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5月至6月,美国俄亥俄州克里夫兰及麻萨诸塞州牛顿市

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五十七系列 祭司体系的事奉

李常受弟兄职事第四阶段(1984-1990)
新约的祭司体系
第六篇 在主恢复里工作的原则

读经:徒二十28,十三1~4,约二23~25,徒十五24~31,罗十二3,林前三10

壹 在主恢复的工作中,我们的作法是不控制事情,但我们会限制自己信托某些人—徒二十28,十三2,约二23~25:(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二册,新约的祭司体系,第七章)

一 主在地上作工时,祂没有对人施行任何控制,但祂也没有特别信靠任何人;祂带着门徒同祂在一起,但祂没有控制他们;同样,我们必须容让人作他们所要作的;虽然主陈明许多启示和教导,使门徒得到属灵的造就,但祂不作关乎事务的要求—23~2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二册,新约的祭司体系,第七章)

二 在新约里关于彼得工作的记载并不多,但关于保罗工作的记载是广泛的;关于在主的工作上料理事务,我们能从保罗学习很多事—徒十三1~4,十五24~31。(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二册,新约的祭司体系,第七章)

三 已过曾有好几个时期的背叛;在中国,倪弟兄像一把保护别人免受攻击的大伞;唯一受攻击的人就是倪弟兄;整个恢复的工作都在倪弟兄手下;他在将事物信托他人的事上相当谨慎;他限制他的信托—约二23~三1。(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二册,新约的祭司体系,第七章)

四 我离开中国以后,在主恢复的工作中领头,我在信托上并没有太多限制;我若多限制自己的信托,有些背叛也许可以避免—罗十二3,林前三10。(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二册,新约的祭司体系,第七章)

贰 新约中没有指明,保罗完全信托其他同工—甚至是提摩太;我们最好要限制我们的信托—约二23~25。(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二册,新约的祭司体系,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