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2月,上海

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三十七系列 地方的召会

倪柝声弟兄职事
工作的再思
第五篇 使徒所设立的召会

读经:太十六18,十八17,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启二1、8、12、18,三1、7、14,腓一1,弗四3

壹 使徒出去,到各地作工,有人得了救,他们就在各地成立了召会;然后在那些召会里设立了长老,叫他们管理当地的事务;召会有两样,一样是惟一无二的召会,一样是一处一处的召会;一样是召会,一样是众召会—太十六18,十八17,启二1、8、12、18,三1、7、14:(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一 马太十六章十八节这一个召会,包括了古今中外一切蒙恩得救的人,一切有神生命的人,一切蒙主耶稣的宝血所救赎,圣灵所重生的人;这是普遍的召会,这是神惟一的召会,是单数的召会;这个召会就是基督的身体。(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二 马太十八章就大不相同;十八章乃是指一个地方里面的召会说的;这种召会乃是一处一处的,乃是多数的—17节。(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三 普遍的召会,是生命的,是一种生机上的联合;一处一处的众召会,是有形体的,所以有形式上的组织,有长老,有执事—十六18,十八17。(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贰 我们要看见众召会成立的根据乃是因地方不同的缘故—林前一2,启二1、8、12、18,三1、7、14:(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一 按地方来立召会是圣经惟一的方法,是圣经惟一的理由,是圣经惟一许可的理由—林前一2,启二1、8、12、18,三1、7、14。(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1 比方启示录二、三章在以弗所的召会、在士每拿的召会、在别迦摩的召会、在推雅推喇的召会、在撒狄的召会、在非拉铁非的召会、在老底嘉的召会,她们就是以地方的缘故(因为信徒们所在的地方不同的缘故),分成七个召会了—二1、8、12、18,三1。(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2 在圣经其他的地方,如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在路司得的召会、在哥林多的召会、以及其他圣经中所记载一切的召会,都是以地方来分的—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启二1、8、12、18,三1、7、14。(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二 除了以地方的方法来分之外,再无其他许可的方法,再无其他命定的理由来分了;此外任何的方法,任何的理由,都是出乎人的,都是出乎肉体的,都是圣经所没有的—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三 圣经中的召会都是地方的召会;圣经中根本没有国的召会,省的召会,或者区的召会;圣经中所有的,是在以弗所的召会、在罗马的召会、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四 圣经就是以一个人民团聚在一起的城,作为召会所在地的单位;这一种以地方分别召会的办法,实在是神的智慧,保守祂的孩子免去许多的难处—林前一2,申十二5~18。(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叁 召会,在圣经中,在正面,是按地方成立的;在反面,还有两个事实,就是召会不能是比地方小的,也不能是比地方大的—徒二41,四4,八1:(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一 召会的单位乃是一个城(地方);比一个地方还要小的召会是不够单位的,没有设立作一个单独召会的资格;一个地方的召会乃是一个最小的召会了—罗十六1,徒八1,十三1。(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二 另一方面,召会也不能比地方再大,再大也不行—徒二41,四4,八1:(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1 圣经里没有在耶路撒冷的众召会,没有在以弗所的众召会,没有在哥林多的众召会;因为这些所在,都只能算一个地方—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2 但是另一面,圣经里也没有在马其顿的召会,在加拉太的召会,或者在犹太的召会,或者在加利利的召会;因为马其顿是一个省,加拉太也是一个省,犹太是一个区,加利利也是一个区—加一2,林前十六1。(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3 圣经里没有一个省的召会,也没有一个国的召会,只有一个召会,就是地方召会—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三 所有各处的召会,圣经并没有把她们联合在一起,成功作一个团体;所有各地方召会的行政是独立的,责任是独立的,裁判也是独立的—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1 我们记得启示录里是说在亚西亚的七个召会,不是说在亚西亚的召会—一4。(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2 不只在地上有七个召会,在天上也有七个灯台,作她们的代表;圣经并且说,主是在七个金灯台中间(不是里面)行走的;这给我们看见,每一个灯台都是独立的、分开的—12~13节。(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3 要保守召会地方的性质,不应当把地方上的弟兄分开,也不应当把这地和那地的弟兄们联合起来成一大召会—腓一1。(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四 这也并非说,在一个地方的召会,和在其他地方的召会不来往,也不彼此顾念;虽然没有在组织上联合在一起,成功一个大团体,却应当和别的召会一同保守主里的合一,追求有一致的行径—西四16,弗四3。(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五 因为一个地方召会,和其他地方召会,在主里有属灵关系的缘故,就叫每一地方召会,不敢作她自己所喜悦的事,不敢以为有权柄就可以自由,就可以随便定规事情,随便单独行动;她的行动,必须要叫众召会能得益处,能表同情—西四16,弗四3。(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六 另一面,因地方召会是绝对独立的缘故,所以,地方召会的断案,是独一的断案;地方召会的断案,是最高的断案,也是最终的断案—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肆 因神借使徒的手所设立的召会,是顶地方的,所以必须要保守地方的性质,保守地方的界限,保守地方的范围—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一 如果要保守召会中地方的性质,有两点是必须防备的;首先要保守召会不成功宗派,有一件事必须特别注意,就是永远不能让一个作工的人影响(指正式方面,不是指属灵方面)召会—腓一1与注3:(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1 使徒到各地作工,神所安排的,是叫他作工得人之后,就拣选弟兄中比较好、比较有长进的,叫他们作监督;一个地方一有长老之后,使徒就立刻放手;如果使徒不放手,这个召会就带着使徒的性质,而没有地方的性质—1节。(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2 我们乃是众人的仆人,而非任何人的主人;没有一个召会是和工人发生关系的;我们的工作总是为着各地的召会的—1节。(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二 要保守召会地方的性质,还有一件是顶紧要的,就是不可让召会的范围越过地方的范围—弗四3,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1 神的心意中只有一种的召会,就是以地方为范围的;逾越这个的,都不是神所要的;以差会为中心,联络各地的团体,所成功的召会,都难免逾越了地方的范围—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启二1、8、12、18,三1、7、14。(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2 神的孩子若要保守召会的地方性质,就必定不可在基督之外,再有归属的中心(如差会、信条等);在我们的工作中,我们要常常注意保守召会地方的性质—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伍 神设立许多的召会,让她们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独自向神负责,让长老监督弟兄们作本地召会的事,乃是非常有益的—腓一1与注3。(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一 召会是独立的,不是联合的,所以,野心的假使徒就没有培植势力的可能—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腓一1。(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二 不只这样,召会若是独立的,就对错误、对异端也不至有蔓延的发展—参林前一10~17。(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

三 有了地方召会,最大的好处,就是没有成立宗派的可能—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腓一1。(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