林前十一16,提前三1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册,如何聚会,第一章)
三 主耶稣在十八节立即接着说到运用召会权柄的事;祂说,“凡你们‘意即召会’在地上捆绑的,必是在诸天之上已经捆绑的;凡你们在地上释放的,必是在诸天之上已经释放的”;这是主在十六章给彼得的权柄;召会有权柄捆绑那些不听召会的人。(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册,如何聚会,第一章)
四 你看见主乃是说到有关聚会的事,因为运用召会的权柄,捆绑异议者,不是个人的事,乃是召会,团体身体的事;身体必须执行所作的决定;怎样执行?乃是借着祷告—林前十16,十二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册,如何聚会,第一章)
五 今天的基督徒误用了马太十八章二十节;他们以这一节为他们聚会的立场,但他们从未与召会站在一起;他们没有召会的立场;他们只是自己聚会,而没有召会。(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册,如何聚会,第一章)
贰 我们不可把二十节从马太十八章切开;我们必须顾到上下文;根据这一节的上下文,基督徒的聚会与召会,就是与地方召会,有绝对的关系—林前一1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册,如何聚会,第一章)
一 如果你的聚会是以召会为立场,如果你的聚会是召会的一部分并属于召会,那就够了;若非如此,你的聚会就错了;那不是正确的聚会,乃是使人分裂的聚会;那不是召会的聚会,乃是分裂的聚会—10节,犹1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册,如何聚会,第一章)
二 行传二章告诉我们,在召会早期,在耶路撒冷的信徒是在家中聚会;他们挨家挨户的擘饼(46);因为他们的人数很多;他们在聚会中所作的,不过是执行在耶路撒冷的召会的意向和决定。(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册,如何聚会,第一章)
三 有一个召会,就是在台北市的召会,那里有成千的信徒,六十多个分家聚会,但是他们全都在一个长老团之下;这些分家聚会都不是孤立、单独的聚会,乃是彼此有完全的关系,也与那里独一的召会有关系;我们与当地的召会有关联,我们就是对的;这是一件基本的事—申十二5~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册,如何聚会,第一章)
叁 当全召会聚在一处,那是个聚会,那也是召会—聚会就是召会;那个聚会不仅是召会的一部分;那个聚会就是召会—徒八1,十三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册,如何聚会,第一章)
一 林前十四章二十三节说,“所以若全召会聚在一处……”;有些地方,召会中弟兄姊妹的人数不太多,他们可以在一个地方,全召会聚在一起;这样,这种的聚会,也就是全召会的聚会,就是召会。(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册,如何聚会,第一章)
二 若是全召会可能聚在一起,我们的聚会就是召会;若是全召会不可能聚在一起,我们必须在不同的地方聚会,但所有这些不同的聚会,不过是那一个召会的许多部分;这是聚会的正确之路—徒八1,十三1,启一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册,如何聚会,第一章)
肆 虽然我们来在一起的用意很好,但我们的聚会若没有召会感,我们就是犯罪,抵挡主的经纶;我们都必须非常清楚,每逢我们聚会,甚至每逢我们想要聚在一起,我们都必须是有召会感的—罗十六17,弗四3、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册,如何聚会,第二章)
一 今天许多基督徒的聚会都是无召会的;参加这些聚会的人,对召会一点观念也没有;所以他们的聚会是与召会无关的,也是没有召会感的—徒十三1,启一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册,如何聚会,第二章)
二 我们若明白主的话,我们就会看见,无召会的聚会实际上就是罪;因为我们聚会若不适当的注意召会,我们的聚会就是分裂的—罗十六17,弗四3、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册,如何聚会,第二章)
伍 在早期第一世纪时,所有的基督徒都非常有召会感,与召会非常有关联—徒十二1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册,如何聚会,第二章)
一 在他们的观念里,他们毫无个人主义;凡他们所有的,都是召会—一直都是召会—太十六18,弗一2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册,如何聚会,第二章)
二 凡他们所作的,他们都在召会的感觉里作;每逢他们聚会时,他们都是为着召会来聚会;圣灵在关于那些年日的记载中,一再的用到“召会”这辞;根据这个事实,我们得着一个原则,就是我们必须一直有召会感—徒十二1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册,如何聚会,第二章)
三 当约翰和彼得从监里被释放后,圣经说他们就到自己的人那里去;在早期,基督徒不是彼此分开的人,乃是聚集在一起的人;他们是一班聚集的人,他们一直的聚在一起—二44,四2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册,如何聚会,第二章)
四 然后八章一节说,“就在那日,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大遭逼迫”;这里不是说,“基督徒”或“信徒”大遭逼迫;不,乃是“召会”大遭逼迫;他们不认为自己是一些单独的信徒,而认为自己是团体的召会;当他们受逼迫时,意思也就是召会受逼迫。(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册,如何聚会,第二章)
五 然后十一章二十二节是很特别的一节,说,“关于他们的传言,到了在耶路撒冷的召会耳中”;召会竟然有耳朵;凡他们所听见的,他们都认为那是为着召会的,因为他们把自己的耳朵看作是召会的耳朵。(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册,如何聚会,第二章)
六 在十四章二十三节,我们看见使徒保罗和他的同工在各召会中选立长老;在使徒眼中,这些信徒就是召会;然后在二十七节我们看见,当使徒们回到安提阿时,他们不是聚集所有的圣徒,或所有的基督徒,乃是聚集了召会。(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册,如何聚会,第二章)
陆 愿主怜悯我们,使我们从今以后没有一人有无召会的聚会;这是我们在聚会的事上所必须学习的第一个原则;我们到底是在建造召会,或是在作破坏召会的事,全在于我们怎样聚会;我们必须以召会的方式来聚会—弗二21~22,启二一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册,如何聚会,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