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与实际
第二系列 实际
属灵的实际
第五篇 心思、情感、意志的属灵
读经:加四19,启二一10~11,罗十二2,八6,腓二13,徒二十19,十九21,林前二16
壹 神历世历代所作的工作,是要达到一个目标,就是把祂自己调到人里面,并借这一个调和,把人作到一个地步,完全和祂一模一样—约三15,彼后一4,加四19,启二一10~1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四年第二册,属灵的实际,第五篇)
一 神的灵要进到我们灵里,必须经过基督成为肉体,以及死而复活;基督的成为肉体,把神带到人里面;基督的死而复活,把人带到神里面—约二十22,太一1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四年第二册,属灵的实际,第五篇)
1 结果这一位死而复活、升天的基督,祂是神,有人的性情;祂也是人,有神的性情;这一位基督是神而人者,也是人而神者,神人二性在祂身上,在祂里面,完全调和为一—罗一3~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四年第二册,属灵的实际,第五篇)
2 这位复活升天的基督,祂的奥秘就在于:神人二性已在祂里面调和为一了;所以,祂今天在天上,就是神目标的一个标本,一个模型—来二10,罗八29。(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四年第二册,属灵的实际,第五篇)
3 基督复活升天以后,就差圣灵来;祂在圣灵里,进到一切信祂的人里面;祂自己怎样经过成为肉体、死而复活,将神带到人里面,再把人带到神里面—约十四17、26,十六1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四年第二册,属灵的实际,第五篇)
二 我们得重生以后,圣灵在我们里面所作的工作,就是要带我们经过死而复活,然后把我们这个人,调到神里面—罗八28,林后四1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四年第二册,属灵的实际,第五篇)
贰 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要把我们的心思、情感、意志,把我们魂的各部分,都带到灵的里面—罗十二2,帖后三5,腓二1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四年第二册,属灵的实际,第五篇)
一 一个基督徒正常的光景,乃是住在灵里面,他的心思、情感、意志都服在灵的管治之下,受灵的支配—林前二16,徒二十19,十九2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四年第二册,属灵的实际,第五篇)
1 他不是没有心思、情感、意志,他乃是满有心思、情感、意志,只不过他的心思、情感和意志,已不再站在第一的地位,乃是在第二的地位,是完全服在灵的管治之下,让灵居首位,让灵来作主—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四年第二册,属灵的实际,第五篇)
2 当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逐步、逐渐的都带到灵里面时,我们的心思、情感、意志,就变作属灵的心思、情感和意志;到那时,我们这个人也就变作属灵的人—林前二1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四年第二册,属灵的实际,第五篇)
二 罗马八章告诉我们,我们的心思可能思念肉体,可能思念灵;我们的心思如果思念灵,我们的心思就成为灵的心思—6节,林前二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四年第二册,属灵的实际,第五篇)
1 神的旨意,是要把我们的心思带到灵的管治之下,叫我们的心思变成灵的心思,是属灵的心思—罗八6下。(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四年第二册,属灵的实际,第五篇)
2 当我们的心思无论想这个,或想那个,都是圣灵管治出来的,都是受圣灵支配而有的,不是心思独立思想出来的,这时,我们的心思就是属灵的心思了,是在灵里受圣灵管治的—腓二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四年第二册,属灵的实际,第五篇)
三 腓立比二章十三节说,“因为乃是神为着祂的美意,在你们里面运行,使你们立志并行事”:(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四年第二册,属灵的实际,第五篇)
1 神在我们里面,祂的意思是要把我们的立志和行事,都带到祂的管治之下;祂在我们里面运行,要管治我们的立志,要管治我们的行事,使我们不再凭自己—13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四年第二册,属灵的实际,第五篇)
2 我们外面的活动,都是由神的灵,在我们灵里运行推动出来的,我们全人是服在神的灵里面的;服在神的灵里面,就有属灵的实际;服在神的灵里面,属灵的实际就彰显在我们身上—三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四年第二册,属灵的实际,第五篇)
四 为使我们能活在神里面,我们所需要的乃是死而复活,让神的灵把我们这个人一部分、一部分的带到神里面,服在灵的管治之下,受灵的支配—加二20,林后四1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四年第二册,属灵的实际,第五篇)
叁 我们必须学习否认天然的心思、情感和意志,把它们置于灵的管制之下—罗八6,约十一38,徒十九2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一 我们必须放弃天然的生命,就是属魂的生命,而以在灵里的主作我们的生命;然而这不是说,我们必须放弃我们魂的功能,而是放弃魂的生命;我们魂的一切功能,仍然是在灵里的主所使用的器官—加二20,罗十二2,提后一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1 我们必须了解,魂的生命与魂的功能是不同的;魂的生命是一件事,魂的功能是另一件事—太十六26,提后一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2 你必须以神圣的生命为你的生命,但魂的功能仍然存在,作为你的灵所使用,来彰显主自己的器官—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二 属灵的人在心思的领悟上是敏锐的,在爱和感情上是富有情感的,并且在意志上是刚强的;魂的功能是那灵所使用的器官,为着彰显主—诗一三九17~18上,徒二十1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三 我们否认魂的生命,并且在灵里接受主作我们的生命,来管制并指引魂的各部分,使它们被使用,好彰显主自己—加二20,徒十九2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肆 我们的心思、情感、意志,都当在灵里受圣灵的管治;这时,我们就是个活在神里面,活在灵里面的人;我们的生活就有属灵的实际—林前二16,徒二十19,十九2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四年第二册,属灵的实际,第五篇)
一 圣灵施恩、作工在我们身上,就是为要把我们这人带到神里面,好叫我们的心思、情感、意志,我们整个人都被带到神里面,受灵的支配,受灵的管治,使神的灵不仅仅是在我们里面,而是住在我们里面管理一切—罗八28,林后四10,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四年第二册,属灵的实际,第五篇)
二 这样,我们就不属魂,也不属肉体,而属灵了;我们身上就有属灵的光景显出,这就是属灵的实际—林前二15,腓一2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四年第二册,属灵的实际,第五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