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时代

第三系列 祭司体系与祭物
祭物(供物)
圣经注解

第二十六篇 供物(二)

读经:利六9,八2,民七10,利一2,九22~24,十四10,二二25,出二九5,彼前二5

壹 献祭的条例乃是关于供物(即关于对基督作供物的享受)的条例和规条;供物的实际既是基督,献祭的条例就符合基督生命的律,就是生命之灵的律(罗八2);这些条例指明,甚至在享受基督的事上,我们也不该没有规律,乃该受生命的律所规律—参林前九26~27,十一17、27~29,加六15~16,腓三13~16,【利六9注1】:

一 根据利未记,有五种主要的祭:燔祭(一1~17)、素祭(二1~16)、平安祭(三1~17)、赎罪祭(四1~35)、和赎愆祭(五1~六7);这些祭有三种功用:(一)作为着罪的祭物,借着平息神与祂百姓之间的光景,为神的百姓遮罪(二)作讨神喜悦的礼物(三)作神和事奉神之人(祭司)的食物—【利一2注1】。

二 神的显现(神的同在)与神荣光的显现(神的彰显)(九4下、6下),乃是我们照着神的定规,与神一同享受基督作一切供物,而有祭司事奉的结果—【利九23注2】。

三 第八天将供物献在神面前(十四10~11),表征人在基督里,在复活里,从旧造的肉体得释放—【利十四10注2】:

1 亚伦为百姓祝福,然后献了祭就下来,表征基督作我们的大祭司,在祂钉十字架以后,在祂的复活里祝福我们—路二四50,【利九22注1】。

2 主在复活里与我们同在,就是祂的祝福(太二八20);这祝福借着我们应用祂作一切的供物而临到我们。

3 火表征神的圣别如同烈火(来十二29),借着焚烧,悦纳我们的供物;苦难的烈火总是随着神的祝福(利九23),表征神已经悦纳我们在基督里并凭着基督所献给祂的—参徒七55~59,提后四,参利十1~2与2节注1,【利九24注1】。

四 一年一次的遮罪,表征供物不能叫人得完全,只是那“要来美事”的影儿(来十1),直等到神的儿子来到,才完成完满的救赎—来九1~十18,【利十六34注1】。

五 外人之手所献的供物不蒙神悦纳,表征照着不信者的方式将基督献给神,必为神拒绝—【利二二25注1】。

贰 利未记八章亚伦和他儿子们承接圣职的记载,指明一至七章的献祭是为着祭司的承接圣职或接受任命;基督之于我们的一切所是和祂为着我们的一切所作,如供物所预表,都是要将我们构成为祭司—彼前二5、9,启一6,五10,【利八2注1】:

一 我们借着享受基督作供物而有基督构成在我们里面,这构成就是神圣的任命;参出二九与注。

二 祭司的分别为圣,包括外面穿上祭司的衣服(5、9节),以及里面得着供物的喂养(32~33节);我们要分别为圣作神的祭司,就需要外面穿上基督,里面以基督为滋养—参路十五22~23,【出二九5注1】。

叁 这一切供物是为着敬拜神,表征我们要敬拜神,就必须将自己献给祂,然后必须献上基督作我们的赎罪祭、燔祭和平安祭,使我们能与神彼此享受基督,并且因祂得着满足—【民七10注1】:

一 以色列十二支派的首领为着事奉神与神合作,献十二个银盘、十二个银碗、十二个盛满了香的金盂(84~86节),表征基督在祂的救赎(银)并神圣性情(金)里,对神乃是馨香的满足(香)。

二 因着献祭者是有罪的,所以与神配搭时,也献十二只公牛、十二只公绵羊、十二只一岁的公羊羔、并同献的素祭作燔祭;十二只公山羊作赎罪祭;以及二十四只公牛、六十只公绵羊、六十只公山羊、六十只一岁的公羊羔作平安祭(87~88节)。

三 十二是神行政中绝对完全并永远完整的数字(见启二一12注2、16节注2与17节注2);供物由十二个支派分十二天献上,祭牲的数目是十二乘一倍(十二)、二倍(二十四)、或五倍(六十),表征献的时间、献的人和所献之物,在神的行政里,都是绝对完全和永远完整的。

四 这些供物表征基督作我们的赎罪祭,救赎我们脱离罪;基督作我们的燔祭,使我们向神活着;基督作我们的平安祭,借此我们与神在平安中彼此享受基督—民七10,启二一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