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的事奉
第十四系列 关于长老的职分
关于长老职份的基本原则
第一篇 神在祂子民中间行政的原则
读经:出三16,四29,十二21,徒十四23,撒上八5~19,太二三8~10
壹 神的定旨要得成就,祂就需要有行政,有管理;使徒、申言者、和长老是神行政的主要构成分子—赛九6~7:(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一 关于神行政的神圣观念,圣经从始至终是一贯的─出四29,多一5。(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二 神在旧约里的行政,就像在新约里一样,牵涉到使徒、申言者和长老;直接参与神行政的只有三类人—使徒、申言者和长老─诗一〇五26,出四29,撒上三20,弗二20,徒十四2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1 “使徒”这词的原文是指带着使命受差遣的人,并且含示差遣者有权柄—徒十一22。(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2 圣经中“申言者”这词的主要含意不是说预言的人,乃是发言人—弗三5注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3 使徒和申言者代表两种不同的功用;使徒主要是代表神的权柄或行政,申言者主要是代表神的说话—徒十一22,弗三5。(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4 神的子民是由许多家所组成的群体,在这许多家当中,有一些较为年长的人,称为长老,他们是领头的—徒十四23注2。(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三 从出埃及记起,我们看见神对待祂的子民是借着长老;长老极为关键,因为他们是神子民中领头的,并且代表神的子民─徒三16,四29,十二21,多一5。(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贰 神只要使徒、申言者和长老,在祂的子民中间作受差遣者、发言人和领头人;神不要祂子民中间有属人的王,因为王一旦进来,神的元首权柄就会被篡夺─撒上八5~19,十二12:(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一 乃是旧约以色列人中间的堕落,才使王进来;以色列人想要有王,是照着列国的风俗;这在神眼中是可憎的;甚至今天我们也喜欢有王,因为有王很方便—八5、19。(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二 我们若有王,就不需要作任何事,因为王会为我们作一切;乃是人的懒惰或怠惰,使人情愿立王;这样的闲懒,就让有野心的人有机会作王—来十三7、17。(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三 我们宁愿休息,把责任留给别人;这是立属人的王的原则—撒上八20。(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四 众召会不需要王;神没有意思在祂子民中间立属人的王—十二12。(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叁 在神的行政里;长老是神在祂子民中间行政的基本因素—徒十一30,十四23,二十17:(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一 在摩西被兴起成为首位使徒之前,以色列人的长老已经存在─出三16,四29,十二21。(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二 早期的使徒在他们所建立的众地方召会中选立长老(徒十四23);自此以后,神在祂子民中间的行政主要就在长老身上。(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三 我们不该完全依赖使徒和申言者;使徒受神差遣去完成某些事,申言者为神说话;在神子民中间直接治理的人是长老—徒十一30,二十17。(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四 长老们尤其不该懒散,或走方便的路;他们需要殷勤,愿意背负担子—彼前五2。(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肆 因着神渴望将元首权柄和君王职分绝对、单单的保留给祂自己,所以祂需要各地有一班长老有分于祂的行政,却不得罪祂的作头—徒十四23,二十17:(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一 要将君王职分和元首权柄单单保留给神,这是圣经中一贯的原则—太二三8~10,彼前五2~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1 神差遣祂的使徒,并在祂的子民中间立了申言者和长老,但祂没有意思要立王;在神行政管理的经纶里,祂要将君王职分单单保留给自己—代上二九10~11。(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2 使徒职分、申言者职分、和长老职分中有复数的情形,这是非常关键的,因为这有助于避免任何人在众召会中作王—徒十四23,多一5。(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3 我们欢迎使徒、申言者和长老,但我们只有一位王,就是我们的神、救主和主—太二三8。(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二 长老职分并不得罪神的元首权柄,但若有人变成王,这就得罪神的元首权柄—二十25~26。(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三 众地方召会的长老们也许能干又刚强,但他们必须谨慎,不可变成王—彼前五1、3,林前一12。(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四 长老应该牧养并监督群羊,但不该作主;作主就干犯了神的作王—彼前五1、3,林后一24。(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五 倘若众长老都在带领上练达,就不会让任何人有机会成为王;立王与神的行政对立—来十三7、17:(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1 以色列的长老变得又懒又闲,宁愿照着列国的风俗,享受有王的方便(撒上八19~20);这得罪神的元首权柄。(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2 我们若宁愿闲懒,为要贪图方便,就找别人为我们作一切事,这会开门让王进来。(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六 一个地方的长老们不该让某一位长老变成王;我们要得着神的祝福,就不该开门让王进来,也不该想要作王—太二十26,罗十五29,弗一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伍 长老需要合式的平衡—接受别人的帮助,却背负自己所在地的责任—林前十二14~22,提前二8,弗五21:(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一 各地召会的长老们必须殷勤,为着一切事直接寻求主;他们应该为着各样需要祷告、交通、并等候主,好直接从祂得着指示、引导和带领—提前二8。(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二 长老绝不该以为,因为自己很能干,所以不需要从其他召会或从外地的任何人得帮助—林前十二14~22。(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三 每位长老都必须运用分辨力,一面祷告寻求主的引导,同时也尊重主在其他长老里面的引导—弗五21。(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四 每当有需要时,我们应该先祷告,直接寻求主;主可能打发某人来,给我们特别的帮助;我们不该一直期待别人的帮助;一般而言,我们必须照料自己本地的事务—彼前五2,罗十二11。(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