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系列 人的受造

人的三部分
人的心
为着生命的长大有正确的心
第十三篇 罪人得救必须心碰着主,
根据主是罪人的朋友以及使人的心产生羡慕

读经:路七36~50,十九1~10,罗十8~13,太十一19,十三15,代下二十7,来十一6

壹 罪人接受救恩惟一的必须—心出来碰主—路七36~50,十九1~10:

一 路加七章三十六至五十节,说到一个犯罪的女人罪得赦免的事;她因着罪得赦免,而对主感恩;她不注重以什么条件来信,她只觉得主可爱;她的心是那样出来碰主,而感激主的救恩;这样就行了,她就得救了。

二 路加十八章十三至十四节主说,“那税吏却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啊,宽恕我这个罪人!”一个人来到神面前,不怕他不明白福音的道理,只要他有一个心,肯到神面前去,就行了

三 路加十九章一至十节说到撒该得救的故事;撒该的“看”和患血漏之女人的“摸”(可五25~30)是一样的;主不拯救无所谓的人,乃拯救渴望要的人;主不救只会挤的人,只救来摸祂的人;主不救看热闹的人,只救有意来看的人。

四 路加二十三章三十九至四十三节里,原来与主同钉的两个强盗,本来都讥笑祂;但到临死的时候,其中有一个突然心里一转,就向主说,“你来进入你国的时候,求你记念我”;他只是心一出来,主就救他了;他得救并不在于他知道多少道理。

五 得救不是知识的问题,乃是罪人如何碰着神的问题;只要人的心一信就成,人的口一认就行了—徒十34~44。

六 所以人得救,的确不在乎听了多少救恩的话;我们作工的人要有一本簿子,然后我们就能有结论,就知道人得救,都不是因着长篇大论的话,乃是因着一两句话,他的心出来摸主一下就成了—罗十8~13。

贰 耶稣是罪人的朋友—太十一19,代下二十7,雅二23下,来十一6:

一 圣经上有一句话说,主耶稣是罪人的朋友(太十一19);朋友就是在正规的关系以外所爱的人;所以有些人在正规的关系上是父子的关系,但也可以在这之外,有朋友的关系;这就是双方不讲地位的关系。

二 罪人可不按正式手续到主面前—太十一19,代下二十7:

1 主是神,我们是人,主是救主,我们是罪人,这都是正规的关系;但主也乐意在这些正规关系之外,与我们有朋友的关系—太十一19。

2 这就是说,罪人可以不按正规得救的手续,我们可以按朋友的关系,来到祂面前—19节。

三 因着主耶稣是所有罪人的朋友,本来罪人按着正式手续来到主面前,是有条件的;但罪人若是以朋友的关系来到主面前,则是毫无条件的;所以罪人可以坦然无惧的照着本相来到主面前—19节,代下二十7。

四 不管人犯什么罪,无论人是什么种人,都可到主面前来,因为主乃是罪人的朋友;我们若认识主是罪人的朋友,福音的品质就要被拔高,福音要有大更改—来十一6;

叁 人心乃人的总汇之所—箴四23,太十二34:

一 人物质的身体有心(生理的心),人的魂有心(心理的心),人的灵也有心(良心的心);所以心就是整个人集中的地方—创六5,太十五19,徒十一23。

二 人的身体是以心为中心,而人的魂和灵,也都以心为汇集之处,所以心可以说是人的总汇之所,是人生命的汇集之处;心可以说就是代表我们真的自己—箴四23,太十二34。

三 人的心,乃是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没有人能够识透的(耶十七9);一个心思黑暗的人,一个感觉麻木的人,就没有意思要挑选神,对救恩也没有任何羡慕。

四 因此,生理上的人、属灵上的人,既然都没有办法得着救恩,所以神只有对付他这个有知觉的人;一个有知觉的人对于救恩又如何呢?—罗一21,三11,太二三37:

