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的经历
第四系列 生命的感觉
恢复本圣经注解中的生命的感觉
第四篇 诗篇、耶利米书及哀歌中内里的感觉
读经:诗一1,哀一1,耶九1,哀三1,耶十八2,哀四22,五19,路十七21,启二二3
壹 诗篇不是一卷道理或教训的书,乃是一卷神圣启示的书,由敬虔之人关于八件事的发表、情绪、感觉、感想、和经历所组成—【诗一1注1】:
一 (一)神,以及神对付敬虔之人的方式;(二)神的律法,就是带着神圣启示的圣言;(三)神的家,就是殿,以及殿坐落在其上的锡安山,是神在地上居所的中心—拉六3,诗四八2。
二 (四)神的圣城耶路撒冷,是神家外围的保护;(五)神的圣民以色列人,是神在列国中所爱的选民;(六)以色列人对神的爱,他们与神的交通,他们从神所领受的福分,他们在神对付之下的苦难,以及他们的环境—赛五二1,尼十一1。
三 (七)他们的被掳;(八)他们对所品尝、所享受之耶和华他们神的感谢和赞美;借着诗人敬虔的发表,基督得以启示,召会是神的家和神的城也得以预表—拉六21,尼八17。
贰 诗篇是照着两种观念写的:圣别著者的属人观念和神的神圣观念;圣别著者的属人观念是从他们那由神创造的善良天性所产生,由他们圣别族类的传统所形成,由圣别经书的教训所构成,借他们圣别生活的实行得促进,而从他们圣别的情绪和感想所发表出来的—【诗一1注1】:
一 诗篇里神的神圣观念是神圣的启示,论到三个要项:(一)神永远的经纶,以基督为其中心与普及;(二)基督带着祂的神性、人性、人性生活、包罗万有的死、分赐生命并产生召会的复活、得荣、升天、在荣耀里显现、以及作王直到永远—约十四6,十二24。
二 (三)神的心愿,就是祂的喜悦,乃是在于基督作神的中心与普及,召会作神的丰满以彰显祂,国度为着神永远的行政,以及地的恢复,为着祂在永世里永远的国—弗五32、25。
三 在诗篇中,惟有出于神的神圣观念所写的,而非出于诗人属人观念所写的,才可视为神关于祂神圣经纶之神圣启示的一部分—彼后一20~21。
叁 诗篇里的神圣启示,有一个特别的点,就是这样高的启示,甚至是神圣启示的最高峰,乃是在古代敬虔圣民情绪的发表里预言出来;所以这样的启示掺杂着他们苦难中的安慰,以及敬虔的修养—【诗一1注1】:
一 照着神圣的观念,诗篇这卷书的中心思想乃是基督(如明言所启示的—路二四44),与召会作为神的家和为着神国之神的城(如圣殿和耶路撒冷城所预表的);在诗篇里,神圣启示的灵、实际和特征,乃是作神永远经纶之中心和普及的基督。
二 为此,基督先是三一神的具体化身(西二9),然后是神的家、神的居所(由神的殿所表征—约二19~21),也是神的国(由耶路撒冷城所表征—路十七21,启二二3下),并且从神的家起,在神的国里,作全地的元首(但二34~35);因此,基督在整个宇宙中是一切中的一切(参弗一23,西三11);这样神圣的启示,与全本圣经里所启示的一样。
三 这最高神圣启示的总结乃是新耶路撒冷城,作神居所,帐幕,的表号(启二一1~3),使经过过程并终极完成的三一神,借此得以在包罗万有的基督里得着显明与彰显,并且得以在新宇宙的新地上作王,直到永远。
肆 耶利米预言了以色列在神行政对付下的毁灭,也目睹整个国家(包括耶路撒冷)被毁灭、蹂躏、玷污、掳掠,而成为废墟;因着神的主宰,耶利米免于被掳(耶四十1~6);按照历史,耶利米坐在俯瞰耶路撒冷的小山上,看着下面一切的废墟;他就哭泣,禁不住记下他的感觉—【哀一1注1】:
一 在耶利米书里,耶利米替神哭泣;他的哭泣表达神的感觉;我们可以说,神在耶利米的哭泣里哭泣,因为耶利米在他的哭泣里与神是一;因着耶利米时常哭泣(耶十三17,哀二11,三48),甚至恸哭,所以他被称为哭泣的申言者—【耶九1注2】:
1 虽然神没有使耶利米本人受困苦,但耶利米与神受困苦的百姓是一;因此,在他的感觉里,在他的同情里,他是受同样的困苦—【哀三1注1】。
2 这指明无论光景如何,特别是在困苦的光景中,主的仆人都必须学习,如何使自己与神的子民联合为一(参林后十一29)。
二 按照耶利米书,神的爱包含祂柔细的关切、怜恤和同情;甚至在惩治祂的选民以色列时,祂向他们也是怜恤的(哀三22~23);神惩治以色列时,好比一位父亲,因着爱孩子,所以在管教孩子时哭泣。
三 耶和华进来管教虚伪的敬拜者,而耶利米对耶和华管教以色列有所反应(耶八18~19、21~22,九1~2,十19~25);申言者的反应非常柔细,富有同情和怜恤—【耶九1注2】:
1 耶利米在十五章十节至十七章二十七节对耶和华所说的话,指明他里面与神对以色列的想法有所不同;耶利米里面可能感觉,神对以色列的审判太严厉—【耶十八2注1】。
2 耶利米完全以属人的方式写这首哀歌;他的同情、他的爱、他的忧伤和他的哭泣,完全是属人的;在此他对以色列的属人感觉,导致他对以东生发属人的嫉妒;耶利米不高兴以东享受平安,而以色列却遭受神的惩罚;所以,他照着属人的感觉,宣告神要追讨以东的罪孽,揭露他们的罪—【哀四22注1】。
3 在耶利米的抱怨(耶十五10)之后,神进来与耶利米说话,向他指明,祂定意用巴比伦人作铁,审判并惩罚以色列人—十五12,【耶十八2注1】。
4 耶利米在这段与神辩论的经历之后,写了一段申言的话,论到耶和华是主宰的窑匠,对作祂陶器的以色列有完全的权利(1~10节,参罗九20~23);耶和华是主宰的窑匠,能照以色列的光景,用不同的方式对待以色列家,像祂手中的泥一样(耶十八6~10);这改正了耶利米的观念。
四 在哀歌五章一至十八节,耶利米是按照他个人、属人的感觉而写,但在十九节,他的立场和角度从自己转向耶和华;在此他指向神永远的所是和祂永远不变的行政;耶路撒冷被倾覆,圣殿被烧毁,神的百姓被迁徙,但耶和华这位宇宙之主仍旧施行祂的行政—【哀五19注1】。
五 神永远的所是和祂的宝座,高于祂的慈爱、怜恤和信实(三22~23);神的慈爱和怜恤可能变动,但神的身位和祂的行政永不变动;在新耶路撒冷里,神要在祂的身位和行政上完全得着揭示:祂的身位是永远的王,祂的行政是祂那永远、不能震动的国(来十二28,启二二3);这二者乃是神在对付祂子民的事上不可摇动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