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的召会

第十系列 长老的治理

留在生命里并看见神经纶的异象,以蒙保守在主的恢复中
第十二篇 建立活力排结常存的果子

读经:徒二46~47,五42,十二12,十三2,约壹一9,林前十二24,罗十二1,约十五4~5、7

壹 我们带领人得救并受浸之后,需要以确定的方式照顾他们;然而,我们也需要领悟,若没有建立活力排,我们就无法得胜或结常存的果子—徒二46~47,五42,十二12:

一 按照行传二章四十一节,当彼得在五旬节那天向犹太人传福音时,大约有三千人得救;四章四节说,“听道的人中,有许多信的,男人的数目约到五千;”我相信这五千人中的许多人加给召会,主要是借着家中的聚会(二46~47,五42,十二12)。

二 虽然我们可以借着大聚会得着很多人,但若没有活力排,我们所得的可能就不会存留或在召会生活中开花;要结常存的果子,没有比活力排更有效或更持久的路—二46~47,五42,十二12。

三 一个家庭要继续存在,家中的孩子必须以适当的方式受培育;同样的,我们不仅要生属灵的孩子,也要借着活力排在主里培育他们;我们若没有借着活力排培育初信者,我们的劳苦将是徒然的(参林前十五58);只有活力排才能使召会生活长久持续昌盛。

四 为了有活力,我们应当愿意付代价,不仅彼此在主里有彻底的交通,也应当为结果子的事禁食并祷告(约十五4~5、7);我们若是信靠主的人,就不会采取世俗的办法,推出知名人士作为得人的凭借,而会迫切的祷告求主赐给我们果子。

五 活力排是我们在主恢复中得着扩增唯一有效的路;圣经启示,为了实行活力排,我们需要顾到四件事—徒十三2,约壹一9,林前十二24,罗十二1,约十五4~5、7:

1 首先,我们该愿意为了迫切要结果子的负担禁食并祷告(7~8,徒十三2)。

2 第二,我们该彻底向主承认我们的失败、过犯和罪过(约壹一9)。

3 第三,我们需要与我们活力排的成员有亲密且彻底的交通,好在灵里与他们调和(7,林前十二24)。

3 最后,我们需要将自己奉献给主(罗十二1);这是使我们有活力的合乎圣经之路。

贰 主恢复的存在,乃在于借着主恢复中的职事所释放的真理;因此,众召会该尽力在关于实行活力排以得着扩增的事上,跟随职事的带领—徒二41,林前十二24,罗十二1。

职事信息摘录:

借着活力排结常存的果子

我们借着每周的探访和定期的福音聚会,将福音的种子撒到人里面,就自然会有收获。这样的实行是有果效的。我们带领人得救并受浸之后,需要以确定的方式照顾他们。然而,我们也需要领悟,若没有建立活力排,我们就无法得胜或结常存的果子。要结常存的果子,没有比活力排更有效或更持久的路。即使我们得着大量的人,若没有活力排,主也不会满足。

按照行传二章四十一节,当彼得在五旬节那天向犹太人传福音时,大约有三千人得救。四章四节说,“听道的人中,有许多信的,男人的数目约到五千。”我相信这五千人中的许多人加给召会,主要是借着家中的聚会(二46~47,五42,十二12)。虽然我们可以借着大聚会得着很多人,但若没有活力排,我们所得的可能就不会存留或在召会生活中开花。一个家庭要继续存在,家中的孩子必须以适当的方式受培育。同样的,我们不仅要生属灵的孩子,也要借着活力排在主里培育他们。我们若没有借着活力排培育初信者,我们的劳苦将是徒然的(参林前十五58)。只有活力排才能使召会生活长久持续昌盛。我担心某些召会可能没有很多活力排,因为这些召会中的带领弟兄们对此事不感兴趣。因此,我有负担释放更多信息,论到活力排的实行。

一九八四年,我强调排聚会和家聚会的实行。然而,许多圣徒在排聚会里不冷不热。因此,近年来我加了“活力”一辞来形容“排”。我仍然担心在排聚会里圣徒经常按照自己天然的心思彼此说话(参弗四25)。因此,为了有活力,我们应当愿意付代价,不仅彼此在主里有彻底的交通,也应当为结果子的事禁食并祷告(约十五4~5、7)。我们若是信靠主的人,就不会采取世俗的办法,推出知名人士作为得人的凭借,而会迫切的祷告求主赐给我们果子。

使信徒有活力的合乎圣经之路

活力排是我们在主恢复中得着扩增唯一有效的路。没有活力排,我们得人的活动可能仅仅是堕落的宗教。虽然我们可以带许多人得救,并为他们施浸,但除非我们在真正的活力排里牧养他们,否则我们的劳苦将是徒然。圣经启示,为了实行活力排,我们需要顾到四件事。首先,我们该愿意为了迫切要结果子的负担禁食并祷告(7~8,徒十三2)。第二,我们该彻底向主承认我们的失败、过犯和罪过(约壹一9)。第三,我们需要与我们活力排的成员有亲密且彻底的交通,好在灵里与他们调和(7,林前十二24)。最后,我们需要将自己奉献给主(罗十二1)。这是使我们有活力的合乎圣经之路。

不是跟随人,乃是跟随主话中的真理

主恢复的存在,乃在于借着主恢复中的职事所释放的真理。因此,众召会该尽力在关于实行活力排以得着扩增的事上,跟随职事的带领。有些人根据我所陈明有关合乎圣经的聚会与事奉之路,指责我控制众召会。他们声称虽然我没有跟随任何人的路,但我却要每个人都跟随我的路。然而,问题不在于我们是否跟随人的路,乃在于我们是否跟随神话语中所启示的真理(提后三14~17)。因为倪柝声弟兄陈明了主话语中的真理,我就服从他。只要一个人有真理,我就愿意将自己交给那人。我无意控制任何人;我只知道劳苦(西一29,林前十五10)。我供应圣经中的真理。因此,借着这职事,圣徒就被带到真理的管治之下(参徒二六19)。(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三年第一册,南加州长老同工聚会,第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