1 罗马一章二十一节说,一个没有信主的人,在他思想的那一部分里,乃是黑暗的,是虚妄的;对于救恩,他乃是一个无知的人,是一个愚拙的人。

2 再说人情感的羡慕如何;罗马三章十一节说,“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因此要堕落的罪人得救,第一关是要他明白,第二关是他必须“要”;约翰十五章二十三至二十五节说,人的情感不但不羡慕主,反而是无故的恨主,

3 接着我们再说到意志;意志就是人决定的机关;没有信主的人,乃是决定不要的人;马太二十三章三十七节,主耶稣说,“我多次愿意……,只是你们不愿意”;人只要愿意信,圣灵就要赐给顺服的人。

肆 传福音的目的,是注重在让人有羡慕—太十三15,罗十10:

一 圣经说,人必须信,才能得救;而信乃是人心里的事,所以希伯来书才说,不信的心,乃是恶心(三12);罗马书说,人要心里相信(十9~10);所以如果罪人要相信,他的心思、情感、意志都得转过来。

二 我们传福音,必须靠着圣灵,使用神所说的话,来进入罪人的心里,而在他里面产生一个东西;这便是传福音的窍—太十三15,罗十10。

三 在传福音的过程中,要达到三个目的:第一,最初的目的要人有一点救恩的思想,明白神,明白救恩;第二,传福音最大的目的,就是叫人要神,羡慕神,喜欢得救;第三,最终的目的,是叫人定规要神,要得着神—罗一17,徒八12。

四 所以传福音所碰到最大的问题,还是羡慕的问题;只要人的心一倾向主,传福音的事就已经差不多了—12节、36~38节。

伍 箴言说,王的心是在神的手中,好像陇沟的水,随意流转(二一1);传福音最重要的,是在于得着人的心;我们的话能像钩子把人的羡慕钩起来,而得着他的心,这样福音就成功了。

职事信息摘录:

罪人接受救恩惟一的必须—心出来碰主

一个犯罪的女人罪得赦免

路加七章三十六至五十节,说到一个犯罪的女人罪得赦免的事。她因着罪得赦免,而对主感恩。她感觉自己的罪多,蒙了主的赦免,由此她感觉到主的可爱。她不注重以什么条件来信,她只觉得主可爱;她的心是那样出来碰主,而感激主的救恩。这样就行了,她就得救了。所谓“信,”乃是心出来碰主一下。我们传福音,不在乎人明白救恩有多少,只要人肯向主碰一碰,罪就得赦免了。那女人许多的罪都得了赦免,因她的爱多。她的爱出来碰主,这样就得救了。

肯谦卑的来到神面前,就够了

路加十八章十三至十四节主说,“那税吏却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啊,宽恕我这个罪人!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得称为义,那人却不然。因为凡高抬自己的,必降为卑;降卑自己的,必升为高。”在这里有一个人得救了,他没有所谓的表示,他没有什么属灵的知识;他只感觉自己是个罪人,求神开恩怜悯,他就得救了。一个人来到神面前,不怕他不明白福音的道理,只要他有一个心,肯到神面前去,就行了。所以我们不必注重传神替我们作了什么;我们只要能让罪人觉得自己有罪,肯谦卑的来到神面前,就够了。

路加十五章里说到浪子回头的比喻。浪子所以能回家,是因他醒悟过来,这一点就行了。这个浪子醒悟过来,要回到父亲面前去认罪,这样他就得救了。所以我们救人时,不必让他们明白多少,只要让他们有真诚的心,愿意来到神面前,就行了。至于福音的真理,可以等到以后再让他们明白。

主不拯救无所谓的人,乃拯救渴望要的人

路加十九章一至十节说到撒该得救的故事。撒该的“看”和患血漏之女人的“摸”(可五25~30)是一样的。许多人拥挤主,并不叫主有感觉;那个血漏的女人一摸,主立时就有感觉。撒该的看也是这样。撒该要看主,就让主注意他了。主不拯救无所谓的人,乃拯救渴望要的人;主不救只会挤的人,只救来摸祂的人;主不救看热闹的人,只救有意来看的人。撒该的得救,是因他有意思要看见主。就是因着这细微的心意,主就拯救他了。人的心意一出来,是顶让主注意的。

