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的召会

第八系列 召会的权柄

神在祂儿女中间所设立的管制原则
第一篇 神在祂儿女中间所设立的管制原则

读经:出十三21~22,申一33,约壹二27,出二八30,彼前一16,来十二14,林前六20

壹 在出埃及记和利未记这两卷书中,我们不只看见享受基督的各种项目,并且看见神在祂的儿女中间所设立的管理原则;这里至少有三个紧要、重大的管理因素或原则;第一个管理的原则是在云柱和火柱中神的同在—出十三21~22,申一3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

一 这一个因素是与神子民的聚集、活动或行动有关的;神的子民该什么时候行动,该如何行动,该往那里行动,都是看在云柱、火柱中所启示给他们神的同在—33节,尼九12、19,民十四1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

二 神应许摩西说,“我的同在必和你同去,我必使你得安息”;这并不是说,祂要去;祂要去是一件事,祂的同在要去是另一件事—出三三14,申二十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

1 许多时候神会与你同去,但是祂的同在不与你同去;你会得着祂的帮助,但你要失去祂的同在—出三三1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

2 千万不要以为只要有主的帮助,就够了;不,不!差得太远了;我们必须有主的同在—14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

3 我们必须学习这样祷告:“主,你若是不把你的同在赐给我,我就要和你留在这里,若是你的同在不与我同去,我就不去。我不要受你帮助的管理,我要你同在的管理”—1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

4 我们还必须进一步的祷告说,“哦,主啊!我不要你的帮助,但是我要你的同在。主,我必须有你的同在。没有你的帮助,我行,但是没有你的同在,我就不行”—1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

三 主的同在,主的微笑,乃是管理的原则;我们必须惧怕从主有所接受,却失去祂的同在—14~1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

1 即使我们眼中带着泪水,我们天天还得这样说,“主,除了你微笑的同在,无别能使我满足。除了你荣脸上的微笑,我别的什么都不要。只要我有这一个,我就不管天塌下来,或是地裂开”—1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

2 “全世界可以都起来反对我,但是只要你的笑脸在我身上,我就能赞美你,并且一切都可以使我满意”—1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

四 这不仅是一个条件,一个资格,也是一个能力,使你能进去得着那地;主头手的同在要以力量加强你去得着基督的丰富与万有—14~1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

五 主的同在启示给祂的儿女们,在白日时是在云中,在黑夜时是在火中—十三21~22:

1 圣经给我们看见,云是圣灵的记号;在我们的经历中,圣灵有时像一片云彩一样;我们是在圣灵里经历了神的同在—提后四2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

2 在晚上黑暗时我们需要火,火代表话;当太阳照耀的时候,你在圣灵里是非常的清楚;但是许多时候就像在晚上,你就在黑暗中;你不能信靠你的灵,在这一种情形下,你必须信靠主的话;主的话就像火燃烧、发光、照亮—彼后一1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

六 主的同在一直是在这两件东西里头,不是在圣灵里,就是在话里;有的时候我们是在白天,有阳光照耀;也有的时候我们是在晚上,在黑暗中;但是我们不必挂虑;我们能借着在圣灵和在话里主的同在而跟随主—19节,约六6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

贰 第二个管理的原则就是在膏油涂抹下的祭司职任并乌陵与土明—约壹二27,出二八3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

一 祭司职任包括与神的交通,和在祂面前的生活与事奉;祭司的体系乃是一班不断与神有交通的人;他们继续不断与神交通并在祂面前事奉—腓四6,罗一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

二 这一个管理原则不是为着引导,乃是为着判断—出二八30,拉二6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

三 祭司职任包括三件事:与主的交通或来往,圣灵的涂抹,以及乌陵、土明—出二八30,腓四6,约壹二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

四 这样说来,神的百姓要解决问题,乃是需要他们中间有一个祭司体系,将神的儿女放在怀里,带到主面前去;这样,借着圣经的亮光,祭司体系就能认识主的心意,从祂得到一些与祂儿女们情形有关的话语—21节,门一1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

五 一班神的儿女能配搭在一起,团体的事奉主,这不是一件小事;乃是祭司体系在圣灵的涂抹之下与主交通,借着话语的亮光来读所有的弟兄姊妹;用这种方法,我们就得着了所有事情的判断和决定—约壹二27,林前一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

1 不是借着争辩,不是借着商量、理论和安排,像一个政客或一个地上的法官一样—约壹二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

2 只有借着交通和膏油涂抹,在爱里,在主话语的光中来读信徒们的情况、性情和日常生活—27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

叁 第三个管理的因素是圣洁生活的条例—彼前一16,来十二1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

一 第一,我们是属于神的子民;这是一个该规律我们的较小原则;要记得你是属于神的,你是神的子民;你若是记得这一个,你就要从许多事里蒙保守—林前六20,七2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

1 你想当你记得你是神的子民时,你能去看电影么?你想你能与人吵架,而同时记起你是属于主的么?—罗八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

2 每一次当你要作什么事的时候,你必须记得你是神的儿女—16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

二 我们已经从世界里分别出来了;神说,“我已经将你们从众民中分别出来了”;他们能作的我们不能,他们能说的我们不能,他们能有的我们不能—弗一4,彼前二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

三 主是圣洁的,所以我们也必须是圣洁的;我们必须在一切事上圣洁,像祂圣洁一样—一16,来十二1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

肆 我们若是受这些原则的管理,我们就是准备好了,够资格往前去得着那美地;我们就能进入基督包罗万有的丰富里面—林前六20,彼前二9,一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包罗万有的基督,第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