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灵
圣灵
李常受文集
李常受文集篇题
第二十三篇 事奉主者在圣灵里的配搭
读经:帖前一1,三2,提后四11,门24,弗六22,腓二3、19、25,彼前五5
壹 社会上的团体有组织阶级,但在主的工作上没有组织,只有属灵的关系—弗六22:
一 关于同工们与各方面的关系,是人的问题;同工们如何作工,则是工作的问题;这些都是属灵的问题,不能照世人的眼光来看待—徒十五36~40:
1 外人不认识我们,总以为若没有参加组织,就无法参与工作;然而,我们要学习有工作而无组织—徒十六13。
2 在组织里工作有合同,但我们不是组织,所以我们中间没有合同;那是组织的作法,并不是主工作中的作法—弗六22。
二 我们为主作工,必须学习从圣灵接受托付;我们众人都要学习在圣灵里作工;工作中的一切,都是出于圣灵;我们乃是有分于在圣灵里的工作;这是属灵的,各人都要向主负责,也不倚仗别人负你的责—帖前三2。
贰 同工之间的关系是在圣灵里—提后四11,门24:
一 为主作工的人多,因时空制宜,在工作、行动上自然形成一班一班地同工;就像保罗和西拉、提摩太、路加是一班,他们向外邦人作工。
二 彼得、约翰、雅各是另一班,向犹太人作工;一班一班地同工不是派别,没有组织,更没有总会;他们都是在圣灵里生活、工作—提后四11,门24:
1 同工之间的关系乃是在圣灵里;然而,同一班的工人彼此之间是有等次的;例如,在保罗这班同工中,保罗是领头的;这班同工都受保罗的带领—徒十七15。
2 我们从圣经看见,在保罗这班同工的工作上,圣灵的引导是在保罗身上,启示和异象也多在保罗身上,其他人是跟从保罗的—腓二19。
三 在圣经里没有总领头;召会是地方性的,工作是区域性的—彼前五5:
1 在一个区域里作工的一班同工中有人领头,但不能有人在全地作组织上的总领头—腓二25。
2 我们虽然没有组织,但同工们需要有合式的配搭,不能太自由,以至于各人凭自己祷告决定如何行动,如同自由布道家一般—徒二十35、13~14。
叁 全时间服事的基本条件—弗六22:
一 第一,要有生命的显明;第二,要有功用的显明;有些人按其功用而言,只需要部分时间服事就彀了;有些人则须全时间配搭服事—帖前一1。
二 第三,要有环境的许可;有些人不需要带职业还能生活,可能是召会有能力、有安排可以供给,或是他有个人积蓄,或有亲友资助(但长期接受亲友资助不太合宜)—弗六22。
三 全时间服事的第一个试验,乃是如何看待钱的问题;世界上的公司若不给薪水,员工可以控告公司;但我们在召会中,在主的工作上,并没有薪水制度—腓二25。
肆 非凭组织,没有怨言—徒二十35、13~14:
一 同工们来在一起配搭,成为一班一班,乃是自然形成的,是出于主的安排,并非我参加你的班,或你邀请我参加你的班;你若有贪图,即了了—徒二十35、13~14。
二 在一班同工中间,不该有争竞,也不该有阶层高低的感觉;有人在前,有人在后;有人接受的供给多,有人接受的少;其间并没有人控制—腓二3:
1 同工们必须有一个根本、彻底的领会,并没有任何组织负你的责任;任何明言或暗示要召会负责生活的话都说不得—彼前五5。
2 若有人以为在召会里一定要有固定的供给,由某人负责;这样的想法是未蒙光照,是在黑暗中—提后四11。
三 全时间服事者没有立场,也没有资格,对召会或圣徒有钱财的要求—腓二19、25:
1 你若见弟兄有汽车,你连鞋也没有,就心怀不平;见别人家有珠宝盒,你却粗茶淡饭,就有怨言;如此,你就没有资格服事了—帖前一1。
2 服事主的人,最重要的是学习过安居在基督里的生活,并且在日常生活的一切事上,诸如穿着、用度等,都跟从圣灵的带领—徒十六6~10。
职事信息摘录:
有工作而无组织
关于同工们与各方面的关系,是人的问题;同工们如何作工,则是工作的问题。这些都是属灵的问题,不能照世人的眼光来看待。社会上的团体有组织阶级,但在主的工作上没有组织,只有属灵的关系。既没有组织,就没有参加的问题。外人不认识我们,总以为若没有参加组织,就无法参与工作。然而,我们要学习有工作而无组织。
在组织里工作有合同,但我们不是组织,所以我们中间没有合同。若要有合同,同工要向谁立合同?谁负责同工的生活?那是组织的作法,并不是主工作中的作法。我们为主作工,必须学习从圣灵接受托付。我们众人都要学习在圣灵里作工。工作中的一切,都是出于圣灵;我们乃是有分于在圣灵里的工作。这是属灵的,各人都要向主负责,也不倚仗别人负你的责。
同工之间的关系是在圣灵里
