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的恢复

第五系列 世界局势与主恢复行动的方向

在神行动中的移民
第五篇 有关移民的交通和带领

读经:徒八1、4,太十八20,弗四15~16,路十1,徒十三1~3,二十24,林后十二15,启三7上,林前十六2,但十一32,提后二21,太二四14,启五9~10

壹 我们需要先集中,再出去,这个原则是对的,又管用又有效—徒八1、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三册,在神行动中的移民,第五章)

一 近几年,主给我们负担,让我们看见我们的人数仍然太少;所以,一方面,我们需要一些弟兄姊妹从已经建立起召会的中心地方移民出去;另一方面,许多亲爱的圣徒分散在各处,因着这样的分散,他们就被削弱了—1、4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三册,在神行动中的移民,第五章)

二 最好他们能在一个已经建立起召会的中心地方聚集、集中;如果主带领我们得着一个主要城市,很多人应该搬到那个中心地方去;在接下来的几年内,这些人会建造在一起,学到一些事情,得着一些经验—太十八20,弗四15~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三册,在神行动中的移民,第五章)

三 然后许多人就能从那个地方被差遣出去;有些人会为着维持当地的见证而留下来,其他人则分组出去,每组有相当的人数;这是扩展召会生活最有效、最快速的路—路十1,徒十三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三册,在神行动中的移民,第五章)

贰 凡我们所是、所作、所有,都是为着主在地上的权益;所以,我们实行弟兄相爱的原则—二十24,林后十二15,启三7上:(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三册,在神行动中的移民,第五章)

一 我们所实行的原则是:我们今天在地上乃是为着主的权益;可能在要来的这一年里,有一百多位圣徒会移民出去;但是他们可能担负不了搬迁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其余的人必须实行弟兄相爱的原则—林前十六2,启三7上。(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三册,在神行动中的移民,第五章)

二 我们不走募捐的路;我们没有组织化的差会;那些移民的人不是传教士,只是为着主的权益而移民的亲爱圣徒;我们中间的一切都是为着主的权益—提后二2,1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三册,在神行动中的移民,第五章)

叁 我们需要运用当前的局势,为着主的权益而行动—但十一32,提后二2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三册,在神行动中的移民,第五章)

一 基于这个原则,我们很容易在一个新的地方聚集起来;今天特别是在美国,很容易从一州搬到另一州,从一城搬到另一城,从这岸搬到那岸;从某种意义来说,这并不是移民,只是把我们的家搬动一下而已—太二四14,启五9~1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三册,在神行动中的移民,第五章)

二 在都市里有很多的职位空缺,也没有太多住房问题;如果有人搬到一个新地方,可能一周之后就找到工作;现在这一切都是为着主的行动;甚至科学进步也都是为着主的行动—士五15~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三册,在神行动中的移民,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