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4月,福州
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一系列 圣经—神的话
倪柝声弟兄职事
圣经是我们独一无二的标准
第一篇 圣经是最高的法庭
读经:提后三16~17,申五32~33,启二二18~19,林前十一19,多三10,启十八4
壹 只有圣经有权威—提后三16~17,赛八20,申十三18:
一 圣经自己的见证是说,“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三16~17)。
二 除了神所默示的话语以外,没有人或团体,可以作有权威的教训;人以信条所记载的,是有权威的,就是取消圣经的权威—提后三16~17:
1 人或若要以为:我们知道圣经的教训,真是专一的,满足的;然而,圣经若真有专一的教训,又何必你们出来用信条叫它成为专一的呢?—约十二48,启二18。
2 如果圣经是有权威的,则何必用信条来证明圣经的权威呢?信条的权威,足以证明圣经的权威么?这样的作法,乃是羞辱圣经,并非尊重圣经!—十九1~3。
三 当人们以信条代替圣经,将活的和死的联合,归于教会的领袖,而不归于神的名下时,圣灵就将人的和神的,死的和生的,人的权威和神的权威,逐一划得分明—三1,亚四6,林前十二5。
四 所以,现在敬畏神的人们,应当起来,反对一切人所用以代替神的话的规则;人的试验越厉害,圣经的权威越显明;真的并不怕人试验;并且一受试验,反将假的显明出来!—太二八18,林前一2。
贰 我们现在应当只有一本公开的圣经,让人来遵从;我们若在圣经之外,有所订定,无论其内容是如何合经,就叫人轻看了圣经,而重看我们所订定的规章—申五32~33:
一 圣经已经将教会的制度订定清楚了;我们千万不要在圣经之外,再有一种的订定─即称之为信条、宪章、纲例、章程、规则等都不可─无论我们所订定的是若何的合圣经;不然,我们立刻成功一个宗派—林前十一19,一2,多三10。
二 订定规章,必居两种性质之一;不是有权威的,就是没有的;如果有权威,若里面有了错误怎么办?就是没有错误,能否完全呢?若云没有权威,错可修正,缺可补入;是这样的规章复有何用?在圣经外,多此一篇,岂非累赘?—林前十一19,彼后二1。
三 我们如果有所订定,我们所订定的,就成我们信仰的标准;这样,无论怎样合圣经,总是叫人在圣经之外,另有信仰的标准;现在惟一合经的办法,就是让神的话亲自来引导信徒—提后三16~17。
叁 教会可以不按着圣经而行,然而圣经并不因此而失去其权威;离弃神的法则者,自然要受审判;这审判的原则,就是在于圣经;要跟从主的人,就当归回到主的法则来—出三三13上,犹3:
一 人们断不能以为环境已经改变了,使徒也没有了,教会也腐败了,所以他们可以不理基督的话,可以随着己意而行—结一1~3,约七6、8:
1 罗马教的大原则,就是教会是有权柄的,就是圣经的意思,也应当照着教会所定规的去解释;他们不许信徒读经;他们要人顺服教会过于圣经—启十七1。
2 更正教的原则,岂不是除了圣经以外,教会是没有权威的么?我们的原则,岂不是要人完全顺服圣经,不顺服教会么?如果我们承认教会权威的存在,我们岂非又回到罗马教的境地去么?—三1。
二 神不是呼召我们去发明更好于祂在圣经里所启示的教会组织,祂的命令乃是要我们按着一次交给圣徒的真道而行(犹3)。
三 “我的道,”神是召我们来遵守基督自己的道,来亲近基督的自己—并不是教会的道。我们如果接受教会的话(我们应当记得,话与道在原文常是一样的),就是承认教会是有权威的;我们如果接受基督的话,我们就有基督自己的权威—诗一一九33、69。
四 弟兄姊妹引用“工作的再思”时,乃是因看见它所说的某点,是合乎圣经的,所以要照着行,才有益处;如果说,工作的再思如何说,所以该如何行,就不免使人误会你重看这一本书过于圣经了;我们没有意思,也是绝对不敢高举一本书过于有权威的圣经,我们在言语上也该谨慎—申四2,箴三十6。