为主作工的人多,因时空制宜,在工作、行动上自然形成一班一班地同工。(徒十五36~40,十六1~3,十七15,二十3~5、13~14。)就像保罗和西拉、提摩太、(帖前一1、)路加(提后四11,门24)是一班,他们向外邦人作工。彼得、约翰、雅各是另一班,向犹太人作工。一班一班地同工不是派别,没有组织,更没有总会;他们都是在圣灵里生活、工作。同工之间的关系乃是在圣灵里。
然而,同一班的工人彼此之间是有等次的。例如,在保罗这班同工中,保罗是领头的;这班同工都受保罗的带领。我们从圣经看见,在保罗这班同工的工作上,圣灵的引导是在保罗身上,启示和异象也多在保罗身上,其他人是跟从保罗的。譬如圣灵禁止保罗去亚西亚,(徒十六6,)或是耶稣的灵不许他往庇推尼,(7,)却给他异象,要他往欧洲去。(9~10。)提摩太与保罗同行工作,但我们没有看见提摩太受圣灵引导;提摩太乃是顺从保罗,没有单独工作。在工作上,青年同工通常没有圣灵的引导,而是接受年长同工的打发。(弗六22,腓二19、25,帖前三2。)
曾有人问:各班同工合起来,是否依据各班的高低,而有总领导?这乃是出于属世组织的想法。在圣经里没有总领头。召会是地方性的,工作是区域性的。在一个区域里作工的一班同工中有人领头,但不能有人在全地作组织上的总领头。我们虽然没有组织,但同工们需要有合式的配搭,不能太自由,以至于各人凭自己祷告决定如何行动,如同自由布道家一般。
全时间服事的基本条件
一位圣徒要全时间服事,基本的条件如下:第一,要有生命的显明。第二,要有功用的显明。有些人按其功用而言,只需要部分时间服事就彀了;有些人则须全时间配搭服事。第三,要有环境的许可。有些人不需要带职业还能生活,可能是召会有能力、有安排可以供给,或是他有个人积蓄,或有亲友资助(但长期接受亲友资助不太合宜)。
对于全时间同工的生活,召会可负责供给,也可不负责。若有人说,召会不顾同工就是没有爱;这话一说就不对了,这样说的人最好快去找职业。如果你提去带职业,同工都说阿们,那就表明带职业是你的路。外面有人批评我们的组织,是因为不认识我们;我们根本没有组织。全时间服事的第一个试验,乃是如何看待钱的问题。世界上的公司若不给薪水,员工可以控告公司;但我们在召会中,在主的工作上,并没有薪水制度。假设你是全时间服事者,而你许久未收到任何财物供给,你会不会有责怪或埋怨的思想?若有,那就证明你全时间服事是走错路了。一个人全时间服事,并不是别人勉强的。全时间服事者若有怨言或责怪,就证明他的服事乃是向着组织,他来服事是为着饭碗。若有异象来服事,纵使两年没有供给,他也不在乎,就算挨饿还照样服事,大不了变卖家当。
对于同工的需要,我大可不闻不问。但我在台湾领头,不只在属灵方面有责任,在实际生活上我也背负同工们的需要;这是我在主面前的托付,与组织的供给不同。主让我经手许多款项,若主托付我多,我就多分出去,让同工们富足些;若主托付我少,大家分得的就少。若我未收到任何款项,同工们就是挨饿,也不能怪我,因为不是我请同工们来作工,我与同工们并没有签订合同。
非凭组织,没有怨言
同工们来在一起配搭,成为一班一班,乃是自然形成的,是出于主的安排,并非我参加你的班,或你邀请我参加你的班。你若有贪图,即了了。在一班同工中间,不该有争竞,也不该有阶层高低的感觉。有人在前,有人在后;有人接受的供给多,有人接受的少;其间并没有人控制。同工们接受的供给有多少,并没有人知道,因为没有控制,也没有统计。我们不像某些差会组织,一切供应都集中管理。
同工们必须有一个根本、彻底的领会,并没有任何组织负你的责任。任何明言或暗示要召会负责生活的话都说不得。有人劝我们还是该有些定规,同工们才能安心作工;这是不对的。服事主乃在乎存心,不在于供给的数字或任何组织的安排。
我在台北时,每主日经常都会准备奉献包,为着同工们。这不是发薪水,因有时多有时少。若有人以为在召会里一定要有固定的供给,由某人负责;这样的想法是未蒙光照,是在黑暗中。
全时间服事者没有立场,也没有资格,对召会或圣徒有钱财的要求。若要怪,就只能怪神为何不给,不能怪召会没有爱心,也不能怪带领的人不顾你。你若见弟兄有汽车,你连鞋也没有,就心怀不平;见别人家有珠宝盒,你却粗茶淡饭,就有怨言;如此,你就没有资格服事了。服事主的人,最重要的是学习过安居在基督里的生活,并且在日常生活的一切事上,诸如穿着、用度等,都跟从圣灵的带领。
讲于七月三十日。(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四年第二册,事奉主者该有的认识与学习,第二章)