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时代

第一系列 律法与节期、安息日
敬拜
圣经注解

第三篇 敬拜神(二)

读经:申十二,太十八20,林前一10~12,弗四3,约四24,林前十四15,出二十24~25,太十六24,加二20

壹 新约中关于敬拜神这事的启示,至少在四方面与申命记十二章的启示相符—【申十二5注1】:

一 首先,神的子民总该是一,他们中间不该有分裂(诗一三三,约十七11、21~23,林前一10,弗四3)。

二 第二,神的子民该聚集到独一的名里,这名就是主耶稣基督的名(太十八20,林前一12与注),其实际乃是那灵(林前十二3);用任何别的名称,乃是宗派的、分裂的;这是属灵的淫乱(见启三8注3)。

三 第三,在新约里神的住处,神的居所,乃是特别设在我们的灵里,也就是在我们调和的灵里,在我们蒙重生、由神圣的灵所内住之人的灵里(约三6下,罗八16,提后四22,弗二22);我们在敬拜神的聚会里,必须操练我们的灵,并在我们的灵里作一切事(约四24,林前十四15)。

四 第四,我们敬拜神时,必须真实的应用祭坛所表征之基督的十字架,拒绝肉体、己和天然生命,并单单凭基督来敬拜神(太十六24,加二20)。

五 因此,神子民敬拜神的聚会,该在主耶稣基督的名里,在作神居所之调和的灵里,在十字架所在之处,并且享受基督作为十分取一之物、供物和祭物的实际(见约四24注4);这是神子民的一,这是敬拜神正确的立场。

贰 以色列人不可在他们所选择的地方敬拜神,享受他们献给神的供物(申十二8、13、17);以保守神百姓中间的一—【申十二5注1】:

一 他们要到神所选择立祂名的地方,就是到祂的居所和祂的祭坛那里敬拜神(申十二5~6),将他们的十分取一之物、供物、和祭物带到那里给神。

二 要履行这些要求,就要有独一的敬拜中心,如后来的耶路撒冷(代下六5~6,约四20),以保守神百姓中间的一,避免因着人的偏好而造成分裂(参王上十二26~33与注)。

叁 正确的敬拜神,不该在主的名以外有别的名(出二三13,见林前一10注1)—【出二十24注3】:

一 名乃是主耶稣在祂身位和工作上,一切所是之总和的表明;在耶稣的名里,意即在主一切所是的范围和元素里;我们乃是这样的敬拜主,并向祂祷告—【腓二10注4】。

二 为了保守主里的一,避免分裂,我们需要抛弃在这至高之名以外一切别的名,而高举、尊崇我们主独一的名—【林前一10注1】。

肆 约翰福音四章二十四节:“神是灵;敬拜祂的,必须在灵和真实里敬拜”:

一 “神是灵”指全体三一神的性质,并非仅指主灵;要敬拜这是灵的神,必须用与祂性质相同的灵敬拜祂—约四24。

二 这话是教导撒玛利亚妇人,她需要用她的灵接触是灵的神;用她的灵接触是灵的神,就是喝活水,这样才是真正敬拜神—23~24节。

三 这灵是指我们人的灵;在预表里,敬拜神应该:在神所选立为祂居所的地方(申十二5、11、13~14、18);带着祭物(利一~六);神所选立为祂居所的地方,预表人的灵,就是神今日的居所(弗二22);祭物预表基督,祂是百姓用以敬拜神之一切祭物的应验与实际。

四 因此,主教导那妇人,要在灵和真实里敬拜是灵的神,意思是说,她不该在特定的地方,乃该在她的灵里接触是灵的神;并且不该借着祭物,乃该借着基督;因为现今基督这实际,就是产生真实作人之美德的,已经来到(约四25~26),一切影儿、预表都过去了。

伍 神所要的敬拜,乃是经过祭坛并借着祭物,也就是经过十字架(来十三10),并借着基督作祭物的实际—来十5~10,【出二十24注2】:

一 在敬拜神的事上,不该给财富(在这里由银和金所表征)有地位(参徒三6,提前六17);我们不能事奉神,又事奉玛门(太六24)。

二 神要求人敬拜祂所该用的坛,在人眼中是原始而没有文化的,不给人的智慧和能力有地位(林前一17~25);这坛是用神所造的材料筑成,或是用土,或是用未凿过的石头(出二十25);这指明十字架完全是借神的工作预备的,人的工作没有地位—【出二十24注1】。

三 因此,这样筑坛意思就是接受神所预备的,不加上任何人的工作;泥土或石头所筑的坛也指十字架是便于取用的—出二十24~25。

四 在敬拜神的事上加上人的工作,乃是带进污秽;因为堕落的人本身在神眼中就是罪、污秽(诗五一5,林后五21),所以人的工作都不蒙祂悦纳;因此,每个敬拜神的堕落之人,连带他一切的工作和方法,都必须了结—【出二十25注1】。

五 敬拜神所用的祭坛和祭物,给堕落的人一条通路进入神的经纶;二者指明,堕落的人要敬拜神,必须借着十字架蒙救赎、被了结,并在复活里被基督所顶替—【出二十24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