肆 我们虽然敬爱许多神在各公会里的仆人,但是我们应当小心!不应当因着敬爱的缘故,就忘记了圣经的权威—赛八20,申十三18,十五5:
一 我们敬爱路德,敬爱卫斯理,敬爱喀尔文,敬爱其余神千百的仆人;但是我们应当知道:我们信心和行为的标准,乃是“耶和华如此说”,并不是“路德、卫斯理、喀尔文如此说”—赛十24,五十1,耶二2,结二4。
二 我们常欲听从人世的学说,和遗传的教训;但是神的目的,乃是要破除这些,好叫我们重新来到祂话语的面前,听祂圣经的教训;这样,我们所信的,就不是人的智慧,乃是神的大能—赛四十31,林后十二9。
三 神的儿子亲自对我们说,人的遗传是不必遵守的;祂对于专心遵守古人遗传的人说,“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十五8~9);因为我们若要遵守人的遗传,我们就要干犯神的诫命(3节)。
伍 “我是一个全心相信圣经的人。照我看来,圣经是最高的法庭,凡圣经所定规的,我们毫无权利可以稍加疑议。”(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七册,基督徒报(卷五),问答(四))
职事信息摘录:
只有圣经有权威
我们知道,如何审判罗马教的行为;然而我们却常常行罗马教所行的!我们应当记得,圣经是以罗马教为“世上的淫妇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启十七5)。虽然我们拒绝整个罗马的教训,然而我们尚可能接受罗马的原则!我们应当知道,在更正教的壳子里,有许多都是教皇化的东西。并且在现在的时候,尚有人要完全恢复到罗马的地位。有许多的公会,和许多的主张,虽然没有教皇,却有教皇的性质,自以为所教训的,乃是永不会误谬的!这样的自高自大,真是那自称为先知的妇人的声音;虽然她的名字不一定都是叫作耶洗别!
一个领袖,或一个团体,若有权柄-在圣经之外-教训,
则谁能保他们不会错误
虽然现在也有许多的团体和个人,并不像罗马教那样自以为她的教训,都是永不会误谬的,也并没有以为教会是在世界里,是应当掌大权的;然而,就是在此中,我们也能看见罗马的形像。无论那一团体的基督徒,虽然不自以为是世上独一的公教会,虽然不自以为他们是罗马的嫡派,但他们如果以为他们的教训是教会所教训的,是有权威的;在这里,我们就听见那个妇人的声音!虽然那妇人的名字,并不是耶洗别。虽然有许多的团体,他们并非有意增加神的话语,并且也愿意接受神话语的引导;然而,只因他们以为他们团体所规定的,或者他们的团体从前所规定,现在遗传下来的,也是圣徒们所应当遵守,所应当敬重的;这就是没有罗马之名,而有罗马之实的团体。就是在这里,几乎更正教的教会,都是站立在一处!并且,有人反以为教会若不是有这样人为的信条和规则,则他们信仰的稳健,就有许多可疑的地方。自然我们知道,现在有许多不信派,他们正在出力要求,要除去人为的信条。不信圣经的默示者,有这样的要求。不信永远刑罚者,也有这样的要求。相信基督教不信基督者,也有这样的要求。就是因为有这些人反对信条和遗传的缘故,那些卫道热心的人,就更以为这些信条和遗传,是不可少的。我在这里,自然没有工夫去讲论这些问题,然而有一件事我可说的,就是照着圣经而看,教会总不应当有所教训。除了神所默示的话语以外,没有人或团体,可以作有权威的教训。圣灵教训圣经,乃是真的教训。因为圣经里除了真理,并没有别的。耶洗别虚伪的要求,就是说她有权威教训。你如果相信耶洗别的原则,你就不能禁止人去跟从耶洗别的教训。一个领袖,或一个团体,若有权柄-在圣经之外-教训,则谁能保他们不会错误?他们若错误了,则跟从他们的人,怎能不错误呢?如果瞎眼的带领瞎眼的,两个怎能不都跌在坑里呢?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
