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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基督

第六系列 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

第十二篇 顾到地方召会,以保守基督身体的一

读经:太十六18,十八15~20,徒十二12,八1,二41,拉一1~5,二1,罗十四1~9

壹 召会的两方面—太十六18,十八15~20:(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一 马太福音十六章十八节是主首次提及召会;祂在这处经节说,“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召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门不能胜过她”;“我的召会”这词指明这里所启示的乃是宇宙召会,为着主在宇宙中独一的见证。(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二 一面来说,召会是基督在宇宙中独一的身体;另一面说,宇宙召会作为基督的身体,在许多地方彰显为众地方召会;为着正确的实行召会生活,我们需要地方召会—十八15~20:(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1 我们无法带着问题去宇宙召会,只能来地方召会;当基督里的信徒有了问题,他们该将问题带到地方召会—15~20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2 两三个人可以在主的名里聚集,可以有主的同在,但这意思不是说他们就是召会—15~20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贰 我们不该受善恶的观念所支配,而该由召会感所支配—15~20节,徒十二5、12:(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一 我们该顾到召会,并企求与召会的关系是对的;每次我们来在一起,必须是作为召会的一部分而聚集;当我们聚集时,应该执行召会的决定—太十八15~20。(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二 我们必须尊重神一地一会的管治原则—徒二42、46~47:(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1 宇宙召会作为基督的身体,是透过地方召会彰显出来;地方召会作为基督这一个身体的彰显,在地方上是一;一地只能有一会二42、46~47。(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2 如果我们聚集,却不在意召会的一,我们的聚集就是分裂;我们可能带着好意聚集—为要祷告、研读主话、彼此造就、传扬福音、彼此帮助认识主;然而,除非我们顾到神所命定这一的基本原则,否则我们的聚会就会制造分裂—二42、46~47。(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三 当我们聚集的时候,该考量我们的聚会是否为召会的一部分,并且执行召会的决定;我们需要学习来在一起时有召会感;我们无论作什么,都必须有召会感—太十八15~20。(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四 地方召会是在使徒行传和书信中由使徒们启示出来—徒八1,二41,四4:(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1 使徒行传提及好几处地方召会,例如,八章一节说到“在耶路撒冷的召会”。(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2 行传十三章一节说,“在安提阿当地的召会中”;这很清楚是指在安提阿当地独一的召会。(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3 在林前一章二节和林后一章一节保罗提到“在哥林多神的召会”。(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4 启示录一章十一节说,“你所看见的,当写在书上,寄给那七个召会:给以弗所、给士每拿、给别迦摩、给推雅推喇、给撒狄、给非拉铁非、给老底嘉”;这里重复提到“给”这字,启示出将书信寄给七个召会,等于寄给七个城市;因此,七个召会等于七个城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叁 回到一的立场上—拉一1~5,二1:(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一 以色列人的历史是召会历史的预表—一1~5,二1:(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1 神的百姓被掳到巴比伦七十年之后,神命令他们回到耶路撒冷,在那里建造圣殿(拉一1~5,二1);余民的归回不是神子民中间的分裂,而是一的恢复。(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2 同样的原则,在召会进入堕落和分裂的时期之后,主呼召信徒回到一的真正立场上,为要恢复基督身体的一—一1~5,二1。(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二 基督徒中间的分裂,是因为把别的名加在主耶稣的名之上所产生的—林前十一18,一10~12:(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1 在哥林多的信徒中间,至少有四种由特定名字所命名的分裂:保罗、亚波罗、矶法和基督—十一18,一10~12。(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2 如果哥林多的信徒照着这些人物将自己分门别类,依此成立公会,哥林多的这些公会就违反了一地一会的原则,因此造成分裂和混乱—十一18,一10~12。(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三 神有一个管治原则,一个城市中只有一个召会,就像一个妻子只有一个丈夫;建立公会和独立团体,在基督徒中间制造分裂,就是违反这个管治原则,因而犯了属灵的淫乱,就是混乱—启十七1、3、5。(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四 既然一个城市只有一个召会,我们无论去那里,都该简单的在地方立场上聚集;那些在公会聚会,在基督里的信徒,是我们亲爱的弟兄姊妹,但他们所在的公会乃是分裂—一11。(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肆 弃绝规条,实行包容—弗二14~16,罗十四1~9:(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一 我们要有正确的地方召会生活,就需要弃绝所有的规条,也就是所有生活和敬拜的形式或作法;这些造成了仇恨和分裂—14~16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二 为了要保守基督身体的一,我们该在道理和实行上,包容与我们同作信徒的人(罗十四1~9);只要一个人是真基督徒,即使他可能在道理或实行方面和我们有所不同,我们还是该接纳他。(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三 多少世纪以来,基督徒一直为三种事所分裂:道理的观念、神奇的恩赐和宗教的形式;我们要有正确的召会生活,就需要将这些摆在一边;首先,我们需要从道理观念中被救出来;第二,我们需要从着迷于神奇的恩赐中蒙拯救;第三,我们需要蒙解救脱离宗教形式—弗二14~16。(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

四 我们该从一切分裂的因素中蒙拯救,使我们可以在基督里是一,在我们所在的地方实行正确的召会生活—罗十四1~9。(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享受包罗万有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第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