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时代

第三系列 祭司体系与祭物
大祭司
节期纲目
节期纲目篇题

第七篇 认识爱主的意义,在不朽坏之中爱主耶稣基督,并在爱和光中行事为人

读经:可十二30,林前二9,提后四8,弗六24,五1~14

壹 我们需要认识爱主的意义—可十二30,林前二9:

一 爱主就是让祂活在我们里面并替我们活,并领悟祂渴望有一个住处使祂能得着彰显—弗三16~17。

二 我们信入主,乃是为了接受祂;我们爱祂,乃是为着享受祂—多三15。

三 爱主乃是要停下我们的作为,让主全然占有我们这人—弗三16~19,加四19。

四 表达我们对主的爱最好的方式乃是说,“主耶稣,我向你敞开,完全占有我。主,我爱你,我将自己交给你,我向你敞开。多而又多地拥有我,直至你达到我这人的每一部分,并且安家在我里面。”

五 按照哥林多前书,我们要爱主就需要接受祂作我们的分,给我们享受(一2、9,五7~8,十3~4),让祂在我们里面长大(三6),并领悟我们与祂是一灵(六17)。

六 我们爱主,是借着完全让主占有,并爱祂的显现—提后四8:

1 成为爱神的人,乃是被神完全占有、拥有并接管—弗三16~19,加四19。

2 我们若这样爱主,就会爱祂的显现—提后四8:

a 按照保罗的话,有冠冕为那些爱主显现的人存留—8节。

b 如果我们不爱主,祂的来临将是审判的事(林前十六22);但如果我们爱祂和祂的显现,我们就会得着奖赏。

贰 “愿恩典与一切在不朽坏之中,爱我们主耶稣基督的人同在”—弗六24:

一 按照保罗著作中的用法,“不朽坏”这辞主要是指神和属神的事物;任何天然的事物都是会朽坏的,但神、神圣的生命以及所有在复活中的事物乃是不朽坏的—提前一17,提后一10,林前十五42、52~54。

二 在不朽坏之中爱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意思就是在新造里,并照着以弗所书所启示一切不朽坏的事项爱祂:

1 我们需要在祂作为三一神的具体化身(西二9),作为身体的成分(林前十二12),作为实际、恩典、平安、爱和光(约一17,八12,十四6、27,约壹四8),并作为一个新人的构成成分里(弗二15,西三10~11)来爱主耶稣。

2 所有这些事物都与以弗所书中所启示并教导的有关,包括三一神、基督和祂的身体—召会。

3 以弗所书说到三一神的分赐以产生召会(一3~23,三16~21),基督为着召会的所是并所作(一7,二13~18,五25~27、29),以及召会是基督的身体、是基督的新妇并且在诸天界里与基督成为一(一22~23,五23、25~27,二6)。

4 所有这些都是不朽坏的,我们需要在这些不朽坏的事物中爱主:

a 如果我们在这一切事上爱主,我们向着祂的爱就是不朽坏的—六24。

b 这样的爱不是天然的爱,乃是在复活里的爱;这爱就是神自己在祂神圣的素质里—约壹四16。

三 在主的恢复里,我们需要在以弗所书所启示一切神圣、属灵、属天、不朽坏的事物中,来爱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这些事物乃是关于三一神、神圣的生命、基督之于我们的所是、祂的所作以及召会—一3~23,二5~6、13~18,三16~21,四4~6,五23、25~27。

叁 我们这些神的儿女越在不朽坏之中爱主,就越在爱和光中行事为人—1~14节:

一 我们这些神的儿女乃是神人,由神而生,有神的生命和性情,属于神的种类—1节,约壹三1,约一12~13:

1 神是我们真实、真正的父,我们是祂真实、真正的儿女—约壹三1,弗五1。

2 宇宙中最大的奇迹,乃是人类竟能从神而生,罪人竟能成为神的儿女—约壹三1、9,四7,五1、4、18,约一12~13:

a 我们既是由神圣的生命所生,有神圣的生命,我们这些神的儿女就是神圣的人—约壹五11~13,三1、10。

b 我们这些由神所生的人,不仅有神圣的生命,也有神圣的性情—彼后一4。

二 我们这些神的儿女应当在爱和光中行事为人—弗五2、8:

1 爱是神内在的本质,光是神外显的元素—约壹四8、16,一5。

2 我们这些神儿女的日常行事为人,该由神爱的本质和神照耀的元素二者所构成;这该是我们行事为人内在的源头—弗五2、8。

3 “要在爱里行事为人,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作供物和祭物献与神,成为馨香之气”—2节:

a 以弗所书的目标,乃是要带我们进入神的爱,就是祂内在的本质里,使我们在甜美的神圣之爱里享受祂的同在,而像基督一样地爱别人—25节:

(一) 在爱的情形与气氛中,我们被神浸透,在祂面前成为圣别、没有瑕疵—一4。

(二) 我们在其中为着长大而生根并为着建造而立基的爱,乃是我们实际认识并经历之神圣的爱—三17。

(三) 基督的爱就是基督自己,是不可度量并且超越知识的,但我们能借着经历认识这爱—19节。

(四) 基督的身体在爱里把自己建造起来;为着建造基督的身体,凡我们的所是或所作,爱乃是极超越的路—四16,林前十二31。

b 我们已经重生,成为神的种类,我们这些神的儿女应当是爱,因为神就是爱;我们既在生命和性情上成为神,也就应当成为爱—约壹四8、16。

4 “你们从前是黑暗,但如今在主里面乃是光,行事为人就要像光的儿女”—弗五8:

a 神是光,所以我们这些神的儿女,也是光的儿女—约壹一5,弗五8,约十二36。

b 我们不仅是光的儿女,并且就是光的本身;我们是光,因为我们在主里与神是一—太五14,约壹一5。

c 当我们在光中时,我们就在对错的范围之外—7节。

d 如果我们行事为人像光的儿女,我们就会结出以弗所五章九节所描述的果子:

(一) 光的果子,性质上必须是善的,手续上必须是义的,彰显上必须是真实的,使神得以彰显,成为我们日常行事为人的实际。

(二) 在善、义和真实中之光的果子,与三一神有关:

⑴ 父神就是善,乃是光之果子的性质;因此,在九节的善,指着父神—太十九17。

⑵ 义,指着子神,因为基督照着神义的手续,成就神的定旨—罗五17~18、21。

⑶ 真实,就是光之果子的彰显,指着灵神,因为祂是实际的灵—约十四17,十六13。

⑷ 我们行事为人像光的儿女,证据乃是看有没有结出这种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