然而有的人就要说,现在的信条,是可从圣经里,用许多的证据,证明都是圣经自己的教训的。好,如果圣经会教训信条所教训的,圣经是像信条那样的有权威,则何必在圣经之外,又有信条呢?人或若要以为:我们知道圣经的教训,真是专一的,满足的;然而,圣经若真有专一的教训,又何必你们出来用信条叫它成为专一的呢?如果圣经是有权威的,则何必用信条来证明圣经的权威呢?信条的权威,足以证明圣经的权威么?这样的作法,乃是羞辱圣经,并非尊重圣经!圣经自己的见证是说,“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三16~17)。
人以信条所记载的,是有权威的,就是取消圣经的权威
人以信条所记载的,是有权威的,就是取消圣经的权威!叫人不以圣经为程度,而以信条为程度!如果不幸,在信条里有了错误;则人们也应当维持这个错误,像维持其中其他的真理一般。如果不幸,在信条中有了缺点,则圣经也没有机会,可以补满它;简言之,这样的作法,就是取消圣经的高位,叫人的良心不能直接在神面前负责。所以,现在敬畏神的人们,应当起来,反对一切人所用以代替神的话的规则。
人的试验越厉害,圣经的权威越显明
无论如何,耶洗别好像是很有智慧的。她以为她自己是可以教导人的,她就连接着管理人。她的错处,就是她不肯让她假冒为神话语的教训,给神的话语来审判,看到底是真是假。她也知道,神所默示的,是有权威的;所以她才假冒她是受神默示的。然而,她忘记了,她这样的受神默示,是否神所默示的话语所允许的。她的权威,不许人疑问,只许人接受。圣经也是如此。它是绝对应当被人接受的。就是为着这个缘故,所以它在过去的时代中,曾受过许多的试验。人的试验越厉害,圣经的权威越显明。真的并不怕人试验。并且一受试验,反将假的显明出来!相信罗马的,乃是愚昧与迷信。相信圣经的,乃是聪明,并满有理由。(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五册,基督徒报(卷三),默想启示录(中卷),(四)推雅推喇(罗马的教会))
只有一本公开的圣经,让人来遵从
千万不要在圣经之外,
再有一种的订定─即称之为信条、宪章、纲例、章程、规则
圣经已经将教会的制度订定清楚了。我们千万不要在圣经之外,再有一种的订定─即称之为信条、宪章、纲例、章程、规则等都不可─无论我们所订定的是若何的合圣经。不然,我们立刻成功一个宗派。也许比别的宗派更合乎圣经,更有知识,然而,却免不了成功一个宗派。我们现在应当只有一本公开的圣经,让人来遵从。我们若在圣经之外,有所订定,无论其内容是如何合经,就叫人轻看了圣经,而重看我们所订定的规章。这样,就叫“我们的团体”(姑且如此说)中人都当顺从这规章的教训,才能在一起。如果他看见规章也有了与圣经不对的,他就当离开。自然我们可以用圣经的教训教导人,但是,他如果顺从,就是顺服主的话,并不是我们的话有什么权威。我们如果有所订定,我们所订定的,就成我们信仰的标准;这样,无论怎样合圣经,总是叫人在圣经之外,另有信仰的标准。
订定规章,必居两种性质之一。不是有权威的,就是没有的(有权威意思就是为人所当顺从,不可更改的)。如果有权威,若里面有了错误怎么办?就是没有错误,能否完全呢?若云没有权威,错可修正,缺可补入;是这样的规章复有何用?在圣经外,多此一篇,岂非累赘?(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七册,基督徒报(卷五),问答(九))
在圣经之外,再加上什么信条,就是一个宗派
