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时代
第三系列 祭司体系与祭物
燔祭
圣经注解
第三篇 预表基督的祭物—燔祭(三)
读经:利十六24,二三12、18,民六10、14,二八5、15,申二七5,结四十38,玛三10
壹 信徒在基督里并与基督一同献给神作燔祭,他们就能过绝对为着神的生活—【利二三12注1】:
一 亚伦用水洗身,然后献上燔祭,表征我们接受主耶稣的救赎,罪的难处得到解决之后,还需要那灵的洁净,使我们能接受基督作我们的燔祭,而凭基督的生命,为神活着—【利十六24注1】。
二 献摇祭的日子,把一只一岁、没有残疾的公绵羊羔献给耶和华为燔祭,表征复活的基督是新鲜、柔细、温和、刚强、毫无瑕疵的,献给神作燔祭,绝对的为着神;这供物不仅含示基督自己,也含示祂所有的信徒,就是在祂里面与祂一同复活的人—弗二6,【利二三12注1】。
三 将燔祭、素祭、奠祭和饼一同奉上,表征五旬节那天的召会是团体人,献给神作燔祭,绝对为神而活—【利二三18注1】。
贰 新的七日后第一日,表征复活的日子(约二十1);在第八日拿细耳人要有新的开始,把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带到祭司那里,祭司要献一只作赎罪祭(利四),一只作燔祭(利一),为他遮罪(10~11);这表征我们应当在复活里将基督献为赎罪祭和燔祭,使我们借着祂的救赎得蒙赦免—弗一7,【民六10注1】:
一 这里的“没有残疾”表征没有缺陷,“一岁”表征新鲜,“公”表征强壮,“羊羔”表征温柔—【民六14注1】。
二 这只羊羔作燔祭,预表基督作我们的燔祭,使我们在祂里面蒙神悦纳,并借着祂向神活着(见利一关于燔祭的注)—民六12、14。
三 献燔祭时,献祭者按手在供物上(利一4),因而使自己与供物联合,与供物成为一;这表征我们所献的不仅仅是基督,也是与基督联合的我们自己。
四 拿细耳人满了分别出来的日子,不是表征结束,乃是表征燔祭生活的开始,这是一种绝对、完全、彻底为着神的生活—民六14、21。
五 剃头并不是说,拿细耳人撇弃主权,放弃服从;拿细耳人已经献了燔祭(14),那是应许神要一生继续过他在分别出来的日子所过的生活—【民六18注1】。
六 这里在我们献燔祭和平安祭的时候吹号,表征宣扬基督对神和对神的子民是什么—【民十10注1】:
1 燔祭表征基督作我们在神面前所蒙的悦纳,并作我们为着神所过的生活;平安祭表征基督作我们与神的平安和享受(见利一3注1,三1注1)。
2 在五种基本祭中(利一~七),这两种祭对神和祂的百姓是最大的享受;今天在召会中,当神的儿女绝对为着神,并与神一同住在平安中,就有值得吹号的大日子。
七 燔祭是全然并完全焚烧为着神的满足(利一9、13),却伴有素祭,其中一大部分是为着祭司(利二3、10);这指明当我们事奉神,向祂献上基督作祂的食物时,神就将祂食物的一分与我们分享—【民二八5注1】。
八 神虽然与罪无关,事奉的人却是有罪的,需要蒙救赎,才有资格事奉神;因此,每月朔的燔祭必须包括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民二八15注1】。
叁 在刻着神诫命的石头旁边,就有表征基督十字架的祭坛,在那里,神的百姓能在预表上以基督作他们的燔祭献给神,使神满足,并以基督作他们的平安祭献给神,使他们在神圣交通中与神共同享受—【申二七5注1】:
一 神的百姓原来在神的诫命、律例和典章之下受咒诅;借着基督,他们已蒙救赎“脱离律法的咒诅”(加三13)。
二 我们这些神的子民已经来到十字架这里,所以我们现今乃是在十字架(含示恩典)之下,不再在律法之下(罗六14)。
三 我们这些在十字架之下的人,能满足神,也能借着基督作我们的救赎主和我们的代替,叫自己得着满足—罗六14。
四 供物烧在祭坛上,作为使神满足的祭物,也表征基督是应付并满足神一切要求的一位;因此,这位要求的神,亲自成为肉体而来,作我们的救赎主和我们的代替,成为满足要求的一位—申二七4、5。
肆 我们经过内院的门洞以后,就在复活里,在更高一层(见结四十31注1);在这里,我们不再仅仅是一般的百姓,乃是成了祭司,预备好借着献燔祭事奉主,意思就是预备好绝对为着主—见利一3注1,【结四十38注1】:
一 这间屋子可能是在内院北边的门洞里,是祭司洗燔祭牲的地方(利一3~9);这指明我们的经历到了这点,就预备好给神作燔祭。
二 照以西结书四十章十八至二十七节的记载,百姓需要七日以得洁净;他们在七日之内,每日必须献上赎罪祭连同赎罪的血(25~26);然后在第八日,复活之日,他们必须借着献燔祭奉献自己—【结十三18注1】。
三 在燔祭之后,他们享受平安祭,作为与主并祂的百姓同享的筵席(27);这指明在洁净之后,主的百姓就蒙祂悦纳,成为祂的满足,而与祂一同坐席。
四 摩西的律法要求日常所献的燔祭,要在早晨和黄昏献上(民二八3~4);但在这里没有黄昏献的祭;这可能指明,祭司在千年国的事奉里是没有黄昏的;他们一直在早晨的新鲜里—【结四六13注1】。
伍 神家的粮不是为着人,乃是为着神;神的粮,神圣的食物,乃是各种的祭,特别是燔祭、素祭和平安祭(民二八2,二九39);这些都预表基督—见利一~七注,【玛三10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