心出来向主碰一碰,他的人也跟着出来了

路加二十三章三十九至四十三节里,原来与主同钉的两个强盗,本来都讥笑祂。但到临死的时候,其中有一个突然心里一转,就向主说,“你来进入你国的时候,求你记念我。”他的心出来向主碰一碰,他的人也跟着出来了。所以这个强盗祷告的话虽错,但是主知道他的心意,祂总不会错。主立刻回答他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他只是心一出来,主就救他了。他得救并不在于他知道多少道理。

只要人的心一信就成,人的口一认就行了

行传十章三十四至四十三节,是彼得奉差去哥尼流家传福音所说的话。他一路述说主在地上一切的行为,最后说到“借着祂的名得蒙赦罪。”这一句话时,圣灵便降临在一切听福音的人身上了(44)。所以传福音,只要能把罪人带到神面前就行了,不必要人听明白多少救恩的话。我们对于救恩的真理也是一样,乃是得救后才慢慢明白的。罪人得着一点救恩的话就够了。在哥尼流家,是圣灵在那里等着降临,今天主也是等着罪人;只要罪人心一动,就行了。从前我们是注重基督在神面前怎样为我们成就救赎;但今天我们要知道福音在罪人身上怎样成就救恩。得救不是知识的问题,乃是罪人如何碰着神的问题。

罗马十章八至十三节给我们看见,人相信救恩不是相信救恩的理由、道理、来源。所以传福音不要注重讲道,乃是要告诉人,这救恩就在你口里,就在你心里。福音就是口和心的问题。人要得救,若要讲行为,那是何等难。今天福音的道是为着所有人的,是所有人都能得着的;人只要口里一承认就行了,心里一相信就成了。“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一个人只要一呼求,喊一声主耶稣,就得救了;救恩就成就在他身上。只要人的心一信就成,人的口一认就行了。救恩在神面前是何等完全的事,而人接受又是何等简单的事。(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三十七篇)

要花工夫研究人如何得救

我们要先问问自己:到底我是明白了多少圣经的真理而得救的?我们看圣经的例子,并研究自己和别人得救的例子,就能知道:许多人总不过只听了两三句福音真理的话,就得救了;有的人甚至是听了毫不相干的话而得救的。所以人得救,的确不在乎听了多少救恩的话。我们作工的人要有一本簿子,要记录某人是因某句话而得救的。然后我们就能有结论,就知道人得救,都不是因着长篇大论的话,乃是因着一两句话,他的心出来摸主一下就成了。当你这样一个一个研究以后,你传福音就有智慧了。我们多研究之后,就能看见,世界上的人都差不多,没有多少种可以分。对于接受福音这件事,世界上差不多只有几种人。某种的人听这种的话,就能得救;某种的人听那种话,也差不多就能得救。世界上的人是有典型的,而且人的型不多。某种人是有某种脾气的,他是因着某句话得救的;以后你一看见同样的人,就可以用同样的话叫他得救。所以救人的事,也需要花工夫去查考、研究,这样我们就能成为很会领人得救的人。

耶稣是罪人的朋友

朋友是在正规关系之外的关系

圣经上有一句话说,主耶稣是罪人的朋友(太十一19)。朋友的意思是什么呢?朋友就是在正规的关系以外所爱的人。所以在正规关系以外的关系,那种不讲地位的关系的,就叫作朋友。比如主人和仆人、丈夫和妻子、兄弟、父子等,都是正规的关系;而朋友就是在这些正规关系以外,另有极亲密的关系的。所以作朋友的意思是说,没有那一个正规的关系,两边乃是在正规的地位之外相爱相交的。所以有些人在正规的关系上是父子的关系,但也可以在这之外,有朋友的关系。这就是双方不讲地位的关系。有人正规的关系是主任和科员,以地位而论,他们有高下之别,但他们也可以在这正规关系之外作朋友。

