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生活
第二系列 因信而活
第七十一篇 作神儿子最初的表显
读经:约壹一5~7,二29,三9、14,五10、13、18,罗八15,加四6
壹 约壹一章六节说,“我们若说我们与神有交通,却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这节的意思是我们要认识神;这是福音所带给我们的福分,这乃是重生之基督徒第一个功能,第一个表显,也是第一个证明:(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五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五),第一三五篇)
一 约翰一书中的黑暗,并非指黑暗的行为,乃是指住在黑暗的地点;并非指在黑暗中所行的事,乃是指住在黑暗的环境中;当一个人落在黑暗中,这指明他没有福音的光—6、7节。(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五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五),第一三五篇)
二 我们说一个人在黑暗里,乃是说他在属灵的事上糊涂,不是指他一直作恶事或坏事,乃是指对神莫名其妙—6、7节。(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五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五),第一三五篇)
三 约壹一章五节、七节给我们看见,神就是光,并且住在光中,当我们在光中行,就彼此相交,神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五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五),第一三五篇)
四 一个得救的人必须认识神,并且说得出神来;我们对神不能莫名其妙;我们有神的生命,就有认识神的能力;我们必须作一个住在光中,行在光中的人,这样耶稣的血才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我们也就能认识神—6、7节(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五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五),第一三五篇)
五 人必须有启示,启示对一个基督徒关系甚大,启示使我们得以认识神—林后十二1与注3。(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五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五),第一三五篇)
贰 约壹三章十四节还说,人若爱弟兄,就知道自己是已经出死入生,已经得救了;这个爱弟兄的心,乃是得救重生的表显,也是我们重生得救的证明:(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五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五),第一三五篇)
一 今天人若要将背景、阶级、种族、门第不同的人聚集在一起,那是顶难的事;但对于我们这些基督徒并不会如此,因为我们不只是互相拍肩称同道,或互相施与一些东西,我们乃是心中能彼此相爱,里面有爱弟兄姊妹的心—约壹三10、14。(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五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五),第一三五篇)
二 在火车上或船上,四周都是不信的人,如果你看见一个人拿出圣经来读,你不问、不理他是什么公会、派别的,你都会宝贝他,心好像要跳到口上来—10、14节。(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五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五),第一三五篇)
三 得救,就是得着神的生命,这乃是里面的事;凡神所生的,必能爱生他的神,也能彼此相爱;只要你知道某人是弟兄,你自然就能爱他;这个爱弟兄的心,乃是在我们重生所得神的生命里—10、14节。(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五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五),第一三五篇)
叁 一个得救的人,他就不一直犯罪;你若不一直犯罪,就证明你乃是得救的人;我们所得的乃是不犯罪的生命,不一直犯罪乃是我们得救重生的第三个表显—约壹三9,五18:(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五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五),第一三五篇)
一 这事是可以试验的;约壹二章二十九节说,“凡行义的人也都是从祂生的,”这是指没有犯罪的情形;神所生的,就行公义,他里面的生命,是要行公义的,这是神生命的性情。(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五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五),第一三五篇)
二 如果有得救的弟兄姊妹犯罪,我仍说他乃是不犯罪的,因为他里面的性情已成为不犯罪的;他若犯罪,里面会有一种能力、一种性情,使他觉得难过;这乃是没有得救的人所没有的—三9,五18。(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五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五),第一三五篇)
三 基督徒不是咬紧牙根不犯罪,乃是里面有能力使之不犯罪,乃是里面有不犯罪的性情;你若犯罪,这性情就使你难过,并反对你;这乃是基督的救恩,就是不靠己力抵挡罪,乃是靠神的性情胜过罪—三9,五18。(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五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五),第一三五篇)
肆 约壹五章十节告诉我们,神的见证在我们心里;我们有神的生命,不但圣经如此说,我们心里也有这样的见证;这不是外面的问题,乃是里面的问题:(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五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五),第一三五篇)
一 我们是神的儿女,不但圣灵在里面作见证,我们自己的灵也作见证;今天我们称神为父,是自然而甜美的,因为我们里面有神儿子的灵,神的见证就在我们心里—罗八15,加四6。(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五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五),第一三五篇)
二 约壹五章十三节说,“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入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晓得自己有永远的生命”;许多人读这节圣经太快,跳过了上文,上文是说,神的见证;人心里有了神的见证,自然就能知道自己有永生。(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五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五),第一三五篇)
三 得救重生不是外面的事,不是知识的事,得救乃是真实得着神的儿子,而有神的生命;乃是神的见证在我们里面,叫我们清楚我们是神所生的—罗八15,加四6。(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五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五),第一三五篇)
伍 我们一得救,就能够认识神,就爱主里的弟兄姊妹,就不一直犯罪,也有神的见证在我们心里,证明我们是属神的;这些就是我们得救重生的表显,也是我们得救重生的证明—约壹一6,三9、14,五10。(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五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五),第一三五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