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完整的救恩

第十三系列 神生机的救恩

圣别
第一篇 罗马书中的圣别

读经:罗五12、16~19、21,六5、13、18~19,十一17、24,加二20,罗七2~4,三20,八1~2、4~6、10

壹 罗马书第三个主要段落,从五章十二节开始,一直到八章末了,是这卷书的中间部分,乃是这卷书的心脏;五至八章达到八章的第二站,就是圣别,在第二站我们圣别圣化了—五16~19、21,六3、5、13、18~19,七2~4,八1~2、4~6、1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罗马书十六1注2

贰 五章告诉我们,我们是在亚当里生的,但现在我们已经从亚当里迁出来,迁到基督里—12、17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一 五章的关键词是亚当、基督、罪、死、义、生命、承受与领受—13~15、17~19、21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1 与第一个人物亚当有关的两个关键词是罪与死;罪是原因,死是结果—13~14、21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2 与第二个人物基督有关的两个关键词是义和生命;义是原因,生命是结果—17~19、21节下,六2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二 在亚当里,我们承受了罪与死,但如今在基督里,我们领受了与罪相对的义,也领受了与死相对的生命—五12、1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叁 这九个关键词—接枝、联合、钉十字架、埋葬、复活、旧人、生命的新样、算与献—非常清楚的给我们看见罗马六章的整幅图画—5~19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一 在罗马六章,最重要的词是生长;五节说,“我们……与祂联合生长”—十一24,约十五5,加二20下:(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1 “生长”一词很难翻译,这一个词至少有这几种不同的翻法:生长、栽种、接枝、联结、联合、结合与合并,其中接枝与联合是两种比较好的翻法—罗十一17、2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2 我们已经接枝到基督里面,并且与祂联合为一;在这接枝、这联合为一里面,基督与我们、我们与基督是一—林前六17,罗六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二 这一段还有其他几个关键词:钉十字架、埋葬与复活;我们既然与基督联合,与祂是一,在祂里面我们就钉了十字架、埋葬且复活了—4~6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三 这里还有几个重要的措词,“旧人”与“生命的新样”;旧人已经钉十字架且埋葬,好叫我们在生命的新样中生活行动—4~6节,七6,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四 我们必须加上算与献这两个关键词,这一段才完全;我们必须向罪算自己是死的,向神算自己是活的;为这目的,我们必须献上自己,特别献上我们身体的所有肢体—不再献给罪,乃是献给义—罗六2、11、19,十二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肆 罗马七章是“一座难爬的山”,这一章有几个关键词—神的律、肉体、我们肢体中的律、心思的律、交战、死、我们的旧人、人位化的罪—22~23、18、4、6、17,六1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一 第一个重要的词是“神的律”,也就是十诫以及所有补充的条例,这是借摩西所颁赐的律法—七22、7、1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二 第二个关键词是“肉体”,圣经里的“肉体”一词至少有三个意义—18节,八23,三2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1 就积极的意义来说,肉体是指作为我们物质身体一部分的肉、骨和血,是我们身体的元素与构成成分—八2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2 第二,肉体是败坏的身体,这是消极的一面—创六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3 第三,在圣经里,肉体乃是全然堕落的人—罗三20,加一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4 罗马七章的肉体一词含示,整个堕落的人(包括他的灵与魂)是在肉体的控制之下,肉体是旧人的见证、生活与行动;六章的旧人彰显并活了出来,那就是七章的肉体—5、18,八5、8、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三 罗马七章第三个要点是我们肢体中的律;七章里的第一个律是摩西的律法,第二个律是我们身体肢体中的律,是个邪恶的律,是属撒但生命的—23节,八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1 当人摘了知识树的果子吃,撒但邪恶的元素就进到他身体里—创三6~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2 任何律的原则乃是,律永远符合其生命;我们的肢体里有罪与死的律,这是因为我们里面有撒但的生命,这可由不信者被称为魔鬼的儿女这事实所证明—约壹三8~1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四 还有另一个律,是第三个律,乃是心思的律,罗马七章二十三节说,“但我看出我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思的律交战”:(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1 心思的律就是我们魂的律,我们魂里的人性生命既是神创造的,所以是良善的,因此,这生命的律也必定是良善的—罗八1~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2 我们心思中这善的律,这良善生命的律,符合神的律,一旦在我们外面神的律要求我们行善,我们心思中的律总是响应—七18、21、2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3 然而,每当心思的律响应神的律,想要为善时,我们肢体中的律就起来拦阻,与心思的律交战—22~23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五 罗马七章第六个关键字是死,我们向着律法是死;我们还活着的时候,受律法的约束;然而我们一旦死了,就得了释放,我们再没有任何义务—4节,六6,西二20~2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1 罗马七章一至六节说到丈夫的律法,将我们比作妻子,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得释放脱离丈夫的律法。(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2 丈夫是服从律法的旧人,我们是旧人的妻子,当我们的旧人还活着,我们作为旧人的妻子,就受律法约束;但如今作为我们丈夫的旧人已经死了,我们就得释放脱离律法的约束—六6、11、18、2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六 七章最重要的点是我们的旧人,我们这些旧人,在基督里已经死了,因此,我们与律法没有任何关系了—4、6节,六6,西二20~21,三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七 另一个重要的词,就是人位化的罪;罗马六章十四节说,罪作主管辖我们;七章十七节说,罪住在我们里面;因此,罪是个活的、有行动的、活跃的东西,在我们里面、并借着我们行事—20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伍 罗马八章有一个美妙的词,就是“生命之灵的律”,是最高最强的律,释放我们脱离第二个律,并且满足头一个律所有的要求—1~6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一 在罗马八章里,六节是另一个非常重要的经节,这一节与三个生命和四个律有关—七4、22、23,八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1 头一个律,就是神的律,是在我们外面并在我们上面,另外三个律都在我们里面—七22、7、1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2 人里面有受造的人性生命,以及善的律,能行符合神要求的事,也就是神律法的事—23~2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3 但是人堕落以后,第二个生命闯进来,而这生命有个恶的律,这时,人里面的麻烦开始了—18、21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4 每当我们的心思与善这第二个律站在一边时,罪与死的律就进来介入并拦阻我们,撒但生命的律阻挠我们,并与人心思里的律交战—23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5 我们在重生的时候,接受了最刚强的生命以及最刚强的律,这律就是生命之灵的律,现今能拯救我们;这律释放我们脱离罪的律,成就神律法的要求,并满足人生命之律的愿望—八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二 这几种生命之律的运行,在于心思站在哪一边,罗马八章六节说,“因为心思置于肉体,就是死;心思置于灵,乃是生命平安”:(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1 心思可以站在外面的肉体这一边,也可以站在里面的灵这一边—4~6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

2 我们的心思站在肉体这一边就带来死,但我们的心思若站在灵这一边,就有生命与平安—7~8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