罪人可不按正式手续到主面前

主是神,我们是人,主是救主,我们是罪人,这都是正规的关系;但主也乐意在这些正规关系之外,与我们有朋友的关系。因此圣经说,亚伯拉罕是神的朋友(代下二十7,雅二23下)。神所以能和亚伯拉罕作朋友,乃是神把祂神的地位放在一边,亚伯拉罕也把他人的地位放在一边,这样两边就能作朋友。主耶稣是救主,我们是罪人,这是正规的关系。在这正规的关系上,就有正规的手续,譬如罪人必须相信、受浸才能得救,这些乃是正规关系上的事。但圣经有一句奇妙的话,就是主耶稣是罪人的朋友。这是一件大事。这就是说,主耶稣在救主和罪人的正规的关系以外,和罪人另有朋友的关系。这也就是说,一个罪人可以不按拯救的正式手续,而照朋友的关系,先和祂商议说,“你怎样让我得救?”换句话说,罪人可以不按正规得救的手续,如悔改、认罪、相信、接受、受浸等,而接受祂作救主。按普通而言,一个罪人必须履行这些手续,才能得救。但感谢主,祂也是罪人的朋友,我们可以按朋友的关系,来到祂面前。

朋友关系是无条件的

因着主耶稣是所有罪人的朋友,所以罪人可以坦然的照着他的本相来到主面前,与主商议,求主帮助。本来罪人按着正式手续来到主面前,是有条件的;但罪人若是以朋友的关系来到主面前,则是毫无条件的。所以罪人可以坦然无惧的照着本相来到主面前。比方一个父亲所要求于儿子的是顺服;儿子若不顺服,就与父亲在正规的关系上出事情。但在正规的父子关系之外,儿子可在朋友的关系上问父亲说,“我顺服不来,怎样办?求你帮助。”父亲就也可以在朋友的关系上告诉儿子,怎样就可以顺服了。这样,朋友的关系就可以帮助正规关系的不足。所以传福音的人,尽可以让罪人在任何的情形中而得救;甚至连得救的条件也可忘记,就是那样无条件的,把罪人带到主面前来。

罪人以主为朋友,这是福音的第一步;而罪人以主为救主,就是福音的成就。有人也许问说,“若有人不相信有神,怎能到神面前来?”人不相信有神,也可以来到神面前。以正规关系而言,人非信有神,就不能到神面前来(来十一6);但人只要求神,神就能拯救。人以为非得有相当的信仰,才能到主面前来;其实不然。主耶稣是罪人的朋友,任何人只要肯来就行。人到救主面前,按正规关系,非悔改不行;但人来到作罪人朋友的主面前,不悔改也行。我们传福音,若能根据主是罪人的朋友,就能马上把罪人带到主面前。我们若能把罪人推到主面前,就能叫他们碰出事情来。

无论怎样的人都可到主面前来

我们要让主自己在罪人身上作事情,不要按自己的观念传福音。地上没有一个罪人是不可以祷告的,也没有一个罪人的情形是不能带到主面前的。不管人犯什么罪,无论人是什么种人,都可到主面前来,因为主乃是罪人的朋友。人能悔改,人能不爱世界,都是圣灵的工作。我们若认识主是罪人的朋友,福音的品质就要被拔高,福音要有大更改。在这件事上,我们自己要先有深刻的把握,自己要先相信,然后传福音的时候,就能带许多人到主面前来得救。(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三十八篇)

人心乃人的总汇之所

我们说人的心出来,摸着主,这样人就得救,但到底什么叫作心呢?心在圣经中是很特别的一个字。人物质的身体有心(生理的心),人的魂有心(心理的心),人的灵也有心(良心的心)。所以心就是整个人集中的地方。人的思想是从心里出来的(创六5,太十五19)。人的心志(意志的功用)是从心里出来的(徒十一23)。人的喜乐(感情的作用)也是从心里出来的(约十六22)。希伯来十章二十二节说,良心是在心里。以弗所三章说,基督因着我们的信,住在我们心里(17)。人的话也是从心里发出来的(太十二34下)。人的身体是以心为中心,而人的魂和灵,也都以心为汇集之处,所以心可以说是人的总汇之所,是人生命的汇集之处。心可以说就是代表我们真的自己。我们所有生命里的东西,都是从心里发出来的。所以箴言四章说,我们要保守自己的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23)。心就是我们真的人。我们的灵、魂、体,全集中在一起的所在,就是我们的心。