更正教的各种信条,就是表明更正教是主张宗派的。在圣经外,再设立一种信条,无论其如何合乎圣经,都是自建藩篱,将意见不同的人拒在外面。你如果不同心,就请你他往,就是再立一个宗派也可以。神的教会如果不肯接受一切重生的人,而在圣经之外,再加上什么信条,就是一个宗派。感谢神,因为祂呼召我们来遵守基督的道。不然,简单的儿女们,对于现今纷乱的信条、组织和名称,真是不知何所适从。我们所当遵从的,是祂的道,不是教会的话。(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五册,基督徒报(卷三),(六)非拉铁非(忠心小群))
惟一合经的办法,就是让神的话亲自来引导信徒
现在惟一合经的办法,就是让神的话亲自来引导信徒。自然,“人的见解和意见总是不能尽同的;”但是,圣灵总不会以两样的解释给人的。错是在人。约翰七章十七节是一切问题的根源。信徒如果肯捐除己见,降服圣灵,彼此推重等候,同心同意是可以达得到的。如果尚有己意己见,虽其人在表面脱离宗派,心里还是有宗派的,自然要发生纠纷。(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七册,基督徒报(卷五),问答(九))
以圣经的权威为已足
信徒必须明白分开他的魂和灵的,乃是神的道。主耶稣自己就是神活的道,祂要以祂的自己分开我们的魂和灵。我们是否愿意让祂的生命,和祂所完成的工作,站立在我们的魂和灵中间呢?我们是否愿意,并且寻求祂的生命,充满在我们的灵中,以对付魂,以致它不能活动呢?圣经,就是神写的道。主耶稣要用圣经的教训,将我们的魂和灵分开。我们是否愿意跟从所有的真理呢?圣经的教训,是否我们所愿遵行的呢?我们愿否没有自己的意见,只因着圣经的教训,而顺服主呢?我们愿否以圣经的权威为已足,不必再有人世的帮助,才肯服从呢?如果我们愿意进入完全属灵的生活,我们就断不能不顺服主,和祂在圣经里所有的教训。这是不可少的。这是实行的利剑,要将我们的魂和灵分开的。(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十二册,属灵人(上册),第五章)
教会可以不按着圣经而行,然而圣经并不因此而失去其权威
审判的原则,就是在于圣经
我们应当将本节首句的话,和前节末句的话相连起来看:“因我见你的行为,在我神面前,没有一样是完全的。所以要回想你是怎样领受,怎样听见的。”主乃是呼召他们归回到他们从前从神那里所接受的。主并不以为:现在教会的情形不古,所以每一个教会就可以自由订立章程了。主并不是呼召他们来改造自己,主乃是要教会记起他们如何已经从神所设立独一无二的程度坠落了。这里主并不是将自由赐给教会。主的话语像主自己一般,乃是永远长存,永远有能力的。教会可以不按着圣经而行,然而圣经并不因此而失去其权威。离弃神的法则者,自然要受审判。这审判的原则,就是在于圣经。要跟从主的人,就当归回到主的法则来。人们断不能以为环境已经改变了,使徒也没有了,教会也腐败了,所以他们可以不理基督的话,可以随着己意而行。圣经如何告诉我们:从前怎样为罪人,如何借圣灵蒙洗净、分别、称义;圣经也如何告诉我们:圣灵是按照己意,在教会中运行的。在有的地方,也许我们没有看见方言、神迹和医病;然而难道圣灵就不在哪里么?虽然圣灵的显现,也许有时是不同的;但是祂在教会中作主,乃是一个不可更改的事实。神不是呼召我们去发明更好于祂在圣经里所启示的教会组织,祂的命令乃是要我们按着一次交给圣徒的真道而行(犹3)。
这里所说的,乃是恢复的第一步。他们应当回想从前所领受的特恩,和所听见的真理。这两个就是他们在改教时所得的“称义”和“圣经”。他们受审的根据,乃是按着他们所得着的亮光(比较太十一21~24)。更正教是要按着他们在改教时所得着的而受审。然而因信称义,和圣经权威,岂非在信仰上和行为上受更正教的轻看了么?这样,他怎能在审判中站立得住呢?主要他们回想,就是要他们将从前的景况,和现在的情形来比较,好叫他们知道自己的缺欠,而来遵守神的命令。(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五册,基督徒报(卷三)(五)撒狄(更正的教会))
神是召我们来遵守基督自己的道
