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经纶
第二十二系列 恢复本圣经注解中的神的经纶
圣经各卷书中所启示神的经纶
第三十篇 加拉太书中所启示神的经纶
读经:加一1,二20,三1~2、5,19,四5、24,五4、16、18、25,六18,腓一19
壹 神新约的经纶不在于旧造里的人,乃在于借着基督的复活在新造里的人—【加一1注3】。
一 律法是对付旧造的人,福音是使人成为在复活里的新造—1、11~12节。
二 神使保罗成为使徒,不是凭着律法,按着他在旧造里天然的人,乃是借着基督的复活,按着他在新造里重生的人;因此,保罗在这里不说,借着摩西颁赐律法的神;却说,叫基督从死人中复活的父神—1节,徒二24。
贰 神的经纶乃是,“我”在基督的死里被钉死,基督在祂的复活里活在我里面—【加二20注3】:
一 借着基督的死,我已在祂里面死了;现今借着祂的复活,祂在我里面活着;祂活在我里面,完全凭着祂是赐生命的灵—20节,林前十五45下。
二 我,天然的人,倾向守律法以得完全(腓三6),但神要我活基督,使神借着基督能从我得着彰显—一20~21:
1 守律法,是在我的生活中高举律法在一切之上;活基督,是在我的生活中使基督作中心和一切—三6,加二20。
2 律法是神为着基督,用以看守祂选民的,只是一段时期(三23),至终要带他们归于基督(三24),使他们接受祂作生命,并活祂作神的彰显。
三 现今基督既已来了,律法的功用就了结了;基督必须在我的生活里顶替律法,以成就神永远的定旨—25~29节。
叁 十字架是神在祂经纶中作为的中心—【加三1注1】:
一 基督的钉十字架,指明律法一切的要求,都因祂的死得了成就;并指明基督借着祂的死,已将祂的生命释放出来,使这生命能在祂的复活里,分赐到我们里面,将我们从律法的辖制下释放出来—1节,林前一23。
二 在福音的话语中,这事已经完全活画在加拉太人眼前,他们怎能忽略这事而受迷惑,退回到律法去?真是无知!—加三1,五7。
三 在加拉太书里,保罗将岔到律法去的信徒带回到十字架,鼓励他们观看钉十字架的基督,使他们永远不再岔到律法去;加拉太书在一章四节,二章十九至二十节,三章十三节,五章二十四节和六章十四节,给我们看见基督钉十字架的透彻景象。
肆 在神旧约的经纶里,律法是人与神关系的基本条件(加三23);在神新约的经纶里,信仰是神在人身上完成祂新约经纶惟一的路—提前一4,【加三2注3】:
一 在旧约里,“我”和肉体在守律法上,担任重要的角色;在新约里,基督和那灵接管了“我”和肉体的地位,信仰顶替了律法,使我们能凭那灵活基督—2节,二20。
二 凭着肉体守律法,是人天然的路,在人观念的黑暗里,结局是死和苦恼(罗七10~11、24);本于听信仰接受那灵,是神启示的路,在神启示的光中,结果是生命和荣耀(罗八2、6、10~11、30)。
三 因此,我们必须宝贵听信仰,不宝贵行律法;我们是本于听信仰接受那灵,使我们能有分于神所应许的福而活基督—加三2~3。
伍 神的经纶不是使我们成为守律法的人,遵从律法的诫命和规条,这律法只是为暂时的目的所颁赐的;神的经纶乃是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子,承受神应许的福,这应许是为神永远的定旨所赐给的—【加四5注2】:
一 神永远的定旨乃是要得着许多儿子,作祂团体的彰显(来二10,罗八19);因此,神预定我们得儿子的名分(弗一5),又重生我们成为祂的儿子(约一12~13);我们该留在神儿子的名分里,好成为祂的后嗣,承受祂为永远的彰显所计划的一切。
二 神的仇敌撒但想要阻挠神的经纶,就利用神为着祂的定旨暂时所赐的律法,使神所拣选的人从祂的经纶岔开—【加三5注4】。
三 律法不在神经纶的起点,乃在神经纶的过程中,是因人的过犯添上的,直等那蒙应许的后裔基督来到;律法既是因人的过犯添上的,所以等到过犯除去,律法也当减去;并且因基督这后裔已经来到,律法就必须了结—【加三19注1】。
四 律法的地位像妾的地位;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象征神的恩典(约一17),在神的经纶中有合法的地位;恩典像撒拉,生子得儿子的名分,这些是新约的信徒;他们不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六14);他们该站在这恩典中(罗五2),不从其中坠落—加五4,【加四24注5】。
陆 基督、那灵、新造、以及我们的灵,乃是加拉太书所启示基要的四项,这些都是神经纶中基础的思想—【加六18注3】:
一 那灵是加拉太书所一再强调,神应许之福的中心;我们在我们重生的灵里,经历享受这灵作新约中心的福;因此,我们需要主的恩典,就是那包罗万有之灵全备的供应(腓一19),与我们的灵同在。
二 基督是神经纶的中心,那灵是基督的实际;当基督借着那灵,实化在我们灵里,我们就成为新造;因此,为着过新造的生活,以成就神的定旨,我们的灵是极其重要的—加六18,腓一19。
三 加拉太书的总结乃是:借着基督的十字架,律法、肉体和宗教都了结了,好叫我们得着那灵、新造和我们的灵,使我们在灵里借着那灵,就是基督的实化,能作新造,带着耶稣的烙印,并在我们灵里得享主耶稣基督的恩—加五16、25,六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