一个有知觉的人受神对付,以得救恩

人的心,乃是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没有人能够识透的(耶十七9)。人的心是充满了黑暗,是任何人都看不见的。没有得救的人是完全刚硬的,因为他的心是黑暗的。堕落的人,他的灵是死的,他的身体在得救的事上又毫无关系,而他的魂又没有意思要神,因为他终日所有的思想,都是罪恶的事(创六5,太十五19)。一个心思黑暗的人,一个感觉麻木的人,就没有意思要挑选神,对救恩也没有任何羡慕。这样他怎能接受救恩呢?人的灵不是明白的机关,且是死的;人的身体在接受救恩上又没有用;而人的心思是黑暗的,情感是不羡慕的,意志也不能决定。那怎么办?你给他好的音乐、好的空气,那是身体的事,与接受救恩无关。人的身体不能叫人得救,因为主不在那里作工,那里乃是属罪的(罗七14)。人堕落属肉体之后,神就不与肉体相争了(创六3,原文)。你如果把属灵的事告诉堕落的人,他又不能领受,因为他的灵根本是死的。灵没有活过来,就不能领会神国的事。因此,生理上的人、属灵上的人,既然都没有办法得着救恩,所以神只有对付他这个有知觉的人,就是对付他的思想、情感、意志,好叫他得着救恩。一个人的思想、情感、意志合起来,就成功为一个有知觉的人。那么一个有知觉的人到底对于神如何?对于救恩又如何呢?

在思想上

罗马一章二十一节说,一个没有信主的人,在他思想的那一部分里,乃是黑暗的,是虚妄的。对于救恩,他乃是一个无知的人,是一个愚拙的人。因此我们传福音时,所要对付的罪人既是这样的情形,就我们能不能把他无知的心变为有知的,能不能把他黑暗的心思变为光明的呢?没有办法。我们既没办法对黑暗的房间说,你要变为光明,照样,我们也没有办法使人黑暗的心思变为光明。所以不要以为真理讲得清楚,就能叫人的心思变为光明。许多时候我们和罪人辩论,结果反而把他弄丢了。常常我们把罪人的话驳倒了,而他的心思还是黑暗的。有时你辩论赢了,而灵魂却丢了。林前一章二十一节说,人在思想里,凭着自己的智慧不能认识神,因为人的心思是黑暗的。林前二章九节也说,神的救恩乃是人的心思所想不来的。所以人的心思对于救恩,乃是完全黑暗的。

在情感上

再说人情感的羡慕如何。罗马三章十一节说,“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没有明白的,这是在思想方面;没有寻求神的,这乃是在情感方面。在约翰五章四十节,主耶稣对法利赛人说,“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不肯来主这里得生命,是因为没有羡慕的心,没有要求的心。马太十三章十五节,主耶稣在那里说,“因为这百姓心蒙脂油,耳听不灵,眼睛闭着;恐怕他们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领悟,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犹太人所以不能明白,是因为心里不要;他们心里没有羡慕要得着拯救,因着他们不要,所以他们就不明白。他们的眼睛若能看,耳朵若能听,自然他们的心思就能明白。因此要堕落的罪人得救,第一关是要他明白,第二关是他必须“要。”但是人必须是喜欢得救,羡慕得救,盼望得救,才能要;不然反而要怕得救了。约翰十五章二十三至二十五节说,人的情感不但不羡慕主,反而是无故的恨主,并且常是无缘无故的讥笑信徒,他们以作基督徒为羞耻。这是因为他们不明白,所以不寻求神,也不羡慕主,反而恨恶主。

在意志上

接着我们再说到意志。意志就是人决定的机关。没有信主的人,乃是决定不要的人。马太二十三章三十七节,主耶稣说,“我多次愿意……,只是你们不愿意。”主在这里是说,我决定要,但你们决定不要。犹太人是决定不要主的人,所以从此以后,犹太人就完全被弃绝。再看罗马六章十七节:“感谢神,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从了你们被交于其中之教训的规模。”犹太人因着不要主而被主弃绝;但如今我们信主的人,乃是心里顺服了,是决定要了。神是命令人要悔改;人只要愿意信,圣灵就要赐给顺服的人。