“我的道,”神是召我们来遵守基督自己的道,来亲近基督的自己-并不是教会的道。我们如果接受教会的话(我们应当记得,话与道在原文常是一样的),就是承认教会是有权威的;我们如果接受基督的话,我们就有基督自己的权威。我们应当以基督的话来判断一切的事物,就是教会也应当受这话的判断。在教会失败的时候,主并没有命令我们去听教会。我们已经看见在推雅推喇里,耶洗别的话自称是受默示,有权威的;我们也看见在撒狄里,这样的自称自负,已经被人所唾弃了。然而,教会虽然没有受默示,却依然施教。人说,我们现在已经有一本公开的圣经了(感谢主,这是实在的)。随着这个,自然也有许多的亮光照耀。但是信条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更正教的信条很注重福音根本的道理,但就是这个也是人的教训,因为“能贱能贵”都在于人。自然起初的时候,这些信条乃是草创的人所相信的。再后,就因着意见的缘故,不得已又创别的信条。再后,信条的分争就逐日加增,直到现今竟至在分门别类中再分门别类,在宗派中又分宗派,贻更正教以莫大之羞。(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五册,基督徒报(卷三)(六)非拉铁非(忠心小群))
绝对不敢高举一本书过于有权威的圣经
弟兄姊妹引用“工作的再思”时,乃是因看见它所说的某点,是合乎圣经的,所以要照着行,才有益处。如果说,工作的再思如何说,所以该如何行,就不免使人误会你重看这一本书过于圣经了。我们没有意思,也是绝对不敢高举一本书过于有权威的圣经,我们在言语上也该谨慎。(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二册,敞开的门(卷二),敞开的门(卷二)第十六期)
不应当因着敬爱的缘故,就忘记了圣经的权威
人的遗传是不必遵守的
教会按立人,叫他作传道教导的工作,是圣经里所没有的,不过是罗马教神甫的变相而已。这样人的发明和遗传,乃是圣经所没有的。但是,也有热心爱护宗派的人,以为我们信徒也当尊重教会的制度。虽然圣经没有这样教训,但是教会既然这样定规,我们就应当遵守。这是什么道理呢?这岂不是罗马教的口气么?罗马教的大原则,就是教会是有权柄的,就是圣经的意思,也应当照着教会所定规的去解释。他们不许信徒读经。他们要人顺服教会过于圣经。我们自命为更正教中人,岂不就是反对这样的原则么?更正教的原则,岂不是除了圣经以外,教会是没有权威的么?我们的原则,岂不是要人完全顺服圣经,不顺服教会么?如果我们承认教会权威的存在,我们岂非又回到罗马教的境地去么?神的儿子亲自对我们说,人的遗传是不必遵守的。祂对于专心遵守古人遗传的人说,“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十五8~9)。因为我们若要遵守人的遗传,我们就要干犯神的诫命(3)。
主耶稣基督在启示录二章六节说,“你恨恶尼哥拉一党人的行为,这事(原文里有这一字)也是我所恨恶的。”弟兄们阿,请你知道:我们现在所说的,并不是指着谁说的,也不是说到某某人。如果是这样,断乎不可!就愿意神拯救我们,离开这批评祂儿女的罪恶!我们所说的,像主一样,不过只说到这件事而已。祂说,“这事也是我所恨恶的。”祂并没有说,“这些人是我所恨恶的。”我们不敢说话,不敢作事,也不敢存心,过于圣经所记载的。我们最不愿意的,心里觉得最难过的,就是因为我们是处在背道时期的末了,所以我们是居在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的环境中,以致我们没有考察,就接受了许多“古人的遗传”。而那些遗传,又是与我们所爱慕、所尊敬的从前属灵伟人发生关系的。我们承认:在许多宗派中有许多真属乎神的仆人,他们的名字常常引起我们敬爱的心。愿神施恩给我们,如果我们有心说到他们!
