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会生活

第十五系列 召会生活正确的实行

正确的基督徒事奉
第十七篇 正确的事奉与福音的普及

读经:林前十二28,来三6,提前四14,徒二五15,士二16、18,徒十三32,太二八19

壹 主给我们看见,当地上开始有召会以后,要作工建立召会,并在生命和真理的路上带领召会,最重要的必须倚靠圣灵;然而,信徒聚会的历史,却证明了召会实在是逐渐堕落,事奉集中在少数人身上—林前十二28,来三6:(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一篇)

一 我们把工作、事奉、治理、带领等,都集中到少数人身上;原因就在于人天然的观念,总觉得众圣徒大多数都不会作,也不能作;而那些少数能作的人,越作就越集中到他们自己身上;作到末了,只有少数人作,其他人就都不作了—申十三4,林前十二28,来三6。(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一篇)

二 以台北召会为例,在一九七九至八〇年时,在二十几个会所里,只有那些会讲的弟兄们在主日聚会中讲道,众人都只是来听道;召会中主体的责任,越来越从众圣徒集中到少数能作的人身上,“圣品阶级”就出来了;这就是堕落基督教的原则—太二十25~28,参弗四12~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一篇)

三 因着这个光景逐渐往下,人数自然不会增加;这就是士师记的光景,在士师记里,我们看不见建造,也没有开展;如此一来,根本不会有开展,人数也难得加增,事奉的人就更少了—士二16、18。(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一篇)

贰 使徒行传里召会生活的实行—提前四14,徒二五15:(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一篇)

一 根据行传十四章,保罗在第一次的行程中,到了以哥念、路司得和特庇,在那里传福音,兴起了召会;不久,在回程途中,他就在各城里设立长老(23~27);这个亮光给我们看见,当一地召会兴起来不久,使徒就在召会中设立长老。(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一篇)

二 此外,在使徒行传里我们也看见,五旬节时三千人一得救,立即就分到各家,挨家挨户地传福音、教训人(二46~47)每一个得救的人都是祭司(彼前二9),祭司就是神职。(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一篇)

三 从一九七五年直到八四年,台北召会几乎没有兴起什么长老;这给我们看见制度、作法和观念的问题;用世界的话说,就是政策的问题;乃是这个政策错了,这个政策杀死人—徒十四23,十五6。(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一篇)

四 长老的资格不是绝对的,乃是相对的;这好比作丈夫,也不是绝对的—提前四14,徒二五15。(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一篇)

叁 按原则说,我们都需要把服事的担子作到弟兄姊妹身上—士二16、18:(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一篇)

一 然而希奇的是,我们的同工出去作工,到一个地方,就把那地的担子都接到自己身上;同工们如此,长老们也是如此;殊不知到末了,就剩他们自己作,其余的人都失业了;这就是“士师时代”—16、18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一篇)

二 同工们出去作工,正确的作法,乃要把身上的担子,作到圣徒身上;同样的,长老们兴起来,不是代替大家作,乃是要成全圣徒,把身上的担子,作到其他弟兄们身上—约十七23,林后十三9。(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一篇)

三 长老们应该把担子往别人身上放,教导他们、训练他们,另一面又绝不控制,绝不把持事情—徒五42,林前十三7:(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一篇)

1 原则上,我们深怕各地的长老犯这样的过错,不仅不信任别人,还不让别人作;每一位长老都要学习相信别人,也要让别人作—7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一篇)

2 然而,不要摆个大老板的架子,什么都要别人作,那又是另一种错误;我们都得带着弟兄们作。(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一篇)

四 根据以弗所书,我们个个都能受成全作使徒;同样的,个个弟兄也都能作长老;长老并没有什么过人之处,不过像人人都能炊饭罢了。(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一篇)

肆 此外,我们要训练众圣徒如何传福音—徒十三32,太二八19:(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一篇)

一 每一个人都要学习传福首,每一个家都要传福首;包括各界福首、尚国中福音、大专福音等,我们都要传—彼前一12,徒十三32。(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一篇)

二 同时,我们还要传村里福首,一村一村地传,带一村一村的人得救—32节,太二八19。(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一篇)

三 主的召会在地上,第一是要普及福音;第二是要有聚会,托住人,造就人;第三是要释放真理;第四是要有生活的见证;至终就是召会建造起来,作主的见证;在这几项中,我们作得最差的就是头两项—诗二五5,太十六18。(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一篇)

四 今天无论是同工、长老,或我们每一个人,都得俯伏在主面前,谦卑承认我们的亏欠,今后我们应该开导、帮助青年人在大学毕业后,把自己奉献给主,到各处传福音—诗一一〇3,路四18。(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一篇)

五 人在什么地方起来全时间服事,他所在的召会,就应当学习背他的担子,供给他的需要;好比新竹召会有十位青年人起来,愿意全时间服事,新竹召会就当为此感谢赞美主,并好好栽培他们,鼓励他们到新竹乡下住两周或是一个月,去传扬福音—徒二十25,加三8。(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一篇)

六 行传八章给我们看见,那时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之外,成千上万的门徒都四散出去了;这四散到各处的人都到处传扬福音;我们挤在一起作工,常常彼此有摩擦;若是出去开展,拳头都向外了。(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一篇)

七 我们有上千位在职青年,请问这上千位圣徒有没有用上去?若是没有,那是什么原因?若是因为都集中在一处,就该快快把他们分散出去;他们就得着发展的机会,能好好尽功用;可能有人会说,一旦把大召会变成小召会,就会没有力量;这完全在于看见和观念;若是人人都尽功用,即使是小召会,也定规刚强—罗十二4,弗四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一篇)

伍 要给人机会,并为人开路;结果他们会作得比我们更好、更高;所以,我们务要学习开放,使众弟兄姊妹都能尽上功用—16节,罗十二7。(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