罪人要相信,他的悟性必须明白,
情感必须羡慕,意志必须决定

圣经说,人必须信,才能得救;而信乃是人心里的事,所以希伯来书才说,不信的心,乃是恶心(三12)。罗马书说,人要心里相信(十9~10)。所以如果罪人要相信,他的悟性必须明白,情感必须羡慕,意志必须决定;他的心思、情感、意志都得转过来。所以会传福音的人,要知道怎样把罪人的悟性转回来,把他的羡慕拉起来,把他的决定定住了,如此就成功了。

传福音的目的,是注重在让人有羡慕

我们知道,人整个的心对于救恩乃是黑暗的。人的心完全是刚硬的,并且完全是诡诈的,又是属鬼魔、属肉体、属世界的,根本不可能来信主。我们福音的对象在圣灵没有作工时,是绝无信主的可能的。所以我们传福音,必须靠着圣灵,使用神所说的话,来进入罪人的心里,而在他里面产生一个东西;这一个东西乃是罪人原先所没有的。传福音的目的,乃是在人的心里,先得到一个据点,然后从这里一再扩充出去。这便是传福音的窍。堕落的人的心里头,乃是完全不要神的,所充满的完全是罪恶。所以我们要使罪人得着救恩,总得先用福音的话,在人心里头造出一个地位是为着神的,这样人才能接受福音。当我们的话语出去,是摆在人的思想里;思想是接受福音的门路。然后神要一方面得着他的羡慕,一方面得着他的决定。所以光是人的思想被得着了还不够。乃是神的话一进到罪人里面去,神便给他一个新的思想,一有新的思想,便能给他产生一个新的羡慕,他就愿意得救。于是他就定规要得救了。他一定规要得救,福音就成功了。

在传福音的过程中,要达到三个目的

所以传福音的目的,是注重在让人有羡慕。在传福音的过程中,要达到三个目的:第一,最初的目的要人有一点救恩的思想,明白神,明白救恩;第二,传福音最大的目的,就是叫人要神,羡慕神,喜欢得救;第三,最终的目的,是叫人定规要神,要得着神。所以福音不是从人的悟性里进去的,乃是从人的羡慕进去的。羡慕是传福音主要的目标。我们传福音时,首先是要用神的话垫在人的思想里,最末了一步则是要人决定接受。首先我们乃是把神的话,就是牢靠的话,塞在人的思想里。然后第二句话必须是根据于第一句话来撬他,让他产生羡慕,最后再让他决定。所以头一句传福音的话是直勾,第二句传福音的话是弯勾。头一句话是作思想的垫子,后一句话是作撬情感的工具。结果就叫他的意志决定得救。

“羡慕”是最大的问题

所有会传福音的人,都是先要给罪人几句话,先摆在他的思想里头;然后再用话撬他,让他产生羡慕;过后再请他信,要他信。这样就把他转过来了。马太十三章十五节说到三件事:恐怕、明白、回转。“明白”是思想的问题,“恐怕”是羡慕的问题,“回转”是决定的问题。人所以不明白,是因恐怕;人所以看不见光,是因为心里不要。人的脑子里、人的思想里,大概都没有问题;人乃是存心上有问题。我们要叫人的思想明白,必须他肯去明白,必须他要去明白。所以这乃是存心的问题。人所以不得救,乃是因存心不要。如果人只是听见福音而明白,却不肯要,就让他决定也是没有用。所以传福音所碰到最大的问题,还是羡慕的问题。只要人的心一倾向主,传福音的事就已经差不多了。

传福音最重要的,是在于得着人的心

箴言说,王的心是在神的手中,好像陇沟的水,随意流转(二一1)。传福音最重要的,是在于得着人的心。传福音的人只要把人的心得着,底下就好办了。我们需要花工夫研究、学习;也要倚靠圣灵,给我们合式的话,就是有钩子的话。我们的话能像钩子把人的羡慕钩起来,而得着他的心,这样福音就成功了。(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三十九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