我们信心和行为的标准,乃是“耶和华如此说
但是,我们的危险,就是在此。因为我们所敬爱的人-无论是已经过去的,或者是还在的-是在公会里头,并且他们竟然接受了尼哥拉的教训。我们因为古人的遗传,是经过他们的手传给我们的,我们就以为他们是不会错的;就没有在神的亮光中,与神的话语比较,慎思明辨,察看到底他们所接受、所宣传的,是不是和神的教训没有相反。我们虽然敬爱许多神在各公会里的仆人,但是我们应当小心!不应当因着敬爱的缘故,就忘记了圣经的权威。我们敬爱路德,敬爱卫斯理,敬爱喀尔文,敬爱其余神千百的仆人;但是我们应当知道:我们信心和行为的标准,乃是“耶和华如此说”,并不是“路德、卫斯理、喀尔文如此说”。何况还有许多的名字,赶不上这些人呢!佩服敬爱他们,固是应当的,但是不要太过。不然,我们就冒了危险。(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四册,基督徒报(卷二),默想启示录(中卷),(三)别迦摩(腐败的教会))
要知道谁是谁非,就必须根据圣经来断定
在相信全教会都要在灾难前被提的,有:达秘(J. N. Darby)、克锐(William Kelly)、叨雷(R. A. Torrey)、慕迪(D. L. Moody)、布鲁克(J. H. Brookes)、古锐(J. M. Gray)、加百林(A. C. Gaebeloin)、赛斯(J. A. Saiss)、司可福(C. I. Scofield)等。
在相信全教会都要经过灾难才被提的,有:慕勒(George Mueller)、哥顿(A. J. Gordon)、宣信(A. B. Simpson)、耳门(Dr. Erdman)、莫尔赫(Prof. Moorhead)、富勒斯(H. W. Frost)、堪麦隆(Robet Cameron)、吴乃铎(Jas. Wright)、牛顿(B. W. Newton)等。
在相信少数的人要在灾难前被提,多数的人要经过灾难才被提的,有:戴德生(Hudson Taylor)、戚布门(R. C. Chapman)、郭维德(R. Govett)、彭伯(G.H. Pember)、潘汤(D. M. Panton)、李德保罗(Paul Rader)等。
若要跟从人,到底当跟从谁呢
因为各方都有很靠得住的学者和属灵的人,所以跟从人是作不到的。因为若要跟从人,到底当跟从谁呢?他们都是神最特出的儿女呢!这样的情形不过叫我们承认就是最好的人,也都有错误的可能。我们要自己无依无靠的来求神赐给亮光。
只凭着圣经的教训,从圣经找出凭据来
因为各方都有很靠得住的学者和属灵的人,所以,就是谁与我们有不同的意见,谁也不该有谩骂的态度,谁也不该说些基督人不该说的话,就如“这是从撒但来的教训,”“这是从撒但来的思想”等语。我们要知道他们是我们的弟兄,并且也许他们在基督里的生命,比我们更深,所以,我们千万不要随便以为他们是“假先知,”是“不明白预言的纲领者,”以为他们的主张,是“谬惑,”是“狡猾的教训。”如果这样说法,就不但对不起弟兄,也是对不起主。我们只把理由摆出来,只凭着圣经的教训,下一个清楚的断案而已。
我们要知道谁是谁非,就必须根据圣经来断定。只有圣经有权威。我们要从圣经找出凭据来,看到底谁的理由最充分,谁的理由不可恃。
不过有一件事,我们要十分注意的,就是每一次要从圣经中找凭据的时候,不是只把差不多的就引来,不能以为只要有了圣经节就是有了凭据。我们必须注意那一节圣经到底是不是证明那一件事。如果只有圣经节就算凭据,不问圣经是不是证明这一件事的话,就好像一个无用的律师,引许多不相干的律法,来替他的当事人辩护一样。这是不是律法所许可的呢?(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十九册,讲经记录(卷三),被提和灾难(一))
圣经是最高的法庭
我是一个全心相信圣经的人。照我看来,圣经是最高的法庭,凡圣经所定规的,我们毫无权利可以稍加疑议。圣灵知道教会应当如何组织,祂已经在圣经里完全启示出来了;乃教会中人竟有以为圣经中所启示的教会组织法,是尚属幼稚的,处今世界进化(?!)的光景中,应当有更完善的组织─究竟这不过是照着罗马教会的原路而进,究竟这不过是自大自高的世人,表明他们轻看神的心意而已。现今中国教会正处过渡的时代,多人都是题本色的教会;但是,本色而不合经,究非主旨;空洞洞的以“中华基督教会”为名,究有何益。愿主在这背道的世代中叫我们忠心!(教会的组织法,请读本报第四期全册)(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七册,基督徒报(卷五),问答(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