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的事奉
第七系列 祭司的体系
祭司的体系的意义
第四篇 祭司体系与君王职任之于神的建造
读经:亚三8~9,四7~9,六3,该一1~2,启二二1、3,西一28,二1,弗四13
壹 按照以赛亚四章二节,以及十一章一节,基督是耶和华的苗,又是耶西的枝子;为着能将神的殿造好,那苗需要身负祭司与君王两项职分:(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一 在撒迦利亚三章八至九节我们看见,大祭司约书亚和那称为苗,称为有七眼之石头的基督,与圣殿的建造有关;四章七至九节犹大的省长所罗巴伯也与圣殿的建造有关;祭司职任与君王职任都直接关系神圣殿的建造—六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二 那名为苗的,祂要建造耶和华的殿,身负两职—三8~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1 就祂人性的一面说,祂是耶西的枝子;就祂神性的一面说,祂是耶和华的苗。(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2 苗是指祂的成为肉体说的,就是祂的神性与人性相调;祂是从神出来的苗,又是从人出来的枝子—赛四2,十一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三 约翰十五章说,我们是那苗的众枝子;我们也必须身负祭司与君王双重的职事—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1 那苗是真葡萄树,我们是那苗的枝子,我们乃是那位成为肉体者的枝子—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2 召会的建造乃是在于话成肉体;召会不仅是一班信主的人,她乃是一班奇特而又奇妙的人物;他们是与神相调的—约一1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贰 在撒迦利亚书与哈该书里,我们看见祭司、君王、申言者三种职任;建造的乃是省长与大祭司;申言者的地位乃是帮助—亚三8~9,四7~9,六3,该一1~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一 神只是打发申言者来激励祭司与君王,使他们能以建造耶和华的殿;只有当祭司太弱,君王不见的时候,申言者的职事才是必需的;这是反常的—拉五1~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1 撒迦利亚是个祭司,但他说话时是个申言者;哈该是个申言者,但他帮助祭司与君王来建造神的殿—1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2 省长与大祭司虽是照管神殿建造的事,但他们有一点软弱,甚至灰心了,因此申言者被召来帮助他们—2节,六1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二 彼得告诉我们,属灵的殿(就是神的建筑物)乃在于祭司的体系(彼前二5、9),而这祭司体系不仅是圣别的祭司体系,也是君尊的、君王的祭司体系。(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三 召会只能借着那些供祭司与君王职任的弟兄姊妹们来建造;祭司职任与君王职任是我们生而有的权利,如果我们享用并运用这个权利,那么申言者就不是必需的了—撒上三2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四 运用祭司与君王职分唯一的路,就是学习“话成肉体”的功课;我们必须一再借着向主敞开,与主调和,然后祂就要以祂自己来饱和我们—林后三18,弗三16~1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叁 在新耶路撒冷,神的宝座乃是中心;这就是君王职任;然后从宝座流出生命水的河;这就是祭司职任;宝座就是君王、权柄;水流就是祭司与交通—启二二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一 整个新耶路撒冷都在这宝座与生命水流之下;这表明整个神的建造是在祭司职任与君王职任之下—1、3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二 今日我们最需要的事,乃是站住祭司与君王的地位;这是我们生而有的权利;我们必须有足够的胆量,靠着主的恩典来接受这个地位—彼前二5、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三 当我们向主敞开,祂自己就能漫溢在我们里面,并且流出去供应别人;这样,我们就在祭司职任的交通中,而这交通的流是带着宝座的权柄—启二二1,结四七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1 我们必须向主敞开,让祂来得着我们,用祂自己饱和我们,并使祂从我们身上流出去;然后我们才有祭司的水流,其中带着君王的权柄;我们是在这种情形中来聚会。(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2 我们不是来教导别人,乃是向主敞开自己,让主的流能借着我们流到别人身上;一旦主得着一条通路通过我们,那从我们里面出来的流临到别人,会强到一个地步,整个聚会都会成为一道活水的流—结四七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四 正常的召会生活有祭司的交通带着君王的次序;当众人都在交通的流中,每一个人也就都在元首的权柄之下—林前一9,约壹一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1 认识交通与权柄,意思就是说,认识内里的生命和主的元首地位;我们必须在里面有生命的流,又在主的元首权柄之下—启二二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2 所有的肢体必须在元首之下,才能同被建造;这样,就没有混乱;每一件事都有次序,也都在生命之流的交通里—弗四16,西二1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3 召会不是民主或独裁的问题,而是王权的问题;召会的权柄不是借着组织或选举而得的,乃是从服在元首的权柄之下而有的—启十一15,民十七1~8。(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4 一位弟兄是在主的元首权柄之下,他的口、他的意念、他的思想、他的心和工作,都在元首的控制之下;他越这样生活,别人就越在他身上觉出他的分量与权柄;这才是真正的君王职任—弗四15,西一18。(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五 我们必须靠着祂的恩典,借着运用我们的灵,来取用这个地位,实际作祭司,并服在元首的权柄之下;然后这生命里的交通,带着主元首的权柄,要叫召会得着建造。(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肆 今日所需要的是真实内里生命的经历;这样,祭司的职任加上君王的权柄就能以实现,而叫主在地上的召会得着建造—西一28,二1,弗四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一 这就是说,我们必须帮助弟兄姊妹内在的生命,并且操练他们的灵,直到他们里面刚强,在生命中有足够的长进;生命总是带着权柄—一28,弗四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二 借着实际经历召会生活而带来的身体建造,主要是出自内里的生命—不是出自教训或恩赐—西一28,林后一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三 真正的申言者必须将生命服事给众圣徒,并帮助他们长进;今日还需要从申言者得到相当分量的服事,但我们必须了解,申言者必须去兴起祭司与君王—撒上十六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
四 今日主是恢复建造祂的身体;这个恢复需要祭司职任与君王职任的恢复;今日真正的需要,乃是在召会生活中有祭司职任与君王职任的实行—拉六1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