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的经历

第六系列 生命的律

活在生命之灵的律里
第七篇 借着生命之灵的律的释放,并借着三一神
分赐到我们三部分的人里而得救

读经:罗八2、5~13,七22~23,林后三18,西三4上,约三6,启二一2~3、10~11

壹 我们需要借着生命之灵的律的释放而得救—罗七22~23,八2:(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

一 罗马七章和八章启示四个律—七22~23,八2:(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

1 在我们肢体中罪和死的律,是属撒但的—2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

2 在我们心思中为善的律,是属人的—七23。(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

3 在我们外面神的律;神的律不是人位化的,只是在我们外面客观的律法—22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

4 在我们灵中生命之灵的律,是属神的—八2。(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

5 这三个律乃是三个人位:罪和死的律是撒但,为善的律是人,生命之灵的律是神。(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

二 生命之灵的律就是三一神自己—2节,出三十23~25,约七39:(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

1 罗马八章里的灵,乃是经过过程、终极完成的灵;在终极完成的(那)灵里,有神、人、人性生活、基督的死、基督的复活和基督的升天—2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

2 这一切元素都已经复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实体,就是复合的灵;这复合的灵已经成了一个律;这个律像自然律一样,有一个自然而然的力量,能自己行动、作工并运行—2节,参出三十23~25。(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

3 经过过程的三一神,现今乃是终极完成的灵、复合的灵、包罗万有的灵,已经进到我们里面作为律—罗八2。(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

4 生命之灵的律作工,要拯救并释放我们脱离罪和死的律;只有另一个比罪和死的律更有力量的律,只有生命之灵的律才能释放我们脱离它的奴役—2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

三 生命之灵的律,乃是借着我们的合作,就是思念那灵的事而作工—5节,腓二2:(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

1 我们在基督的神圣生命里得救,是借着终极完成的生命之灵的律,释放我们脱离罪和死的律,就是罪和死的奴役和捆绑—罗八2。(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

2 这律是借着我们的合作,就是思念那灵的事而作工;当我们思念那灵的事,生命之灵的律就作工—5节下。(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

四 生命之灵的律,乃是借着我们的合作,就是照着调和的灵行事为人而作工—4~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

1 这生命之灵的律,也借着我们的合作,就是照着调和的灵行事为人而作工;当我们思念那灵的事,并照着调和的灵行事为人,这就给生命之灵的律机会,在我们里面作工—4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

2 我们不需要尝试胜过我们的脾气或其他困扰的罪;我们只需要思念那灵的事,并照着调和的灵行事为人;自然而然的,在我们里面就有一个律作工,释放我们脱离罪和死的律—4~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

贰 神在基督生命里的拯救另一个极重要的点,乃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分赐到我们三部分的人里—罗八5~13,西三4上,约三6下,林后三18:(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

一 三一神造了三部分的人作活的器皿,以盛装祂自己作生命,使祂在人性里彰显祂自己─创一26,二7,罗九21、23:(2013年安那翰春季全时间训练,第六篇;圣经恢复本,创二7注6**)

1 人是按着神的形像被造,为要接受并盛装神作生命,使神得着生命的复制、复本─创一26,二7、9,约十二24。(2013年安那翰春季全时间训练,第六篇***)

2 神这样造人,使人能接受祂,并与祂成为一─林后四7。(2013年安那翰春季全时间训练,第六篇;腓立比书生命读经,第三十六篇,第四段)

二 神借着将祂自己作为生命的律分赐到我们里面,而完成祂的经纶,使我们在我们的灵、魂、体里,成为生命的人─罗八2、10、6、11:(2000年秋季长老训练,上午信息,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圣的经纶,第十章,第十二段**)

1 首先,三一神借着那灵以是生命的基督重生我们的灵,自己分赐到我们的灵里,使我们的灵是生命—西三4上,约三6下,罗八10。(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

2 然后,分赐的神将祂的分赐从我们的灵扩展到我们的心思里,就是扩展到我们魂的首要部分里,使我们的魂是生命;借着这样的分赐,我们天然的魂就变化成基督的形像—6节,林后三18。(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

3 借着内住的灵,甚至进到我们必死的身体里,将神圣的生命分赐到必死的身体里,拯救它脱离死沉—罗八11。(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

4 这样的三一分赐要在我们全人里面逐步往前,直到我们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成为基督荣耀的身体—腓三21。(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

三 经历三一神作生命之分赐的路,在于我们向主敞开全人,并呼求祂的名─罗十9~13:(2003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

1 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没有什么比我们借着不断向主敞开自己,并呼求主的名,不断的接受那灵,更为重要─加三2、5,罗十13。(2003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

2 我们需要爱主,使自己向祂敞开,给祂一切机会作祂所要作的─可十二30,林前二9,弗三16~17上。(2003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八〇年第一册,成全训练,第二十二章,第十八段*)

叁 神最终的目的就是要把祂自己作到我们里面,到一个地步,祂成为我们,我们成为祂,祂与我们在生命、性情和形像上完全一样─约一12~13,彼后一4,林后三18:(2003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三册,关于神圣分赐更深的研读,第五章,第十九段**)

一 三一神分赐的结果乃是荣耀,就是神的彰显─罗八18、21。(2003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罗马书生命读经,第六十一篇,第三十五段**)

二 神分赐的目标乃是荣耀,就是神在召会中的彰显—弗一23。(2003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罗马书生命读经,第六十二篇,第十五段*)

三 经历并享受罗马八章神圣的分赐,就产生十二章的身体生活;三一神作生命之分赐的终极目标,是让神借着基督的身体得彰显─十二4~5,弗三16~21。(2003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二十四章,第二十三段*;罗马书生命读经,第六十一篇,第三十八段*)

肆 这也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与我们,就是与神所重生、圣别、变化、模成并荣化之人相调和的终极完成,也就是神在基督神圣生命里的终极拯救;在要来的新耶路撒冷里,这事要完满的描绘并显明出来—启二一2~二二5。(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